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江南是北大毕业出身,比土豆好太多,为何他的文字满是自卑和怯懦,而初中毕业的土豆,文字中却满是少年的意气风发。江南本来是妥妥的天之骄子,安徽小镇出来的作题家,一路考到北大毕业又拿了 offer 去美国读博。放在九十年代,这已经是普通人能摸到的天花板了。 他自己年轻时候也意气风发,觉得自己能闯出来一片天真,跨了大洋才知道,这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你想象的还大。 自己在随笔里写过那段经历,留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同校的学姐,长得好看,气质又好,江南那点小心思藏都藏不住。可转头就看见学姐身边站着她的男朋友, 一个出身优沃的哈佛男,往那一站,整个人都带着江南从来没有的松弛感。人家从小跟着父亲去马场打猎聊红酒,能说出每个产区的区别。定制西装是日常穿的,江南攒了三个月工资才买得起一件,像样的站在人旁边,怎么看都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孩子。那种落差根本不是你不够努力就能磨掉的, 你已经是你原来圈子里最顶尖的了。可跳出来才发现,有些东西人家生下来就有,你拼尽全力也摸不到边,那种我原本就不属于这里的自卑,直接刻进了骨头里。后来江南拼了命想挤进那个圈子,跟着朋友投资,酒郎咬着牙攒钱买各种撑场面的东西。可到最后学姐结婚,他还是没敢像小说里的男主那样 冲上去拦住婚车,只能安安静静坐在台下,看着那个金光闪闪的男生把学姐接走,这份没说出口的遗憾,全让他写进了每个少年的人生。上海堡垒里的江洋,到最后都没敢对林兰说一句 我喜欢你。等林兰牺牲了,才翻到那条迟来的群发消息,我爱你,报了一辈子的遗憾。龙族里的陆明飞,能豁出四分之一的命给诺诺放一整个城市的烟花,能提着刀跟龙王死拼,能 为了楚子航跟全世界作对。可在诺诺面前,他永远是那个缩在宿舍床帘里吃泡面的摔小孩。有意思的是,天蚕土豆的人生,刚好是江南的反面。土豆,本名李虎, 四川德阳小城出来的孩子,高中毕业没考上大学,二十岁不到就蹲在家里写小说。在当年邻居眼里,这就是个不务正业的网瘾少年,没人觉得他能闯出什么名堂。他小时候没去过什么大地方,最大的乐趣就是蹲在外公开的小旅馆里,翻来往旅客落下的旧武侠书,翻多了就自己瞎编故事。 写斗破苍穹的时候,他就挤在小城出租屋的小桌子上敲字,连个正经工作台都没有。他哪见过江南说的上层圈子,哪懂那种天生带来的落差?他自己就是那个被全族看不起的萧炎。出身普通,不被看好,所有人都觉得你这辈子就这样了。可偏偏这样,才让土豆的心中憋了着一把火。 凭什么普通人就不能出头?所以他写出来的退婚桥段才那么戳人。其实我们大多数人身上都同时有这两个人的影子, 十几岁的时候,我们全信土豆,觉得自己早晚能斗破苍穹,谁看不起我,我就打谁的脸,靠着那股劲就能闯天下。等到长大了点,跌过几个跟头,见过了一些人和事,突然一下就读懂了。江南,你靠着读书从小地方考到大城市, 你拼了命加班攒钱买房,可就是有些东西,人家生下来就有,你努力半辈子也触碰不到。你站在喜欢的人面前,还是会忍不住往后缩,会偷偷觉得我, 我是不是真的配不上?那种刻在骨子里的自卑和怯懦,根本骗不了人。土豆和江南的文字,从来没有谁比谁写的好,也没有谁比谁利益高,不过是两个人把自己走过的路刻进了文字里罢了。 