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六年抖音 mcn 机构认证条件有哪些?想成了一家自己的 mcn 机构,具体应该怎么样去操作?那今天呢,我用这一条内容把完整的入驻流程给你讲清楚,新手呢也能够轻松的看懂。那我们来看第一步啊,账号的注册与机构的信息填写。 先呢使用抖音账号完成注册,然后呢,这里要有个重点提醒大家,一个抖音账号呢,仅能绑定一家公司的机构身份,如果说你这个账号已经作为其他 mcn 机构的管理账号,那我就建议你更换一个新的账号, 那后续按照系统的提示填写机构的相关信息,那这里面就包含了机构的简称,然后机构介绍的 pdf 文档以及联系人以及联系人方式,那这些信息需要准确填写无误。那到了第二步,提交资质的材料, 那这一步呢,需要你上传对应的资质文件,核心的材料就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的照片,负责人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然后你公司的公户信息,确保所有的材料都在有效期内,且与填写的机构信息是一致的,避免因为材料不符影响你的审核进度。 那第三步就是等待平台审核,提交完成资料之后呢,无需额外的再操作,耐心等待抖音平台的审核即可。那这个期间呢,可以留意下你后台的消息通知,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第四步,签署入驻合同。审核通过之后呢,进入合同签署环节,流程也十分便捷,接收并填写验证码就完成确认即可完成合同的签署。 最后一步是缴纳入驻保证金,金额呢是为两万元,那这里必须提醒大家啊,缴纳保证金的时候,务必通过平台的官方渠道去操作,避免造成资金的损失。那以上呢,就是抖音 mcn 机构的完整的入驻流程,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赞收藏,反复查看,还有什么疑问的,我们评论区直接聊。
粉丝2037获赞5185

想在抖音上开通独家提报的权益机构呢?到底要办哪一种呢?今天一次性跟你们讲明白。首先呢,我们想要做专属权益,只有抖音 m c 机构才能拥有这个资格,入驻成功之后呢,你就能把旗下所有签约的人认证为抖音平台的独家作者 达人,不仅收入更高,还能拿到长期的流量扶持,优质的作品和优先推荐曝光量, 只要你的账号内容质量过关,日常稳定更新的话,提爆空过率是非常高的。而且 mcn 机构的后台功能呢,超实用,有线上呢就能签署协议,管理达人对接创作伙伴计划分成自动分账,还能参加平台的新芽计划, 领取流量补贴和现金奖励,也可以参与运营付费短视频合集,自己去定收益分成比例,全渠道的收益都由 mc 机构统一结算,打理起来真的是非常方便。 我们再来讲一下二零二六年的入境硬性门槛,记住了,一定不要踩坑。首先呢就是需要有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半年,注册资金呢十万以上,经营范围呢,必须包含文化类的经营范围,能开服务类的增值税发票,并且呢 一定要注意,公司不能有任何的经营异常。其次呢,我们还需要准备好五个活跃达人账号,粉丝呢需要过万, 账号呢,不能有任何的违规入驻,审核通过之后呢,我们就需要交两万的保证金,后期不做呢,会退回到你的 mcn 机构后台。不少人呢,自己盲目的去申请,要么就是资料不符,要么就是不懂流程或者凑不齐,达人 审核呢,迟迟通过不了。如果想入驻 mcn 机构的小伙伴,不清楚入驻流程黑或者嫌入驻流程繁琐的小伙伴呢,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私信我们一起来聊一聊。

今天我分享一下作为一名主播或者博主,在和 mcn 公司、经济公司签合同过程中比较常见的问题。第一,要明确 你和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合同关系,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律关系,这也决定了你的维权程序甚至是维权成本。第二,账号归属。 这个也是巨大的雷区,自媒体经济发展这么多年,不知有多少博主、主播因账号归属问题分崩离析,甚至诉诸法院,故而合同需明确约定账号的使用权, 使用权节约后归属及交接方式未约定时,法院通常以实名认证主体为账号所有权人,也会将运营维护是否附着较强的人身属性等 价值因素作为考量。第三,收益分配与结算。这个就是主播与公司就核心利益问题进行约定。 第一,收益构成,明确直播打赏、广告代言、电商佣金、带货分成、签约金等具体项目的定义与计算基础。第二, 分配比例就是你和公司的分成问题。第三,结算规则,明确结算周期,你是周结还是月结,如果是月结,那么是这个月的哪一天结算,这些都需要明确。 第四,成本分摊。合同需要明确区分公司的运营成本,包括投流、场地、设备、培训等于主播个人成本,例如衣食住行、个人设备、交通等等, 避免无约定导致的分摊争议。第四,公司义务与主播义务。首先先说公司的义务,主要就是明确推广资源, 包括流量投放、内容策划包装、宣传、培训指导、商业对接等具体服务内容标准及实现。 如公司未按照约定提供资源时,主播有权减少分成, 暂停履约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其次,主播的义务主要就是对你的直播要求,包括直播时长、天数、内容合规、形象维护等等。 另外呢,就是要注意是否有独家条款,谨慎约定独家合作范围 是仅某一个平台直播,还是全平台、全品类商业活动等等,避免无期限、无地域限制在独家绑定中。第五,解约条件与违约责任。首先,需要明确法定解约情形, 公司有根本违约行为,如长期不提供资源、拖欠收益等等,已经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主播可以向公司提出解约。 注意,提出解约时要把相关的证据保存好,如果实在不清楚,可以找律师问问。 其次,需要明确约定解约的情形,那么比较常见的就是合作期限届满或者直播一段时间后收益未达预期目标等等。另外呢,就是要重点强调一下这个违约金条款, 其实很多主播被起诉或者被仲裁时,被过高的违约金诉讼请求吓到了,其实违约金的实质是什么呢?就是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损失,核心就在于损失二字, 如果你的直播义务履行到位,又给公司创造了较大的收益,即使有不大的违约行为,违约金是要减少甚至于没有。 第六格式条款与争议解决,其实公司让你签的都是固定的合同模板多为何事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四百九十七条说的很清楚, 对免除其责任、加重主播责任、排除主播主要权力的条款,公司都需要进行提示说明义务,否则该条款可被认定为无效。第七,争议解决方式 签合同前你一定要看清楚,如果双方产生争议是哪个地方管辖,一般公司提供的合同都是约定合同签订地 或者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是另一种方式约定的更多就是仲裁。这里建议能选法院选法院,因为仲裁一裁终局就近,途径有限。

