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过骗老婆的钱给情人花的,见过骗情人的钱给老婆花的吗?浙江嘉兴的一男子阿强就反其道而行之。从二零一八年到二零二三年,长达五年时间里,阿强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虚构职业身份,欺骗小美,以结婚为目的与其交往期间,通过各种手段从小美那里骗取了 一千一百多万,并转账给自己的妻子阿珍。小美在得知真相后,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向阿强追款。为了逃避退赔责任,阿强于是将夫妻共有房产全部转移到妻子阿珍个人名下,并与其离婚。 阿强还和阿珍约定,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债务则由各自享有或承担。真的是阿珍勇敢悲伤痛,阿强悲啊! 但这种做法终究是逃不过法律追究的。最终,法院一审以阿强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责令阿强退赔小美的一千一百多万元。阿强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嘉兴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