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喜欢 tfboys 唱,但是我现在拿回来,我是想想,是让我的同志上来,让我后面的十二星座团的一员, 然后来表演,但是呢,十二星座男团是在评价于这上面的一个梦呢,是颠覆他的一个心肠, tfboys 以后再也不能唱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了。一七年歌曲制作人刘佳公开表示要收回歌曲版权,给自己旗下的组合演唱,并扬言会凌驾于 tfboys 之上,只能说啊,他们能合个体都不错了。 他们跟我说的也是 这样,我只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商品。对,而且这个商品是没有他们我就什么都不是,我也一直在认同,好像没有了他们我就会。 而要说惨,谁能有邓紫棋惨呢?出道十三年来一直被经纪公司 好不容易解约,名字却被公司提前注册,邓紫棋也因为此在解约后写了一首句号来回应解约实践,幸好我有信仰,然后幸好我熬过来了,然后我真的看到很多人熬不过来的时候,我觉得很心痛,就是我很想写这首歌, 就是送给所有受伤的人。 好了,本期视频到这结束了,我是老赵,我们明天再见,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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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最头疼的估计就是版权问题了吧,很多歌手自己唱火的歌,自己却再也不能唱了,比如今天我们说的这几位。第一位,马天宇,该死的温柔, 这首歌被马天宇唱的火遍全国,但是因为汉公司解约后,版权就被收回,不能再唱,一直到马天宇自己买回版权才得以重新演唱。 第二位,王妃传奇, 一零年春晚王菲 的传奇一夜爆火,但是他却只有春晚的这一次正式授权,之后如果再次演唱都属于侵权行为。 第三位, tfboys 青春修炼手册, 当年三小只凭借这首歌迅速走红,走红后这首歌的版权却被制作人收回,不允许再唱。

我创作了一首歌,不全归谁呢?一般认为歌曲啊,属于一种特殊类的一个相关的作品啊,他其中是有歌词,我们认为他是文字作品,那曲归谁呢?曲呢,我们认为是一个音乐作品,所以说一般一个歌曲也没有特殊的约定一下,文字作品词归于文字作品作者,曲呢,归于音乐作品的作者 也有相关的公司啊,会将所有的版权呢收于公司,进行一个相关的转让合同的签署。那这种情况下,一般作者会将权利转售给公司,财产性权利会给到公司表演的歌手,他其实是一个表演者,他并不是歌曲的著作权人。当然创作型的歌手有两重身份啊,第一呢是 个歌曲的词曲著作全人,他同时呢又是该歌曲的表演者,双重身份。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案例啊,那李健老师是一个创作型的歌手,他曾经创作了一首歌叫传奇, 王菲老师上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打电话给李建老师说这个歌我能不能唱啊?李建老师说, ok, 唱吧,没问题,我王菲就演唱这首歌。之后呢,王菲老师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 啊,这个王菲老师也是,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的人哈,那其实并不是啊,但是李健老师可能对这个相关的方面并没有太重视,因为当时创作这首歌的时候,相关的著作权已经卖给了公司,相关的权术已经不归于李健老师这一块了。所以说我们要明确啊,歌手是歌手,创作词曲者是著作权人。

这里是新晋网红城市我们的大龙回,这个地方是醉龙回的网红打卡地。龙回高铁站今天人山人海, 热闹非凡。早安!轮回富迎新春演出会在这里举行。除了袁淑雄老师,还有很多轮回优秀的歌手,如杨林平安、杨清华、陆公子等等。最近 老有粉丝问到,如果歌曲版权转让给他人的情况下,原唱是否可以继续原唱?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人身性权利,二是财产性权利。人身性权利比如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等等是不可以转的。财产性权利,如表演权、演唱权、网络传播权、 政权、展览权等等是可以转让的。表演者表演他人的作品,不仅应真的词曲作者同意,如果表演权等财产性权利已经转让他人的 原创作者的表演也应征得受让后的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授权。关注我,让我成为你的二把手!

这绝对是歌手最大的悲哀,明明自己把歌曲唱到火遍大江南北,却因版权问题被公司禁止演唱,有的甚至连名字都要被公司收走。那么你知道这些悲惨歌手都有谁吗?第一位,沙宝亮,他的暗香可以说是无数八零九零后心目中的经典,却在时隔多年后被版权方一直诉状告向法庭,再也无法演唱这首歌。 第二位,苏打绿,不仅乐团一度被迫改名于丁密,就连自己写的歌都被禁止演唱,直到二零二二年才成功拿回商标权和歌曲版权。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一直以来这么盲目相信着一位老师,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第三位,乌兰托亚,歌曲套马杆的真正原唱,没想到在离开公司后,公司不仅按照他的造型重新打造出了乌兰图雅,更是将这首歌交由虎牙演唱。 第四位, tfboys, 曾经让其大火的青春修炼手册不仅被创作者刘嘉收回,更是扬言给自己旗下组合演唱,但该组合时至今日也没有丝毫水化。 第五位,邓紫棋,最惨女歌手,没有之一,出道十三年,不仅一直被公司 pua, 好不容易解约后才发现名字已被公司提前注册,无奈只能改名。最后以一首句号作为回应,就是他们跟我说的也是这样,我只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商品,没有了他们我就会。

为什么很多的明星爱豆呢?在节目里唱自己的歌也要注意版权问题,音乐的版权他是有三个方面构成,歌曲可以是公司买断,也可以是歌手买断。 买断呢是一次性的买断了这个歌手的声音,然后就拥有了完整的版权,可以授权在任何一个地方。但是如果歌手要重新演唱这个歌的话, 他就要再次的获得词跟曲的授权,歌手是不代表授权法的,歌手只是为版权而服务的一个环节。也就是说为什么有这么多创作歌手的原因呢?