江南写透了小镇少年爬出来之后遇到落差后的遗憾和拧巴。土豆写尽了普通少年不服输,敢与天地争个高低的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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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龙族的江南和写悟空传的金合寨,曾经好到睡同一张床,联合另外五位创始人共创了九州这片田。那时候兄弟情比金坚,可二十年后呢?昔日的兄弟为何成了死对头,隔空互撕整整二十年呢? 一账目不清,独吞公司,股东被蒙在鼓里。这事的起点还是在开公司,搞正规化。江南出任总经理,管钱管账。但问题就在这, 手里握着拳,却把账单捂得严严实实,跟黑匣子似的不公开。金合寨大脚,这些股东连续几个月连个正经的出之明细都看不到。 江南嘴上说自己垫了钱,可关键凭证拿不出来,别人想查账,他更是百般的推脱,各种借口,你这么搞,谁心里不凉?第一道裂痕就是从这笔糊涂账开始的。二、排挤创始人团队,把聚义厅搞成一言堂人的信任一旦崩塌,后面再想恢复就难了。江南开始想把九州这个集体 ip 悄悄变成自己的资产, 他直接把老兄弟们给边缘化了。结合在他们想管理,想查账,得到的回复只有三个字,不可能!原本好好的聚义厅,彻底成了江南的王朝主场。 撕开网站,售卖九州设定集,如果查账是内伤,那这件事就是直接捅刀子。江南绕开了七天神的集体,同意偷偷在北京开了个新网站,自己变成杨老板,私自发售以自己缥缈为主的九州设定集。 结果被金河在当场抓包,双方彻底撕破脸皮四、分割,九州搞南北对立,从此九州算是彻底分裂。江南在北京单干做幻想一加一,而金河在和大脚守着上海的九州,幻想好好的完整世界被拆成了南九州和北九州,江南还到处挖墙角,自称他才是正途。初心的变质让九州彻底的商业化,理想变成了生意,兄弟成了对手,九州分裂,歇驾不在, 自从青春喂了狗之后,这俩人就再没停过。金戈在指的江南中饱思囊,江南的反击称,不能光我一个人在外跑忙碌。网友的拱火更是让这场闹剧升级。金戈在一篇过年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活力全开,直指江南。江南随即发起写书挑战。金戈在一句,我萧峰大好男儿,怎会与你江南慕容齐名,至今仍是圈内的名梗。后 来下家发布了一篇文章,在这里他大量的使用黑框框,框框是江南慕容其名,至今仍是圈内的名梗。后来下家发布了一篇文章,在这里他大量的使用黑框框是江南,三框是金戈之名诞生了整整二十年。 正如江南那句感慨,世上总有一些男人,他们梦想时有如孩子,而他们站在一起就变得坚硬如铁。回头来看,这竟是最讽刺的语言。曾经的坚硬如铁,只留下了一笔算不清的旧账,和一段再也回不去的青春。

我居然是那种会被一个糟糕的梦影响好些天心情的人。梦中是个阴沉沉的空间,像是巨大的实验场。我的猫被一群身穿白大褂,手术刀般犀利的男人按在实验台上,正给它消毒, 接下来是注射某种药物。我很清楚的知道那种药物是致命的,但是为了研制疫苗,有时候 不得不杀死动物。我在美国的专业就是药物分析,这种事对我并不陌生。我的猫被注射了这种药物就会死,但它的身体里也许会产生某种疫苗,经过复制可以解救全人类。人类正处在灭亡的边缘,这是人类的最后据点。梦境的设置也那么狗血。 我真心是个写书的。我的猫在那些人的压制下不发出任何声音,只从人群的缝隙里看。