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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地中海航运四月十二号在其官网发布的一则声明,这则声明明确的表示,传东将针对达利伦撞击巴尔地魔大桥事故的救助作业部分提出了共同害损, 并且指定位于英国伦敦的 ihl 这家海事索赔顾问公司作为共同海笋的理赔人,那么达利伦所有的货主都将面临共同海笋的分担责任。 有关这个共同海笋呢,是非常复杂的,在海上法以及法庭当中可能会有几十种的论述,我以前的视频也曾提到过多次,在这里呢,咱们仅针对这次事故再做一下进一步的探讨。 当然还是得先从定义说起来,这个共同海笋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当中,当船舶或 和其他的财产遭遇到共同的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然后由各收益方按照比例分摊的一项海事特别法律制度。 那么我们就从中找关键词了,不外乎就是四个,共同危险,共同安全、友谊、合理、特殊牺牲。我们把这四个关键词给他串一下就好。懂了, 大家一起面临共同危险,那么为了大家的共同安全,有意采取合理的措施来脱困,于是乎呢?造成了特殊的牺牲和费用。我们拿这句话去套,只要是符合的,都属于共同害损。咱们就这起案例来说吧,事故发生的时候,船上一共有四千六百五十九个 集装箱,那么发生之后,这个船和货就都面临同一个危险,比如说请附断裂、沉没烟水等等, 那么为了船和货的共同利益而产生的这个拖带救助,移除砸在桥上的桥梁部件,从船上卸货减载,使得这个船舶不再搁浅,因此而导致的修理船舶的费用等等,这些都可能会被算作共同害损,需要货主进行分担。 那有朋友就说了,你这不就是霸王条款吗?为什么呢?因为我的货物是让你运输的,那运费我一分钱也没少给, 但运输途中你出了问题,我这边招谁惹谁了呀?我不但不能把货物及时的送达给收货人,还需要支付给你传东救助费,也就是说,没人给我赔钱倒还罢了,我还得赔钱给别人。这个上哪 说了一句呢?那当然也会有人反驳你,说你说的不对啊,你仔细想想看,你的货物是在船上,那别人救助这条船,同时也把你的货给救了,你就是要承担部分的救助费用啊,这难道不合理吗? 你说我是不需要救助的,因为我的货不值钱,我不要了还不成吗?这个运费我也不要了,只要别再让我往外掏钱了就行,我不赚钱,难道我止损还不行吗? 行,当然行,你这个货不要了可以,但是你不要了并不代表你就能把货扔在那里不管,而从现场的翻箱倒柜清理出你的货物,然后再把它运走,你自己算算看得花多少钱。 而根据一九九四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共同海笋取决上述的构成要件,而不论发生的原因是否是冒险方的 过失所导致,全部的利害关系人都要参与分摊,但这并不侵害利害关系人向肇事方求偿的权利,也就是你可以找这个肇事方去索赔。那么说到这里,你还认为共同还损是霸王条款吗? 这个共同海笋无疑他是保险领域中最为复杂的程序之一,但是他也是谋求平衡各方面利益的手段之一。这里呢,我们简单说一下本次案例中共同海笋的费用。 第一个就是救助报酬,具体多少数额,那就得看海上救助合同了,这个海上救助合同又是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项目,简单说吧,海上救助分为雇佣救助合同 和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两大类,那区别就是雇佣救助合同呢,他无论成功与否,被救助方都 需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给救助方救助报酬这个一般费用是比较低的。那另外一种就是无效果无报酬的,这种救助合同他的使用是比较广泛的,但是费用呢,也高。 那第二个共同海损的费用就是避难港的费用,你包括进出港口的这些费用,转移啊,产生的拖带费用,避难港的装卸货物及储存货物啊,燃料物料的费用等等。 第三个就是石网和停留在避难港期间船员的工资,给养燃物料的消耗等等,还有其他的一些衍生的费用。 第四个就是船舶的修理费,此类费用列入共同海笋的前提是修理共同海笋牺牲所产生的修理费用啊,包括干物费、船台费和衣驳费,那这几项的总经 额大概加起来超过五千万美元吧,那再有呢,就是一些有风险的运费了。总而言之吧,这个共同海笋的礼算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 保险公司是要先计算船上所有货物的价值,以此为基础,计算出每个托运人的共同海损的分担金额。那么从历史的数据来看,这个整个过程啊很长,通常需要四到五年的时间, 由于共同海笋大的分摊需要在货物放行之前支付,那么所有货主在此之前都需要提供共同海笋的担保。所以对货主来说呢,咱们还是别吵吵了, 尽快的准备文件,提供所需文件,及时的发行合适的担保,以便货物在达到目的岗的时候放行,才能进一步减少你的损失。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啊,这个传统目前所提出来的需要 货主分担的共同海损是针对救助这方面的,而不是赔偿的全部,那其他的赔偿应该是传东和其保险人独立承担的,这部分一分钱也少不了,这就跟货主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这起事故造成的是六人死亡,大桥倒塌,那么赔偿金额可能高达数十亿美元,那这个就属于保险史上的一个大事故了。所以总部位于新加坡的船东这格瑞斯 ocen 和他的传播管理公司 sanity 这两家公司呢,就像巴尔蒂摩的联邦法院提交了一份申请书来申请赔偿的责任限制, 据称所依据的法条是一八五一年川东责任限制法,那该法使用的条款是获救的传播价值加上该行次的运费对川东进行责任限制,也就是说不能超过这两项费用的 总和。那达利伦的估价差不多是四千两百五十万美元,运费大概是一百七十七万,于是传统提交的文件当中要求法律风险限制在四千三百七十万美元。 但是对于传东是否能够享有这样的赔偿责任限制,有些从业者呢,都表示怀疑。如果一旦证明引起赔偿请求的损失,是由于责任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 轻率的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那么责任人也是传东了,他是没有权利获得赔偿责任限制的。因此到底是怎样赔付,还是得等到事故调查结果才能最终确定。 与此同时呢,美国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就是 n t s b 正在调查达利伦集装箱的这个电力问, 他们认为这个就是撞上巴尔地魔大桥的潜在原因。韩国现代作为该船机舱设备的制造商,也正在与调查人员全力配合合作来检查该船的电力系统。 所以截止到目前为止呢,所有的调查还是在进行当中,预计是五月份的第一周,将发布初步的调查报告。到时候呢,我们根据他公布的结果再给大家做解读。 那节目的最后呢,我补充一点哈,引力大家对共同海笋的理解。巴尔蒂摩大桥的倒塌,这个桥梁不是倒在砸在这个船上了吗?他就导致了船上的部分货物直接受损, 那么这些直接受损的货物是不能列入共同害损的,因为他属于单独害损。但是假如说在移除桥梁的过程中有不可避免的二次伤害,造成了这些货物或者他 周围的货物或者船舶的另外损失,这个就属于共同海损了啊,大家这一点呢,可以分析探讨一下,有问题咱们在评论区留言。 那好吧,这期咱们就聊到这里了,感谢您的观看和订阅,下期再见。

