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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节目中说过一句话如果一个人自诩自己遵纪守法,很有可能是什么呢?很有可能是人渣。那于是一个问题出现,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上是值得点赞的,或者道德生活上是容忍的, 各位觉得这种行为可能会是犯罪吗?很多司法机关经常说法不容情。 真的法律不容情吗?去年江苏省有一个这样的叛逆。我很尊重这个法官。这个法官做出了这样一组判决。 一个男的给老婆过生日,当天喝了很多酒,结果到了晚上十一点,他老婆突然口吐白沫,生病了,抽搐。然后 他打电话叫幺二零急救,车要一个多小时才到,打车也打不着,旁边的亲朋好友都不会开车。现在他喝酒了。请问如果你是他老公, 开不开车送老婆去医院开不开?喝酒怎么能开车呢?同学他想都没想,开车把老婆送往医院, 结果被抓了。因为醉驾呀,构成危险驾驶罪呀。检察机关还真的以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但是这个案件在法院,法官考虑到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你想一想,如果你是这个男的,你老婆生病,难道你不送老婆去医院吗?送老婆去 医院,是道德谴责的,还是道德点赞的?是道德点赞的呀。所以最后认为他是紧急避险, 不构成犯罪。那我在上课的时候经常举这个例子。后来有些同学脑洞大开,说老师,那如果我给小三过生日,结果喝多了,小三生病了,打不着车,大家觉得送吗? 送不送?他不是你老婆是什么呀?是小三啊。我现在问你,醉驾送小三去医院 够不够真犯罪?还有同学问老师,那如果不是小三,是我在马路上看到一个乞丐,我喝多了,乞丐奄奄一息, 打不着车,叫不着救护车,我送他去医院,我构成犯罪吗?这都不需要学法律,有一颗朴素的常识就可以了。各位觉得这哥们在做好事,做坏事,做好事,做好事,怎么能够是犯罪? 刚才我已经说过,法律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所以一种犯罪行为一定在道德上是干嘛的呀? 是被谴责的,而且是严重的谴责。那如果一种行为在道德生活上是被鼓励的,是被容忍的,那他就绝对不可能是犯罪。 这就是我经常所说的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什么呢?出罪的依据。

力过于干净。同学们来判断一下啊,张三,你是王五, 实施了寻衅滋事,现在王五被抓了,张三和李四知道王五抓了,所以张三李四打了一辆车逃跑。在路上两人一个劲的说大哥,被抓了, 要是抓了,咱怎么办?所以司机知不知道这两个人在逃?知道结果,司机依然按照张三和李氏指示的地点开到指示的地点, 结果刚刚过啊,这个陷阱就被警察抓了。张三和李四当然构成寻衅滋事罪。大家觉得司机构不构成窝藏罪, 你知不知道他是犯罪的人?知道吧。有没有为他提供交通帮助?提供了吧。各位觉得构成卧槽罪吗?你觉得构成吗?啊?构成吗? 我觉得如果你是司机,只有三个选项。第一是勇敢型。 司机对张三女士说鉴于你们是犯罪分子,下车,我这车不拉犯罪分子,结果你就被打死。第二 啊,是智慧型,跟张三女士周旋,悄悄的把车开到了派出所,对吧? 第三是懦弱性。我就是一个司机,我就是赚这份辛苦钱,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只是赚钱,没办法,生活所迫。所以你到了,我去了,我不管闲事。 大家选起,同学们选起,选哪个? 选一选二选三,你要我来选,我肯定选三。我本来就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没有这么勇敢。 法律不强人所难。理解我的意思没有啊,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批举, 对于伦理所鼓励的行为,一定不是犯错。对于伦理能够容忍的行为,发动刑法权要胜之有神。非常遗憾。最后,这个出租车司机还是以窝藏罪论出的 理由是这是一个黑车司机,而且这哥们身上有纹身,而且这哥们 吸毒检测为阳性,就是说这不是个好人,又吸毒,身上又有纹身,但是这跟这个案件有关系吗?没有任何关系。 那同学们一定要注意,作为定罪良心。我们是做法律判断还是道德判断? 我们是做法律的啊。你千万不要说,因为这个人不是个好人,所以他就是个坏人,是个坏人,所以他就犯法了,犯法所以就犯罪,这都这这都哪个喇嘛,对吧?坏人是道德叛徒。 违法是一个法律判断啊,违法还包括违反很多法,直到最后才是违反什么法行。所以我说过,道德不能作为入罪的一句,他只能作为什么的一句,出罪的一句。

