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3.1万获赞47.7万




今年的元宵晚会可以说是诚意满满了,不仅请来了人美歌甜的洛天依,还请来了最近特别火的冰墩墩,洛天依竟然在后台化身粉丝,给冰墩墩一个大大的拥抱,冰墩墩,我来了!顶流的粉丝竟然也是顶流,咱就是说这么可爱的冰墩墩谁不爱呢?





哈喽,大家好,我是张磊律师。首先在视频的开头,我要感谢明前乃绿小姐姐粉丝送给我的锦旗,你们收藏过金。接下来顺着这个话题,我们来讨论一下虚拟主播的知识产权问题。 虚拟主播,一种是悲哀驱动的纯虚拟形象,比如注音未来、洛天依。另一种是真人驱动,通过捕捉中之人的面部或肢体动作,渲染后通过二次元或卡通形象展现出来。比如最早的区女主播办案背后就是中之人在扮演, 既有只骗人的可爱,又能和观众灵活交流,收获大量的粉丝。我们今天主要讨论的也是由中智人扮演的虚拟主播。虚拟主播既能满足观众的审美需求,又不过度暴露中智人的个人信息,还可以降低运营方的成本。 不过,虚拟主播也会遇上许多问题,比如开合。当虚拟主播和观众产生互动以后,总有个别人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想知道 主播背后的中之人是谁。而一旦开合,对于主播生涯是不自信的。再比如,由于虚拟主播和中之人高度绑定,一旦中之人退出,虚拟群像也只能随之休眠。例如今年五月份,国内的虚拟女团 aso, 其偶像加勒就因为中之人的退出而宣布休眠。当然,这也与中之人签合同时过于弱势,被经济公司压榨有关。那么虚拟主播在直播中会遇上哪些问题呢?问题一,虚拟形象的著作权属于谁?根据虚拟形象的制作方式不同,著作权的归属也会存在差异。 如果虚拟形象是运营方委托画师设计制作的,著作权是由运营方和画师在合同里约定,如果没有签合同或者合同没有约定的,著作权则属于画师。所以主播们在找画师制作虚拟形象时,一定一定要签合同,而且还要注意,虚拟形象在设计时应当避免过 过度借鉴他人作品。在合同中,你一定要明确约定,不得抄袭。如果虚拟形象是利用软件模块生成的,用户只是将各个模块进行拼接,那么著作权就属于软件商,这种情况应该很少,一般不会有人这么做吧。 如果虚拟形象是利用原有的 ip 改编的,著作权属于改编者,但是不得侵犯原有 ip 的著作权。换言之,改编需要授权。问题二,虚拟主播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作品,著作权属于谁? 对于电影、电视剧作品,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而制作者一般是虚拟主播的运营方。对于其他的视频作品,例如集锦、短视频, 著作权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这里的约定一般就是指合同了,大家注意到合同的重要性了,没有很多权的义务 都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问题三,虚拟主播直播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一、避免在直播间演唱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知名主播 pdd 就是在直播间演唱了一首未经授权的歌被警告,进而公开发驳道歉的。 二、避免在直播间播放未听授权的影视作品,例如电影、电视剧或者他人明确禁止转载的视频等等。 三、虚拟主播应当和真人主播一样,共同遵守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 b 站也发布了虚拟主播专项治理公告,用来规范平台上主播的言行。 好了,欢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又到时间说拜拜。希望直播行业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