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没有,很多朋友非常关心,刑侦的帽子叔叔已经在帮忙调查了,他们非常认真负责,帮我详细的分析讨论了,叫我等几天看这个能不能立上案,如果不能的话只能走民事诉讼了。 另外我是在郑州中牟县,世界好人还是很多关心的,问我们是否需要帮助的,很感谢大家。但是还是有些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恶意那么大。 第一就是我从始至终都没有说过我是来祝龙的,因为我以前是真做过祝龙这个事,我们几个村的老乡都知道, 我知道祝龙这个事不好做,所以我现在没做这个事,更不会打这个旗号。我说的是通过视频了解到这边蒜苔多就过来帮忙卖, 我没有说过一句我是来助农的,你们快点来支持,快点来买的话,偏偏有些人非要抓着这个不放来攻击我们,真不知道是什么想法,非要扭曲人的意思吗? 第二个,一点情况都不了解,上来就网爆我们的,我们从来没有推卸过责任。首先我们一共就卖了两天,发现问题就立马停了, 第一时间处理售后问题,该补的补了,该退的退了,我再去找自己发货这边的问题,再来发视频讨论这个问题。有的人上来就是网爆, 可能有的人就是喜欢攻击人,哪怕知道真实情况也要先网爆了你再说。还有拿着网上一些部分截图的非真实图片就到处带节奏,甚至上升到了地狱问题。还有人说要将我们送进去的,欢迎你来,不要光在网上口嗨,麻烦来点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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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八年的警转率,今天想跟大家来聊一聊帽子叔叔的那些黑化。自从我转行之后,其实有很多同行来跟我探讨,觉得跟帽子叔叔沟通会有一定的障碍,但我确实一直没有这样一个问题。回想起来, 可能我在沟通过程中,呃,了解并运用我们之前的那一套黑化体系, 会拉近我们跟民警之间的距离,方便我们更好的去沟通,更好的办案。所以今天就跟大家来聊一聊帽子叔叔系统里边特有的一些黑化体系。首先第一部分呢,是关于我们如何叫人的问题。 呃,在原来帽子叔叔的系统当中啊,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就是不论同事,呃,年龄差距有多大, 统一男的都称为哥,女的都称为姐。最有意思的事是,我原来工大的一个师兄,他的父亲也在我们局里,叫师兄,也叫什么李哥,但是叫他的父亲还叫李哥, 那实际上他们俩是父子关系。但对于我来讲,我不管辈分了,所有在系统里边的,在局里边的,比我年长的,就统称为哥。那么作为律师呢,经常会可能去喊 呃,李警官、王警官。相对于哥姐这样的称呼来说,可能王警官、李警官就显得略微生疏一些。 第二部分就是关于职务。帽子叔叔系统内的所有职务都是一个字,支。队长叫什么支。呃,队长叫什么队?所长叫黄所,探长叫什么?陈探、刘探。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不会去叫,全称什么王局长、李局长。 再有就是大家对于复执也不会强调王复举,李复举从来没听大家这么叫过。接下来就是第三部分,可能更实际更实用一些关于行善见的程序。最常见的逮捕,我们之前称之为捕,比如某某案子捕了没有, 审案起诉呢,是统称为诉。什么案诉出去没有诉没诉倒是比较好理解。 再给大家说两个词,一个叫盗财,盗财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先被刑事拘留了, 但是经审查呢,发现他并不满足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可能情节不够,数额不够,最后在刑事拘留期间给他转为治安拘留的处罚。 但是人已经关了嘛,所以没有必要再去执行这个治安拘留,但是有一个治安拘留的案底,这个过程叫盗财。还有一个词叫执保, 执保是相对于其他的取保候审而言的,一般情况下,取保发生在刑拘之后,到某检没有批补,哎,这时候转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而所谓止保是什么呢?是人先被抓进来啊,经过二十四小时的这个传唤,后续该批拘留的时候没有批拘留,而直接进行取保候审, 这种情形我们就叫止保。最后呢,再给大家介绍两个其实跟律师办案可能没什么关系的词,一个叫鹿岛,一个叫河漂。鹿岛一般是指在冬天的时候,一些流浪汉 因为天气冷,所以可能冻死在路边,这种情形叫鹿岛。那么河漂其实逻辑上跟鹿岛是一致的 啊,我就不讲给大家了,大家自己看看能不能脑补出来。以上呢,就是我现在能想到的,还记得起来的原来做帽子叔叔时候的黑话,其实其中最重要的或者说最常用的还是哥姐的称呼, 还是要相信我,在办案过程中,如果你觉得大家呃气氛比较融洽,大胆的去喊陈哥、李哥、王姐、刘姐,一定会比喊陈警官、王警官会效果更好。当然,呃,所谓以黑化来拉近关系, 还是建立在有专业水平的基础之上,如果发表的意见很离谱,即便你全程在用, 就是很接地气很内部的黑化在进行交流,反而可能会起到一个适得其反的效果。毕竟我原来做帽子叔叔的时候,如果专业能力并不过硬,其实都不会得到自己同事的认可。更何况现在我们作为律师, 呃,在提可能相反的意见的时候,如果不够专业,但是满嘴黑化可能会更招人讨厌。所以在这些皮毛之外,呃,其实 磨砺好自己的专业水平,认真负责的办好每一个案件,可能才是真正的沟通顺畅的本质。好吧,那这期分享也先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今天为大家还原某安审讯室里的场景,请您细品,他一定能帮到你。你叫什么?我叫张三,知道为什么今天传讯你吗?我不清楚。 那我现在跟你讲,你因为和人打架斗殴涉嫌故意伤害,所以今天对你进行询问,清楚了吗?好,你现在说说事情经过。 我当时也记不清了,就记得我被打之后还了手。说详细点,现场太乱,我真记不太清了,当时动手的都有谁?我记不得了。 你好好回忆一下到底谁先动的手,是不是你先动的,我真记不起来了。警官,我刚说了,现场太乱,记不太清,不过监控拍到是你动的手,我得先看看监控录像, 之后再给你看。当时用什么东西打的被害人,我就用手环了一下。 你是说用手打伤被害人对吧?我不清楚有没有打伤,反正就用手还了一下。我现在告诉你,被害人被你打伤后手臂骨折,这还不算打伤吗?你们有什么理由证据证明是我打伤的? 那他手是怎么骨折的?我就用手还了一下。行了行了,下次再询问你。