抖音 mcn 机构入驻详细流程?是不是想开通抖音 mcn 机构,然后绑定达人作品宣,却完全不知道从哪下手申请?今天这条视频手把手教你开通抖音 mcn。 咱们先讲讲抖音 mcn 机构都有什么条件。首先,公司硬核指标必须拥有有限公司主体个体户步行注册资金大于十万,成立时间要满一百八十天。重点看经营范围, 必须包含文化、传媒、艺人、经济等类目,没有的赶紧去工商真相。其次,至少绑定五个签约达人,重点 合同必须加载公章,粉丝量大于一万。接下来讲讲抖音 mcn 机构申请流程。登录抖音创作者服务中心选机构入住, 千万别点成个人入口,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达人签约合同和公司介绍和公司介绍提交申请即可。划重点啊, 入驻抖音 mcn 是 免费,但是抖音 mcn 申请门槛可不低,好多人自己去注册,结果审核根本通不过哈。其实你可以找专业的第三方协助你。

今天来跟大家聊一聊我二零二零年到二零二二年签了三年 mcn 公司的心路历程。二零二零年呢,正好是我第二次来新加坡留学的时候,我当时就已经发现 新加坡的中文社交媒体和博主市场是存在一个比较明显的空白的。并且呢,我也观察了一下新加坡本地的博主呢,大家的内卷程度没有我们国内的高,我当时其实在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上面已经差不多小一百万粉丝了, 所以当时呢,就有一个我觉得是非常不错的经纪公司来找到我,要跟我签一个内孵化合同,他们说是超过一千万的粉丝才可以,不是内孵化合同条款呢,就基本上是公司拿九我拿一,每个礼拜更新五条以上的视频,每个月至少要更新二十条以上的视频, 基本上跟日更也没有什么差别了啦。我就特别想知道一个专业的 mcu 公司,他到底是怎么去孵化一个博主的,并且呢,因为我自己是有律师的嘛,所以我自己会比较不担心, 如果万一发生纠纷的话,法律层面我要怎么去维权。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呢,我一开始以为大家会有一些比较量身定制的话题,结果其实我发现他们都是把一些微博、微信、抖音、小红书、 bilibili 上面那些热搜话题给到你, 让你去围绕这个热搜来进行创作,也就类似于一个命题作文嘛,他们也会希望你在 镜头前面的表现力会比较强一点。呃,如果说你表现的很平淡,或者你的表达能力不够好的话,他们是会对你提出各方面的要求的。在一个运营的群里面呢,差不多有六七个人, 那有的人是商务,有的人是编导,有的人是剪辑,就是你感觉好像会有很多人在所谓的和你对接工作,但其实呢,从所有的脚本的转载,视频的拍摄剪辑,到后续的发布和运营,包括回复评论区里面的所有东西, 这些事情都是你自己做的,他们会说,因为你没有超过一千万粉丝,所以我们是没有人帮你剪辑的。那群里面的剪辑的作用呢,是来告诉你 啊,你哪里哪里剪的不对,你要重新去剪,我写脚本可能要被改个三四次吧,写完脚本之后自己拍就会有一个粗剪,粗剪完了以后给到他们也会有各种就是老师在批改作业一样的各种批评嘛。那么就是你这里剪的不对,那里零点一秒,那里快了慢了什么的,接着粗剪完之后就会去贴各种画中画贴纸。 弄完这些之后呢,你去发布,你发布之前也需要把你的文案,你的标题,你的封面都给这些 mcn 公司的同事们审核,审核过了之后你才能够自己去发布哦,封面也是要你自己去设计的,而且每个社交媒体平台的封面尺寸都不一样,反正以前呢,因为拍横屏的视频的话,微博是横屏的十六比九, 抖音是竖屏的十六比九,但是他的封面是竖屏的四比三啊,微信视频号那时候就很奇怪啊,他的封面是一比一, 然后呢?哔哩哔哩既不是十六比九,也不是四四比三,他有一个自己的一个特定的尺寸,当然现在他每隔一段时间社交媒体封面的要求都是会有变化的嘛,我要匹配各种不同的平台,我封面就要做好几个不同的版本,包括视频也是,所以就工作量还蛮大的。是什么原因促使 我想要去解约呢?首先第一个是我工作实在太忙,大家都知道我自己是开广告公司的嘛,所以我工作很忙的情况下,我真的没有办法 一个星期给大家产出五条视频。接着呢是他们每年给我接的商单,大概就是两到三个,反正撑死了就是四个。我记得有一次印象很深刻,因为每年做计进行结算嘛,给我确认的金额是一千两百块人民币,因为一九成分成, 那我一千两百块人民币之后,我还要扣除我的个人所得税,我要去开发票嘛,所以我一千两百块人民币到手大概就是九百多人民币。 我就开玩笑跟他们说,你们跟我忙活了一年也就赚这么点钱,我还不够我付自己在新加坡的水电账单的。还有一次呢,是我新加坡的一个客户,因为我在新加坡刚开广告公司嘛,所以其实客户也是很容易能够联系到我的,那客户就有一次把我叫到他们办公室去问 cally, 你 真的全网平台加起来二十万 人民币吗?我说怎么可能,我当时小红书的报价也就才四千块,这不管怎么样,所有平台加起来都不可能二十万人民币的。压铺的客户就跟我说,哦,可是你的经纪公司告诉我,你全网平台要二十万人民币哦,我说天呐,我第一次知道,随后我就打开我邮箱里面的我一年的账 单,我就给我的客户看,他们给我每年的结算就是一千两百块人民币,我还要去开发票,扣掉百分之二十的个人所得税啊。这个呢,是感觉大家对于内容上的创作的一个分析啊,因为我在签约的时候我已经三十几岁了,在职场上也已经所谓摸爬滚打了十多年, 然后再加上我自己的海外经历啊,创业的经历啊什么的,我觉得我自己的思想成熟度上面相对来说会比 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岁刚刚大学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会稍微成熟那么一点点。大家在看待很多社会热点的时候,一些观点会比较不一样。再举个例子,以前经常去参加各种大品牌的 vip vs 的 活动嘛,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vip 突然间变成了 vip, 反正就是 反,反正就是 vip 的 活动,这种 vip 的 活动和媒体的专场总归不一样的,媒体专场嘛,新品发布嘛,总归媒体去拍东西,怎么拍都可以,对吧?但是如果是 vip 活动的现场, 实话实说,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去参加新加坡的这些大品牌的 vip 的 活动,你总不见得吵吵闹闹说,哇,今天我来参加香奈儿的活动怎么怎么样,就你 没有办法用这种叽叽喳喳很吵的方式去呈现这个视频。是呢, mcn 的 团队一直觉得我镜头前的表现能力不是很好,希望我夸张一点,然后我就跟他们说,这种场合你不能吵吵闹闹,不然很对我们中国人的脸好啊。 mcn 公司旗下当然 k o l 非常的多, 所以他们也不可能去照顾到你,尤其是你又无法接到很多大量商单的情况下嘛。所以我是一直处于一个比较边缘化的人物啊,他们也一直会想要改变我的一些说话的风格,所以大家会发现我二零年、二一年和二二年有一些视频会比较激进一点。嗯, 话题是我想说的,但是他们就觉得我镜头前面应该表现的再夸张一点,他们还会把我去跟公司旗下的千万博主的镜头表现里去做对比吗?人家确实做的也很好,可是呢,因为人家是年轻人,二十多岁朝气蓬勃的,我也天天在那边 太活泼,也不是我的一个风格,所以后来呢,就解约了,当然解约的话是和平解约的,其实我没有特别去在乎真的赚到多少钱,这个也是无所谓的,毕竟我自己开公司的,我有自己的主业要做的,对吧? 我学习到的是一个真正的视频,一个专业的博主的视频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大家肯定还有一个疑问,就说如果你签了 mcn 公司,是不是你就会有流量了啊?这个你也很傻很天真哦。之前经纪公司对我的要求是,如果我的抖音那条视频在一个小时以内超过一千个点赞的话,他们会给我投一百块钱的抖加 只投一百块钱哦,多的他们也不愿意投哦。然后如果说你小红书的那条视频超过了八百一千个点赞,他们也给你投一百块钱的薯条,反正呢,我亨不啷当。签约下来的话,感觉他们一共在我身上投留费用大概就是一千块人民币 下来的时候呢?因为 mcn 公司跟平台之间是有合作的,那 mcn 公司自己是有一些流量券的,那这些券他可能是给他自己比较头部的博主去使用,所以你如果作为边缘化博主的话,你是不会有资源的。在镜头前面是建议大家,如果你能自己把博主这件事情做起来的话,我会尽量建议你自己做, 因为也不是每个 mcn 公司真的都很好的,我的 mcn 公司是还算好的,就是放我一马啊。如果说是别的 mcn 公司你真的账号拿不回来,可能账号都是由他们公司的手机号去弄的,以及你还要 违约,你要赔钱,被绑住至少三年到五年。所以大家其实也会看到这几年陆陆续续有很多的大博主都会说啊,我解约了,账号拿回来了,或者重新开一个账号,就这个现象非常的普遍。能自己做,那新加坡跟东京个上海人豪燥关注我。