八月八日,在科伦坡附近海域行驶的集装箱船兼 christian 或舱中集装箱起火。据最初报告, 可能约有三百个集装箱受损。近日报告显示,该船程租人已薪,已申报共同海损。根据 wta webster 的说法,在交付货物之前,所有货主都需要提供共同海损单保函。这里注意买了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的共同海损保函提货,为投保的货主 去缴纳现金担保才能提货。如出现共同还损,需要提供什么呢?需要提供提单、保单、发票箱单、全方事故通知、百事声明、 礼尚人邮件给保险公司即可。近些年共同孩子事故频发,投保一个平安险就包含共同孩子。最后祝大家货如轮转,感谢收看,谢谢点个关注吧!

什么是共同海笋?共同海笋是古老且特殊的法律制度之一,源于海,是习惯法规则, 在早期常见于船舶航行遭遇自然危险时,船长采取部分抛货、砍断维杆等措施后,由船货各方共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其基本原则是受益方按照各自收益财产的价值比例,分摊一方或多方遭受的共同海损损失。那么,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损之后, 我们将会受到哪些影响?注意,下面讲的是事故发生后,你的货物没有损失,但需要一起承担共同海损的情况。一、货物大概率会延误, 毕竟船公司不会随便宣布共同核损,一般都是出现了重大事故,所以这种情况下,你的货物 基本不可能按传期到港了。二、不提供担保将无法取货当船公司宣布共同海笋之后,会委托一家专业的公司进行理算,计算船舶和货主们需要分摊的共同海笋,分摊金额 由海损理算师根据传播和货物的目的地价值算得出,而传东对其控制下的货物享有流质权。但是由于这个流程需要漫长的时间,传东总不能一直扣着货主的货不放,所以就需要货主做出承诺, 确保自己会一起承担共同海笋。三、共同海笋里算过程相当漫长,比如此前长四号事故,大家也可以看出,就理赔的事情拖了很久,其中很长时间可能都是在计算共同海笋各方需要承担的金额。

一、共同海笋和单独海笋的区别,一、造成损失的承担不同。单独海笋由受损方或主单方面承担,共同海笋则由受益的船方、货方、运费方三方分摊。二、损失的内容不同。 单独还损失保险的货品共同还损形成的损失除货品之外,还包括支付的费用。三、造成损失的原因不同。单独还损失外来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共同还损失人为的, 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的造成的一种损失及船方采取办法。共同海笋担保形式目前主要有,一、由货主方提供海笋保证金,一般要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四十作为保证金方可提货。二、由货物 保险人提供的海笋担保函。三、签署海笋协议书。四、签署不可分离协议。五、行驶货物流质权。为了避免货物在海上发生大的海笋事故 获主,最基础的话只需要投保一个海运平安险,就可以避免出现共同海损的情况以及海上发生的一些外来风险事故。