法义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大家来这听课的目的是为了过法。那我们制定刑法的目的是为了什么?那?在人类历史上,历来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关。 一种观点认为一个行为好,是因为他行为本身就是好的啊。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我之所以做一件事情,是因为他的结果本身是好的啊。所以在人类历史上,历来有着两种针锋相对的关。我们为什么来参加法考?因为我们学习学习法律本身就是好的 啊。我们为什么来参加法考?因为我们觉得学习啊,法律通过法考啊,能够赚大钱啊,吧啦吧啦一大堆行为正义和结果。那反映在刑法中也是一样。关于惩罚,历来也有两种针锋相对的关。一种观点任务刑法为什么要发 动惩罚权?因为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这个行为本身就违反了伦理道德。因此为了捍卫伦理道德,我们必须要发动刑法权。对于那些最严重的贝德行为,我们要发动刑法权。 这就是所谓的规范。违法行法在本质上是维护一种伦理规范。 当然,与此针锋相对的立场考虑的是结果。他认为一种犯罪行为,请放了某种结果,请放了某种利益,对于人的某种利益造成的情况,所以要发动性发展。 这个我们把它称之为发育情况啊。那各位就会发现,在所有的问题上,其实都会有这两种 异常的冲突啊。是因为一个行为本身是邪恶的,我们要惩罚的,还是因为这个行为导致了一种危害的结果,我们要惩罚, 在所有的刑法问题中都会存在着。可能各位同学已经熟悉,我们有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的责任,他其实也是从这个地方派手而来啊。行为无价值,这个行为本身是错,没有的。行为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因为行为本身违反了伦理道德,所以要发动情况去 啊。基于法义侵犯说的结果无价值,因为在结果上奋斗,结果上没有意义,结果上请犯了法律,结果是没有价值啊。那合乎中道的观点是什么呢?那我觉得我们中国人一直强调中庸之道,所以在关于刑法的很多基本理论上,我们其实也是一种作用者。 虽然在绝大多数案件中,其实你会发现啊,两种立场的结论其实差不多啊。张三拿了一包,把李氏戳死了。他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邪恶,他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他这个行为本身就违反了禁止杀人的容易规范,那刑法为了捍卫这种能力,规范要对这种杀人行为进行。 那同时从公立主义,从结果主义的角度,还有他的行为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损害了他人的生存必定,因此也值得发动进化权。所以张三的行为既是行为无价值的啊。行为不法,又是结果无价值的。结果不法,行为不法,结果不法。 但是各位想一想,有些案件可能两种立场就会发生分歧。一个女生在河边被歹徒信心,女生拼命反抗,把歹徒推 到合中,歹徒利弊。那么在这种案件中,很明显,如果按照结果无价值,按照法义轻放说从结果来考虑,这个女同学所做的事情正不正当?他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我们会发现,其实是弊大于利。 因为他保护的是自己的啊,性权,但是牺牲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啊,生命权是高于性质的权。那因此这个女生 他所实施的行为请犯了,具备结果不可。换言之,在结果上是错误,在结果上是没有价值的,因此需要发动信发权。 但是反字而言,这个女同学面临危险,跟歹徒搏斗,把歹徒推到合作。 他的行为本身错了吗?他的行为本身是伦理规范谴责的还是鼓励的呢?我觉得他的行为在伦理规范下是点赞的,那于是按照规范为法说,那这个女同学就不构成犯罪。 所以你就会发现存在着一种障碍。那我们的基本观点是二元素。这也是我上课经常所提到的一句话法义作为入罪的基础,而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王言之,一个表面上符合犯罪的行为,不再是理所当然被施之为犯罪啊。那么一定要经过两个层次的筛查。第一个层次是结果不犯,他必须要请放的法律啊, 塞过来之后再进行第二个赛场。他必须在伦理道德上是被谴责的一种行为。在伦理 理上被谴责,不一定是犯罪,但是如果一种行为在伦理上是被鼓励的,那他就一定不是犯罪。这就是所谓的二元。 我们今后会在绝大多数啊的刑法理论中看到这样一种账目。大家不妨先记住这个结论,把一作为入赘的基础,把轮拧作为出坠的依据。双闪啊,双闪, 那么基于这种刑法目的啊,基于这种刑法机能啊,大家会发现,法治它其实就是一种被弄化的时刻。 我们拒绝那种一元化的思维,我们也拒绝这种口号标语、思维、思维观念。因为法律问题非常非常的复杂。想了解更多法考备战指南,点赞关注不迷路哦!