你是不是在入驻抖音 mcn 机构的时候,一次次提交材料,又一次次被驳回,不知道该怎么办呢? 千万不要着急,今天这条视频告诉你完整的入驻流程,建议反复观看。首先,我们需要有注册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营业执照, 必须是独立法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金要满足十万及以上。网络传媒、网络科技或文化传媒的营业执照,这些都是基本材料, 最重要的是要有达人资源,准备至少五名粉丝量超过一万的达人,并准备好签订的合同。材料准备完之后呢,在浏览器直接搜索抖音创作者中心,然后根据步骤填写信息,审核一到两天就能审核完毕。 通过之后呢,签订入驻协议,你就正式成为抖音 mcn 机构的一员了。如果说你现在缺少达人资源,或者你不知道所有的流程应该怎么走,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签了 mcn, 结果账号不是你的,钱拿不到,想走还得赔几百万。今天我基于我们一线办案的经验,把主播跟 mcn 之间合作全流程里面的五个大坑一次性给你讲明白, 全是真金白银换来的教训啊,听完至少可以少走两三年弯路吧。很多主播签合同看都不看,直接翻到最后页签字,等出了事才发现合同里面全是坑。这五个坑,你对着自己的合同性质模糊, 你到底是员工还是合作方?很多 mcn 的 合同开头就写本合同,非劳动关系双方为合作关系,坑在哪?签了合作关系,公司不给你交社保,不给你最低工资,不给你任何劳动法上的保护。 但是转头呢?公司又要求你每天播够八小时,不许迟到,不许早退,必须听公司安排,这不就是劳动关系吗?怎么避坑呢?签之前,你要想清楚,你是想当员工,还是想当合作方。 如果你想稳定,那就签劳动合同,让公司给你交社保,给你底薪,但如果你想自由,那就接受,没有保底。最怕的就是名义上是合作,但实际上管你管的像员工两头不靠,吃亏的是你。 第二个坑是账号归属不清,你出镜,你吸粉号却不是你的。我一直认为最离谱的合同就是主播用自己的身份证,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的账号,结果合同里写了一句,账号归公司所有,你每天直播几个小时,粉丝也都是冲你来的。结果账号成公司了, 哪一天你想解约,公司直接把你踢出账号,几年的心血全部白费。那怎么避坑?账号归属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啊, 如果你自己注册的账号,就是账号归主播所有,公司仅有运营权。如果是公司注册的,那你要问清楚,节约之后账号怎么办?能不能带走,或者说能不能用钱买断。千万别稀里糊涂签账号归公司,这比违约金还狠。 第三个坑是保底,工资跟时长挂钩,播不够你就白干。很多公司给你保底,比如每个月给你六千块钱,但条件是你必须要播够,一个月给你六千块钱,你算一算,你几乎一天都不能休息。 而且很多合同还写了一句,如果时长不达标,保底取消分成也按比例扣。什么意思啊?你辛辛苦苦播了一百八十九个小时,差一个小时没达标,这个月保底六千块一分,没有分成还给你打折,等于白干啊。 那这种怎么避坑?保底的时长要求一定要算清楚你自己能不能做到。如果你觉得太苛刻,就谈一个更合理的标准,比如一个月播一百五十个小时,连续两个月不达标,再取消保底, 千万别签差一小时就全扣完的合同。第四个坑啊,违约金高的离谱,动不动就几百万,这是最经典的坑,合同里违约金那一栏直接写两百万、五百万,甚至一千万。很多主播觉得,反正自己不会违约啊,无所谓就签了。但等你真的要走的时候, 公司就拿这个数字来吓你,一张律师函发过来,赔五百万,你不给就去起诉,你慌不慌?怎么避坑呢?你要知道,合同里写的违约金,法院不一定会全认,法律讲的是实际损失,公司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投了多少流,这才是他真正的损失。 最聪明的做法是你在签合同的时候就把违约金谈下来,比如改成违约金为公司在主播身上实际投入的总和,或者违约金不超过主播过去一年的总额度。你别觉得这个数字跟你没关系,那就是你将来节约的成本。第五个坑, 公司的义务全是虚的,你负责播,他负责什么都不干。很多合同把主播的义务写的密密麻麻,几点播,播多久,不许迟到,不许早退,全是你的事。那公司的义务呢?就一句话, 甲方为乙方提供推广资源,没了。什么叫推广资源投不投流呢?投多少呢?多久投一次呢?全没写, 结果就是你每天累死累活播,公司什么都不干,还分走你百分之三十的分成,怎么闭坑?签合同的时候,把合同的义务写具体一点, 比如甲方每月为乙方推广费用具体多少元,比如甲方每月为乙方投入不少于多少元的推广费用,甲方配备专门的运营人员对接,这些必须要白纸黑字的写进去,不能含糊, 否则你签完合同,公司什么都不干,你想节约还得赔钱。这五个坑啊,每一个都是我经手的实际合同里面挖出来的。 我知道很多主播心里会想,合同哪是你想改就能改的,其实你作为合作方,你就是一个平等的主体,并非弱势方。 平等的商业场上其实很多都是能谈的。记住,签合同不是签卖,申请合作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约束。这五个避坑指南,我倾情献上,你对照自己的合同,看看踩了几个,如果有,趁还没出事,赶紧想办法补救。

抖音 mcn 机构入驻详细流程?是不是想开通抖音 mcn 机构,然后绑定达人作品宣,却完全不知道从哪下手申请?今天这条视频手把手教你开通抖音 mcn。 咱们先讲讲抖音 mcn 机构都有什么条件。首先,公司硬核指标必须拥有有限公司主体个体户步行注册资金大于十万,成立时间要满一百八十天。重点看经营范围, 必须包含文化、传媒、艺人、经济等类目,没有的赶紧去工商真相。其次,至少绑定五个签约达人,重点 合同必须加载公章,粉丝量大于一万。接下来讲讲抖音 mcn 机构申请流程。登录抖音创作者服务中心选机构入住, 千万别点成个人入口,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达人签约合同和公司介绍和公司介绍提交申请即可。划重点啊, 入驻抖音 mcn 是 免费,但是抖音 mcn 申请门槛可不低,好多人自己去注册,结果审核根本通不过哈。其实你可以找专业的第三方协助你。

