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一位女租户,怀孕五个月,被房东知道之后,房东宁愿违约退还押金,并且支付违约金,也要强行退租,理由是借死不借生, 这引发了广泛的争议。这位租户表示呀,在租期的最后阶段,他发现自己怀孕了,非常的高兴,但是被房东知道之后,房东执意要赶走他, 虽然他多次与房东沟通,甚至提出了要多交押金,但是这一切都无济于事,房东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了押金,并且支付了违约金,那租户呢,不得不在怀孕五个月的情况下搬家。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借死不借生的说法,中国呢,有一句古语,结婚不借嫁,借死不借生。结婚不借嫁的大概意思是呢,房子可以借给别人娶媳妇用,但是不能借给别人嫁闺女用,因为结婚呢,热热闹闹可以沾点喜气,但是 嫁人呢,却冷冷清清,萧条一片。借死不借生的意思是呢,如果有人在房子里去世,会把这个人的运气留在房子里,那如果有孩子在房子里出生,这个孩子就会把房气带走,是不吉利的象征。 这件事情呢,在法律层面上,房东自认违约,退还了押金,并且支付了违约金,是合法的行为。但是在道德层面上呢,很多网友都在谴责房东的行为,认为他是在歧视怀孕的女性。 你认可这位房东的做法吗?如果你是房东,你会介意别人在你的房子里生孩子吗?如果你是租户,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呢?会为了生孩子而卖房吗?欢迎关注房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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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死不借生这个说法你知道吗?我第一次听说的时候啊,整个人都是懵逼的状态。这句话的意思呢?就是说宁愿把房子借给办丧事的啊,也不把房子借给生孩子的。 我想问一下姐妹们,你们坐月子是在自己家呢,还是在租的房子里啊?我先说说一下我自己啊,就是一四年毕业之后,我不就在天津工作了吗,因为没有钱,所以就一直租房住, 在怀我们老大的时候,也没能攒够买房的钱。我婆婆就跟我说,他说那等生的时候回老家来生吧。 你要是坐月子在别人家的话,人家有说头,房东也不让。因为在我们山东老家那边就是普遍的都比较密集啊。嗯,说是在人家,别人家里生孩子就是对人家房东不好。其实不管这家,我当时就心想,我的家人不都在老家吗,回老家生吗?我各方面照应的也方便。为了 多挣些钱,我在离产前一周才休产假。我记得特别清楚啊,就是当时给我们老板娘吓得够呛,他说我早想撵你丑了,但是又没好意思说出口,就怕你回来再回老家的路上再生了。哈哈哈,完事等白。我们老二的时候,我还依旧上班, 房子呢,依旧也没买,你别笑。但是比较巧的是啥呢?我们老大转年要上学了,上学你就得面临买房这个问题,要不然上不了学呀。 所以最终事赶事被逼到尽头了。哎。房子也买了,但是老二坐月子并没有在新房里住。嗯,那会买的毛坯房吧,还得装修,装修完的话还得放位啊。所以老二也是在老家坐的月子, 这日子啊,过的是真快,转眼我们搬到这都已经两年了。在这里啊,我给租房的兄弟姐妹们一些建议啊,就是如果你们打算在租的房子里坐月子,一定要提前跟人房东说,看看他们当地有没有说法,别到时候这家伙这边要生了,被人家给赶出来了。哈哈哈,不能笑,这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哦。

什么叫做借死不借生呢?难道意思就是说我宁愿把这个房子借给你去死,我也不愿意借给你去生孩子,就是对生孩子有那么大的 问题吗?我想说就刚看到一个新闻,广东一个女生不是怀孕五个月了吗?怀孕五个月完了之后的话就是房东以此为由,就是说呢,你们去别的地方租房子吧,我这边是没办法再租给你了,也支付了违约金,理由就是 借此不借生。就我看到评论区很多人也表示说是理解, 就是我想说说我目前有遇到过的一些奇葩的一些习俗之类吧。就是比如说呢啊,如果你还没有出月子啊,你坐别人的车的话,是要给别人放鞭炮或者是包红包的,就是的话也不 经过别人家门口等等之类的类似的这种习俗,不知道大家生活中有没有遇到过,有有这么大的意见吗?还是真的有什么说法?不知道大家对这个事情是怎样看待的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你们的生活中有遇到类似的事情吗?可以在评论区说出来哦。

