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我是大刘,今天我要说的话题是,父母留给独生子女的财产,堂兄弟你能分一份吗? 皮某在网上看了很多普及民法点知识的视频之后很慌张,原因是这些视频都在暗示一件事情,那就是在独生子女家庭当中,如果父母去世留下一笔巨额的遗产, 那么独生子女的堂兄弟、表兄弟对这些遗产也有继承权,独生子女想继承或者处分这些遗产的话,还要经过堂兄弟表兄弟的同意才可以。 恰巧皮某在现实中的情况和视频中所说的一样,所以他很惊慌。那么这种说法到底是真的吗?其实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 法上的这种说法来源于民法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的内容,这一款的内容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为继承。 如果从字面意思上来理解,那就是答案当中被继承人是皮某的父母,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就是皮某的堂兄弟、表兄弟, 他们有权继承贫某父母的遗产。但是这种说法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才能继承遗产, 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继承遗产的。具体来说是这样的,根据民法点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的规定,遗产按照下面顺序进行继承,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其次,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这里面所说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主要是指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这里面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主要是指死者的兄弟姐妹。 通俗一点来讲,上面这段话的内容是,皮某父母的遗产,首先由他们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在答案当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只有作为子女的皮某,那么所有的遗产都应当由皮某自己继承。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皮某的父母的兄弟姐妹 根本就没有继承权,那么他们的子女,也就是皮某的表兄弟、堂兄弟自然更没有继承权。 所以网上的这种说法就是以额传额,要想了解真正的法律知识,必须找专业的人士。好的,这个话题就说到这里,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民法点知识,请关注我。
粉丝2102获赞1.6万

在上一个视频当中啊,我们说到了民法典当中呢,增加了有效继承人的范畴,外甥啊,外甥,女儿、侄子、子女可代为继承。那有些人啊,不禁担心起来,是堂兄堂妹,表兄表妹要和我一起来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首先啊,要知道,在中国法定遗产继承人制度当中呢,一直存在着先后顺序的规定。并且啊,在民法点继承篇当中呢,并没有对这一顺序的规定啊进行更改。 按照民法点的规定,第一位继承人的是呢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位的顺位继承人呢,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这个顺序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啊,也就是说,在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时候啊, 遗产是由这些人来继承的。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以此类推。因此啊,本 临发点当中,并不是规定兄弟姐妹的子女啊,要和子女一起分割遗产,子女的遗产继承权呢,也不会受到此规定的影响。您都清楚了吗?关注阿雅姐姐,无法进行中。

昨天有很多小伙伴给我发来私信,说央视解读了最新民法典,也就是将被继承人的职生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关于继承,片中把直升列入了这个继承人范围,享有代位继承权。那是不是意味着我的堂兄弟姐妹也有资格跟我争夺遗产呢?是不是又有很多遗产大战呢? 不要慌,这里有两个知识点需要确认一下。第一个叫继承顺序,第二个叫大卫继承。那么在我国的继承法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位继承人才是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只有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死亡,且他们没有继承人或者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才有可能轮到第二顺位继承人。那么新民法典中关于这个代位继承的情况呢?就是 当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不继承给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说,当你的书 博孤审啊,这一层的这个亲戚限于你的父母死亡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你的堂兄弟姐妹进行代位继承的情况。 那如果按照以往的法律出出现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不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又全部死亡的时候,这份遗产就要像牛头一样上交就给国家了。这个规定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家族财产,只要这个家族财产在家族内流动。所以只要你还活着,或者说是你还有继承人,或者说是你没有放弃继承权, 或者说是你没有丧失寄生权,你的堂兄弟姐妹是没有资格来跟你争遗产的,放心吧。而且如果真的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你已经挂了,你还操这个心干什么呢?告诉我你最想了解的法律问题,我来说给你听。关注我,抖音里最多才的律师。