最近有很多小伙伴在问,抖音 mcn 机构的独家提报到底是什么?这个呢,是抖音官方对 mcn 机构开放的一项专属权限,机构可以把旗下的独家签约的达人正式提报认证为抖音独家作者。 那么开通之后,达人就能够拿到更高的变现收益,长效的流量扶持,还能够获得精选内容的优先推荐资格。那这里呢,需要提醒大家啊,不是你提交申请之后就一定能过的平台,他更看重会核察达人的账号的内容质量和活跃度,这些指标达标了才能够获批。 现在呢,抖音 mc 机构的后台功能也是越来越完善了,实用性提升了不少。比如呢,现在他可以签署双方协议,规范管理旗下的创作者,创作者伙伴计划的收益分账也全面打通,机构可以直接参与限额计划,申请流量和现金的激励任务,还有付费短视频和合集申请计划, 机构呢可以自主设置分成比例,实现全渠道收益统一结算。那么再说一下二零二六年入驻的硬性条件, 第一个条件呢,就是公司必须是有限公司,注册时间满六个月,注册资金是十万以上,经营范围里面需要包含文化交流、演出、经济这些相关的类目。 那么第二个就是名下签约五名以上真实活跃达人,单个粉丝量不低于一万,账号没有违规记录。第三个就是入驻成功之后呢,需要缴纳两万的保证金,那么后期不做的话,不运营可以正常退回的。

本院就安零容与 mcn 公司劳动争议一案进行整理,现在由原告方发表代言,感谢审判长。我方认为,在案中,安零容与井人公 mcn 公司之间存在的构成的是劳动关系。 首先,劳动关系的认定核心在于是否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而非拘泥于合同的名称。具体而言呢,劳动关系应当通过用工实践来进行实质上的认定, 即便合同中标名为合作协议或其他民事合同,只要在实际用工中存在支配性劳动管理,依照司法解释和最高院执照型案例二三七号、二三八号的标准,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具体到备案呢,我们认为,安玲珑与井人工 mcn 公司之间构成了支配性劳动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人格从属性上,井人工公司对安玲珑的工作行为、工作时间、工作时长进行了限制, 它是一种管理控制。公司要求安玲珑每周直播三十小时,每月开播不少于二十天,工作内容是在公司主营的歌舞赛道内进行直播相关的活动。同时呢,景仁宫公司对安玲珑进行了劳动纪律管理, 包括最典型的上班需要打卡签到、请假需要报备批准。那么第二,从组织从属性上来讲,在未达到考核指标或违反劳动纪律时,警人工公司对安玲蓉处以了劳动惩戒。例如,请假未获批的,认定为缺勤将被扣分限流 直播时间不足呃,已经进行了扣减当月分成或者平台的支持。而在此过程中,安玲蓉均需要遵守公司指定的工作规则,接受公司的劳动惩戒。 第三,从经济从属型上来讲,景人工公司最终掌握收益分成的决定权,在安玲珑考核不达标时,景人工有权并且也实质单方面决定了分成的减少。另一方面,景人工公司设定的工作时间排除了安玲珑另行从事其他全职工作的可能。 景人工公司安排每周的安玲珑的直播时间为三十小时,每月不少于二十天,按每个月直播二十天计算,每天直播时长为六个小时。该工作时长事实上已经排除了安玲珑能够从事其他全职工作的可能 性。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景人工公司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经济控制,形成了对安玲珑的支配性劳动关系好的,那由被告方发表答案。一、解释 被告发表以下答辩意见,仅人工公司认为原告安玲蓉与公司之间属于平等的 民事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被告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人社部就业新形态的政策以及备案的事实, 具体的理由如下,第一是根据牢社部发二零零五十二号文最高法二零二二年呃,三十六号第七条,法院必须审查人格、经济和组织三大从属性, 认定劳动关系核心是支配劳动性管理,但是不能仅看管理二字,而要看是否达到劳动法意义上的人身支配性, 按照用工的事实和管理程度,神圣的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就本而言,首先不存在人格同属性管理是合作履约的约束,非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管理。 公司对直播时长、打卡请假的要求,目的是保障合作的产出和账号的活跃度、稳定性,属于和合作履约的保障条款,不是劳动的考勤 扣分、限流,调整分成,是调整合作资源和收益结算,是民事违约就记的方式,不是劳动惩戒。 原告可自主决定这个直播的内容、风格以及直播的场所,公司仅提供运营的建议,无强制的指挥、无脚本的控制、无内容的审批等支配性管理,所以人格的重属性是不成立的。 第二点是经济的重属性也不成立,双方是合作收益的分成。安宁融 不在公司领取劳动的报酬,而且原告也没有固定底薪、基本工资,双方的收入是按照打赏和商务合作七比三来分成, 属于典型的共享收益。供单风险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每月来支付固定或保底的,这个劳动报酬是存在本质的区别的。原告可自备设备,自选场地,说明其具备独立的经营条件, 经济上不依赖公司提供的任何的生产资料,也可以来做生产经营,不具备经济的重属性。 最后呢,组织的重属性也不成立。安莲蓉是独立经营者,其劳动不构成公司业务的必须组成部分。原告与公司合作前就已经有三百万粉丝为个人品牌, 直播账号也是归属安莲蓉本人,人设 ip 均属于安莲蓉个人,其观众认可的是安莲蓉,而非仅人工。 mcn 公司, 原告在公司没有工号,没有职位,无晋升、无福利,不参加公司的员工管理,不属于公司的组织体系里面的成员,公司仅提供运营流量对接,不将其纳入员工体系进行管理。 公司同时运营很多的赛道,合作多个主播,安莲蓉只是合作方之一,可替换、可终止,不具备劳动关系、向下工作岗位不可代替的组织同属性。因此,原告与公司也不存在组织同属性。第二呢, 安玲容,他属于头腰部主播,具备充分的协商议价的能力,他与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合作合意,应尊重伊斯自治。 首先,双方明确签订的是主播合作协议,以约定合同名称、期限三年、收益分成、违约责任等条款,均为商事经济合作的典型的安排,无工资、社保福利、解除保护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 其次呢,签约前原告正在运营该账号,并拥有这个三百万粉丝,属于头腰部主播,具备成熟的议价地位,并非是需要公司来孵化没有谈判能力的尾部新人, 议价能力强,因此呢,其才能达到合作收益独占七成之多,其不具备劳动关系中要求的这种弱势地约的 合同地位。最后呢,本案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作合同应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的以劳动关系来推翻当事人的合意。因此,原告有议价能力,账号自主、 内容自主的主播,应当认定为平等的商事主体,不应该推翻当事人的合意,认定为劳动关系 好的,我方再补充两个点,第一个点,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二三九号裁判要点明确,经济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啊,以及工作过程控制程度不强, 从业人员无需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的管理制度。