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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大家说点体制内的事情。众所周知,二零一八年我国进行了机构改革,目前事业单位改革也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当中。这两个改革必然涉及到一类很特殊的单位和干部, 那就是参工单位和参工干部。所谓参工单位呢,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指的是一种承担行政职能的特殊事业单位。在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 已经进行参工登记的干部就是参工干部。参工干部占用事业编制,但按照公务员管理,通俗说就是提拔、待遇等等,完全按照公务员执行。参工编制可以说是处于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之间的一种特殊编制。而且啊,请大家看一下公务员法以及 其他涉及到公务员管理的规章制度。这些法规呢,都会有一个负责,都会明确提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 除工侵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参照本法或本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在参工单位工作,进行过参工登记的干部,是受各种与公务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党。 但现在有的人,尤其是各地组织部门,很愿意说一句话,他们说参工事业编制也是事业编制。对于这种说法,我只能回怼一句,既然都是事业,为何参工事业要加上参工两个字,为何又受到与公务员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其实在实践操作中,我前面说过的待遇等等没有什么争议,但涉及到调动就比较混乱了,国家部委和大多数省市参工干部可以直接调入行政习惯,也可以参加公务员临选。有的省份则对这两种方式实行限制,但只要国家部委允许, 这就说明参工干部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转为公务员编制。部分省市实行的这种限制,实质上是违规的。说完了什么是参工编制,我们接着说改革。现在很多分析说,这次改革将按照有没有行政职能 对参工单位和参工干部进行改革。有行政职能的参工单位转为行政机关,单位人员变为公务员,没有行政职能的,并入事业单位,单位人员变为事业编制。对于这种说法,我只能说,按照参工事业单位的定义,如果没有行政职能,单位是怎么参工呢? 再者,你们这么说依据了什么?反正我找了很长时间,没有找到任何中央文件有过这种说法,很显然,这些说法都不对。那么,对于既非行政机关又非事业单位的参工单位,改革中何去何从呢? 现实中啊,有的省份把参工单位归类到二零一八年机构改革中,有的省份则归类到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已经参与到二零一八年机构改革的参工单位,其人员主要有三种办法。第一种是调入行政机关。按照我前面的讲解, 既然国家部委允许参工干部调入行政机关或者参加临选,那就说明这种调动是完全合规的。 第二是继续留在参工单位,保留参工身份,这个当然也没有问题。第三是调入事业单位。在二零一八年机构改革中,部分省份直接把原参工单位并入普通事业单位,用人随边走的借口,强制参工干部进入事业单位工作, 保留了参工干部的参工身份。也有部分省份准备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当中如此进行。这种做法啊, 那就涉及到干部编制问题了。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的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应当使用事业编制,不得混用几站、挪用或者自行设定其他类别的编制。我们前面说过,参工编制不是普通事业编制,又不是公务员,那么依据这个条例,行政机关和普通事业单位肯定都不能使用参工编制。但 当然有些地区有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或者各种各样的现实原因啊,形成了编制混凝的现象。但这不是我们讨论的范围啊,我们只说这次改革,在这次改革中把参工干部安置到事业单位,而继续保留参工编制,毫无疑问肯定违反了这个规定。 那怎么做才是合规的呢?参工干部又要怎么应对呢?我们下个视频再说,请大家点我一个小小的关注。

众所周知,目前事业单位岗位可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以及工勤岗。其中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都属于干部身份,而工勤岗则属于工人身份。一直以来,工勤岗位都处于相对尴尬的处境, 毕竟不属于干部身份,不管如何,优秀提拔的机会也是很少的。因此,工勤岗人员最大的期待 就是能够打破管理的限制,也给点晋升的机会。但事实上,由于工勤岗的后勤服务辅助职能替代性比较强,因此,随着事业单位改制后,正推向社会化和市场化,取消工勤编是真,又谈何打破 管理限制,给工勤岗晋升机会呢?要知道,取消工勤编制的时机已经很成熟了,可能这对于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来说是个晴天霹雳,工勤人员的 未来也成了问题。其一,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一般都是由部队退伍安置的,也就是针对不对符合安置条件的事关的安置。从这个层面来看,取消工勤编制也并不会影响退役事关的安置。 其二,从人员素质来说,现有大部分工勤都经过不同学习晋升方式,大赚文凭,普遍取消工勤时机成熟, 工勤转为技术或管理岗位已经成熟了。当然了,工勤人员其实还是有其他出路的, 比如参加公务员考试,虽然考试难度不小,但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的潜力在哪儿?在就是根据单位里具体情况, 有的单位还可以参加转岗和禁聘考核,通过考试实现身份的转变。当然啦,这条路也并不好走,存在难度,但也应该成为工程人员努力的方向,在单位有其他空岗的条件下,还是越早转岗越好。你们这么看。

