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托是指在酒吧等高消费的场所,安排“服务员”上网与人聊天,以交朋友等理由为诱饵,诱骗他人至酒吧消费高价酒水。当消费者结帐时发现被“宰”而拒绝付款时,又使用暴力或威胁手段迫使消费者付款。酒托大多数都是一些相貌出众,没正当职业的年轻男女,都以单身自居。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迅猛转型,社会结构巨变,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催生诸多问题,如物质增长使部分人价值观扭曲,他们为逐利不择手段,酒托借经济热潮与管理缺口滋生。西方文化涌入冲击传统观念,腐朽思想渗透,不良婚恋行为泛滥,部分人网络交友怀不轨企图,为酒托诈骗提供可乘之机。2005年前南京休闲娱乐以茶馆、KTV为主,“茶托”活跃;此后酒吧文化兴起,南京1912酒吧街成潮流地标,“泡吧”成时尚,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追求新奇以及对环境不熟悉的心理,以交友约会之名诱骗他人至酒吧,通过虚高酒价、强制消费等手段诈骗,酒托现象由此泛滥成灾。酒托行为作为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种,其手段极具迷惑性和隐蔽性。它不像盗窃、抢劫等犯罪行为那样直接,令人恐惧,通常都披着虚假友好的外衣,直至最后一刻才露出真面目,且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酒托诈骗是古老的“商托”与现代网络通讯技术、新兴酒吧文化以及“网恋”“一夜情”等新生事物相互融合而形成的复合产物。究其本质,仍然是犯罪分子对古老骗术的改良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