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旦是中国传统戏曲角色行当,主要为青年或中年女性的形象,性格活泼或泼辣放荡,常常带点喜剧色彩。“花旦”一词最早出现在元代夏庭芝的《青楼集》。明代胡应麟和清代昭梿的著作中进一步阐述了花旦的角色和地位,表明其在戏曲中扮演的角色随时间变得更加多样和丰富。清代,秦腔演员魏长生到北京,引进跷功(即脚上绑木质小脚,模拟缠足行走),更成为花旦表演中的特技。到了近代,花旦的艺术特色更加鲜明,形成了独特的表演范式与艺术体系,成为汉剧、昆剧、京剧和粤剧等中国诸多地方戏曲共有的性格造型。花旦主要分为闺门旦、玩笑旦、泼辣旦和刺杀旦。1927年,北京《顺天时报》举办评选“首届京剧旦角最佳演员”活动,梅兰芳、程砚秋、尚小云、荀慧生当选,被誉为京剧“四大名旦”;近世善演花旦的名宿还有创成“筱派”的筱翠花(本名于连泉)。花旦在戏曲艺术之中有着非常关键的影响力,是戏曲中的关键行当,对角色演绎的需求较高。戏曲中,花旦作为人物角色之一,在扮相、服饰、行为上都有着自身的行当特点,并推动着情节的发展。行当中有关人物的性别、年龄、职位、修养等模仿内容,主要是围绕着表现人物性格、展示人物行动而存在的。这种由两个创作板块交叠而成的文学人物+表演行当=戏曲人物的创作方式,是戏曲区别于其他戏剧形式的一种独特的创作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