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取钱时,银行贵源不小心给多了,我可以离贵概不负责吗?你一定也在银行里见过这样一句话,叫欠款当面点轻,离贵概不负责。就像是在提醒储户,如果你没有当面点轻, 只要离开柜台,钱给少了,我们可不会认。那如果是钱给多了呢?属户可以概不负责吗?有这样两个案例,四川的马先生到银行取款一万,结果桂圆错给成了两万。私下联系无果后,银行把马先生告上法庭,并且提交了监控视频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马先生不当得利,向银行退还一万元。云南一名男子到银行取款二万一,但银行坚称他拿走了三万一,并把男子告上了法体。 在法庭中,银行却拿不出明确的证据,能证明多给了男子一万。最终法院判决该男子无需向银行退款。所以法律上其实很简单,只要证据确凿,出户多 大了,钱当然要负责退还。反正银行少给了钱,当然也应该不给储户。这明明是最简单的道理,但现在很多银行却用梨柜概不负责这样的话来威胁储户,钱给少了就梨柜概不负责,钱给多了就告你不当得名。 只能说,这样的霸王条款,不仅没有免除任何一方责任的法律效力,还会给自己竖起一个推诿责任、店打欺客的形象。
粉丝27.3万获赞879.7万

银行多给了钱,储户不予退还,应该由谁承担失误责任呢?银行多给了钱,储户却以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返还,那么,银行是否只能默默承受损失呢?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银行是有权请求储物予以返还的。若储物不愿意返还,则会构成不当得利, 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同样的,如果储户在离开柜台后发现银行少给了钱, 同样可以在民法点规定的时间内,凭借监控录像和自己保存的业务单据,对银行提起诉讼,要求返还金额。

杨律师,如果银行误打给我了一千万,我赶紧把这个钱花了,银行找我,我就说钱没了,这样违法吗?银行的安全保障系统还是相对比较完善的,这种情况呢,轻易是不会发生的, 但如果真的发生了,杨律师劝您还是尽快把钱还回去,因为这种情况呢,就构成了不当得利,您是必须把这个钱赶紧还给银行的。那么有人自作聪明,说赶紧拿这个钱去买个理财产品,先挣点利息。 杨律师告诉您呐,不只是这一千万的本金,就连您挣的利息都是银行的点,一起还给银行,那如果说就是耍赖把钱花了或者没花,但不愿意退, 这个行为就会涉嫌构成侵占罪,可能会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可以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银行多给了钱,我不想退回去,可以吗?前两年呢,因为老公去国外出差的时候啊,兑换了一部分的美元,想着以后呀,也不出国出差了,美元呢,也越来越贱了,就想着呀,赶紧去银行把美元呢兑换成人民币。于是呢,就在去年年底呀,我陪着老公去银行柜台把美元给兑换了。结 果呢,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疏忽呀,多付给了我们两千块钱。因为我们呢是比较信任银行的,拿到钱呀,数也没数,就直接回家了。到家一算呢,居然多出两千块钱。一开始呀,我和我老公呢,还以为是我们算错了,就紧接着呀,连算了三遍,确实呀,是多出两千块钱。 结果当天下午呢,五点钟的时候,银行居然找到了我,说我们明知道银行多给了钱,还不第一时间的退还给银行,居然呢占为己有。银行的态度呀,十分强硬,要求我们呢,必须把钱 钱啊退还给银行。一听这话呀,我就不乐意了。我说我办业务的时候啊,你们那窗口,我可是清清楚楚的看到那个提示牌,上面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那我为什么要把钱退给你呢?银行看我呀,没打算还,就告诉我,准备签收起诉书吧。于是呢,我就咨询了我做律师的朋友,他告诉我,这个钱呢,我必须得还,如果银行起诉了我,我铁定败诉,不仅要归还两千块钱,还要支付这期间产生的利息。 我就把这个事情呢在同学群里说了,大家都说呀,银行窗口的这句话,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就属于是霸王条款,你给我多付了,就让我给你退回去。那你要是给我少付了呢?我找你要,你会补给我吗?老铁们,这个事您怎么看呢?