女子怀孕五个月,被房东知道了之后就退租,房东就是说知道她怀孕了,然后就说什么当地的习俗,借死不借生,不能租他的房子了,要退租,然后呢,就给他赔了违约金,还有押金也退还了这么一个事。然后呢,评论里老多人都在维护房东了,说人家房东没啥,人家就是忌讳这个呀,人家当地的习俗啊,再说人家都赔你违约金了,巴拉巴拉的, 我的天呐,我就想说,真的无语,针对女性的折腾,女性的这些习俗真的是要不要太多呀,女性怀孕了,租房子也不能租了, 然后呢?女性怀孕了又说什么又晦气了啊,坐月子不能回娘家了,怀孕了不能参加婚礼,又不能参加葬礼啊,现在租房子也租不了了,还有一堆人维护着,然后 有人说啊,那你怎么不买?买房子再生孩子,租房子都有勇气生孩子,你怎么想的呀,你老公怎么不买房子?巴拉巴拉的又开始说这些了啊,等到啊,生孩子的时候又讽刺人家没有房子,怎么敢生孩子的。然后呢,女性如果一旦提这个结婚呢,要生孩子 时候就说希望有房的时候再把这个事情稳定下来,时候又有一堆人骂女的太物质了,太拜金了啊,这个年头有几个人能早早的就买的起房子,你这不是要了男方一家人的命吗?把男方什么榨干吗?那个时候又开始讽刺女性啊,结婚想要房子了,然后现在女性要生孩子呢,人家租个房子又说人家啊,你没有房子,你那个生什么孩子? 无不无语啊,成天搞这些习俗折腾女性啊,女性怀孕了,这不能那不能,连住的地方都要被赶走,不能租房子,这稀疏那稀疏的,一堆破事一堆破习俗, 一天天还说女性不生孩子就是不完整的,女性生孩子承担着繁衍的义务,什么责任为了国家又为了社会的啊啊,国家开放提倡生三胎,女性怎么怎么样,必须要生孩子才有责任感, 你给女性提供一个稳定的生育环境了吗?成天这习俗折腾女性折腾的折腾成这样,我天呐,谁还能安心生孩子啊,租个房子都租不消停,还一天真的是 那个针没扎到你身上你是不知道疼啊,还在那维护房东,然后又说这个没问题那个没问题的都是习俗,那全国各地那封建遭祸的习俗多了去了,你都去一个个去维护去吧,习俗都是吃女人的习俗吧。

借死不借生?近日,广东一名女租客因怀孕五个月,房东退押金赔违约金,要让他退租搬家,理由是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俗。 事情传上网,大伙吵得热火朝天。当地有匹吉泰来和乐极生悲的说法,说桑能转喜,乐就生悲,所以租房子借此不借生。再说谁的房子谁做主。看上去房东也算讲道理,但孕妇的困难却是实打实的, 你不租,他不租,莫非怀了孕就该睡大街吗?那外地来的人就不能租房子生儿育女了?我们尊重每个地方的风俗,但风俗不是冷冰冰的, 是有人情味。广东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慢慢也会成家立业,在他们还没有能力买房之前,只能依赖租房给自己遮风挡雨。作为本地人,享受了他们劳动带来的成果是 是不是可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呢?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但如果什么事都只讲究本分,自扫门前雪,那何来雪中送炭暖人心呢?社会在进步,风俗也该进步,继承好的,摒弃旧的。祝这位准妈妈运气愉快!