独生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必须要堂兄弟姐妹同意才行,这是什么道理?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节目,今天咱们来聊一聊财产继承的相关话题。 那在大家的印象当中呢,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去世,那不管是房产还是其他遗产,都应当由独生子女自己一人承担。可是在实际情况当中啊,却并非完全如此。独生子女不一定真的能够全部的继承到父母的遗产或者是房产, 在办理的过程当中呢,也可能会需要得到其他的堂兄弟姐妹的同意,才能够顺利的获得继承房产。大家对于这种说法可能会感到一些不可思议啊,但现实确实如此。在我国现行的继承法当中,规定遗产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那第一顺位继承人指的是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也就是说这三者在继承顺位上是相同的,享有相同的权利。 那说到这,大家就要问了啊,如果只有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同等的第一继承权,那么跟堂兄弟姐妹又有什么关系呢?为了让大家更加清楚啊,我们用一个现实的案例为大家做说明。 说刘女士最近在办理父母遗留下来的房产继承,但是在房产变更姓名的过程当中,公证处的人员告诉他呀,如果想要继承这套房产, 必须要得到刘女士堂兄弟姐妹的同意。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呢,是因为刘女士的父亲的这套房子是在刘女士母亲去世之后购买的,所以说 刘女士的父亲对这套房产享有所有权,但麻烦的是啊,其父亲在去世的时候,刘女士的爷爷奶奶还是在世的。所以,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那么刘女士和刘女士的爷爷奶奶拥有同等的继承权。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啊,应当由他的爷爷奶奶以及他本人三个人共同继承。如果说刘女士的爷爷奶奶放弃这套房子的继承权,那么这套房子则可以由刘女士自己继承。 但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啊,他的爷爷奶奶并没有放弃对这套房子的继承,所以,刘女士也就将继承房产更名这件事呢,搁置下来了。 但是没过几年,刘女士的爷爷奶奶也接连离世,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又成了问题。因为刘女士的爷爷奶奶在去世时,并没有对遗产进行分割, 又导致刘女士父亲的这套房子,其爷爷奶奶是占据一部分份额的。而在刘女士爷爷奶奶去世后,这套房子的份额呢,将被刘女士的叔叔和大伯继承。 可是,刘女士的叔叔和大伯也已经去世了,这套房产的继承权啊,自然就落到了刘女士叔叔和大伯的孩子身上,也就是刘女士的堂兄弟姐妹们。 所以,如果刘女士想要全部继承这套房产,就必须让堂兄弟姐妹们都放弃继承。 好在呢,他的兄弟姐妹都比较明事理啊,主动放弃了继承,刘女士也顺利的办好了房产变更的登记。而刘女士的这个案例,其实也是给广大的独生子女们提了个醒啊,父母的房产财产不一定全部都可以由自己继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 独生子女们可以让父母在生前就做好遗产分割,或者是做好遗嘱公证,这样的话能够避免很多的麻烦和纠纷。在办理房产变更或者是遗产继承的时候,也能够少走很多弯路。 若是遇到不那么明事理的亲戚呢,事情也很有可能变得非常麻烦,甚至要诉诸法庭。不仅费时费力,亲戚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损害,房产也不一定能够顺利的拿到手里。 好,今天的节目就到这结束了,感谢您的收看,欢迎您关注我们,看更多相关信息,我们下次见,拜拜!

大家好,兄弟姐妹有没有权利继承自己的遗产呢?包括房产、股票等遗产。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不能够在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但是第一个身位的地权人呢,包含了自己的父母,在存在父母作为继承人的情况下,那么父母取得了遗产的继承权以后, 作为自己的财产在未来有可能会被其他的兄弟姐妹继承。 这个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即使存在老公老婆子女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自己的遗产仍然在一定条件下会被兄弟姐妹继承。


妹妹告哥哥要分父母的房产,妹妹胜诉,律师表示处理家事用这种方法。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青岛之窗。大家好,我是青岛市石碑区法律文化研究会会长张立海,今天我们继续分享法律精彩故事。嗯,好的, 张队长哎,你好,今天我们来分享一个房产纠纷的案例哈。嗯,近日啊,家住青岛市市北区寿光路二十号的真女士啊反应,嗯,他有兄弟姐妹四人哈,父母在世时候啊,大家过年过节都集中在父母住的青岛市市北区寿光路二十号, 与父母啊一起聚会吃饭哈。嗯,那段时间呢,大家聚在一起都非常的开心快乐哈,兄弟姐妹相处的也非常的团结和睦, 平时啊,大家也经常打电话相互问候哈。嗯,谁有事啊,都会主动跑,先跑后,一起帮助照料照顾父母。父母去世后呢,留下坐落在青岛市设备区寿光路这套超好的房产,嗯, 去年呢,曾女士想找哥哥曾某啊商量房屋怎么处理,但是哥哥呢,却不搭理他,于是啊,他就一直付状啊,把哥哥告上法庭,要求哥哥支付自己的房屋占用费。 经过庭审呢,并对房屋进行了评估,最终啊,人民法院判决曾某啊支付给妹妹曾女士啊,房屋占用使用费十八点七二万元。曾某变成啊父母在事实啊,他当 当时为了照顾父母就与父母同住,现在父母去世了,他也搬出来了,只是偶尔啊去给房屋清理卫生,房子们也没有对外租赁哈, 始终是处于空置状态,屋内物品啊,还是保持父母在事实的样子,他自己没有在房屋上赚取任何收益,为何现在要给妹妹房屋占用费呢? 对此啊,曾某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哈,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呢,经过庭审呢,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张律师,哎,你好,这么的话好像说的在理哈。嗯,针对同胞兄弟姐妹呀,如果父母去世了,该如何处理房产纠纷呢?嗯,请您呀,说是您的观点哈。 嗯,好的,我认为吧,亲情最重要,嗯,谁都会这么说。嗯啊,可是哈,在遇到孩心问题,嗯,如果哈平衡利益和亲情的关系,嗯,啊,我认为 这这女士于哥哥房屋纠纷上的问题,嗯,双方应该坐下来细细听听大家的意见。嗯啊,结合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嗯,法规定 大家都让一让,多考虑对方的好处和难处。嗯,不要抱怨,为了生活,大家都不容易。嗯啊,相互商量最重要。嗯,而沟通协商也是最关键一环。嗯,我银行从各方面 了解到,这女士与这母也不是不讲血缘亲情,嗯,而是都要一个相互尊重。在现实生活中,钱虽然不是万能的, 嗯,但是没有钱确实会让生活遭遇很多困难。嗯,父母留下财产,兄弟姐妹都可以继承,嗯,都可以平均得到一份。嗯啊,所以老人留下的这份遗产也可以让兄弟姐妹的 生活更有保障。嗯,一般情况下,谁也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那份,除非老人留下遗嘱,把房产赠与给一方。所以,同胞兄弟姐妹为了老人留下的遗产,每天奔波在法院, 必将损害大量的精力和物力,而争来争去,也必将上了和气和亲情,所以我不赞成通过诉讼解决家庭纠纷,大家应该找一个法律明白人坐在一起协商解决,延续一切 和谐美好的情形。嗯,好的。针对父母留下的遗产,你有什么观点和看法呢?请在评论区里留言。本期视频就到这里结束了。嗯,好的,谢谢大观看,我们下期再见。好的,下期再见。

