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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二讲二、出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一、本科目核算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 未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取得资产的成本。租赁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通过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租赁企业和其他企业对于融资租赁资产在未融资租赁期间的会计处理, 遵循固定资产准则或其他适用的会计准则。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要账务处理出租人购入和以其他方式取得融资租赁资产的切记本科目 待计银行存款等科目。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 租仍收款额科目,按预计租赁期结束地的未担保余值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待记本科目。 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待记资产处置损溢科目。 按发生的出示直接费用待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待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二、 本科目可分别设置租赁收款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未担保余值等进行明细核算。租赁业务较多的出租人,还可以在租赁收款额明细科目下 进一步设置明细科目核算。三、主要账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按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 租赁收款额科目,按预计租赁期结束时的未担保余值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科目,按已经收取的租赁款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待计融资租赁资产等科目。按融资租赁方式租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待记 资产处置损溢科目。按发生的出使直接费用待计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待计应收融资租赁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企业认为有必要对发生的出使直接费用进行单独核算的,也可以按照发生的出使直接费用的金额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出使直接费用科目。待计银行存款等科目。 然后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待记应收融资租赁款出示直接费用科目。出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时,应当借记融资租赁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待记租赁收款额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待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亦租赁收款额科目。四、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担保余值和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的限值之合。五、 本科目余额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中填列,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中填列。出租业务较多的出租人也可在长期应收款项目下单独列出,为其中应收融资租赁款。三、 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值准备一、本科目核算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减值准备。二、主要账务处理应收融资租赁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按应减记的金额待记本科目转回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时, 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三、本科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累计减值准备金额。四、 租赁收入一、本科目核算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确认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租赁收人,一般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确定租赁收入的核算科目,例如其他业务收入等。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主要账务处理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下,将租赁收款额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 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确认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待计租赁收人 经营租赁收入科目。出租人在融资租赁下,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时,应当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一、一、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待计租赁收入以利息收入 等科目。出租人为金融企业的,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时, 应当切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一、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待计利息收入等科目。出租人确认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时,应当切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待计租赁收入 可变租赁付款额科目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对于日常经营活动为租赁的企业,其利息收入和租赁收入可以作为营业收入列报。对于上述内容, 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间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六讲八、出租人会计处理依出租人的租赁分类本准则规定,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一、出示计量本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 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使计量时,应当以租赁投资总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总额为未担保余值 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限值之合。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限值与被担保余值的限值之合,即租赁投资净额 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出使直接费用之合的利率。因此,出租人发生的出使直接费用包括在租赁投资总额中,也即包括在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出使入账价值中。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一、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当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二、 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出时期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例确定。三、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四、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向。前提是租赁,其反应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五、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 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若某融资租赁合同必须以收到租赁保证金为生效条件。出租人收到承租人交来的租赁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待记其他应收款以租赁保证金科目。承租人到期不交租金,以租赁保证金科目待记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承租人为曰 按租赁合同或协议规定没收保证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租赁保证金科目,待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二、融资租赁的后续计量。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 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按照木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所采用的修正后的折现率。本准则规定 纳入出租人租赁投资总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只包含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出示计量时, 应当采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例进行出示计量。出租人应定期复合计算租赁投资总额时所使用的未担保余值。若预计未担保余值降低, 承租人应修改租赁期内的收益分配,并立即确认预计的减少额。承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与资产的未来绩效或使用情况挂钩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议。三、 融资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本准则规定,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一、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二、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本准则规定, 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条件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总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且满足,假如变更再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条件的。 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易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二零一七第四十二条 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 未导致应收融资租赁款终止确认但导致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计算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余额,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溢。重新计算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余额时, 应当根据重新议定或修改的租赁合同现金流量,按照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原折现率 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四号一套期会计二零一七第二十三条规定重新计算的折现率,如适用折现的限制确定。