敲诈勒索,他一定是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那非法占有的本质就是拿不属于你的钱。那什么叫做拿不属于你的钱? 如果我拿属于我的钱,那就不叫巧成。当然,手段行为不法,有可能构成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是这意思吧?那各位看下列三个案件。第一,我到餐厅吃饭, 我吃出了一颗苍蝇,我把老板叫过来,我说这是啥呀?老板说这是块肉啊, 啊,我赔钱,三千块,不赔钱告消协,发微博让你社会性死亡。 各位觉得这是敲诈还是维权?我吃出一个上瘾,能不能要三千块?可不可以? 有没有这个权利?三万呢?三十万呢?三千万呢?三亿呢?我只要美元,而且只要硬币。所以这就是司法实践中最值得讨论问题。天价维权。 大家觉得天价维权是不是挑战刚才同学们说三千块钱可以,对吧?那三千零一呢?这叫滑坡理论, 三千零一,三千零二,三千零八,四千八千九千两亿两亿八,而且一定要准,我要三亿。 这是一个私人之间协商的问题,你可以给,你也可以不给,是的意思吧?更为重要的 是,天价所赔,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如果中国老百姓都敢去行使天价所赔,我们就不可能 掌握那么多稀奇古怪的化学物品的名字的。什么三聚氰胺啊,什么盐酸克伦特罗呀,理解我的意思没有,所以天下所被我认为不构成敲诈勒索。我们有这个权力基础, 权力基础既包括法定权力,又包括道德权力。但是在第二种情况中, 我趁老板不注意,偷偷放了一个苍蝇。但大家觉得有这个权力基础吗?没有啊,对,司法实践中有大量的天价索赔啊。我印象最深刻的二零零六年北京的黄 近岸啊,环境是,大二的女生买了一台华硕牌笔记本电脑,花了两万块钱。你想零六年花两万块钱买一台笔记本电脑,零六年北京的房价是四千块钱啊 啊,四平方米跟一台笔记本电脑,这简直太有钱了对吧?啊,结果这么好的电脑用了几天就坏了啊,用了不久就坏了,所以环境啊,就要求维修,修了好几次都没修好。后来华叔的工程师啊,拿这个测试板的主板 给他换上了,这是行业丑闻,因为测试板的主板是不能用于上用的,所以环境提起索赔,索赔五百万人民币。华硕直接报警把环境给抓了。 环境在看守所待了两年,待了两年,直到二零零八年,检察机关才出具一子通知,说,经查你只是维权过度,不属于敲诈勒索 啊,我们赔给你啊,一万八千块钱国家赔偿金,你还可以再买一台笔记本电脑。 所以这种案件为什么会出现呢?其实就在于人们心目中始终认为什么叫权利,权利就是法律的权利, 你买了笔记本电脑,你按法律规定去索赔。但是大家注意,权利不仅仅有法定的,还有道德权利,只要一种权利是社会生活所许可的,那他就不是犯罪。相信大家知道什么叫法词, 什么叫法治。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就是我们的权利。对于公权, 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被禁止的。我表达清楚没有,所以天价索赔我认为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的, 因为我们有这种权力基础,虽然这个权力基础不是法律所赋予的,但它是社会生活所能容忍的。记得我之前说的话吧,法律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什么触罪的一句。