那这个时候呢,对利益分配事项有较强溢价权的,应当认定双方之间不存在支配性的劳动管理,就不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那回归到案当中呢,我方认为原告的直播内容也好,场所以及过程完全自主,无需遵守我方公司的规章制度, 而且其作为三百万的网红大主播,具有很强的议价能力,合作收益分成原告独占七成,这个呢,仅是为了履约,保证约定了最低的时长以及到场要求,应当认定为合作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 当然了啊,现在关于案,如果认定为劳动关系,我方认为经将可能摧毁整个直播行业的生态,因为如果强行呢,将平等的民事关系主体之间的商业合作强行上升到呢劳动关系。在当今经济下行的大环境背景下, 很有可能出现像我方这种 mcn 公司因为赔偿小主播或大主播因社保双倍工资赔偿金等不堪负担而退出整个市场环境,那主播失去了孵化流量变现渠道,那整体的就业岗位就会出现以 萎缩,将严重影响整个直播行业的生态环境。综上呢,原告不接受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不具备三大从业属性,双方是典型的在新就业形态下平等商事合作关系。我方坚持认为不构成劳动关系, 那原告主张的社保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均是以劳动关系作为前提,而且咱们案中不就社保问题进行仲裁的审理, 所以呢,我方恳请法庭依法裁判,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我方答辩完毕,现在总结一下争议焦点如下,首先,双方在案中如何区别支配性劳动管理和履约管? 原告能发表什么?呃,首先,我们认为案本案的核心的支配性劳动管理,事实上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对劳动者人身本身所施加的管理行为, 并且这种管理行为达到了一个支配性的高度。首先,我们在前面的辩论中,我们很高兴的看到了被告实际上提出了这个观点,并且他们认为在案中的管理行为事实上是一种合作保障以及履约管理,我们认为在这一点上被告犯了本质性的错误。 我们来看一看案的案件事实,第一,公司要求安宁荣每周工作三十个小时的时间,每个月不少于二十天, 而且他的工作内容是被限定在公司的歌舞赛道之内的,所以这意味着他的出勤,他的考勤,他的工作时间,他的工作内容都是由公司安排的。 在这种安排之下,他已经到达了可以控制这个员工,必须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时候按照公司所规划定的工作内容来呈现自己。这个难道只是一个合同的履约吗?我们认为他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范围。 第二,我们从劳动管理的角度上来看,正常的履约行为他最多就是个违约金,今天我们买个核桃,对方说我不想卖给你了, 那这种情况下被对方就赔我们点违约金就得了,对不对?但是我们看到今天这个案件的劳动管理里面出现了什么,如果安玲蓉今天我想出去,我想请个假,我需不需要跟公司报备是需要的, 如果我没跟公司请假的情况下,我自己直接出去了,公司会对他进行一个惩戒行为,我要给你扣流量,我要给你扣工资,我要给你扣平台支持。 这意味着劳劳动者安流荣,他的人身和他的时间管理被牢牢的绑在了公司这个组织管理性的平台上,而并不是被告所轻飘飘的淡然的说一句,合同管理, 他在这种人身性的管理和强制摁在岗位上的行为,跟被告所说的合,只是合同违约的时候,我付点违约金是天壤之别的。第三, 我们还要再强调一点,从经济存属性上来说,这本案与合同管理有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大家都知道合同他最重要的一个特征是什么呢?是我双方达成一个合同了之后, 如果没有新的发生,新的刑事变更,没有发生法律所规定的时宜,双方均不得变更这个合同,这是我们的基础法律。 但是我们去看一下,本案中景仁公公司实际上掌握了这个收益最终分成的决定权, 如果安玲蓉没有服从公司的时间安排,没有达到公司对于劳动的管理的要求,比如你缺勤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单方去变更这个分成,请大家注意这个单方, 这很重要。这意味着如果按照对方的观点,在合同中有一方可以未经对方的许可随意变更合同,这个还是一个平等的合同关系吗?这不是,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将这种一方极其强势,可以随意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纳入到劳动法的保护范围。 所以综上所说,我们认为在刚才的辩论中,我们原被告双方事实上都打成了一个和谐的观点,叫支配性劳动关系必须达到支配性的程度,他不能只是落在合同保障和履约条款里面。 但案的案情无论是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还是从组织管理、劳动考核,还是从人生控制、 经济控制最终的分成决定合同条款的变更,我们都能看到他完全达到了一个人生控制的支配性的情况,而不仅是对方所说的合同条款的履行。我方发言完毕,双方在案中如何区别支配性劳动管理和履约管理好的审判长? 支配性劳动管理,我们认为在劳动法意义上是对劳动者人生和工作过程以及工作内容的一些强制性、命令性全方位的控制, 体现为人格的重属性。而履约管理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和做的收益而进行的监督、督促与违约的处理, 不具有人身的控制属性。结合本案的事实呢,我觉得也非常的清晰。第一呢,就是支配性劳动管理是公司来决定主播播什么,怎么播,何时播,在哪播,主播必须服从命令,违反的话就会有组织的纪律。呃,这个处分,或者说是呃 罚款、辞退。那履约的管理呢,是我方对最低的直播时长、开播的稳定性做出的约定, 目的是保障账账号的这个活跃度和合作的投入,属于合作结果的监督。而直播的内容、风格、时段和场所均是原告自主来决定的,我方 仅能提供运营的建议,我没有这些。呃,指挥权、审批权、强制的控制权,这些我们都没有,那我方对于原告的打卡、请假时长的要求,那均是属于合作协议而进行的 那个履约管理,那原告主要的提到了是说我签了正常的合同,那事实上我们也签了正常的合作协议。对于请假,审判长注意一下,就是说他这里说的是每次开播前需要打卡, 但是什么时间开播,我们是没有对他进行一个规定的,那为什么要打卡? 中间如果说你要你,你在这个约定的期间没有播的情况下,你要提前请假,那这个我认为作为一个合作的话,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平等的这么一个约定的条款,那第二个 说是达成了合同,确实本案是达成了。呃,合作的合同没有变更,我们也没有随意的去变更,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约定的双方的履行来进行的变更,并不是说我们 进行随意的变更。即使说作为劳动者,他也不可能就是,如果是劳动关系,他也不可能是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更的,那 在案中我们其实完全就是没有对他进行一个人生的控制以及经济的重述,这些都是没有的,完全没有达到劳动 关系所要求的支配性和人身管理的这么一个属性。根据二零二二年三十六号的这个司法解释,仅存在履约管理,不足以认定 劳动关系。