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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他人帮忙指挥停车,车却刮蹭了,谁来担责?明明是出于好心,却无意间办了坏事,指挥不当导致的车辆刮蹭到底该由谁负责? 有一些新手司机由于车技不熟练,在停车的时候经常会求助于保安或者物业公司来帮忙指挥,在保安的指挥下,可能一不小心车还是刮蹭了, 这时候往往会由交警调查情况后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全责,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驾驶人会认为我之所以挂蹭到别人的车,是因为保安指挥不当,应该由保安或者物业公司一起承担赔偿责任。这时候需要注意的是,保安指挥协助停车并不属于物业公司的安 权保障义务,而是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法律上是指以建立、维持或者增进与他人的感情为目的而从事的无偿行为, 又称之为情谊行为。保安作为好意施惠者,只要不是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就不需要对车辆的刮蹭承担任何责任, 而实际操作人员,也就是驾驶人需要对事故负全责。关注左律师,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

好意施惠行为需要担责吗?在日常生活中啊,好意施惠的行为有很多,比如搭乘便车、请人喝酒、为他人指挥倒车等。那么好意施惠行为本身呢?是不受法律调整的。但是超出好意施惠范畴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则可能会涉及到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 已达成并车为例,根据法律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常 承担人损害,那么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尽轻期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那么因此,好意失惠在失惠时应注意审慎,义务, 确保在自身安全及能力的范围内帮助他人,避免因好意施惠造成他人损失产生纠纷。听明白了吗?关注我,让您更加懂法!



好意失晦。小王的车因为故障送场修理,下班时问同事小刘第二天可否搭乘小刘的顺风车上班,小刘欣然答应,但是小刘却忘了和小王的约定。 第二天独自开车到达了单位。小王在约定的地点苦苦等待后,急忙打车到单位,却还是在会议中迟到,受到了单位领导的批评,被扣除了月底的奖金。 小王恼怒万分,他能要求小刘承担违反约定的责任吗?日常生活中,搭便车、变天帮忙收回、晾晒衣物、帮忙取快递、火车、公共汽车到站叫醒等行为,都是 属于好意失贿,也叫做情义行为。因为失贿人没有明确的受法律约束的意思表示,所以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好意失贿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也就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了。

在民法的领域里面,有一个词叫好意思会行为,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大顺车请别人吃饭,这都是好意思,会 是一种无常性的给予对方一定的好处的这种行为。但这种行为呢,也可能发生侵权事件, 你比如搭顺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责任由谁来承担?这法律呢,是有明确的规定。有这么一个案件,有一个老汉呢,骑着电动三轮车去买菜,当他返回的时候啊, 遇见同村的一个老大妈,老大妈就说,我能不能搭个顺车,坐在你电动三轮车上,你载我一程回家。这个老大爷呢就说,哎呀,我这个车呢不能带人,结果也止不住这个老大妈的强烈的要求,于是呢就让老大妈上了车,上了车呢,由于 车速呢是比较过快的,结果老大妈不知道是因为自己体重的原因,还是这个电动三轮车长期没有载人的原因,车胎呢就爆炸,然后呢就侧翻,老大妈就摔伤了, 摔伤之后,前前后后呢跟这个老大爷呢就索要了六千多块钱的药费,本来老大爷认为我已经支付了医药费,我好心给你捎回家,又支付了六千多块钱医药费,这事就了了。 结果没想到老大妈一指诉状,就把老大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多少钱呢?八万多块钱, 老大爷一听说,这不讹人吗?我哪里有过错呢?我不应该赔这个钱。那说到这里呢,也就是本案当中前面说的好意实惠行为,好意搭乘搭顺风车造成 交通事故损害的,交警责任部门呢认定的,老大爷的责任呢是全责,但是不能因为这个全责的一个认定,就要求老大爷赔偿全部的损失吧,这是不符合民法的一个公平原则的, 那么民法典是这么规定的,如果这个好意实惠人,也就是这个老大爷,他有严重的过失或者是过错行为的,他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这个承担责任呢,因为是好意实惠,所以说应当酌情适当的减轻实惠人的赔偿责任, 那如果只是一般的过失呢,那老大爷就不需要承担责任,那老大爷的过错体现在哪里呢?第一呢,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呢,这种电动车呢,是不能载人的, 你带了一个老大妈,第二个是你自己在转弯的时候车速过快,而导致这种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说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 最终这个案子呢,没有进行判决,如果判决呢,可能是双方都剑拔弩张,这个事情呢,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之下,三万多块钱就把这个事情给了了。 所以在生活当中啊,一定要记住自己的责任,如果自己的这个好意思会的行为是一种 不符合常理的,或者是违反一定的法律规定的,那千万就不要做了,否则真正的发生意外了,那自己还要承担责任,得不偿失呀,好心善举,大家一定要弘扬,但是呢, 一定要考虑自己的行为,首先是不是合法的,如果这个老大爷开的是一个小轿车,没问题,老大妈你上来吧,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你自己没有过错,那就对老大妈呢受伤呢,是不承担任何的赔偿的,不法为强,我在行动,关注我,我是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