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高考选科是指国务院发布提出的高考综合改革,2014年开始在浙江、上海试点推行。新高考科目改革设立选科模式,以打破传统文理分科的局限。2014年9月3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同年,浙江、上海率先启动“3+3”选考科目改革,除语数外3门主科必选外,考生可以在剩余6门(浙江为7门)科目中任选3门作为选考科目。其中6门科目为历史、地理、政治、物理、化学、生物,浙江多了一门技术(包括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科目。2026年高考,中国已有29个省份完成新高考的落地实施。其中,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和海南6个省份采用“3+3”选科模式,另外23个省份均采用“3+1+2”选科模式。新高考科目改革虽然在改革初期在公平、科学选材、可行性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但其对维护社会公平目标的达成及推动教育治理现代化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