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志愿填报(全称:高考志愿填报)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指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后,自主填报院校与专业志愿、完成择校分流的流程。中国的高考录取自1977年恢复以来,一直是分省进行的。高考刚恢复时,考生需要在收到高考分数之前甚至是参加高考之前就提交志愿,这增加了“高分低录”或者“高分落榜”的风险。20世纪90年代,一些省份将志愿填报时间从考试之前(“考前填报”)改到了考试之后、得知分数之前(“估分填报”)。但是,这仍不能避免志愿填报和最终录取的不确定性。因此,某些省份将志愿填报时间更进一步推到考生得知分数之后(“知分填报”),以降低估分所带来的不确定性。然而这又导致考生得去猜测他人填报的志愿,若大量高分考生扎堆顶尖院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考生则会落榜,甚至滑至下一批次。自2003年,部分省份开始实施“平行志愿”,降低了“高分低录”或者“高分落榜”的可能性。2017年,上海、浙江第一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平稳落地。截至2025年6月,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和海南6个省市使用“3+3”模式,除了新疆和西藏外,其余23个省区均采用了“3+1+2”高考模式。统考考生在各省市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本科提前批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本科普通批志愿,单考考生填报职教师资班和高职单考单招志愿。在所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尝试参加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是指在每一批次录取结束之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省招办或教育考试院)将录取未满额的院校和余缺计划数向社会进行公布,供尚未被录取并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进行选报。志愿填报分为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是指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如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等,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先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检索和投档,当轮到检索某一考生时,遵循该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检索,当符合投档条件且院校有计划余额时,即被投档。高考综合改革后,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采用“院校专业组”的组合方式,二是采用“专业(专业类)+学校”的模式,采取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为一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