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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不对,嗯,那我问你,重点监控股票名单和日期啊,在商交所哪个地方能查到啊?目前按照相关的规则呢,交易所官网还没有相关信息,而是通过券商呢,做好相应的风险提示工作的。那既然你们官网没有公布,为什么 公司在官网 app 和官网上披露这个股票利用到严重异常波动股票?他们说接上交所通知延长股份监管期至三月二十七号。那就奇怪了,那到底是上交所下发的延期公告,还是这家公司人自己搞的?就是因为他发布的延期监管导致股票一字跌停。还有,我的开户券商为什么要给我发短信, 这是强行利空吗?先生,您先平复一下心情,我们的交易规则规定呢,经上市公司核查之后呢,没有因披露而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无法对异常波动的原因做出合理解释的。除了按照上市规则 规定普利之外呢,交易所呢,可以根据这个市场情况加强异常交易监控。证券公司呢,应当通过他公司的网站、交易系统、行情系统以及分支机构相关的专栏等多种渠道呢,向客户进行重点监控证券的风险提示工作, 引导客户合法合规、理性审慎参与交易。好,你们给券商公司发函,要求他们给所有的投资者进行短信提示,你们这么做是在干预市场,那因为你们的监控行为导致股票的拒绝波动 来负责。首先,我们对证券交易活动依规开展,自律监管。其次呢,您的这个股票近期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大涨了,您觉得不应该重点监控,但是还有很多投资者他不 清楚状况,要冲进来搏一把,是不是应该也要考虑一下,提醒他们注意风险呢?短期暴涨之后呢,往 往往容易暴跌,所以我们的规则呢,是要求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其实风险。这位投资者,其实我可以给你打个比方,你走路的时候呢,讨厌车,那你开车的时候也讨厌行人,你打工的时候觉得老板太强势,太抠门,您当老板的时候又觉得员工太没责任心,太没执行力,其实呢,我们都没有错, 他就是因为站的位置不同所导致的。那作为我们是市场的组织者、见惯者,我们始终站在投资者的角度,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努力保护着、守护着我们这投资者们。好好好,谢谢, 不用和我扯这些大道理。哎呦,我按照你刚跟我讲的这个规则算法计算,公司公告显示,二月十三日收盘,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百分之一百,但是我自己算了一下,二月十二日的收盘就已经超过百分之一百了,我刚才算了一下,这个是没有超过 数亿呢,他这个偏离是个股期间那个涨跌幅,要减去 a 股指数期间的涨跌幅。哦,不好意思啊,我忘记减掉这个指数了,比较基准竟然不是上证宗旨,我又学到了一个知识点,谢谢你哈,小同志, 有任何问题打我电话。

不对,那我问你,你看看股份三月十四号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难道公司被重点监控,这就要发布公告吗?应该这样理解,上市规则明确,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应当于次一个交易日披露核查公告,无法披露的,要申请停牌喝茶。 交易规则也明确了,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呢,及时的予以核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交易所对其交易呢,进行重点监控。那还是发布公告吧,我倒不喜欢合产, 你们对股份进行了重点监控,这三十个交易日期间,并没有达到你所说的监管限制的百分之两百的偏离值,到底这个逆道是从哪天开始算到哪天截止的呀?关于这个问题呢,是关键要区分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上面两者之间 一个区别。一般而言呢,严重异常拨动股票的公告呢,他是上市公司应当或者是必须要披露的公告,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的这个股价的一个涨幅偏离值达标了,依据交易规则,严格按照这个算法来计算。依规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呢,他是上市公司呢,基于一个充分揭示风险,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的一个经营欲行、传闻股价易动、违法违规情况相关的风险,帮助我们的投资者价值判断而发布的提示公告。 交易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的情形呢?如果出现上市公司就要发布异动公告,截止到二月二十七号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已经达到百分之两百了, 这个呢就是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十个交易日之后呢,就是刚才您说的三月十四号这个公告,它是一个风险提示公告,由于 公司这种股价近期涨幅比较大,偏离了基本面,上市公司再次对投资者歧视风险。这里面的数据呢,并不是对应着严重异常波动公告的一个指标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上涨或者下跌,明显偏离同期指数,交易所对这种情形就会重点监控。 那我们这老百姓怎么区分严重异常波动公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那你们给上市公司发布风险提示公告,造成股价下跌,这怎么办啊?就如刚才我说呀,严重异常波动公告呢,他是依据交易规则定量的指标计算的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呢,他是重在风险提 是依据呢,可以看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交易所可以根据这种异常波动的程度和监管的需要,要求上市公司向市场提示异常波动股票一个投资风险。 可以再仔细看一下我们的上市规则,你们这个规则太多了,我们这老百姓怎么能区分开呢?哎,不对,那我问你, 有任何问题打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