apple apple apple 是不是想咨询什么问题?哈哈,你怎么那么色皮呢?哈哈哈哈。 我的妈妈的亲哥哥发生了交通事故。发生了交通事故呢,他是无保护,无儿无女无老婆,然后七十多岁发生了交通事故, 也算是我舅舅的堂弟那边在跑这个保险,那出殡当天呢,肇事者然后就拿了三万人民币,然后呢,就给到了这个。呃,我舅舅的那个堂兄弟,那会我妈妈不太懂法。 按照法律来讲,然后是有直系血缘关系的才能继承这笔钱嘛。对方呢,在他们的村干部那边盖了这样的一个证明,好像是义子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能不能继承这笔,就是交通事故的赔偿款。 第一个刚刚说的村里面开具的那个义子证明啊,这个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存在一个收养关系的情况下, 不存在所谓的义子的问题。如果是说认定他存在收养关系,那么应当是直接早就上了他的户口对吧?显示是父子关系。所以这个嘴巴里面口语所说的所谓的义子,在法律场面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那么当地的村委会也没有资格去证明说存在这样的一个义子关系。法律层面也没有存在所谓义子的概念。只有养子女的关系,收养关系才是合法有效的。这样的一个道士来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对一个死亡赔偿金来讲,更多的是再生的他最亲的那个亲人的一种慰藉。这部分来讲,是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角度去要求赔偿给他的,所以并不是属于遗产的赔偿范畴。但是按照司法实践,一般来讲啊,都能 能够是参照着遗产的继承方法去赔。所以这个案子里面最终发现,其实他就只有唯一的一个法庭继承人,就是他的兄弟姐妹,而且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所以这个案子来讲的情况下,我认为按照你刚刚所反馈的内容,只要有当地的政,那个政府部门去证明你妈妈和大舅子之间的这样的一个呃兄妹关系,然后你妈妈是可以直接把这部分的财产赔偿金给继承的。

侄子竟然可以和我的闺女争夺我的遗产。第一,侄子可以成为我的法定继承人啊,那就是在我去世的时候,父母已经去世了,也没有老婆,儿子哥哥也去世了,这种情况下,他就可以成为我的法定继承人了。 第二,如果我躲在了父母的前面,我的父母啊,我的哥哥也不见待了,这种情况下,侄子也可以和我的闺女继承我的遗产。 第三,如何规避这种情况呢?对于我来讲,我就写好一份遗嘱,我在遗嘱当中明确的写清楚,我所有的财产均由我的女儿一人单独继承,与他人无关, 这样既能够保证我的财产留给了我自己的孩子,也能够避免他们这一代人因为遗产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我的哥哥从来没有赡养过父母,他有权跟我争夺遗产吗?孝顺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我的哥哥从来没有赡养过父母, 在道德方面对父母是有所亏欠的,但他却有继承权。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哥哥曾经伤害过父母,这样的话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如果父母只想把遗产留给你的话,需要立遗嘱才可以。如果没有立遗嘱,需要走法定继承,哥哥肯定是有一份的。你听明白了吗?关注北京四大律师事务所,带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