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与受训学生签订培训合同,接受其为企业的学徒工,同时接受行业协会考核,师资由企业实训教师与学校理论教师共同构成。企业培训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实训大纲)进行;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则遵循州文教部制定的《理论教学大纲》进行。同时,它也是德国典型的职业教学模式,即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紧密结合起来,以培养高水平的技术应用人员。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整个培训过程在工厂企业和国家的职业学校(Berufsbildenden Schule 简称 BBS)进行,学制通常为三年,分为商业类(如国际贸易、秘书、会计等)、技术类(如汽车、机械、电器等)和服务类(如烹饪、理发师等)。企业中的实践和在职业学校中的理论教学密切结合,一个学期,学生约70%的时间在企业接受职业培训,30%的时间在学校学习职业理论。职业学校的理论学习中,职业专业课与普通文化课的比例大约是7:3。1969年,联邦德国的《职业教育法》生效以后,“双元制”培训体系开始形成并发展起来。2005年,德国又将《职业教育培训法》与《职业培训救济法》进行合并,并于2009年,德国各州教育部统一规定:凡具有硕士学历或者技师专业证书的年轻人可以直接的接受大学教育。这一规定的提出,使得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更趋成熟和完善,并扩大了生源市场。在这一时期,德国双元制职教模式也不断的向外移植和扩张,对世界教育格局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德国义务教育体系(6岁-18岁共12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初级教育阶段、中级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双元制”职业教育则处于中级教育第二阶段,即学生完成中级教育第一阶段的学习后,便可以选择进入“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