而且在司法的实践中,根据最高法指导性的案例二三九号,他其实对这一点也有一个明确的约定,就是有一个明确的裁判要指,就是说仅存在履约管理的是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答辩完毕,现在法庭总结第二个争议焦点,个人的议价权较强,是否影响本中原被告之间形成合作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的判断? 由原告方先发表一份,我们觉得被告提出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论点,我们原告确实也认为议价能力在案判断劳动关系还是合同关系中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 因为如果议价能力较强的话,确实按照目前的司法规定,他更有可能认定是一个平等主体关系之间所认所成立的合作关系。但是我们必须指出,被告在案中有一个重大的遗漏,到底什么叫议价能力? 难道三百万粉丝就等于溢价能力强吗?如果一个三百万的粉丝去加入抖音,他溢价能力还强吗?如果今天一家高管,他非常富有能力, 他进入了一家小公司,他是不是溢价能力就强?如果这个高管如果是进入了京东这样大公司,他溢价能力是不是就弱?我们发现这种论证逻辑,他是一个相对主义的论证逻辑,他不具有一个连贯的法律论证性。 所以我们今天认为到底是什么叫溢价能力,我们需要从案件和双方事实履行过程中才能看出来。 我们从今天本案的过旅行过程中来看,第一,上班时间到底是谁定的?如果今天周杰伦跟公司说今儿我不想去了,恐怕他的公司只能说,那您们您明再来吧。但是咱们的案件不是这样子的, 我们今天的安玲蓉,他是需要每天不停歇的进行六个小时的实际直播, 而且大家都知道,对于直播这个行业,你是需要进行准备的,所以他每天的日常工作时间事实上是要更长,而且他在过去的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里面,一直维持着三十天里面不少于二十天的直播, 这个东西是完全他自己选的吗?无论他选不选,这个东西是被白纸黑字写在了我们今天的案件事实, 这是公司的要求,所以在时间制定上,到底谁是更强势方?我们觉得根据时间制定的规则是公司。第二,我们看分钱的时候,因为被告一直在跟我们强调,我们分七,他们分三,他,我们就是公司就更弱势,真的是这样子的吗? 分钱分多少是一回事,但今天到底谁能变更这个分成呢?是公司, 谁跟平台去对接呢?是公司,这个钱是从平台进入公司账户, 安玲珑和公司进行互相对账了之后,公司再打点。安玲珑,我们从钱的流向,从对外展示上,到底谁处于强势地位呢?我们认为仍然是公司。 第三,我们还想跟被告进行探讨的一个问题是什么?是一个个人和一个公司之间,到底谁有更强的一家能力?被告公司是一家长期从事主播直播的公司,这家公司具有具有很良好的业务以及很良好的运营团队, 而原告他只是一个主播,他的专业能力里面到底有没有覆盖到这么广泛的合同签订时间,每一个法律条款如何影响到我的权力,我能条条框框的都知晓,原告明显没有这个能力, 但被告的法务团队有没有这个能力,被告是有这个能力的。所以在签订的这个合同的时候,双方对于法律框架的选择真的是在一个平等框架下吗?我们也不这样认为, 所以我们在这个部分,我们想向呃法庭展示的事情是,支配性是不可能通过一个简单的粉丝数来确定的,他必须通过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以及双方事实的能力范围来确定。没有了 好的审判长,我先来回应原告律师刚刚提到关于安林荣直播时间的一个回应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直播行业它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的,直播行业具有实时性、互动性的特点,所以对于主播何时上线,直播 多久,直接关系到粉丝的观看习惯以及流量变现的一个效果。那么原告跟我们公司之间呢?是收益共享的合作关系,原告获得百分之七十的打审分成,而 我们公司获得百分之三十的打赏分成。为了保障双方的共同利益,所以有必要对于直播时长和频率进行一个合理化的约定,这个是属于商业合作的一个正常履约安排。 好的,刚才我方律师陈律师也说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二百三十九号这个裁判规则已经明确来确认了, 像这种对于高溢价能力的网络主播,应当尊重意思自治,对于受严格管理的底层网络主播不予认定劳动关系,应持慎重的态度。所以呢,从二十三九号的裁判规则中我们也可以看到, 对于高溢价能力的网络主播呢,我们是区分他与劳动关系和合作关系的一个关键的标志。那么我们现在回过头来看一下,在劳动关系中和合作关系中,如果一个人的溢价能力 强弱,他代表着什么?首先在劳动关系中呢,劳动者我们通常是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他的溢价能力是比较弱的,只能接受甚至说被动的接受。单位统一制定的劳动报酬薪资以及相关的关于 出勤呢以及奖励制度,几乎没有协商可以修改这个条款的这个太大的空间。那对于 合作关系当中呢,双方地位是平等的,议价能力也是相对对等的,可以自由的去协商分成合作模式以及权力义务,完全体现了意思自治。然后咱们再回归到案当中,安林荣在签约前已经拥有了三百万粉丝, 提醒原告律师,三百万粉丝,无论是在哪个平台,他都属于成熟的头腰部的主播, 而且安林荣他有三百万粉丝,其实已经能够说明他具有显著的个人 ip 价值和市场影响力,他是一个成熟的网络主播,那对于这种自带流量,具备市场价值的主播而言, 在这个案件中,他本身就具有充分的溢价权,所以他们在回归到协议中本身我们可以看到分成比例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的七比三,而且原告占 大比例七成,这个七成在网络直播的这个主播空间中是非常具有极大优势的。第二点,不管是直播的内容也好,场所也好,设备也好, 安林荣均有自主的选择权,在这一个程度上就已经减弱了经济属性。第三点,无论是合作模式还是合作期限呢,均是双方平等协商的结果。 通过这个协议以及刚才我方的陈述,我们能够看到,在强议价能力、平等协商、自主决定的特征下,这个就属于民事合作关系中的一种属性, 与咱们劳动关系中所强调的劳动者的人身属性、被动性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呢,原告也就是安利荣具备高溢价的能力,能够直接说明双方是商事、民事平等主体,不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我方发言完毕,现在由双方发表最后的陈述意见, 我方陈述我方的辩论意见,我们觉得在案中司法应当发挥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指导示范效果,以及一个良好的行业发展的导向效果。我们现在先看一下直播行业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再看看我们司法能为直播行业到底做点什么。 直播行业第一个面临的核心问题是什么?就是从业者的保护过度的弱势。实际上在过去的五年里面,大量的司法案件是什么?是 mcn 公司去起诉主播,要求主播赔偿违约金,这类诉讼实际上是最常见的, 但这些主播实际做错了什么呢?