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产权(village property),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未经过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故也称之为“乡产权”。小产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包含土地使用权,大产权房屋具备完全产权,即完全意义上的所有权,包括房产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小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小产权种类上,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虽然小产权房的土地成本较为低廉,房屋的销售价格也比商品房等房低,可以满足相当一部分人的居住需求。但该类房屋由于无法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所以小产权房存在购房合同无效、不能抵押贷款和房屋本身不能分割和继承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