你一定想不到,即使是全国知名度顶尖的大牌歌手,面对无良竞技公司,竟然也沦为最惨打工人,被歌曲版权坑惨,不仅自己辛苦写的歌自己不能唱,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被抢走。 时隔四年,邓紫棋终于能在演唱会上笑着唱出了这首句号,大屏幕上甚至还放了他以前经纪公司的照片,但唱到一半还是难免哽咽。 今年一月份,邓紫棋的前经纪公司风调音乐发布了一项版权声明,称他们拥有邓紫棋一百零三首歌的独家版权,意味着这些歌就连原创也不能唱了。就是他们跟我说的也是这样, 我只是一个被创造出来的商品,其中就包括我的秘密和泡沫等多首代表作。钱东家吃相这么难看,也难怪邓紫棋听说张杰投入了两百万为他买下泡沫版权时,会忍不住泪崩。我就说泡沫这首歌可以唱吗?九组说这首歌,呃,音频不能上线,但是 我还是要唱给他听,他不能再讲了,我又要哭了。 所以一直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理解,我一直以来这么盲目相信的一位老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一个被授权人,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授权人,对待一个创作者?其实邓 子琪的事情在约谈也不是个例,当年苏打绿就因为和前经纪公司的版权纠纷,不仅导致自己写的歌自己不能唱,甚至连苏打绿这个名字都被前公司抢走。 b 的组合只能以于丁幂这样的临时称号重新出道。大家好,我们是于丁幂。 随后,苏大绿还曾呼吁粉丝们不要再听他们曾经写的歌,实在是一种无奈之举啊! 而当年在版权问题上吃过大亏的汪苏泷更是直接化成版权小王子,可以说把版权意识刻在了 dna 里。 要版权吗?你这个你这个,我唱三句以上就要就要版权了,哈哈哈,这是汪老师的歌,你看看用我歌都要给版权啊,别以为摆上了啊!当年汪苏泷的前公司就把他的所有音乐版权都骗走,并且都偷偷卖掉了,但是那家产品公司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我的 版权全部卖掉了,汪苏龙因此和前公司闹上法庭,而当时的他如果败诉,将赔偿上千万的违约金。好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本权纠纷以汪苏龙胜诉告终。 虽然版权之路艰辛难走,但是版权可以被拿走,创作才华却不会相信这些歌手只要持续不断的创作新的作品,就依旧能在乐坛傲视群雄。