银行多给了钱,能不退吗?李先生给龙先生汇款二点五万元,万万没想到,因为银行柜员的粗心大意,把二点五万写成了二十五万。事后,两人都认为自己没错,都不同意退款。银行一直诉状,将两人告上了法院。最终结局绝对让你意想不到。 云南曲靖的李先生是做生意的,因为业务往来欠了龙先生二点五万。这天,李先生带着现金去银行汇款给龙先生。正常来说,两三万块钱的汇款都是小事情,一般也不会出问题。但碰巧这天的银行柜员是个马大哈,把二点五万写成了二十五万,最后还真把这钱打给了龙先生。 李先生当时并没有发现问题,离开柜台后查看汇款凭证才发现不对。他也担心银行事后找麻烦,于是主动让公司的会计联系银行,让银行把这笔钱追回来。结果让人没想到的是啊,这家银行很自大,觉得自己不可能弄错。两三万块钱的 小业务,我们又是核对,又是复查的,怎么可能会错,我都懒得搭理你。正所谓嘴有多硬,打脸就有多快。银行当天晚上查账的时候,发现账目对不上,仔细一看才发现把二点五万写成了二十五万。这下,银行终于急了,赶紧联系龙先生,让他把多收的钱退回来。 但是龙先生却说这钱是李先生会给我的,如果金额有问题,你们应该去找李先生,而不是来找我。但是银行却不认可龙先生的说法 你多收了我们银行二十二点五万,我们不找你,找谁?于是,一纸诉状将龙先生告上了法院,认为龙先生不当得利,理应退还银行。本以为自己赢定了,没想到龙先生的律师却提出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观点。龙先生的律师提出,银行是受李先生的委托向龙先生汇款, 所有后果应该由李先生承担。因为根据民法点第九百一十九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约定,有受托 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所以这事和龙先生根本没关系。没想到医生法院竟然采纳了龙先生律师的提议,认为银行不是汇款合同的当事人,你找龙先生还钱没有法律依据,于是驳回了银行的起诉。 银行一看判决书傻眼了,想想确实是自己把起诉对象弄错了,于是又把李先生告上了法院,理由同样是不让得利。银行说你看我们帮你多还了二十二点五万元的债务,你应该把这笔钱退还给我们。 银行这次又觉得自己赢定了。表面上看确实如此,但是在法庭上,李先生却举证说自己和龙先生只有二点五万元的债务关系, 是你们打错了,但我并没有从中获益,也没有获得任何好处,何来不当得利益说。这次医生法院又采纳了李先生的主张,因为如果李先生真的欠了鲁某二十五万或者更多,可以说人家不当得利,但是人家确实只欠了对方二点五万,你怎么能说人家不当得利呢? 人家得了什么利?最终法院还是判银行败诉,但是银行还是不死心,又提起了二审。二审法院也认为李先生没有从中获得任何利益,不属于不当得利,因此也驳回了银行上述。 最终经过这三场官司都是银行败诉,很多网友听后都是拍手叫好。那大家对于这件事怎么看?我是心目依旧,关注我,看社会套路,人情世故。