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他们大多数只是说,比如说这个月我可能上播率没有完成,或者是我们没有按照 mcn 公司所设定的超长的五年期、十年期的合同跟你履行完,而 mcn 公司就向劳动者要了一个天价的违约金,这样的案件广泛存在, 这样的案件在司法上大量的法院在支持这些违约金,但我们去看看这种违约金支持的是合理吗?他不合理。 不合理的原因其实就是在于我们今天所争议的话题,合同关系还是劳动关系的认定,因为劳动关系向下是不允许支付违约金的,而合同关系是尊重双方隐私机制的。 但是我们今今天真的去看一下哦, mcn 公司和老哦和他们的这些主播之间,到底谁强势谁弱势?我们大多数的主播,实际上他们年纪普遍偏小,在十八岁到二十五岁中间, 他们的从业,从业的时候学历偏低,他们的社会认知和社会能能力其实并不高,他们对于法律的认知更是不充足的情况下,跟一个强势的 mcu 公司签订了一份格式合同,并因此在每天高强度的工作之下背上了一个巨额的违约金。 这种情况他的失衡已经超过了法律能够认同的情况,甚至他的弱势地位比我们普通的劳动者还要再进再弱势。我们的司法到底能够为扭转这种行业的怪象做点什么?我们觉得可以先从 确认劳动关系,规避这些 mcn 公司用自己的强势地位施加给这些主播的不合理条款。我们可以从这里开始, 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我们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这两年都感觉到了直播行业是明显有一个转型的, 我们不再像过去十年风风火火的,大量的主播的投入,大量的主播被淘汰,我们现在经济形势下滑了,反而大家希望看到的是什么?我们希望看到的是更好的主播,我们希望看到的更多的有长期投入的,专业的,有文化水准的,或者在他的领域深耕的。 那我们的司法能够为这种行业发展趋势到底做什么呢?难道我们还是维持着像原来这样,之前的这种通过合同大面积的刷人、收人、刷人,只要你不合适,我就把你违约金解雇掉的合同形式吗? 还是说我们要替代一种以劳动关系来确认来捆绑双方? mcn 公司需要在招聘主播的时候更慎重,在培养主播的时候更努力,主播陷入劳动关系了之后,在履行的时候需要更慎重, 对于自己的投入更有保障。我们到底这两种形式哪一种才更符合这个社会对于主播这个行业发展的趋势的 的召唤?我们觉得明显是劳动关系,我们希望通过一个案司法,通过确认劳动关系的这个案例来使劳资双方对于这个行业都能够更稳定更持续的去投入,来促进我们这个行业真正从又多又乱又杂转向 体积虽然变小了,但是我们的主播更精更专更好,我方发现并 好的,我非常认可原告律师刚才所说的,在各案当中,我们要去体现社会的法治效果,以及起到一个很好的行业导向。 但是回归到我们案当中,也就是各案各例中,安利荣和 mcn 公司一旦被错误的定性为劳动关系,我相信所有的新敬业形态,所有的 mcn 公司和成熟的主播的之间的平等商业合作 将完全被重新审视,平台经济的商业模式的合法性也将会遭到质疑,那么我们所强调的司法介入商业气约的边界将直接被打破。 我们都知道当下大概有一点,五亿的主播群体,有万亿规模的直播行业,灵活就业,创新合作的生态,将因为案,可能会因为案,我说的不是确定性,但是会发生直接性的改变。那我们这个司法裁判一旦开了这个先例, 所有成熟的新业态的从业者在赚钱的时候可以享受高合作的收益,一旦翻脸,那么就主张劳动关系索要高额的赔偿,那这个时候我们所主张的企业精神和城市信用的原则就不复存在。所以我方认为, 请审判长正确的去审慎区分二者之间的边界,我们不要偏袒任何一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依法守护国家稳定就业的大证方针,保护新业态健康的良性发展。 那我们国家现在中央政策呢,明确规定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的形态,分类界定这个关系, 那这个政策的出台呢,以及咱们备案的审判,恰恰是能够维护千千万万灵活从业者能够长远就业的一个空间,为我们整个网络直播环境,新就业行业流出合法有序、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所以呢,我希望咱们法庭能够尊重契约精神,尊重行业特性,尊重制度创新,在数字时代经济为灵活就业保留合法的空间,在各案中保持牵一。感谢审判庭,我的发言完毕。

有没有打算做自媒体?想签约 mcn 的 主播和模特?很多新手朋友苦于不会做流量, 觉得加入 mcn 有 机构扶持,专业打造,能少走不少弯路,尤其是对于一些涉世未深的小伙伴,很容易心动。但是我必须提醒大家,百分之九十的主播签约前他都会漏掉合同的关键细节。相信大家也刷到过不少网红和 mcn 闹解约的新闻, 就像美妆博主程诗安也曾因为解约纠纷停更了三年,耽误了不少的发展。所以大家在签约之前 一定要对合同条款逐条核对清楚。那么首先我们应该看合作的期限,大家别只盯着签约年限,重点去确认到期它能否正常的解约。有没有自动续约的条款? 有不少合同里是藏着陷阱的,合约到期如果没有主动申请解约就会自动顺延,那你的账号就会稀里糊涂的被多绑定几年。其次 就是账号归属的问题,这也是重中之重,一定要明确账号归个人还是归公司,一旦约定账号归属机构,哪怕你日后离职,你也拿不回自己辛苦运营的账号。 再者就是收益的分成,请务必写清结算的周期、扣费的项目以及对账方式,千万别相信平台收益统一结算这类模糊说辞, 像分成比例、发新时间都要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辛苦赚的收益被无故克扣。那重点要留意违约金和敬业限制,像高额的违约金,超长的敬业期是最常见的坑, 一定要仔细看违约情形、赔付标准,还有离职后多久不能从事同行业,敬业范围约定的越窄,对你越有利。最后提醒大家,如果你或者是身边的朋友准备签约 mcn, 千万别被口头承诺忽悠,拿不准合同,是否对自己有利的,大家可以在后台私信我。

如果主播朋友们已经决定要签合同了,还是有一些小小注意事项的,即便你不是一个很专业的法律人,但是呢也是有一些比较实用性,而且可操作的一些 小 tips, 可以 给大家沟通一下。就是第一个你一定要仔细看合同,不仅是要看重点条款,还要看一些小字跟备注,就是有一些字体非常小,那你要看往往 越小可能越是重点,你要明白那些字它的含义跟后果是啥,如果你不懂的话,你也要公司给你解释一下对不对,即便你没有, 就说现在没有条件去谈,去修改这些合约,但是呢,你至少要知道你要签的是啥。第二个呢,就是你不要去签空白的合同, 因为有一些合同里面可能就是有一些什么补充啊,给你划了一些横杠,那如果你没有补充的话,你就直接划掉或者写写无,更不要在一些内容不完整的合同上签字哈,就是避免事后如果他在那些地方上直接在手写上面,那你可能你又有理说不清了。 你看就像咱们现在很多明星,他们签名的时候,你要如果给他们一张白纸,空白的纸他们绝对不会签的,肯定不会签,因为你不知道这张白纸上面将来会出现什么样添加的字样啊。还有一点就是第三点,你要保留你签约的一些证据, 最好是能拿到你签约的原件,但如果拿不到的话,那你至少在留个心眼,就是你在签约之前,还有签约之后都在这种微信上面跟他们留下这种对于协议签约的沟通的一些记录。 还有就是如果对方有一些口头承诺的话,你也要书面确认签到家的合同里面,那你至少要在微信里面 对这些东西要用文字形式留下来,你对吧?你有哪些想法?你跟公司沟通过,但是公司确实他没有同意,或者你们沟通公司同意了,在微信里面同意了,这也是你有一个留痕,一个证据。重大的合同呢?还是建议请一些专业的人士给你把把关啊。

