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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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新区(state-level new areas)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其行政管理体制分为三类,分别为政府型、管委会型、政区合一型。行政级别通常为正厅级,上海市浦东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重庆市两江新区为副省级。截至2025年,中国共设置19个国家级新区,包括上海浦东、河北雄安新区、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浙江舟山群岛、兰州、广州南沙、陕西西咸、贵州贵安、青岛西海岸、大连金普、四川天府、湖南湘江、南京江北、福州、云南滇中、哈尔滨、长春、江西赣江新区。1992年,上海浦东新区开启国家级新区时代;1993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2005年,广州南沙经济开发区变身为独立行政区;2006年,天津滨海新区成为第二个国家级新区;2010年6月,两江新区挂牌成立,是内陆第一个国家级新区。2011年3月14日,舟山群岛新区正式写入全国“十二五”规划。同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2012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一次性批复设立陕西西咸新区、贵州贵安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辽宁金普新区及四川天府新区5个新区;2015年,再增湖南湘江新区、江苏江北新区、福建福州新区、云南滇中新区及黑龙江哈尔滨新区5个新区;2016年,继续批复吉林长春新区与江西赣江新区,使新区空间分布更趋均衡,形成覆盖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战略格局。2017年4月,河北雄安新区成立。2025年11月6日,重庆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江北区、渝北区,设两江新区并划分北碚区与两江新区行政区域。两江新区升格为行政区,完成从“经济功能区”到“行政区”的跨越。国家级新区是重大战略与改革任务承载平台,有先行示范使命。各新区在完成共性任务基础上,立足自身开展差异化探索,在关键领域形成突破经验。其制度创新成果经评估后辐射全国,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因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复设立,既体现国家级战略部署,又契合新区发展需求,所在省份需按要求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各新区实质上均享有副省级管理自主权,与所在区域行政级别无直接关联。2023年,19个国家级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2万亿元,占全国总量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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