昨天呢,我陪朋友一块去存了两万块钱,银行的柜员呢,却多按了一个零。这下好了,从两万直接变成了二十万。今天上午,银行就赶紧给我朋友打电话了,要求去退款,朋友立刻就拒绝了。 当时朋友把钱存进去也没看信息,到家后拿手机玩,不经意间才看见信息,说我刚才明明存进两万块钱,怎么变成了二十万呢?他就拉着我赶紧返回银行说明情况。但是工作人员一听他说金额不对, 立马就指着玻璃上贴着的两行大字,而且很不耐烦,一字一顿的说钱财当面点清,李贵概不负责。我朋友刚想解释清楚,工作人员就急着喊了下一位。 我们一看,这是在粘人啊,心里想你们等着吧,有你们着急的时候。于是呢,我们就回家了。到了下午大概三四点钟吧,银行 果然给朋友打电话来了,说你那存款金额不对,多按了一个零。我朋友理直气壮的就说不是我多拿了,是你们银行多给了。这个时候打电话的工作人员态度立马温和了起来,他很客气的跟我朋友说麻烦你明天来银行一趟,把多的十八万给退了吧。 我朋友直接就拒绝了。我朋友说上午存钱的时候呢,没看手机不知道,到家之后才发现,就立马回银行找你们了,准备退回去的。可是你们工作人员一听现金不对的时候,立马就指着玻璃上的两行大字说 钱财当面点清,李贵概不负责。我们刚想解释清楚,工作人员就急着喊下一位。我们一看这种情况是在故意撵我们,这个时候,他又不吱声了。银行工作人员又说希望你呢,能给予我们理解。朋友说我理解的时候,你们是什么态? 难道这两行字是用来约束我们老百姓的吗?说完他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你们说根据民法典呢,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如果说少拿了证据,又在银行那边, 银行要是不给我们提供证据,我们又该去找谁呢?谁又能保护我们的利益呢?虽然说不能收这个不义之财,但是工作人员之前的态度真的特别生气。朋友没有立刻把钱给他们退回去。你们支持我朋友的做法吗?如果换成你们,你们会怎么做啊?

银行柜台人员不小心多付了你钱,那么该不该退?有很多 律师在抖音上发生引数民法典格式条款,认为不应该退。 理由就是银行强调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说这是格式条款,按照公平对待。那么离柜之后多给钱也不应该退。这样的法律意见呢?值得商劝。 不该得的得到了,毕竟是尤伟城市信用原则,这是民法的帝王法则。 律师发表意见一定要慎重负责任。我是毛律师,关注法律,为合法权益点赞。

银行卡突然多了一笔钱,该怎么办?难道是谁转错了?是退回去还是自己花掉了?别急,这时候啊,马上会有人给你打电话说转错了钱让你退回去。 如果你拒绝,他就会以报警为由威胁你。如果你把钱转给了他,那你就上当了。为什么?因为这笔钱就是对方以特殊手段获得你的身份信息后,以你的身份信息申请的贷款。 贷款一到账,他马上就打电话找你说转错了钱。其实啊,这笔钱还得你来还,不久以后就有贷款公司找你催还款了。那你还能把这笔钱花了吗?那也不妥,要是别人真的转错了,那他就真的报警了。那该怎么办呢?建议你直接报警。