家人被带走,你去找办案人员,人家两句话就把你应付了。那么侦查阶段,警察叔叔为什么不愿意和你多说?因为呀,侦查阶段透露任何案情都属于泄露办案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 那对于尽职尽责的律师而言,有时候为了当面见一下警官,真的有可能会守株待兔,因为人家根本就不愿意让家属或律师联系到,又怎么会多说一句和案情有关的话呢? 再一个,大部分嫌疑人在没有见到律师的时候呢,问啥说啥,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说了,那么律师会见了之后啊,有的嫌疑人就警觉起来了,再次做笔录的时候,口风就变了,给他们办案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顺利。 所以呀,一般侦查阶段的警察都不愿意和家属和律师多说废话,尽管这样,对律师而言,也要该会见会见,该找就找,不能错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机会。

帽子叔叔,有一个算一个,都讨厌律师,如果谁不服,咱可以在评论区互动啊,反正我觉得如果我要是人民警察,我也讨厌律师。为啥?因为他们天然的就是阶级敌人。你想想,一个是盖房子,一个搭房子 的,一个刚把这个房子盖好还摇摇欲坠,还没封顶的时候,突然律师来了,拆走中间的承重墙,房子要塌了, 你能讨厌吗?你包括我们说传唤二十四小时,为什么在这二十四小时之内是在办案区没有到看守所?因为一旦到了看守所,律师立马就能去会见,一会见就点拨明白了。那你说人家熬了二十四小时,好不容易把这个口供拿下了,哎,证据正在收集过程中,等到看守所一提去 变了都不认了,然后一听说律师会见了,那你说讨不讨厌?讨厌死了。但是我同时告诉你,别看他现在讨厌,如果有一天他自己或者自己家亲戚有事的时候,他也一样会找律师。你看,在河北包某某这个案件当中,十一位人民警察,他们被指控涉嫌刑事犯罪的时候,他们也会找律师, 因为真到那个时候,谁难受谁知道啊。你真待在里面的时候,事实经过是什么样子的?刑事流程是什么?什么构成犯罪?什么不构成犯罪?我到底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就真的需要刑事律师的帮助。 所以说各位家属不要觉。哎呀,我请律师,他们会不会觉得我狡辩呢?我还有钱请律师啊,是不是觉得我不老实?通通不要这么想,基本上所有刑事案件都会找律师。第二, 越早起越好,就像我刚才讲了,他在刚传唤刚进看守所的时候,笔录还没有完全固定,证据还没有完全发掘的时候,这时候早一点,请临时早点提供帮助,我们案子的希望和空间就更大。

