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积金贷款(英文名:Provident fund loan)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广泛应用于新房和二手房的购买。1955年7月1日,新加坡建立了中央公积金制度。20世纪70年代,新加坡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繁荣的现代化国家,个人公积金贷款就起源于此。1991年,借鉴了新加坡的成功经验,上海在中国率先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第二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北京、江苏、天津等地逐步展开。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要素包括:贷款对象、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担保方式、还款方式等。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