对于修改或重新议定租赁合同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企业应当调整修改后的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账面价值,并在修改后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剩余期限内进行摊销。三、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一、租金的处理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采用直线法 或者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人。如果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 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则出租人应采用该方法。二、出租人对经营租赁提供激励措施。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 应当确认租金收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呢,出租人应将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三、出使直接费用出租人发生的与经非租赁有关的出使直接费用, 应当资本划至租赁标的资产的成本,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人相同的确认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溢。四、折旧和减值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 出租人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恨拒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 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以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以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五、 可变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除此之外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租赁收款额,除此之外的,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溢。六、 经营租赁的变更本准则规定,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自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二零一八年修定第二讲第三章承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一节确认和出示计量第十四条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本准则第三章第三节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承租人使用的起始日期。第十五条租赁期 是指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承租人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应当包含续租选择权含盖的期间。承租人有终止租赁权, 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应当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含盖的期间。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 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第十六条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使计量,该成本包括,一、 租赁负债的初使计量金额。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三、承租人发生的初使直接费用。四、承租人未拆卸即移除租赁资产, 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或有事项 对本条第四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租赁激励是指出租人为达成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与租赁有关的款项、 出租人、未承租人偿付或承担的成本等。出示直接费用是指未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第十七条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 进行初使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限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涵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涵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涵利率 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限值与未担保余值的限值之合,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出租人的出示直接费用合的利率。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未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需支付的利率。第十八条 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力相关的项。包括,一、 固定付款额,即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二、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出示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例确定。三、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四、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向。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五、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在行事上可能包含变量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可变租赁付款额 是指承租人未取得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力,向出租人支付的因租赁期开始日后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而非时间推移而变动的款项。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包括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款项、 与基准利率挂钩的款项和未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第十九条担保余值是指与出租人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保证在租赁结束时,租赁资产的价值至少为某指定的金额。未担保余值是指租赁资产余值中 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有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与已担保的部分。第二节后续计量第二十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七条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参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处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第二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 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借款费用等其规定,该周期性利率 是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规定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和二十九条规定 所采用的修正后的折现率。第二十四条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等其他准则规定 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五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应当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并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改后的折现率计算的限值 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一、依依据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者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驶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 导致租赁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二、依依据本准则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时, 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修正后的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修正后的折现率。第二十六条在租赁期开始日后,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者意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例变动 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这些情形下,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改后的折现率。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在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或因实质固定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时,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调减至零。 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溢。第二十八条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一、该租赁变更 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二、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阔,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 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二零一八年修定第三讲第四章出租人的会计处理第一节出租人的租赁分类第三十五条出租人应当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租赁开始日是指租赁合同签署日, 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使用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使用权最终可能转移, 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在租赁开始日后,出租人无需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除非发生租赁变更、租赁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逾期等会计估计变更 或发生承租人违约等情况变化的,出租人不对租赁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第三十六条一项租赁属于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取决于交易的实质, 而不是合同的形式。