蒙老六啊,你这个问题问的已经从法学直接晋升到哲学领域了,这是典型的我杀我自己。算习警还是算受害者? 咱们要用法律的三段论来推理一下。第一啊,算习警罪吗?不成立。习警罪的全称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习警队呢,保护的是警察作为执法者的身份,但这个身份是保护他不受外人伤害,不是保护他不受自己伤害。你伤害自己,这叫自残或自杀,不是犯罪。第二呢,算受害者吗?也不成立。 受害者呢,是指被他人非法侵犯的个体。你自己呢,既是加害人又是受害人, 这在法律上属于主体混同啊,就像你不能告自己欠钱不还一样,因为啊,你没法既当原告又当被告。 第三,那法律上的,这算什么呢?这属于啊自杀行为。如果真发生这种啊,警察自杀的案子,法律程序上不叫习警案,也不叫故意杀人案,而是叫做非正常死亡事件进行调查。 调查的重点是你为什么自杀呢?你为什么杀自己呢?是抑郁了还是有什么引擎呢?但绝对不会定性为习井。我总结一下啊,你这种行为啊,既不算习井,也不算受害者,搞不明白这个问题的呢,一般也考不上警察。

今天我们聊个取保候审的话题,蒋某官凭什么给你取保?猫子叔叔为什么又不给你取保?你知道原因吗?其实就是一句话,猫子叔叔哪有抓错人的,只有蒋某官他怕逮捕错人。猫子叔叔他心里可能也明白,可能是罪与非罪之间,但是万一犯错了呢? 他就推到简某院去。那简某院逮捕的要求就比拘留的要求高很多,就是拘留你要三分,逮捕你就要六分。帽子叔叔觉得你构成犯罪,简某院可能这么认为,你这个证据标准还不足以让我把他逮捕了,万一逮捕你了,后面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来支撑他们构成犯罪, 我起诉不了的情况下,要赔钱追责的,还是不逮捕好了。让帽子叔叔去犯人,这是第一种情况,那么第二种情况, 有犯罪线索,你自己在里面还如实交代了,猫姐叔叔就澄清简某院来批准逮捕你,但是简某院去提醒他的时候,态度又很好,犯罪情节也很轻微,甚至还有律师帮他交了一个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文书,甚至还帮他开了良民证。那么我就没有逮捕的必要, 因为把你放出去没有社会危险性,你也不会去逃,这才是猫姐叔叔为什么不放你,而简某院会放你的核心原因。 猫体叔叔也可以直接给你做取保,但不是所有的取保都没有后顾之忧。第一种取保就是认罪的,取保了金额非常小,然后都拿到了谅解书的那种,又没有什么社会危险性,没有前科。 那猫体叔叔也有可能给你做取保,我把你放出去都是铁案,我想要正常的,所有的口供笔录证据我都有了。第二种,不认罪的取保,这种情况其实不多见, 就是犯罪的构成要件缺失,证据不足,然后口供上也没有进行突破,呈上去也是百分百会打回来的,但是你们不要掉以轻心,还有句话叫放长线钓大鱼,这一年之内你出去以后,万一能够勾住那还有其他同案犯,万一抓到了,那勾到你的话你就没得说了, 还是有后顾之忧的。经过简某院的审核,认为你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只要期限届满,案件额上为半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只要这个理由一出来,相当于就过了帽子叔这一关了,这个时候帽子叔即行不逮捕,把人给取保了,他后续对这个案件的侦查力度其实很小了,那基本上就是一年之后解除取保,这才是最安全的。如果你心里没有底,不清楚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就在后台私信唐律师,我来帮你分析。

我是小女孩,但我也是人贩子,我们之间说话从来不会说拐孩子,我们把孩子叫货,男孩叫大货,女孩叫小货, 拐孩子叫拿货,运输叫走货,卖掉叫出货,帽子叔叔叫条子,巡逻叫吹风。 如果听到有人在公共场合说这些话,一定要提高警惕,立刻报警,听懂这些黑话,可能会救一个孩子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