东知道我怀孕了,给我们发信息说不租给我们了,让我们退租,说什么借死不借,收合同还没到期,给我们赔了一个月的违约金,反正说什么样他都不愿意租给我了。

广东一女子怀孕后被退租,坦言借死不借生。女子自述签了一年多的合同住进来,由至今七个多月。而房东得知她怀孕后,就要求她退租,宁愿支付违约金也要让她搬走,理由是房子借死不借生。 按照法律规定,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属于违约,需要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来承担违约。 并且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在租客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给租客造成的损失,房东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俗话说百里不通风,千里不通俗。既然房东退了押金,也赔了违约金,就没啥好说的了。 不租也是房东的权利,尊重各地的习俗。当然,租客不同意解除合同的话,房东也不能强行单方解除。大家赞同哪一种观点呢?关注董律师,没有烦心事!


在广东东莞发生了一个非常奇葩的事情。据一位女士反映,她在东莞租房,当房东得知她怀孕五个月以后, 要求提前给他解除合同,并表示说即便支付违约金也要让他搬走。因为在当地有一个说法叫借死不借生。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如果他出租去到房子里边发生了坏事, 比如说死人了,你在那发生一个坏事,他发生坏事的就少一件,你就相当于给他挡了个坏事,占用了他家的一个坏事的指标。假如说你在他那个房屋里边生孩子了, 你来讲是个好事,但是是也占用了他家好事的一个指标,他家的好事就会少一件。法律上来讲,这种说法叫风俗习惯,属于不好的风俗习惯,属于不被法律 认可的风俗习惯。以此为借口提出解除合同,租客可以不同意,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种风俗习惯从广义上来讲属于文化的范畴。 文化和文明不一样,这就属于有文化无文明。我们坚持文化自信,不能坚持这种文化。


民间禁忌之多少一、借死不借生。房子宁可借给别人,去是半丧,也不要把房子借给别人,生孩子会带走福气。二、晚辈的名字不能和长辈同字。 三、端午节不嫁娶,不搬家,不建房。端午节是恶月恶日。四、饭前不训子,睡前不骂妻。五、救急不救穷,帮笨不帮懒。六、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七、人见财清,狗见屎清。八、打人不打脸,骂人莫揭短。

接下来要和大家说的这句俗语呢,是关于丧葬文化的一句俗语,丧人出栋梁,生人不勤防, 这句话很有意思哈,为什么古人宁愿借房停丧,也不愿意借房生子呢?有什么道理呢?大家不妨点个关注,收藏起来,认真的了解一下。我们先来说一下丧人出栋梁 这句话的,丧人指的就是去世的老人,你比如说古代的时候啊,如果家里的老人去世了,会借用别人家的房子来发丧,那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这件事情呢,还是不能接受的,别人家的老人去世了,把棺材放在自己家里, 心里呢,总感觉是有一些晦气的。不过听老一辈人说啊,如果邻居家的老人去世了,借用自己家的房子发丧的话,预示着家人好运连连,升官发财的将来自己的后代呢,是会出动 栋梁之才的,也是起立的象征。虽然发丧是白事,或许有些晦气,但是办完丧事,他就会把家里的所有晦气都带走了,把家里的晦气带走了,那当然家里的运气就会越来越好了,对不对?所以才有了丧人出栋梁这个说法了。 那再来说一下生人不勤防,那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呀,自己家的房子不能借给孕妇住,因为在老一辈人的心里认为啊,女人生孩子是件很危险的事情,而且老一辈人认为女人的属性是阳性, 身上阳气本来就很重,万一早产把孩子生在别人家里的话,那就会带来很多的麻烦的,也会间接的影响主人家的财气还有运气的,那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条件高了,人们也很忌讳把这个房子借给孕妇住的。 我之前我记得我听我妈跟我说过这样一件事哈,他的一个朋友预产期快到了,由于他就觉得住院费提前住进去太贵了,然后就联系了一个自己的亲戚啊,想上他家去借住几天去,因为他亲戚就在医院的附近住啊,到时候他觉得入院也方便。 但是亲戚听到是快生产的孕妇要煮,立刻就给汇觉了,然后就说呀,平时什么时候来家里住都可以,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就不太方便了, 所以说只要不是直系的亲属,多数人都是忌讳孕妇来家里去居住的。不过现在生活条件好了,国家 政策也是提倡了红白喜事一切减半,发丧这件事情啊,都会在自己家里啊,祭点祭点,就让过去老人入土为安了。至于孕妇生孩子都去正规的医院去生产了,也不会借用别人家 的房子了。那对于这句话你是怎么看的呢?也欢迎大家评论转发,来说说你的看法。传承传统文化,分享国学智慧,我们下一期再见!

