
陈三五娘是梨园戏经典剧目,改编自明代永乐年间的传奇《荔镜记》,原为民间传说。剧本刊本名为《荔枝记》,后改为《荔镜记》,新中国成立后改编为《陈三五娘》,在闽南地区广泛流传,使用闽南语演出。《陈三五娘》讲述南宋年间,泉州才子陈三因送哥嫂往广南赴任,途经潮州,于元宵灯市邂逅佳人黄五娘,两人一见倾心,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由于该剧肯定了陈三与五娘爱情自由、婚姻自主的婚恋观,具有反封建的思想意识,因此惊动了封建统治阶级,在明清时期屡遭诬蔑与禁演,但在民间一直有广泛流传和影响。该剧为梨园戏代表剧目,“小梨园”流派的“十八棚头”之一,表演身段优美,词曲典雅,对白令人回味。该剧在海内外闽方言区有着广泛影响,深得观众喜爱。1954年秋,福建省梨园戏实验剧团带着《陈三五娘》和几个折子戏参加华东区首届戏曲汇演。在这次戏曲汇演中,《陈三五娘》得到了很多奖项,如剧本一等奖、演出奖、导演奖、鼓师奖、舞台美术奖,又有4位演员获得表演一等奖。1955年,获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剧本奖。1956年12月,梨园戏《陈三五娘》由文化部公布为全国第一批获奖戏曲剧目。1957年,上海电影制片厂将其排成戏曲艺术片,剧本收入中国戏剧出版社的《戏曲选》第四卷。2014年,梨园戏的原本,陈三五娘传说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