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四制,即“五四学制”,是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分学段制度。“五四学制”和“六三学制”是九年义务教育中两种并存的形式。中国有“六三”和“五四”两种小学和初中阶段划分。1951年10月,中国颁布了小学五年,初中四年,高中三年的新学制,从1952年开始实行。可刚刚实行一年,就因师资水平低,教材不适应而停止了。以后,一直沿用六三学制。1981年,北京师范大学肖敬若发起“学制研究小组”,提出小学、初中实行“五四”制实验的设想,并先后撰写了《关于中小学学制改革的建议》《对中小学学制的几点建议》,提出了义务教育“五四”学制实验的具体依据。1984年开始在北师大附小以及原烟台地区所有学校(包括现在的威海市、烟台市、莱西市)进行的实验。1996年,北师大阎金铎牵头承担了中国教科“九五”规划国家教委重点课堂,加速推进“五四”学制的实验和研究。在二十世纪末,一是因小学课程偏紧,中学多出一年用于复习备考;二是择校、转学、升学(小升初)等存在诸多不便,很多开展实验的单位又改为“六三”制,“五四”制推行势头开始减弱。截至2023年,中国实行“五四”制的城市有:威海市、青岛市、哈尔滨市、福州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