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使用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应当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 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二、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定密的购买条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此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三、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 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四、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限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 如果不做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一、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二、 资产与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三、承租人有能力以贬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第三十七条转租出租人应当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 对转租赁进行分类。但是,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转租出租人应用本准则。第三十二条 对原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转租出租人应当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第二节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第三十八条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出租人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使计量时,应当以租赁投资总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总额为未担保余值 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涵利率折现的限值之合。租赁收款额是指出租人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力 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一、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二、 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项在出示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例确定。三、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四、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向。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权。五、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在转租的情况下,若转租的租赁内涵利率无法确定,转租出租人可采用原租赁的折现率, 根据与转租有关的出使直接费用进行调整计量转租投资金额。第三十九条出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 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该周期性利率是按照本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按照本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所采用的修改后的折现率。第四十条承租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三号 金融资产转移的规定,对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进行会计处理。出租人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或其所在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二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中止经营进行会计处理。第四十一条出租人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记入当期损议。第四十二条生产商或经销商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该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限值 两者熟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限制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未取得融资租赁发生的成本, 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当期损溢。第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租人应当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一、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 而扩大了租赁范围。二、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阔,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第四十四条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出租人应当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一、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出租人应当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二、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第三节出租人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第四十五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出租人应当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 因使用租赁资产所产生经济利益的消耗模式的,出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第四十六条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使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 分期计入当期损溢。第四十七条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 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 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第四十八条 承租人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溢。第四十九条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出租人应当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应当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定第一讲三、新设置的相关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成租人使用的相关会计科目一、使用权资产一、 本科目核算承租人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要账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待计 租赁负债科目。对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前支付租赁付款额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待计预付款项等科目。 按发生的出示直接费用、待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预计将发生的未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等成本的限值待记预计负债科目。在租赁期开始日后, 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 应当按增加额借记本科目。待记租赁负债科目,除下属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减少时, 应当按减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待记本科目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调减至零,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负债金额借记租赁负债科目。 待计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成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 借记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减值准备科目,待计本科目差额借记或待计资产处置损溢科目企业转租使用权资产形成融资租赁的, 应当借记应收融资租赁款。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待记本科目差额借记或待记资产处置损溢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承租人使用权资产的原价。五、 承租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使用权资产项目。二、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一、 本科目核算使用权资产的累计折旧。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主要账务处理承租人通常应当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按月计提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借记营业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待计本科目当月计提却有困难的,也可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并在附注中加以批录音。租赁范围缩小、 租赁期缩短或转租等原因减计或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时,承租人应同时结转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累计折旧。四、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使用权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三、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 本科目核算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准备。二、本科目可按租赁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三、 主要账务处理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待记。本科目因租赁范围缩小、租赁期缩短或转租等原因减记或终止确认使用权资产时,承租人应同时结转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累计减值准备。四、 使用权资产的累计减值准备金额 四、租赁负债一、本科目核算承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二、本科目可分别设置租赁付款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三、 主要账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待计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 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与其限值的差额借记租赁负债。