相信大家知道什么叫法治,什么叫法治。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就是我们的权利。对于公权,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是被禁止的。我表达清楚没有。所以天价所赔,我认为是不构成桥长的设定, 因为我们有这种权力基础。虽然这个权力基础不是法律所赋予的,但他是社会生活所能容忍的。 记得我之前说的话吧,法义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什么出罪的一句啊,司法实践中更常见的是抓奸索赔案。 你老婆跟另外一个男的在家里面啊,你兴冲冲的回家啊,买了一束花准 准备送给你老婆,结果发现你老婆跟另外一个男的在一起,你生不生气啊?生不生气?有的人说这有什么可生气的嘛,做人嘛,最重要就是干嘛开心嘛,何必生气呢?非常生气,跟那个男的说跪下,再也不要跟我老婆来往。啪一个耳光, 能不能打你打不打?打打不打我不知道了啊。 写个保证书,再也不会跟我老婆来往。赔五万块钱,家庭关系维护呗。对方写了五万块钱,第二天到公安局帮你告诉说你敲诈勒索,当然没有拿到钱,属于敲诈勒索的威胁。 最的关键就在于你老婆跟别人有壤,能不能要钱? 在法律上能不能要钱不能,但在道德生活上能不能?能不能。大家觉得呢?你老婆跟别人有嚷,你让他赔权,社会生活容不容忍?社会生活是容忍的, 因为当出现这种情况,说白了没有什么可以补偿的,唯一能补偿的就是干嘛? 就是钱。各位理解我的意思,所以这种行为不应该以敲诈勒索的 权利,既包括法定权,又包括道德权。所以零六年就考过一道题。零六年考过一道什么题呢?我捡了别人的钱包,钱包里面有他的身份证和他的驾照。我给他打电话说哥们,着急吧,钱包在我这,给三千块,不给三千块,我扔了。 然后问怎么定型。很多同学认为这就是敲诈勒索呀,因为我们学过民法呀。拾得他人衣食无应当归还原主啊。 所以在法律上你有权利要钱吗?没有权利要钱。结果错了,当年的党认为不构成犯罪。为啥呢?捡到别人的钱包,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权利要钱,但在社会生活中,有没有权利要钱? 大家觉得有没有?有啊,我捡了你东西,你答应该给点钱给我。是这意思吧。这是社会生活所能容忍的,不说社会生活所能鼓励,但他是社会生活所能容。如果是社会生活鼓励的行为, 那它属于加 study case 正当化行为,违法主权。 如果是社会生活所容忍的,他是责任主权。 excuse? 可得框述使用。理解我的意思没有啊,就法律跟道德的关系,并不是啊,那么的远道德。

我在说什么?我在说哪部电影?我不再说肖申克的救赎,我在说这几天上映的误杀啊。啊,误杀的开头就在叙说肖申克救赎,对不对啊?就在向肖申克的救赎致敬。 说有的了啊,是关不住的,因为他的每片羽毛都覆盖人自由的光辉。哈哈哈。啊,都充满着自由的光辉,你是关不住的。那各位觉得肖生克的救赎主人公从形式上来说, 符不符合脱逃罪的构成要求?符不符合?符合,他就是在脱逃嘛。请犯法纪没有,请犯法纪没有, 有人认为他也请犯了,因为妨碍了司法秩序。但是即便你认为他请犯法医,我还有第三个环节,销声课 啊。不是肖申克,这个人不叫肖申克,主人公叫安迪。肖申克是一个监狱对吧?安迪从监狱跑出来,符合形式条款,请犯法应在伦理道德上值得谴责还是容忍?容忍 任何一个人看到销声客的,就是当他从监狱里跑出来,你觉得是郁闷还是开心?你开心,你觉得他终于自由了。所以这种行为是伦理道德所鼓励的,因此 不是单身。当然了,今天有很多学者开始从第二个层次就直接拦截他认为脱逃罪所请犯的法义是司法的正常秩序。