前几天我走银行取了十万块钱,银行啊,柜台里却给了我十一万。当银行给我打电话要求我还退款的时候,我当场就给拒绝了。 听额把话说完。啥?说完啥原因哈。额儿买的房,每月还房贷压力大,额想给儿还个贷款减少一点压力,所以额就去去银行取了三万块钱现金。 柜台的工作人员来把每一捆的现金都用烟草机验了一个遍,我也没看,就把宝宝递给了工作人员,让他都帮我播一下。回到屋里我发现呀,现金不对,我就赶紧返回银行了, 就想说明情况了哈。但是啊,工作人员一天欠款不对,就立马指着玻璃说的领航打字还不耐烦的说嗯,钱财当面点清,立规改,不负责任。你和你工作人员又说出现问题了,我们改,不负责任,我还想解释清 么?出来哈。银行工作人员就不耐烦的着急着喊下一位啊,就不理我了。我就老死个气,心里想妈了个白。有你找我的时候我就回到屋里了,到了货色银行你就给我来电话了,说我去的钱不对,多拿了一万块钱。我就理做理直取壮的怼他的 不是我多拉了,是你都多给了我一万块钱。当时我打电话,工作人员贴到后就高兴起来了,非常客气的语气跟我俩说了 麻烦你把那个钱送到银行啊。额就直接给拒绝了。额说额会里发现钱不对了,多了一万块钱,额马上返回去打算给你都咧,你到银行人员 不得。额把话说完就非常气愤滴。现金要当面点清,李贵改,不负责任。听到这个样,工作人员笑着说乃只是一个程序。当时额就么好奇 吃的好么?好吃的。对他的。要是这个,我少了了钱了,你银行里知道了会让我去取吗?希望你能给我个解释。 我说我能理解你都的时候,你都是啥态度哈。难道这两行子就是来约束我家出户的?这是来约束我家老百姓的?谁约束你都的, 我就直接把电话给挂了。大家说说根据民法诉讼,谁主张谁剧中的原则,如果出户少拿了一万块钱,证据都在银行手里,如果银行不提供证据,咱都找谁要去咧?谁有能维护咱都的权利 啊?虽然我家咱家不能守在不义之财,但是对于银行的工作,人家的嗯那态度,我没有立刻把钱送回去。兄弟姐妹们,你们说支持我的做法吗?感觉我这个样做的对呀。老铁们,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银行多给你转了九亿美元,这事你敢相信吗?这是发生在二零二零年的八月十一日,美国花旗银行因为系统升级,错误的将陆华农集团欠下的九亿美元债务一次性给抹清了。事后呢,美国花旗银行起诉了法院,要求陆华农集团返还着九亿美元。 这里先说一下美国花旗银行呢,他的前身是纽约城市银行,在一百五十多个国家都有一些分支机构,可以说是世界级的大银行。最后这个案子呢,法官的判决是 华中集团不用偿还这九亿美元,给出的理由是美国花旗银行作为全球最惊艳老道的银行机构之一,犯下了这种错误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呢,判决不需要偿还这九亿美元。 让我想起了发生在前不久我国的一个事情,在山东的王先生取款的时候,他取款四千元,结果银行呢错过了,将四千元给了四万元。这个王先生拿着四万元就走了。 事后呢,银行找他要,王先生说你上面写着离规概不负责,所以我不需要偿还你的四万元。最后呢,银行起诉了王先生到法院,但是山东法院给出的判决理由您猜是什么?是让王先生返还着多出的三万六千元,并且支付利息。 所以这个事情您就要想一想,如果在美国可能你不需要还,但是在我国的话,多数情况下就需要还的。您对这个事情怎么看呢?我是为律师,关注我给您说法。

小孔啊,去银行取两万块钱,结果因为桂圆的失误,给了他两万一千元。回到家以后呢,银行就给小孔打电话,要求其返还多出的一千元。小孔呢,却以你银行的柜台上贴着钱财离贵概不负责为由,拒不退还。 最终啊,银行将小孔告上法院,并提供了当天取钱的一个监控录像。那么到了法庭以后啊,小孔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建立银行里面贴着 钱财离贵概不负责,那么反过来,我就不需要返还者多出来的一千元。但是最终呢,法院还是以不当得利判决小孔偿还者一千元。从这个案例呢,我们得出来一个道理, 法律其实很简单,只要你证据去找外,那么储户多取了钱是必须返还给银行,同样银行少给了钱,一样 要补足给储户。那么你银行贴着离柜概不负责这样的标语呢,不仅不能免除任何一方的责任,反而会给人感觉你是在推卸责任,店大欺客的感觉。对此,你怎么看呢?

昨天我去银行取了四万块钱,银行的工作人员呢却给了我六万块钱。当银行工作人员给我打电话要求我退款的时候呢,我当场就给拒绝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前几天呢,我同学说买房子还差四万块钱,问我有没有先借给他, 过段时间呢,就烦我,我说有。所以呢,我昨天就去银行取了四万块钱的现金,柜台工作人员呢把现金都验了一遍,我也没有看,就把袋子呢给了工作人员,让他帮忙装一下。回家之后呢,我就发现现金的金额不对, 就赶紧回银行想说明情况。但工作人员一听现金不对呢,都没等我把话说完,就立马指到玻璃上贴的两行大字,态度呢也特别不好的说钱当面点情,离柜概不负责。 那个工作人员说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我刚想解释,工作人员呢,就着急的喊下一位。我一看这是要撵我走, 我一想算了,等他们查账不对的时候,自然会主动联系我。然后呢,我就回家了。到了下午两点多的时候呢,银行给我打电话过来,说我取款金额不对,说我多拿了两万块钱。然后我就理直气壮的告诉他们,不是我多拿了两万块钱,是你们多给了我两万块钱。 这个时候呢,打电话的工作人员呢,嗓门一下子放低了,用客气的语气说麻烦你明天把钱送到银行去。 我直接就给拒绝了。我说我回家的时候看到多了两万块钱,然后马上返给银行,说还给你们。当我说现金不对的时候,你们工作人员说离贵概不负责。听到这,工作人员说那只是一个程序,我非常气愤的说今天呢,是我多拿了, 如果今天是我少拿了,你们还会主动打电话让我过来取吗?我希望得到你们一个合理的解释。我说我理解你们的时候,你们是 什么态度?难道这两行字是用来约束我们老百姓的吗?我直接呢就把电话给挂了。家人们,你们说根据民法,谁主张谁取证?如果用户少拿了两万块钱,如果银行拒不提供证据,我们又能找谁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呢? 虽然我们不收不义之财,但是鉴于之前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态度,我没有选择立刻把钱送回去,也想让他们得到一些教训。朋友们,你们觉得我做的对吗?评论区留言。

