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军士长,是军队中士官或军士的军衔。在一些国家军队中,一级军士长为士官或军士的最高军衔。如美军的军士长分为三级,其中一级军士长为高级士官中的最高级别。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中,一级军士长为军士军衔中的最高级别,享受师级待遇,中国全军一级军士长数量稀缺,是部队各个领域的翘楚,掌握一门或多门精湛的专业技术,是中国军队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人才,被广大官兵称为“兵王”。15世纪末,西欧一些国家出现了保护王权和工商业利益的雇佣常备军,军衔制随之形成;16世纪,欧洲一些国家出现步骑结合的军种,军队编制和组成的复杂化,军衔制度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其中,军士作为军衔的衔称,最早出现于15世纪的法国军队,专门授予“业务熟练的有经验的士兵”。1993年军衔制将军士长划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首次新增设了“军士长”的士官军衔。1999年后,军士长的称谓被取消,士兵军衔改为一至六级士官军衔,直到2009年恢复。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2022年2月28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的决定》,将士兵军衔分为军士军衔、义务兵军衔,志愿兵军衔由士官改为军士,军士军衔设三等七衔。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军士长军衔授予、晋升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可晋升为一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享受随军,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等政策,其以退休安置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