一、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承租人在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时,应当借记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再建工程等科目 待计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承租人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应当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等科目待计银行存款等科目。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扭租赁负债的,当租赁负债增加时, 应当按租赁付款额限值的增加额借记使用权资产科目,按租赁付款额的增加额待记租赁负债亦租赁付款额科目按其差额 借记租赁负债。一、位确认融资费用科目除下属中的情形外,当租赁负债额的减少时,应当按租赁付款额的减少于借记。基林贝格租赁附状 jtm 木按租赁付款额限值的减少额待记 使用权资产柯基按其差额待计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若变川全资产的账面价值以调减至零, 应当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假付款额借记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科目按仍需进一步调减的租赁付款额限制待计营业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 按其差额代记。一、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缩小或缩短的相应比例借记租赁负债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代记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使用权科目。差额借记或代记资产处置损一、科目。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成租人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制。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四讲七、承租人会计处理本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的除外。三、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一、计量基础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以下原则对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一、 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二、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三、 因重估或租赁变更等原因导致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账面价值。承租人应当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溢。 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七号以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此处的周期性利率是指承租人对租赁负债进行初使计量时所采用的折现率。或者因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 或因租赁变更而需按照修改后的折现率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承租人所采用的修改后的折现率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即并非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溢, 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二、租赁负债的重新计量在租赁期开始日后, 当发生下列四种情形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调减至零。 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承租人应当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溢。一、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如果租赁付款额最初是可变的,但在租赁期开始日后的某一时点转为固定,那么 在潜在可变性消除时,该付款额成为实质固定付款额应纳人。租赁负债的计量中,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该情形下,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即采用租赁期开始日确定的折现率。二、 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对其在担保余值下预计支付的金额进行估计。该金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该情形下, 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三、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例发生变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浮动利率的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该情形下, 承租人应采用反映利率变动的修改后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应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例 浮动利率除外的变动。而导致未来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该情形下,承租人采用的折现率不变。需要的注意的是, 仅当现金流量发生变动时,即租赁付款额的变动生效时,承租人才应重新计量租赁付款额。承租人应基于变动后的合同付款额 确定剩余租赁期内的租赁付款额。四、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驶情况发生变化租赁期开始日后 发生下列情形的,承租人应采用修改后的折现率对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 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上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 承租人应当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期和租赁付款额。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驶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等导致租赁期变化的,也应当根据新的租赁期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 发生,承租人可以影递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 承租人应根据新的评估结果重新确定租赁付款额。上述两种情形下,承租人在计算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制时,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涵利率作为折现率。 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涵利率的,应当采用重估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六、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准则规定,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做出该选择的,承租人应当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 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溢。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承租人的收益模式的,承租人应当采用该方法。一、短期租赁本准则规定,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不属于短期租赁。对于短期租赁, 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做出采用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如果成租对某类租赁资产做出了简化会计处理的选择,未来该类资产下所有的短期租赁都应采用简化会计处理。 某类租赁资产是指企业运营中具有类似性质和用途的一组租赁资产。按照简化会计处理的短期租赁发生租赁变更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期发生变化的,承租人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新租赁, 重新按照上述原则判断该项新租赁是否可以选择。简化会计处理。二、低价值资产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 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在判断是否是低价值资产租赁时,应基于租赁资产的全新状态下的价值进行评估,不应考虑资产已被使用的年限。对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承租人可根据每项租赁的具体情况作出简化会计处理。选择低价值资产同时还应满足本准则第十条的规定,即 只有承租人能够从单独使用该低价值资产或将其与承租人异于获得的其他资源 一起使用中获利,且该项资产与其他租赁资产没有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时,才能对该资产租赁选择进行简化会计处理。低价值资产租赁的标准应该是一个绝对金额,即仅与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有关,不受承租人规模 性质的影响,也不考虑该资产对于承租人或相关租赁交易的重要性。常见的低价值资产的例子包括平板电脑、普通办公、家具、电话等小型资产,但是, 如果承租人已经或者预期要把相关资产进行转租立则,不能将原租赁按照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会计处理。值得注意的是,符合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也并不代表承租人若采取购入方式取得该资产时, 该资产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七讲九、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一、转租赁转租情况下,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通常都是单独协商的,交易对手也是不同的。企业本准则要求转租出租人对原租赁合同和转租赁合同 分别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会计处理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在对转租赁进行分类时, 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中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租赁资产,如作为租赁对象的不动产或设备进行分类,原租赁资产不归转租出租人所有,原租赁资产也未记人其资产负债表。因 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其控制的资产及使用权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原租赁为短期租赁, 且转租出租人作为承租人以按照本准则采用简化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将转租率分类为经营租赁。二、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生产商或经销商通常为客户提供购买或租赁其产品或商品的选择。如果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其产品或商品构成融资租赁,则该交易产生的收益应相当于按照考虑适用的交易量 或商业折扣后的正常售价直接销售标的资产所产生的损溢构成融资租赁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应当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 按市场利率折现的限值两者熟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限制后的余额截转销售成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溢。