事业单位改革,哪些人会受影响呢?一、事业单位体系中的工勤岗位员工现在实行退一减一至只进不出的原则,也就是说,未来工勤岗要退出历史舞台了。二、 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编制取消后,事业单位继续保留单位属性,但人员全部实行合同制管理,直接与单位效益挂钩。目前广东省已经开始试点。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编人员,根据改革要求,将全部转为企业制统一管理,少数人被分配到其他事业单位部门。这时里我们要注意脱离事业编制,好的事业编要给员工增加福利和待遇。所以退编不一定是坏事,关键就在于你在哪个事业单位?关注我,广东入边不迷路!

通过这次机构改革,哪些部门会变得更为强势,哪些部门啊会极大的弱化?对考公务员的同学会有什么样的影响?老肖一个视频啊,给大家分析清楚。 无论你想考国家部委还是地方的公务员,一定要了解清楚本次机构改革背后的深意,在选择单位和选择岗位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清晰的想法, 本次机构改革可能会改变很多人的命运,对你的仕途,你的职业发展会有非常重要的影响,特别是涉及这些部门的同学啊,一定要多关注。第一个点,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意味着要用举国体制来发展科技, 国家对科技工作的重视程度会极大的上升。第二点,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各个地方的金融办没有了, 以后的体制呢,就是中央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来管理地方事务。第三点,证监会成为了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注意啊,证监会并没有被合并到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所以说呢,证监部门的地位会越来越重要。 第四点呢,就是中央国家机关押减百分之五的人员编制,地方上下一步也会跟进,但是这一点大家不要理解成裁员,也不要理解成公务员招聘人数的大幅减少。这个点呢,我在以前的视频里已经有非常深入的解读,大家可以啊翻上去看一看。

事业单位是不是终身制?考上了会不会被辞退?最近发事业编公告,很多人疑惑事业单位的稳定性,旭哥的结论放在最后,今天的公告招四十二人 省职全额事业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四月十五日至五月十五日,报名在上述管委会官网进行。该管委会由四个国家级开发区、三个省级开发区及山西大学城整合而成, 为山西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现在的事业单位实行是用期制度,是用期不合格,的确会解除聘用关系。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未来会不会取消编制?目前来说,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内容,转正工作满 十年且距离退休不足十年的话,必须聘用至退休。如果连续十五累计三十个工作日旷工, 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开除处分的话,单位才可以辞退。所以,事业编一定程度上还是铁饭碗。今天就到这儿关注旭哥,了解更多,下期见!