我在生活里它也是这样的,很少叫, 叫起来也并不好听。见过他的人都说他长得很萌,但我其实觉得他有点小小的残疾。他生下来就比姐姐弟弟要矮,圆头圆脑,腿很短,跑动起来的时候 样子很蠢。人类喜欢它的样子只是因为它符合宠物的审美,但把它作为一只小野兽扔到野外,大概活不了几天吧。一个小残疾怎么能拼得过它那些矫健好斗的同类呢?梦里的我手足无措,跟旁边的科学家商量,说,未必非要杀死我的猫吧。它是那么的小, 肯定是没用的。没有人搭理我,它们继续着自己的实验,给猫剃毛,用酒精擦拭它的皮肤。我的猫默默地看着我。我在走廊里奔跑,推开一间又一间的办公室,跟它们说,未必要杀死我的猫吧,它只是一只小猫而已, 它对人类能有什么用呢?有人抱以沉默,有人理性的说,这就是它的命运吧,它的命运就是拯救世界。其实我根本不在乎人类的命运,我只是想要我的猫活下来。我多么希望有人能够回应我的要求,对我说,你的猫其实不必死的。那我就拿着那句话,把金毛当做令箭 去救我的猫。可我跑遍了所有的办公室,我越来越累,也越来越冷,没有人说出我期待的那句话。在那个人类最后的剧点里,大家都在为拯救人类而忙碌, 只有我自私的想救我的猫。走投无路的我越往实验台那边跑,没有逻辑的期望着我的猫没食,也许它根本不怕那种药物,也许药物还没注射到它的血管里, 可我赶到的时候,他被科学家们用戴着塑胶手套的手拖着走了,还像活着的时候那样缩着脑袋趴着,但没有了温度和呼吸,被剃光了毛的皮肤上布满了中毒导致的出血点,巨大的悲伤在升堂里爆炸开来。 忽然间,我吼了起来,我很少会发出那样狂暴的声音。我从梦中惊醒,默默的看着天花板,然后起身去到客厅,在阳光里把那只沉睡的小猫抱起来,它很软和,也很温暖。从梦中醒来, 茫然的看着我。这个梦让我的心情很不好,因为我忽然意识到,那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未能切出性格最深处的懦弱。我为什么要询问别人呢?别人当然不会在意我的猫了, 而我在意,我就应该一拳打在那些科学家的脸上,带着我的猫逃走,如猛兽般挣扎怒吼,它们可以抓住我,再把我的猫抢走,再注射毒药杀死它,但所有的力量又用在那之前, 而不是之后。我讨厌那个四处求助的自己,虽然我知道那个懦弱的家伙住在我的内心深处。我也写过好些这样的男孩,比如陆明飞,他驾驶一辆兰博基尼奔驰,在东京的雨夜里,要去救那个被叫做小怪兽的女孩,他就要死了, 他的鲜血即将流干,他呼唤了千遍,却无人应答。他把油门踩到底,他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但他已经晚了。如果他能早点鼓起勇气,而不是在那间漫水的酒窖里借酒浇愁的话,龙族三的结局就会完全不一样了。我还写过,习泽尔在那间地狱般的教堂里。 在一切都已经来不及的时候,男孩终于再度穿上了他所畏惧的吃天使假咒,化身为灭世的恶鬼。他抓紧了圣剑装具 excalibur 的 柄,划出了绝世的剑光,却无法斩断时间来得太晚的勇气虽然比永不到来的勇气要好,但终究不是真正的勇气, 更像混合了悔恨的复仇。爱什么人,就别让他等太久,也别让自己后悔。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人吧。自私 只看重少数人,少数事,很少顾及世界人类这样的宏大主题,因为在意的东西太少,就格外的谨慎, 患得患失。可偏偏还藏着一个懦弱的自己在心里,每每总在事后咬牙切齿作难,于事无补的愤怒。可我既改不掉自私的本性,也改不掉患得患失的毛病,又怎能不勇敢呢?