由于取得融资租赁所发生的成本 主要与生产商或经销商赚取的销售利得相关,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其计入损溢,即与其他融资租赁出租人不同,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取得融资租赁所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出使直接费用,不计入租赁投资总额。为吸引客户,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有时以较低利率报价使用该利率,会导致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确认的收入偏高。在这种情况下,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应当将销售利得限制为采用市场利率所能取得的销售利得。三、 售后租回交易若企业卖方兼承租人将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业卖方兼出租人并从买方兼出租人租回该项资产,则卖方兼承租人和买方兼出租人均应按照售后租回交易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并区别进行会计处理。 在标的资产的法定使用权转移给承租人并将资产租赁给承租人之前,承租人可能会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使用权。但是 是否具有标的资产的法定使用权本身并非会计处理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已经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则该交易属于售后租回交易。然而, 如果承租人未能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取得对标的资产的控制,那么,即便承租人在资产转移给出租人之前 先获得标的资产的法定所有权,该交易也不属于售后租回交易。一、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应当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 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尽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解救、转让至买方兼出租人的权力,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买方兼出租人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本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为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企业应当进行以下调整,一、 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二、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 作为买方兼出租人向卖方兼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承租人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出租人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在进行上述调整时,企业应当按以下二者中交易确定者进行,一、 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异。二、合同付款额的限值与按市场租金计算的付款额的限值的差异。二、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卖方兼承租人不终止确认所转让的资产,而应当将收到的现金作为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二零一七进行会计处理。买房间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而应当将支付的现金作为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 易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二零一七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件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二零一八年修定第一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猎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租赁,但下列各项除外,一、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 剧、文本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无形资产二、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不可再生资源的租赁。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 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特许经营权合同不适用本准则第二章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第一节租赁的识别第四条在合同开始日, 企业应当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 企业无需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第五条未确定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企业应当评估合同中的客户 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第六条已识别资产通常由合同明确指定,也可以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但是, 即使合同已对资产进行指定,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表明供应方拥有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 一、资产供应方拥有在整个使用期间替换资产的实际能力。二、资产供应方通过行使替换资产的权利将获得经济利益。 企业难以确定供应方是否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的,应当视为供应方没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物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则该部分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除非其实质上代表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第七条在评估是否有权获得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当在约定的客户 可使用资产的权力范围内考虑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为客户有权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内的使用。一、 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二、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在使用期开始前已预先确定,并且客户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 自行或主导他人按照其确定的方式运营该资产。或者客户设计了已识别资产,并在设计时已预先确定了该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第二节 租赁的分拆和合并第九条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合同得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 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除非企业适用本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租赁部分应当分别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第十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以识别资产的权力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一、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意欲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二、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第十一条在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时,承租人应当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 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合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出租人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四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第十二条为简化处理, 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资产的类别选择是否分拆合同包含的租赁和非租赁部分。承租人选择不分拆的,应当将各租赁部分及与其相关的非租赁部分分别合并为租赁,按照本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但是, 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应分拆地嵌入衍生工具,承租人不应将其与租赁部分合并进行会计处理。第十三条企业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 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定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一、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定利,并构成一篮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二、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三、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间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五讲七、承租人会计处理本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的除外。二、 使用权资产的初使计量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使计量。该成本包括下列四项,一、 租赁负债的出示计量金额。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应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三、承租人发生的出示直接费用。四、承租人未拆卸即移除租赁资产, 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关于上述第四项成本,承租人有可能在租赁期开始日就承担了上述成本的支付义务,也可能在特定期间内因使用标的资产而承担了相关义务。承租人应在其有义务承担上述成本时, 将这些成本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由于在特定期间内将使用权资产用于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成本,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存货进行会计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 或有事项对上述成本的支付义务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开始前就发生了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例如, 租赁合同双方经协商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资产须经建造或重新设计后方可供承租人使用。