大家好,上次内容呢,我说过,参工编制是一种既非公务员又非事业编制的特殊编制,受到各种有关公务员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在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中呢,有些地区把参工单位并入事业单位,用什么人随便走的借口,强制参工干部去事业单位工作? 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参工干部到了事业单位必须转为事业编制。这里面呢,就有一个问题了,转为事业编制到底该怎么转?这个程序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重点。 在参工干部没有主动放弃身份的前提下,组织部门强制参工干部变为事业编制,这算什么呀?这其实不就是辞退吗?辞退就有章可循了。有个文件叫做公务员辞退规定,注意,参工干部也是受这个规定 保护的。里面说啊,只有符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等五项条件,才可以辞退参工干部。这五项条件里面的第三条很模糊,也很有意思,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原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也就是说呢,可以辞退了。 组织部门很愿意拿出来说话,他们说参工干部不去事业单位,属于拒绝合理安排。那我就想问问了,中央这个规定允许改变编制性质吗?你地方组织部门说是合理安排就是合理安排了, 如果把编制性质变了都算,那你组织部门安排干部去私营饭店打工端盘子是不是也算不去?是不是就拒绝了合理安排?你组织部门这么说可笑不?所以啊,道理不说不明白,用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借口,强制 或者诱骗参工干部变为事业编制,那问题就是在没有违反五项条件的前提下,参工干部就被辞退了。显然,哪里组织部门这么做,哪里组织部门就违规。其实呢,平时也有很多公务员或者参工干部调入事业单位工作,这个是怎么操作的呢? 一般来说,组织部门让参工干部或者公务员签一个同意放弃身份的文件,这就不算辞退了吧。 而自己同意放弃身份,必然有好处,一般都是到事业单位得到提拔或者中用,这属于各得其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谁也没有问题。 在二零一八年机构改革中呢,有的省份也是仿校这个方式进行的。注意,只是仿校,他们让参工干部签一个主动放弃身份的文件,你一签就代表你同意,放弃了自然不算违规,然而却没有提拔中有 也不跟你说明你有没有权利拒绝。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极可能存在诱骗行为,因为一旦变为事业编制,起码待遇降低了一大截,没有车补,不享受直接变形待遇,一般人呢,是很难主动同意的。 这些参工干部啊,很可能是看到让自己放弃身份的文件,以为不去事业单位就没工作了,甚至某些领导也是这么解读或者暗示的,也就是说,在被诱骗的情况下才签字。还有某几个省份更为奇葩,他们让参工干部到事业单位工作,弄了个什么保留身份, 实质上我上期视频就说的很明白了,这更是违法违规。那在这些情况下,参工干部该怎么办呢?其实机构或者事业单位改革,单位去哪里和人去哪里是两个事情,大家千万注意啊。组织部门自然有决定单位去向的权利,但如何安置各 人也要符合规定吧。某些人非说什么人随便走,就请他们拿出中央文件来。首先说说这个被诱骗的省份,实际上自己签字主动放弃身份,你一个人没法证实当初被诱骗,除非有人跟你作证。 或者你可以说这种降低待遇的安排明显有失公平,按照法律说,这算可撤销合同,或者是大家一起到上级部门反映问题,更多的我就不能再说了,你们该懂的。 其次再说说到了事业单位工作,但还保留参工编制的这种保留呢,涉及到很多其他问题, 并不是保留身份就能保留所有待遇。比如说事业单位干部指数要远远小于原来参工单位,事业单位目前也不能参加直击并行,你虽然在事业单位保留了参工身份,但提拔空间远远小于之前。 至于以前的各种待遇能不能保留,那也十分不好说。所以说呀,这种保留只保留了一个名,实际上啥都没有。我反复说过,这违反地方各地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该怎么做,请自行脑补。 最后再说下二零一八年没有参与机构改革,但目前面临事业单位改革的参工干部,我相信这应该是大家最关注的。如果您原来的参工单位被并入事业单位,组织部门让你去事业单位上班, 你自己愿意糊里糊涂的到事业单位保留个参工身份,或者愿意签字主动变为事业编制,那我就没辙了。但如果您自己不愿意,怎么办呢?根据我前面说过的各种规定啊,您可以不去啊,把各种规章制度拿出来,如果省市组织部门那里 说不通,您就问组织部门,这算不算违反中央文件和规定?如果还不行,你就打定主意不去事业单位,组织部门敢用开除威胁您,那你就发达了,你手里有他妈罪证了,该怎么做,你懂的。 其实呢,如果你不去事业单位工作,组织部门大概率既不会开除你,又不会马上给你安排新工作, 您可能面临的是没地方上班,这种情况下千万别在家呆着,要不人家说你多长时间不上班,真的就可以把您开除了,怎么做才合适呢?您没工作,可以天天去组织部门上班啊, 当然,这里有很多细节,想必在体制内的朋友都应该比较了解,我说多了,可能这个视频就发不出来了,朋友们呢,可以给我留言或者私信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最后呢,请大家点我一个小小的关注,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