理赔小姐姐谈保赔险之共同还损案件的处理 扔掉货物 像这种在船舶和货物以及船上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导致的船货牺牲或支付的费用就叫做共同海笋, 一般由船货及船上其他财产方按比例进行分摊。共同海笋有时会和碰撞、救助等案件联系在一起,这也会涉及到船舶险业务。 相对于其他保赔险案件,虽然共同核损案件非常小众,但会员朋友们依然要谨慎对待,特别应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担保收取应及时。当产生共同海损费用时,往往由船东或其他保险人先行全额支付。所以在货物放行前,船东务必要拿到货物保险人签署的共同海损担保和不分离协议 文件,格式可由共同海笋履算人提供。如果货方拒不提供担保,船东则可以行驶货物流质权,这一点非常重要哦!第二,货方聚摊早通知通常共同海笋费用需要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分摊, 理算师出具理算报告后,货方可能会以船舶不适航为由来拒绝分摊。假如遇到这种情况,船东一定要尽快联系保培协会,由协会及时 处理。另外,小姐姐提醒大家,依据协会条款,由于船东违反运输合同而导致的货方去贪部分是可以由协会补偿的哦! 第三,小额共损莫忽视所谓小额共损条款,就是当共同海笋牺牲和费用未达到某一约定额度时,就可以不必宣布共同海笋,更不必进行理算。传保险,保险人会全额补偿传通 虽然是小额,但随着传播大型化的趋势,这一额度也是越来越高,有的甚至高达几百万美元。 所以,当船东打算宣布共同海笋时,切记先查看一下船舶保险单上的小额共损条款哟!今天,业内学者也在呼吁,通过完善 传播保险来避免或简化共同海笋的礼算。但小姐姐认为,共同海笋作为一项非常古老的法律制度,依然有着顽强的生命力,短时间内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

给你运输货物的船在海上出意外了,请问是船公司要赔偿给你,还是你要赔偿给船公司?大多数人都认为是货主应该得到赔偿,其实不然,反而货主应该要赔偿给船公司, 听起来是不是很奇葩?我们先来看一个新闻,在今年的五月二十六号,一艘货轮在马六家海峡遇到风暴,发生了侧翻,大量的集装箱进水了,有很多货物都掉到海里面去了。 假如你也有货在这个船上,不论货物是否丢失, 都将会承担一个共同海损,支付给船公司作为赔偿。那很多人一脸懵,我的货物丢了,没找船公司赔偿,反而要我赔偿船公司的救援和损失?没有道理, 很多当了大院种的人都不知道为什么要承担这个损失。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讲什么叫做海笋。因为船在海上航行是有一定风险的,比如遇到风暴啊,搁浅啊, 集装箱起火这样的事情,一旦发生了意外,救援费用是极高的。那比如集装箱起火了,如果是在上面的集装箱还好,直接丢到海里面去就完事了。如果是对方的下面的集装箱起火了,那这个损失是非常的大, 因为海运这个不确定的风险,当遇到事故意外了,面对货物和船造成的损失,将由另一方共同承担,这个就叫做海损, 货主也是立方之一,所以会按照比例共同分担这个风险。当遇到这样的情况,一般是怎么索赔的呢?当给你运货的船在海上出现意外了,被评判为共同 从海笋的时候,这个时候船公司就会要求货主重新提供发票和装箱单。如果你的运气好,货物没有丢失,需要缴纳海笋之后船公司才会将货物放行。如果你的运气不好,货物被大海签收了, 那么你也需要缴纳海损的,如果不缴的话,可能会受到律师函。还有不是所有的事故和意外都会评定为共同海损。如果你的货物有买了货运保险,在传公司出事故意外之后,应该及时报保险。如果你的货物被大海签收了, 公司会按照货值进行赔偿,但是不会承担这个共同海损的这一部分的损失。虽然海运出现事故的概率极低,但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尽量给自己的货物买一个保险后再出货。


共同海笋分摊原则是什么?共同海笋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由各受一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只有那些确实属于共同海笋的损失才由获益各方分摊。因此,共同海笋的成立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海上危险必须是共同的、真实的。 共同海笋的措施必须是有益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笋的损失必须是特殊的、异常的,并由共损措施直接造成。共同海笋损失应由传或包括不同的货主各方共同负担所采取的共同 海笋措施称共同海笋行为。这种行为例如引海水入仓、将承运的货物抛入大海、自动搁浅等等,在正常航行中都不得进行。 但在船舶遇难时,为灭火而引海水入仓,为减轻船舶负荷而将全部或部分货物抛入大海,或未进行船舶紧急修理而自动搁浅等等,则均属合法。 因共同海笋行为处理共同海笋损失礼算共同海笋的费用称共同海笋礼算为处理共同海笋费用所编制的报告称共同海笋礼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