为什么都说圆周率没有尽头,龙族以悲剧开头?因为按照执行部的规矩,情侣不能一起下水的哦。格林兰冰海事件后,执行部最新规定,水下配合人员简直有男女感情。激活程序已启动,您可以称呼我为诺玛或是 leo。 你 变了, 以前你不会说这种话的。你骄傲的就像只饮水。呵,失去你之后相不孤独 就很难。鹿鸣飞时期的卡塞尔三足鼎立,可在肯德基先生的时代,分格尔一个人就是偏,曾经的他骄傲的像一 头野兽。作为副校长带出来的超级王牌,分格尔全科目实力拉满,可以说是全学院最靓的仔,身边也是全学院最靓的妞。败狗,这个形容和他没有半毛钱关系。虽然说屠龙之路很难,但身边有伊瓦在,有弟兄们在, 芬格尔始终冲在最前面,彼时的他觉得没有跨不过去的坎。闲暇之余,他会和伊瓦一起畅想未来的日子,他会讲土味情话,也想过再干几票,就带着伊瓦隐退过普通的日子。而伊瓦也总是温柔的笑着点头。一切似乎都很美好,可随着格林兰冰海任务到来,一切都变了。 潜入冰海底下的芬格尔等人撞上了海洋与水之王的攻击,虽然说芬格尔侥幸活了下来,但队友们一个个都倒在了冰冷的海里,包括伊瓦也在他眼前变成了碎片。尽管芬格尔拼尽一切也只捞回了 eva 部分破碎的残骸, 同时那个骄傲的 a 级少年也消失在了格林兰滨海,取而代之的是靠着回忆苟活的 f 级拜狗。下面小心不要被炮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师兄。如果换成是我的话,我不会把刀刺进那个女孩的胸口, 无论他是不是龙王。我不是一直守护着你吗?就像那次,你睡了足足十天,去那里找夏迷吧,我把他的一切都留在那里了,以后若有机会重逢,一起去看水族馆,再坐一次摩天轮,我把我所有的命都告诉你, 谢谢你。当楚子航三度暴血都打不过东京最弱的皇时,他应该就知道自己杀死的究竟是龙王耶孟加德,还是那个叫夏迷的女孩。虽然江南说夏迷对楚子航的好感仅限于让他置身事外,但江南就是个破写小说的,他懂个什么?夏迷 是说拿把折刀上去哐哐两下就能把初代种八大龙王之一捅死吗?别开玩笑了,三度报血的楚子航和凯萨联手都杀不了袁志升,楚子航又凭什么能杀死龙王耶孟加德呢?就算耶孟加德不如分里恶,可再怎么说也不是袁志生能碰瓷的。 毫不夸张的说,他有一百种方法悄无声息的弄死楚子航,包括地铁决战的时候,如果他想,楚子航甚至连拔刀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把刀插进那个女孩的胸口,无论他是不是龙王。凯萨这句话就像一把锋利的尖刀,深深刺痛了楚子航的灵魂深处。我们都是小怪兽, 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喜欢这样的世界,但世界不喜欢我。如果世界不喜欢你,那他就是我的敌人了。萨库拉叫什么名字? 我以后去哪里找你?萨库拉,萨库拉萨库拉萨库拉最好了,去帮我把猴儿阻格杀了!丧贼方亚瑟, 我有百分之百的说。有人说江南笔下的角色都是饱满的,但惠梨一却是干瘪的,一个连自己的生活都一团糟的衰仔,却撞开了不安世事的黑道公主的大门。短短的七天,就像是一场梦。两个人迎着阳光盛大逃亡, 却始终没有逃过时间和命运。在赫尔佐格的计划得逞,惠梨一在红警下逐渐干瘪的时候,尽管陆明泽已经多次暗示,但陆明飞却还是躲在高天元的酒窖里逃避。 慧梨衣给陆明飞准备了一张不管怎么填,甚至是交白卷都会满分的试卷,可是陆明飞缺考了。当初楚子航让他脱下外衣盖在下迷身上的时候,陆明飞或许并不理解他为什么这么做,但当他不顾手被腐 蚀,从碱中挖出干枯的慧梨衣的时候,却脱下自己那件小西装,裹住了他的身体。在你最孤单最无助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陆明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摔的那一刻, 门开了。他以为门开了之后,一切都会变好。事实上,他确实有了外挂,有了朋友,也有了喜欢自己的人,可这些美好他却没能留住。或许青春就是伴随着遗憾才会显得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