银行多给了客户两千元,女子坚决不退还,理由是离柜概不负责。这事发生在浙江,当天胡女士去银行柜台取一万现金,由于还有急事,再加上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所以拿到现金后,他就直接把钱往包包里一塞,就离开了银行。 我们都知道,银行的制度是一日一结的,当天晚上,银行工作人员就发现钱对不上,于是他们马上调取了监控查看,发现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了胡女士两千元。然后银行就给胡女士打电话,要求他将这笔钱退还,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于是,胡女士检查了他取出来的现金,经过多次清点核对后,他发现的确多出了两千元。银行以为胡女士既然清点了,多出了两千元会正常归还。没想到啊,胡女士却拒绝退还钱。给出的理由是 银行柜台上清清楚楚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既然银行自己都说了离柜概不负责,现在你银行犯错再现,凭什么要客户来承担责任呢? 再说,就算还钱,应该是失误的,工作人员来还。对于胡女士的答复,银行人员毫无办法。沟通多次无效后,银行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法院也很快做出了判决,要求胡女士归还银行的两千元。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竟然有很多人表示反对。 很多人都认为,客户取现金当面没有点进,只要你离开了柜台后发现少了钱,银行是不认账的。反之,如果取钱的时候多给了你钱,即使离开了柜台,你也必须归还。也就是说,同 同样都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结果却截然不同。既然都说了离婚概不负责,银行又如此双标,这不是霸王条款吗? 法律人士表示,对于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只是一句警示,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如果银行少给你钱,只要在法律规定和期限内,仍然可以主张要求银行返还少给你的钱,那么,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一名女子到银行取款,由于柜面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了他九千块钱,但看到柜面上明确写着钱款离柜概不负责。所以该名女子呢,就把这九千块钱放到口袋里面扬长而去。 当晚,银行通过盘点发现了该多付的九千元,就联系该名女子要求其退款,但遭到了拒绝。该名女子的理由很简单,钱款离柜概不负责。这是你银行制定的霸王条款,你自己怎么就能够不遵守呢?对此,我就是想说,钱款离柜 概不负责指的是由于离开了柜面,说不清楚款项的来龙和趋向的话,那不能让对方承担责任。相反,如果能够证明确实储户多拿了或者少拿了钱,那对应的责任就应当有责任人来承担。就 而言,毫无疑问是银行的原因。所以,虽然该名女子需要退还该九千元,但银行需要承认自己的失误,并且呢,要赔偿由此给该名储户造成的所有各项损失。法律原本复杂,我们让他简单。

银行柜员失误打多少钱能要回来吗?云南宣威的李先生到银行给龙某汇款, 跌了柜员二万五千九百一十八元,却将凭证错填为二十五万九千一百八十元。银行柜员未审核清楚,导致给龙某多汇款二十三万三千二百六十二元。 对方将钱取出后拒绝归还超出部分的钱款。银行无奈将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李先生归还不当得利。最终,法院驳回了银行 的诉讼请求。根据民法点规定,对于不当得利,如果得利人是善意的,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 不承担返还义务。如果是恶意,则不论利益存在与否,得利人都需要返还不当得利。 而在本案中,实际获得不当得利的并非李某,而是龙某, 而且其取得不当得利并不是善意的,其应该知道自己 活得这笔钱是没有法律根据的,所以应当由农贸全额返还银行这二十三万元。

