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15.0万获赞276.8万



那既然是跟甘宁大学的,那咱就应该叫甘宁雄安,那现在又叫个战区雄安, 你这不是信球啊,叫战区法庭,显得咱法庭大叫灾民群法庭,你不想回去张张?哎,这就对了,好好跟恁老马叔干一场,再下来咱们就都是官了。 熟人啊熟人,有钱出钱,有利出力,这怪符合卡尔法,真是老总了。三生带你六枪,六人 中人放了枪,留下三生白面中饭的烙饼。

你肯定不知道在刑事法庭上最让人上火的一幕是什么,不是罪犯不认罪,而是他明明已经被轻判了,居然还不知足,大摇大摆的提起了上诉。 这时候二审法官拿过案卷一看,心里想,一审法官为何如此轻判?这案子判十年都不过分,居然才判了七年! 然而,即便二审法官明知一审判罚过轻,但只要检察院没抗诉或自诉人没上诉,法官就算把牙咬碎了,也不能给他加哪怕一天的刑。今天我们来详细拆解刑事诉讼中上诉权的实质保障。 上述不加刑是对被告人,也就是已经经过依审判定的罪犯所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一级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行法的诉讼原则, 根本原因是为了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更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为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法。 值得注意的是,检察院抗诉和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此限。为什么现代法治国家宁愿牺牲各案的罪行相适应,也要坚持这个原则?主要基于以下三大理论支柱, 第一,控审分离原则。该原则强调,法院是被动的裁判者,不是主动的追诉者。在二审中,如果检察院没有抗诉, 这意味着国家作为原告接受了一审的刑罚,那么二审法院面对的诉求仅仅来自被告人, 也就是他觉得他被判的过重了,法院审里的范围受限于诉求。既然没人请求加刑,法院如果主动加刑,就从裁判员变成了运动员,违背了程序正义。第二,上诉权的保障。 如果上诉可能导致加刑,被告人就会陷入巨大的心理恐惧,这会让上诉权变成一纸空文。 为了让被告人敢于监督,依审法院敢于行使权力,国家必须承诺你尽管告,最坏的结果也就是维持原判。上诉不加刑是国家为了换取被告人对司法程序的信任而支付的对价。 第三,禁止双重危险。该原则为了防止被告人因同一行为面临重复追溯和双重刑法的风险, 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的法律地位应当回归安定,而不应长期处于未觉的焦虑之中。 这一理念与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一脉相承,也就是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具有记判力,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再审程序外,不得对同一行为人的同一事实再次启动审判程序。 在这里给大家出一道思考题,假使主谋以事从犯,一起合伙实施了一起诈骗案, 但在阴差阳错下,医审法院事实认定搞反了,法院误认为以事主谋判了十年,误认为假使从犯判了三年。 拿到判决书后,被冤枉的从犯已觉得太冤了,立刻提起了上诉。占便宜的主谋假躲在被窝里偷笑,自然没有上诉。检察院觉得一审判决没问题,也没有抗诉。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彻底查清了真相后,应该怎么判?给你三个选项,第一,直接改判一改判三年,假改判十年。 第二,只改已不动价已改,判三年,甲维持三年。第三,发回重审,让医审法院重新判。把两个人都纠正过来,你觉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欢迎把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写在评论区,下期视频会对这道思考题做出详细解释,当然,解释并非绝对正确,仅限于我个人观点。 视频的最后,我将以文字形式回复上一期视频中的思考题。如果对我解释的内容有疑问或有建议,欢迎回到上一个视频留言。



二十八号呢,其实是公开审礼,那有一些就是关心这个事的粉丝,其实是有到场啊,人数不多,因为大家可能怕,可能要提前申请,那由于法庭纪律呢,我们没办法将庭审现场做些拍摄跟记录。那有几个点 对这些有粉丝汇报一下,第一个就是他被告没有去啊,他委派了两名律师啊,两名啊,两名律师。那七哥当然, 呃,也不是自夸哈,七哥这种口才,实际上应该一个对付两个也是问题不大的,当然这是开玩笑哈,因为我们是礼,在我们这里,那 在庭审过程当中有两个细节给大家汇报一下,一个就是他的律师说, 哦,鸦片龙这个名字是在道平路一栋别墅,然后呢,这栋别墅呢,跟七哥的祖上的别墅很像,然后他说一句比较可笑的话,他就说七哥,他在说这栋别墅的时候,没有说是典宝街几号,就是我们那边的号数,导致 这个被告产生误解。那我当天就问了,我就说,呃,这位律师哈,请问您叫什么名字啊?那律师他不敢讲啊,名字都不敢报,他说我姓林啊,我说那林先生你好啊,我说如果你不自报你姓林,如果我觉得你长相像石平 啊,我可不可以直接告诉你,直接称呼你汉奸,因为我觉得你跟他很像。也就这种逻辑,作为律师是不应该讲出来的,就是因为七哥没有自报家门,我这栋别墅是什么门牌?几号? 那就可以让这个被告去误解说,哦,你没报自己的这栋别墅,那么我就把你当成是那一栋, 这个很可笑的逻辑,这是第一个,第二个呢,我们的法官也是公平公正,他也问了对方一个问题,我也觉得问的很在点哈,这个我都没想到他问对方你,你觉得这栋楼是鸦片楼,那你是,你们知道这个鸦片楼的名称是什么时候的吗?是清朝的。 哦,是北洋军阀的还是日剧时代的?两个律师哑口无言。对,你连 这个鸦片楼是这个名字,哪怕你是误解的,那哪怕你是误解说,哎,七哥,祖上这栋楼跟鸦片楼很像,哪怕你是误解,那么鸦片楼的这个三个字是在哪个朝代 产生的?不然你怎么去联想跟日本人去联合?两个律师都鸦雀无声。这两个庭审点是七哥记忆比较深刻的啊,就第一是功课没做足,第二就是 你不能把那个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啊。这今天的这个,呃,给大家汇报一下庭审的一些就是 精彩的节点,也是让我们关心这些事情的朋友没有到场旁听的,给大家一个满足啊。那接下来具体最后结案,怎么裁决,怎么判的,七哥会持续向大家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