借死不借生这种陋习你听过吗?一位怀孕五个月的女子在某城市租房时,遭遇到了房东强制要求退租的困扰, 理由是借死不借生。这起事件曝光后,历经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与热议。现代社会仍然这么封建迷信,难怪网民说房东愚昧无知,这是什么烂讲究。而更多的网民呢?则说很多地方都有这种说法,支持房东的做法, 况且房东也赔了违约金,没有什么可吐槽的。且不论这起事件是否违背租房合约,但就借死不借生这个理由,就是一种陋习,早就应该摒弃。 以前不有老人说出嫁的女儿在娘家落月为不结,会给家里带来所谓的血光之灾,现在还有谁信呢?这也说明了,成规陋习不是不可以改变的。为什么借死不借生这种风 迷信观念仍然存在,我们不能不与当下的房东在租房市场强势地位联系起来。试想,如果赶走孕妇这样的租客,房子就能出租了,房东还讲究个啥呢? 扑迷信、抛陋习,要让有这种思想的人有所失去,再通过普法、教育、宣传等途径,才能让更多的人自觉摒弃封建迷信,营造积极向上、开拓创新的社会氛围,提升全社会现代文明水平。

借死不借生,你们有听过这样的风俗吗?刷视频时看到这样一个视频,一位在广东的女性租客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倾诉了他的一段尴尬经历。据他所说,当房东知道租客已经怀孕五个月时,坚决要求他退租并马上搬走,理由是借死不借生。 之后房东按照合同退还的押金并支付了违约金,这位租客也只能尽快的搬离了住处。但这个视频发出来后,还是引来很多的评论, 有网友说,人家房主有忌讳也赔违约金了,有啥好喷的,怨妇不代表人家就必须为你着想好吧。所以大家拼尽全力买房子就是为了不用搬来搬去,不要道德绑架房主。 我个人觉得南方还是比较忌讳这些的,我贵州的堂嫂之前怀孕租了房子在城里待产,生完还得买鸡,买各种东西请师傅祭祀。我不太理解,我们那里是生孩子一个月不能进别人家门,门口都不让去,更不让去, 去娘家千万不能坐别人的凳子,他家会倒霉。也不知道谁定的规矩,反正都是这样,我们湖南就是娘家,你都不能去坐月子,更不要说别人家了,流产都必须三十天才能去别人家,不然别人要骂死你。 这个还真不知道说啥,好多地方都有这忌讳,有很多一看新婚或者孕妇就直接不租了,省的后边麻烦。正常的,我们苏州也是,我们家做企业的房子绝对不能租给人家生孩子的,但是可以把厂房的空地借给人家,死人搭棚子,这个反倒没事,只要给个红包就行。 别的地方不知道什么风俗,但在广西这里如果租房,要是怀孕了是不可以再租的,房子里坐月子的可以出去做完月子再回来。 当然也有很多人认为生孩子是件很喜庆的事情,我们把房子租出去,那家女主人怀孕五个多月了吧,我妈妈说好事,新的生命诞生,说明家里人气旺,安心生娃养娃就好。我以前的房东人很好,我们几个租户都租好几 年,结婚生娃房东还祝福,还刚好都生个男孩,房东还自豪的说他的房子很好,招男宝宝。房东应该不是广东的,广东人都知道怀孕是不能搬家的,一般不会感人的,我朋友好几个都是在广州这边住房子工作,怀孕生子,第一次听说因为怀孕感人的。 我就在广东广州租房,两个孩子都在这里生的,房东不住我们这里,过年回来有事,碰到我儿子,还给了红包了,而他也是看到我大肚子,也没有说什么, 可能有的人介意,有的就没什么。我一胎满月,给房东一百红包,他愣是不收,还给了我们一百红包。二胎还没出月子,他又微信转账六百过来,我们不敢收太多了,满月我们给他派喜糖, 他和房东太太又给了两个一百的红包来。在我们老家都是满月后要给房东一个红包的,在广州这房东反而不收。