那现在你把别人判错了, 那这个秩序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是不正常的。那我破坏的是一个什么秩序呢?一个不正常的秩序,一个不正常的秩序,就是应该破坏, 因此他不够犯罪。我不知道给同学们表达清楚,没有一个表面上符合法条的行为不在理所当然被认为是犯罪,除非你可以证明他侵犯了法律。 一个请犯法律的行为也不一定是犯罪,除非他是伦理道德所谴责的。如果一种行为是伦理道德所鼓励的,那 那他绝对不是犯罪啊,那他绝对不是犯罪。所以法律跟道德的冲突其实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严重,因为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刑法解释来弥补法律跟道德良知的矛盾。

张三拿着刀把李四捅死了,那么他一定不是帮主啊。张三啊,这个被李四性亲啊,张三拼命反抗,把李四推到了粪坑,把李四给淹死了。 那么,从结果层面来说啊,利大于弊还是必大于利呢?好像是必大于利,因为他保护了他的性权利,却牺牲了他的生命权,这个是必大于利。那似乎如果从结果意义上来说啊,从结果无价值的意义上来说啊,你还是造成了恶果,你牺牲了他人的生命权,保护了这个性权,那么是必大于利的,那就值得发动刑法权。 但是反过来说,这种行为啊,在伦理道德上是谴责的还是点赞的呢?是行为正价值还是行为负价值呢?我们认为在行为上是正价值,因为他是伦理道德所点赞的。既然是伦理道德所点赞的,那自然就不能发动刑法权。总之,我们的基本立场是一种折中的立场。结果无价值作为入赘的基础。那啊,行为无价值作为 出罪的一种依据啊,准确的说,应该是行为正价值作为出罪的依据。就在思考刑法问题的时候,他既要考虑德性主义的伦理,又要考虑公立主义的法律,他是一种双重式的一种考量。法医作为入赘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那因此呢啊,呃, 一个表面上符合犯罪的行为,我在理所当然被认为是犯罪,除非证明他侵犯了法医。那如果根本都没有侵犯结果医生的法医,那么他就不是犯罪。

为什么要多行善呢?因为每发一个善心,身心脉气等都会开心,是开放的状态。睡缘方面的善作的越多,心就开的越大,修法的力量就大, 马上就能相应。不论是世间读书,还是佛法上的文思,以及更重要的修行,都跟行善积德有直接的关系。造恶作为,被良心天理见不得人的事,马上就使心陷入黑暗,被封闭住了。比如偷个东西,如果不忏悔, 就会被这个罪业杖毙,书也看不进去,法医也现不出来。或者今天跟人打了一架,说了妄语、离间语,或者不敬尊长等等, 言起上心,马上就被罪业覆盖。因为不符合天理,违背自己的良心。说的更深一点,就是他违背了本性,完全是颠倒而为,这样一定会遭受惩罚。不说他现钱,就会彻底扭曲我们的心,导致气脉鸣点,身心状况都不健 康。妻子很重要的原因也在这里。你今天去帮助人,心绝对是开放的、明朗的、坦荡的。这种光明的事情做的越多,人就更容易。成道成佛。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但是如果人天资良,修的好,就会变得格外的顺利容易。自己也可以体验一下。起了善心善行的时候, 心态是不是安详的,自在的。缘起上就是会出现这个状况。随顺本性的缘故,他自然会发挥作用。反过来,如果起了很多恶的心念和行为,每一个都在仗壁星星,修法必定修不上去。即使暂时修的好一点, 造一个大罪,马上跌下来,境界就不能保持,不能提高。但如果善行深厚,心门大开,账币减少,马上就会出现正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