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消费券

#彩云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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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全面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全省消费稳定增长,云南省商务厅将于2021年11月27日10时起在全省范围内分期发放“彩云消费券”。具体方案如下: 一、消费券名称 彩云消费券。 二、活动范围 全省范围内发放。(以领券手机号归属地及领券与核销定位信息进行结合认定) 三、实施主体 全省商贸流通企业,覆盖零售、住宿、餐饮等业态。 四、发放平台和领取规则 “彩云消费券”分为通用券和专用券两种,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通过“一部手机逛商圈”微信小程序、支付宝APP、京东APP三个平台领取,每种面额的消费券每个手机每期在各平台最多可领取一张。 五、发放时间及有效期 第一期11月27日至12月1日;第二期12月4日至12月8日;第三期12月11日至12月15日 每一期第一天上午10 点开枪,抢完为止,最后一天晚上23:59分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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