怀我儿子的时候,找房子问房东介不介意坐月子,房东说生孩子是天人口的好事,为什么要介意, 十年了没换过房子。生孩子的时候,房东还包了红包给小孩,每次回去带了家乡的特产都会送点给房东,他也经常给我们他们种的菜感恩。当然也有比较激进的留言, 不懂为什么孕妇在很多场合都是晦气的代名词。刚去定月子中心时候,工作人员强调他们从医院到月子中心有专车接送,我才知道,原来刚生完的产妇坐出租车都没人了。 有的时候真的搞不懂,女人的衣服不能和男人的一起洗,说什么会有霉运,也不能去坐月子的人家里来大姨妈也会说什么不吉利,这么嫌弃女的,那还是不要结婚好吗? 有人说,之所以有这样的风俗存在,是因为丧事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生孩子具有长期时间铺垫,因此丧事急,生孩子缓,丧事是悲,生孩子是喜。民间素有匹吉泰来和乐极生悲的说法,因此丧能转喜,乐就生悲,所以才有借死不借生的说法。我们不去说这件事的对错,毕竟房子是房东, 而房东也按照违约金赔偿了租客。应该说每个地方都有不一样的风俗,尊重他人的风俗习惯,理解他人的难处。怀孕生子是喜事,但不代表别人就必须为你着想。所以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大概还是需要拼尽全力去买房子,这样不用搬来搬去,毕竟有自己的家才算真正的安定。

借死不借生。广东一南房东得知女租客怀孕五个月后,宁愿退还回押金并支付违约金,也不愿意将房子继续租给女租客,理由是借死不借生。事后,男房东还为他打包行李, 女租客只能挺着大肚子搬家。首先,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租房合同,那么双方就要履行各自合同约定的义务。民法点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 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五百零九条同时还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简单地说,只要租客刘女士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那么房东李先生就不能要求其退租, 否则,提前要求收回房子就是属于违约行为。其次,我们应当要明确一点,法律是坚信科学,不提倡封建迷信的。 因此,李先生所谓的借死不借生,法律不认可这一说法,即刘女士没有违约行为。民法点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 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李先生在没有法律和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强行收回房子,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责任方。因此,其应当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退还押金、 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所有违约责任。综上,要求李先生承担所有违约责任,确实是有法律依据的,但其行为是否合理,则见仁见智了。