原本啊,银行卡上只有五百块钱,取钱的时候呢,发现卡上突然变成了五百万,怎么办?你先别高兴,去过银行的人都见过这么一句话现金当面点轻,离柜概不负责。通常的理解就是,银行就该给你的钱少了,只要离开柜台,银行就没有责任了。 那么,银行给的钱多了呢,我们要还吗?有人说,那肯定不还了呀,你把五百块都变成五百万了,这是你银行的责任啊,关我什么事情呢? 说这个话的人啊,太年轻了。去看看之前发生在广州的许廷案。当时啊,他在银行 atm 上取钱,发现呢,取了一千块之后啊, 账户上只被扣了一块钱。随后呢,他利用这个漏洞,先后取出十七点五万元。然后呢,挥霍一空。最后什么结果?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二审改判五年。银行啊,不是一般的企事业单位, 他欠我们的离规呢,可以概不负责了。但是呢,我们欠他的,走到天涯海角都要还。而且呢,很有可能面临法律制裁。真要碰到这种事情啊,记住,天上掉下来的大概率会是鸟屎,而不是馅饼。

这次轮到银行报警了。安徽铜陵一男子到银行取两千块钱,万万没想到,桂圆拿了四沓五十块钱给男子,每一沓里边都是一百张。 男子问桂圆这是两千吗?桂圆斩钉截铁的回答说这就是啊。原来,银行桂圆小刘刚工作没多久,业务上还不熟悉,误把五十块钱当成五块钱对付给了男子王某。也就是说,小刘给了王某两万块钱,而不是两千。 事发后,银行打电话报警。随后,民警联系了王某,向其说明情况,希望王某把钱归还给银行。王某表示,自己很久没有用现金了,再加上当时忙,没有注意,银行柜员给的是两万块。紧接着,王某来到派出所,将多收的一万八千块钱交还给了银。 不少网友表示,如果有离贵概不负责的告示,还应该还钱吗?从法律上来讲,如果王某拒不退还的话,应该怎么定信呢? 律师表示,由于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工作失误,多给储户的钱对储户来说,其并没有合法占有的法律依据。 当银行主张返还时,储户有返还义务,如拒绝返还,还将构成不当得利。针对部分银行告示的离贵概不负责,其属于单方条款。 如果储户有证据证明银行给取的钱就是数额不足或有假币,这句告示并不能减免自身责任,储户仍有权向银行主张权利。 同样的,如果银行的确给储户多取了钱,储户即便单方声明离贵概不负责,也不能对抗法律强制性规定,银行仍有权主张返还,您明白了吗?

老师请问银行失误给客户的存款多加了个零,客户知道后没有吭声,然后都花掉了,拒不返还会构成什么罪呢?银行工作失误多给顾客钱款的,应当告知顾客,并让顾客在方便的时候前往银行归还。当顾客拒不返还,可能会涉嫌侵占罪。

大家好,这里是廖律师以案说法。今天给大家说一个有意思的案例。在广东中商啊,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多给李先生转了两万七千多美金,合计约十八万人民币。 时隔三年十个月后,银行发现了这个错误,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银行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先生归还这十八万元。一次法院审理后,判决李先生归还着两万七千多美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李先生不服,提起上诉。并且呢,银行在时隔三年十个月后才提出诉讼,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商量诉讼时效,因此不应该返还 李先生。这个上述了,获得了二审法院的支持。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银行的疏通请求。简单的说就是这个墙不用还了。 后来银行不服气,还继续向广东省高院申诉,大省高院也驳回了银行的申诉请求。所以说呀,诉讼时效很重要,如果不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率,主张权益,只要面临败诉的风险, 毕竟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对这个案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