根据合同条款与条件,承租人需支付与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 承租人如发生与标的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应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 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与标的资产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 不包括承租人为获取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款项,此类款项无论在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四、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计量基础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累计减值损失计量使用权资产。 二、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二、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 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自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计提折旧,当月计提却有困难的未变干实物操作 企业也可以选择自租赁期开始的下月计提折旧,但应对同类使用权资产采取相同的折旧政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溢。 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应当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通常, 承租人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其他折旧方法更能反映使用权资产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的,应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承租人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属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者,则应在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三、使用权资产的减值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待计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科目。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旦记提不得转回,承租人应当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企业执行本准则后,企业会计准则第十三号 或有事项有关亏损合同的规定便适用于采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方法的租赁合同, 以及在租赁开始日前已是亏损合同的租赁合同,不再适用于其他租赁合同。五、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 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一、 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一、该租赁变更 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二、增加了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 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二、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处理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本准则有关租赁分拆的规定 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按照本准则有关租赁期的规定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变更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限值时, 承租人应当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涵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涵利率的,应当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 承租人应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一、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调减使用全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承租人应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溢。二、 其他租赁变更,承租人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

企业会计准则是一切会计工作和学习的根本,是所有会计相关的教材和课间的编辑依据,是全部账务处理的基础。下面我们就来逐项逐条的完整学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一号 租赁应用指南二零一九修正第三讲七、承租人会计处理本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简化处理的除外。一、 租赁负债的出示计量租赁负债应将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进行出示计量,识别应纳入租赁负债的相关付款项目是计量租赁负债的关键。 一、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力相关的项。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一、 固定付款额即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准则中的实质固定付款额是指在形式上可能包含变量 但实质上无法避免的付款额。例如,付款额设定为可变租赁付款额,但该可变条款几乎不可能发生,没有真正的经济实质。例如, 付款额仅需在租赁资产经证实能够在租赁期间正常运行时支付,或者仅需在不可能不发生的事件发生时支付。又如, 付款额初使设定为与租赁资产使用情况相关的可变付款额,但其潜在可变性将于租赁期开始日之后的某个时点消除。在可变性消除时,该类付款额成为实质固定付款额。承租人有多套付款额方案, 但其中仅有一套是可行的。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采用该可行的付款额方案作为租赁付款额。承租人有多套可行的付款额方案, 但必须选择其中一套。在此情况下,承租人应采用总折现金额最低的一套作为租赁付款额。租赁极力是指出租人为达成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与租赁有关的款项、 出租人为承租人偿付或承担的成本等。存在租赁激励的,承租人在确定租赁付款额时,应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二、 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可变租赁付款额是指承租人未取得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向出租人支付的,因租赁期开始日后的事实或情况发生变化 而非时间推移而变动的项。可变租赁付款额可能与下列各项指标或情况挂钩,由于市场利率或指数数值变动导致的价格变动,例如, 批准利率或消费者价格指数变动可能导致租赁付款额调整。承租人源自租赁资产的绩效,例如,零售业不动产租赁,可能会要求基于使用该不动产取得的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租赁付款额。租赁资产的使用,例如, 车辆租赁,可能要求承租人在超过特定里程数时支付额外的租赁付款额。需要注意的是,可变租赁付款额中仅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纳入租赁负债的初使计量中包括与消费者价格指数挂钩的项、与基准利率挂钩的项 和未反映市场租金费率变化而变动的款项等。此类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例确定。除了取决于指数或比例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之外,其他可变租赁付款额均不纳入租赁负债的初使计量中。三、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在评估时,承租人应考虑对其行使或不行使购买权 产生经济激励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标的资产的选择权,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四、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向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评估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的选择权。在评估时, 承租人应考虑对其行使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产生经济激励的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如果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则租赁付款额中应包含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项,并且租赁期不应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含盖的期间。五、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担保余值是指与出租人无关的一方向出租人提供担保,保证在租赁结束时,租赁资产的价值至少为某指定的金额。如果承租人提供了对于值的担保, 则租赁付款额应包含该担保下预计应支付的款下。它反映了承租人预计将支付的金额,而不是承租人担保于指下的最大场口。二、折现率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限值进行初使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限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涵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涵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内涵利率 是指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限值与未担保余值的限值之合,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出租人的出使直接费用之合的利率。其中,未担保于值是指租赁资产于值中,出租人无法保证能够实现或仅由与出租人有关的一方与已担保的部分出使。直接费用 是指未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 则不会发生的成本,如佣金、印花税等无论是否实际取得租赁都会发生的支出,不属于出使直接费用。 例如未评估是否签订租赁而发生的差旅费、法律费用等。此类费用应当在发生时即人当期损溢。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 未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介入资金需支付的利率。该利率与下列事项相关,一、承租人自身情况,即承租人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二、借款的期限,即租赁期。 三、介入资金的金额,即租赁负债的金额。四、抵押条件,即租赁资产的性质和质量。 五、经济坏境,包括承租人所处的司法管辖区、计价、货币、合同签订时间等。在具体操作时,承租人可以先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然后根据承租人自身情况、 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基础进行调整,得出适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企业应当对确定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依据和过程做好记录。实物中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常见的参考基础 包括承租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相关租赁合同利率、承租人最近一期类似资产抵押贷款利率、 与承租人信用状况相似的企业发行的同期证券利率等。但承租人还需根据上述事项在参考基础上相应进行调整。对于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在评论区留言、关注、点赞、收藏、转发是您的最大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