女子怀孕五个月被房东要求退租!今天啊,看到广东的一个新闻,一女子发布视频称自己怀孕五个月,被房东知道后呢,房东要求她退租,给的理由是借死不借生, 合同呢还没到齐,房东呢,宁愿退还押金和支付违约金,说什么呢,也不让你租客一家继续住了,真是开了眼界了,没想到广东竟然有这样的唉,规矩,更没想到都二零二三年了,还持这样的观念。 怀孕生子是大多数人都会经历的人生过程,而且呢,广东一带的生育率向来都是蛮高的,没想到竟然存在这样的传统规矩,属实是难以理解。 面对如今的高房价的现状呢,在租房市场中,房东与租客之间明显存在着地位上的不平等,面对房东这种略显奇葩的强制退租理由,租 客只能自认倒霉吗?本事件中呢,房东是自愿退还押金和支付违约金,作为租客呢,只能拿钱走人了。如果啊,是遇到因房东的原因被迫强制退租却不赔偿损失的情况,那租客呢,可以看看租房合同的约定,或者说是根据民法点的相关规定,要求房东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信呢,也不是所有地区都有这样的观念和规矩,但是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信仰,多元文化交织的国家,不可避免的可能会存在一些其他的奇奇怪怪的爱文化习惯呀,习俗呀,观念呀,或者说个人喜好。 建议呢,房东们在租房的时候,将自己拒绝提供租房服务的各种情形呢,提前具体的列名在租房合同里,让租客们呢提前呢,能有个心理准备,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形呢,突然强制来让人退租办理。同时呢,希望广大房东,特别是广东的房东们,不要因为怀孕而拒绝提供租 服务,尊重和保护怀孕女性和胎儿,这是一个文明和理性社会该有的态度。另外想说呀,借死不借生这个老话呢,可能有两种意思,第一种意思呢,就是孕妇不吉利,是吧,就不愿意借给孕妇生孩子。那第二种意思呢,可能是,哎,如果要有一个房子,我宁愿借给别人办丧事,因为呢,办丧事很快就结束了 啊,而不愿借给别人生孩子,如果生孩子的话,那可能还要等孩子慢慢长大呀,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是吧,那就可能要借给别人很久,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呢,那我借给别人房子的话,我宁愿借给别人办丧事,而不愿借给别人生孩子啊。这 这种角度来解读呢,还是可以理解的。其实呀,很多时候,古话并不是我们现在表面上所理解的那个意思,他背后呢,其实有他的目的含义的。比如说类似某些地区所说的孕妇不吉,或者说尼姑不吉利,其实本质上其实是为了保护尼姑和孕妇。可以 想一想,尼姑通常出现在什么地方呢?尼姑庵是吧?或者说有事下山买东西,这通常容易遇到什么人呢?是不是砍柴的,打猎的乡野村夫?或者说是强盗匪寇?如果不说尼姑不吉利,让这些人唯恐避之不及,那你想想会发生什么事情,那尼姑是不是就非常危险了? 那说孕妇不吉利,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样其他人都避了孕妇,孕妇就能少些威胁,就方便孕妇保胎和养胎了。所以有些骨炎啊,老化呀,表面上是在说某个意思,其实目的呢,是另外的含义。 可能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宁可使由之,不可使之之的意味吧。意思就是说,可以引导民众按照正确的道理去行动, 但是呢,不必强使他们知道或者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可以想一想,在那个时代,明智未开。如果不说尼姑不吉利或者孕妇不吉利,而是直接号召大家去保护尼姑,保护孕妇,哪种说法对于尼姑和孕妇的保护 效果更好呢?是不是对于传统古训,我们要跟着时代的发展,去探究其背后的目的和含义,而不是停留在表面主观异想,一味的迷信,这不是祖宗的本意,而是后人的曲解。对此,你怎么看呢?

借死不借生。近日,广东一名女租客因怀孕五个月,房东退押金赔违约金,要让她退租搬家,理由是当地有借死不借生的风险。 事情传上网,大伙吵得热火朝天。当地有匹吉泰来和乐极生悲的说法,说丧能转,喜乐就生悲。 所以租房子借死不借生。再说谁的房子谁做主。看上去房东也算讲道理,但孕妇的困难却是实打实的。你不租他不租,莫非怀了孕就该睡大街吗?那外地来的人就不能租房子生儿育女了?我们尊重每个地方的风俗, 但风俗不是冷冰冰的,是有人情味的。广东有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慢慢也会成家立业。在他们还没有能力买房之前,只能 能依赖租房给自己遮风挡雨。作为本地人,享受了他们劳动带来的成果,是不是可以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呢?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但如果什么事都只讲究本分, 自扫门前雪,那何来雪中送炭暖人心呢?社会在进步,风俗也该进步。继承好的,摒弃旧的。祝这位准妈妈孕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