签约 mcn 之前,这六个字不看清,等于白签哪六个字?独家经济协议。今天这个视频我就用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告诉你,独家这两个字既是锁链,也是武器,关键看你怎么用。首先我们来搞清楚独家经济协议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独家就等于排他性的全权代理, 签约后,你的全部的演艺活动都只能通过这一家公司来承接。所以合同里只要写独家两个字的时候,法院在认定违约时,它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 只要你未经公司同意接了工作。注意哦,只要你未经公司同意接了工作,不管金额大小,都属于违约。那么在上海某 mcn 机构诉主播的案子当中,这个主播呢,在合约期内自己接了一条广告,酬劳呢是十万块钱。 因为合同写的是独家经济协议,所以法院认定主播构成违约,判赔违约金六十万,是收入的六倍。 所以你看,这个就是独家的约束力,就是这么巧,但是独家约束你也约束公司,那么既然是独家代理,公司的义务就是主动为你争取工作机会,洽谈资源、安排商务活动等等等等。但是如果公司签了你之后什么都没有做,那就是公司违约在先哦。 所以关键就是要把证据留好,比如公司有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给你推系,有没有帮你对接商务,有没有给你流量扶持,如果这些都没有记住了,保存好聊天记录、邮件工作群的沟通记录,因为这些都是公司未履行实质性经济义务的证据。北京三中院判过一个案子 啊,这个主播签约后一年,公司是没有给他对接任何一部戏一场活动的,所以这个主播就提出了解约。而公司呢,反诉索赔五百万, 最终法院只支持了很少的违约金。为什么?因为法院认定公司没有履行实质性的经济义务,是无权主张高额的赔偿的。但是我必须告诉你一个很残酷的现实,经常有主播来咨询我,李律师,公司签了我之后什么都没有干, 我停播,公司现在要我赔三百万。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公司要为我争取机会,您看看我占理吧,这个 案子我一定能打赢吧。翻开合同一看,公司义务内栏写的是甲方根据自身的情况,酌情为乙方提供退款资源。酌情这两个字可是把公司所有的义务都推干净了。 法官会说,合同写的是酌情提供,而不是必须提供。而主播因公司不给资源就擅自停播,所以违约方式主播而不是公司。那最终判赔了两百万。你看, 大多数的律师只会告诉你合同有风险,但是我会具体告诉你,你的风险在哪一条,这一条能怎么改? 改了之后,你的谈判底线在哪里?看到那个浊情没有?如果你在签约前来找我,我会让你把浊情改成甲方每年提供不少于多少个商务资源,并成功促成多少笔商务交易。把虚无缥缈的承诺落实成具体的数字,就是给你的最好保障。 所以,打官司你能不能赢,很多时候不是看你事实上占不占理,而是看合同怎么约定的。那签约 m c n 之前,你必须要做三件事, 第一,把独家范围看清楚是全部的演艺活动还是仅限于直播,范围越宽,你的主体空间反而越小。第二,一定要把公司的义务写死,口头承诺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 必须变成具体的数字。第三,一定要找专业的文旅律师来帮你审核合同,甚至参与商业谈判, 签约之后再找律师看一切都晚了。那之前找我审过合同的很多主播后来都跟我说,李律师啊,幸亏签约前找了你,要不然我现在可能已经被雪藏或者要赔高额的违约金了。所以我不是在帮您看懂合同, 我是在帮您改对合同。那最后我要再强调一句,无论你是素人还是科班出身的表演学生,还是您是小有体量的个体主播或者是个体艺人, 签约一定一定一定要特别的慎重,因为签约后的收入可能还不如签约前。这个是我做了那么多解约案子,眼瞅着那么多优秀的年轻人踩过的血泪的教训。签约前你是自由身,还可以自己接活,而签约后独家就把你保死了, 公司不给你活,你就没有任何的收入。很多年轻人的皇冠期就这么耗在了被雪藏打官司的过程里,你的主播之路就这么硬生生的给断了,可不可惜啊! 所以亲爱的观众,如果你正在考虑签约, mcn 或者经纪公司或者合同都已经摆在面前了,请私信发我审合同三个字,我可以在签约前帮你把关, 签约前花三小时一定比签约后花三年打官司要划算的多。大家好,我是风云律师,专做文娱领域的法律服务,签约前来找我,千万别等雪藏了再来关注我,我能帮您避开合同里的那些隐形坑。

签约的时候说给我投流推主页,结果播了三个月,连个运营都没有,这是我听过主播吐槽最多的一句话。 m c n 呢,喜欢在签约时画大饼,签约后就后悔了,主播想解约又被违约金给锁住了,今天讲讲承诺没兑现,你到底能不能走人? 很多主播啊,只记得 m c n 口头说的,保证月入两万帮你上热门,但合同里写的是什么呢?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源。这句话翻译成人话就是 给不给,给多少我说了算。口头承诺如果不写进合同法律上呢,就等于没说,你拿聊天记录去法院,对方律师一句话就怼回来了,这只是初步的沟通,具体啊,以合同约定为准。 所以各位主播,签约时所有的口头承诺,咱们必须写进合同里面写,具体投多少投几次,什么位置不要接受,另行约定,是情况而定这种模糊的表述。 第二呢,就是在履约的过程当中, mcn 没给资源要留痕,每次啊,我们要去问运营要投流数据推广的截图,对方不给的聊天记录我们也要保存下来。第三,如果 mcn 没兑现承诺,先发出面催告函,要求先去履行,对方还是不做的,我们就可以走节约了。

如果你现在打算签约 mcm, 机构建议你先听听我的真实经历。我的是某号账号,呃,有两千两百个粉丝,之前接触了一家 mcm, 刚开始的时候他们跟我谈的是签六个月,我当时对他们没有什么信任感,所以,呃,先签一个月试试。 那在这一个月里面呢,他们还给我报了两个商单,但后续再跟他们续签了三个月,但是结果签完这三个月之后,也不知道是不是,呃,看出来我不会跟他们签长期的合约,整整三个月,一次商单的报名都没有给我安排, 等到合同快结束的时候,我就提前跟他们说了,时间一到就正常解解约。这段时间我还发现了一个很离谱的操作,他们直接把我账号对外接单的一口价直接调到五千块钱起步,大家可以想一想,我就有两千两百粉的粉丝, 正常行情的话,一单也就几百块钱,纯粹就是拿我这个账号去抬高他们的。呃,机构啊,达人呢,对外报价的整体的标准。 所以呢,提醒各位想签 mcn 的 朋友,签约之前一定要白纸黑字确认好所有的资源啊,对接服务啊,别跟我一样,前期看着还行,续签后就被冷处理。

很多主播第一次签 mcn, 最关心的一件事情就是保底有多少,分成有多少。但是真正让我比较担心的从来不是这些。前段时间有个主播拿着合同来找我,他第一句话就是说,律师啊,我这个分成四六分,我吃不吃亏啊? 我当时看合同看了不到两分钟,我就告诉他,这份合同最大的坑根本就不是分成,而是合同里面写着,账号是由公司统一管理的,主播没有经过同意是不可以自行登录、修改和使用的。他当时还觉得没什么嘞,说反正大家都是合作,公司管着他是正常的。 我问他一句话,如果有一天你们闹翻了,公司把后台这个密码改了,你还可以直播吗?他一下子就弄住了。很多主播签合同的时候只盯着这个收入看,却忽略了账号直播权限、粉丝数据、商务合作这些真正值钱的东西。等到你账号做起来了,再因为合同发生纠纷,晚晚已经晚了。 所以签 mcn 合同,我建议大家不要只看你赚多少钱,更要看你合同里面有没有写清楚,就是这个账号归谁后台谁在管理,解约以后怎么去处理,粉丝资产怎么分配。因为主播最大的资产从来不是你今天赚了多少钱,而是你当时你花了几个月甚至是几年做起来的,这个账号是最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