我是一个歌手,但我的音乐作品版权属于我的公司,等我到期不续约或者解约了之后,那我还能唱我自己的歌吗?哈喽,大家好,我是莫南,一个懂点娱乐圈的地图打工人。 那今天这一期我们终于要讲到那个大家都非常关心的话题了,如果我自己作为一个歌手,但是我的歌曲版权其实是属于我的音乐经营公司,那 我在到期不续约之后,或者是说我跟我公司闹翻了,解约之后,那我的歌我还自己能唱吗? 那首先这个歌基本上自己还是能唱的,但是大家会比较看着点是,明明是我自己的歌曲,但是我还要付公司版权费才能继续唱这件事, 尤其是如果他自己就是作词作曲,就会显得很亏,以及在大众的感情认知上很过不去。那先说一下,基本上大家就是在评论区 询问询问,或者说我们看到的情况都是这样的,一个唱片公司,他在签约艺人的时候,这个艺人是一个纯纯的新人,也就我挖掘你的一些潜能,或者看到你的一些潜能, 我就签你了,但签的时候其实相当于整个公司,他的这个地位也好,以及他的实力也好,是远远高于这个新人的,于是他在溢价权上有非常大的一个优势,那新人可能就会面对一份合同,你就说这个公司愿意出钱给你做音乐,捧红你, 然后但是版权归公司,你愿不愿意?那一般来说呢?其实在过去就是唱片公司比较少的一个情况下,那大家肯定会想说, 虽然可能让度的这个权利也很多,但是我有机会红,或者就是没有太想明白,不太清楚这些事未来对自己会造成什么,所以就签了。那你像这些权利都有什么? 首先如果这个公司他给你起了艺名,给你包装形象,那首先这艺名他可能会去做一个注册,所以说这个商标注册完了之后,相当于你的名字都是人家的。其次来说就是大众都知道的这种歌曲的版权会留在公司。再往后的像现在很多艺人去签公司,甚至会连你的 虚拟形象衍生品的制作权力都会一并签下,等于说你就整个人基本上能挣钱的这些权就都留在经纪公司了。那你像一般你的这种经济权,或者说你这个形象啊,或者说在授权这种肖像的, 基本上就是在存续期间,在这段时间里去你自己的这个脸做了合约之后,你还是可以再去授权,卖钱找代言都没问题。但是歌曲却是一个较为例外的情况,一般来说歌曲我如果从新人开始挖掘你,我都会 签成是永久的,版权就在我手里,我是没有说要再还给你或者怎样的啊。一般签合同的时候,有一些权利他是到期就到期了,就跟你的合约年限是一致的,但有一些权利是永久的,比如说我们举例子就是苏打绿,大家都知道,就是我也很喜欢, 但是他们相当于他们的这个苏打绿的名字,属于公司的公司进行了一个商标注册,那这个公司就永远拥有苏打绿这三个字的作为使用的权限,所以当清风他们就是不再在这个公司续约了,之后 这些人明明就是苏打略,在大众看来他就是苏打略,但他们可能要起一个于丁密这样的名字再去进行活动,因为人都还是这些人,但你离开了公司,你就不能再用那个名字了。那版权方面同样也面临了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现在清风他们就是不能够再唱自己原 原来就是苏打绿的时期发行的这个版本的歌曲了,但是好在这个歌的词曲都是清风本人创作的,那我们也透过消息知道他通过了一纸诉状,现在得到了这个判决,说著作者权还是归他自己所有, 但是这里面要记住拿到的是词曲的著作权,但他并没有拿到什么,拿到他老版本的这个录音制作者权,老版本的这个歌曲还是归这个公司所有,那他所以做了一个操作,通过重录 获得这个新版本的就是他自己等于说拿著作者权的词曲去重新录制,获得一个新版本的录音制作者权。那再讲的白一点就是未来大家去听歌还是可以听到老版本的和新版本的,但是新版本的你听了之后版权的收益就归期, 老版本的你听了之后版权收益就归老东家。接下来我再举一个提到很多的这个例子,就是邓紫棋,邓紫棋他有一个好处,就是因为公司给他起的艺名就是注册这个商标是 j e m。 邓紫棋,那他 就是在他回归了本人的时候就解约了,之后那他其实是用回邓紫棋这个本名,那这个名字其实来说对大众的感知,说经验牌邓紫棋其实就还好,他可能在艺名上没有受到非常大的一个影响,让大家觉得说完全好像不是那个人了一样。 其次呢,他和清风不太一样的,他在约定的时候应该是会把著作者权就是约定清楚了,所以他也不用去打官司,因为没有模糊的这个地带,他的情况应该就是他以此曲著作权人的这个身份, 把他的此取的权利授权给了公司多少年,那他因为这个合约是未到期解约的,所以他其实还是差几年才能够再重新拿回这个著作者权。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可能没有那么 着急的去重录以及重新的上架,因为他只有在这个权力正式归回到自己之后才可以做这件事。这个就是他跟清风的差别。就清风他是要需要一个官司,而 邓紫棋是已经约定好,那他就要等这个授权期到,他就可以自动把这个著作权收回来,收回来再去重录,那他就又和那边一样,可以用新的这个版本,再去 通过大家听他这个版本的歌曲,拿到一个属于自己的版税。那当然老版本的话还是老东家去收这个版税,是因为天后就着令他自己比较好的 一个点,他可能对这个版权的意识比较强一点,所以他在他红到某一个程度的时候,他就开始 case by case 的跟前公司去再重新谈这个版权。那是怎么一个角度呢?就是比如说我现在已经红了, 然后公司呢会花一个重金给我打造专辑,我们之前的合同写的就是他花钱给我打造专辑,这个歌的版权就归他,那 ok, 我现在因为也有了一些知名度,我可能就有了一些溢价权,我就跟公司打商量,我说那这个歌曲的钱我不要了,我我自己出这个钱,歌曲的版权呢我还给你, 但是等我跟你们公司几年之后,这个版权呢?再回归到我这边来, ok, 那基本上你要想就是出不出这张专辑一人说了算,你现在还想挣他几年钱?包括说你们还可以再谈这种比例啊,比如说我未来也不永久的返还给你, 我就返还一部分之类的,就跟大家其实是可以打这个商量的,所以说现在的主令他已经有新的一个地方了,他自己的版权也都在陆续的回收回来,那未来其实这些歌曲的版权都归他自己, 但这个确实是比较理想化,因为你不一定所有的公司都能去这样洽谈,也不一定所有的艺人都有这样强势的溢价权。包括有朋友就是又问了我 关于选秀的这种合约一般会怎么签?那首先选秀合同,包括说现在一些淘汰下的合同,是不是大家想的就是过了一个阶段再一签?其实不是这样的, 因为比如说你这个艺人,他过到了一个阶段之后,他自己肯定想法会变,你再跟他去签或者去 battle, 条款是很有难度的嘛,所以他们会在开头就签好,但是开头你怎么能知道他走没走到最后呢?那就有点像我们编程写义父一样,我们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列主,就比如说我这个整 整个合同里面,他就会有不断的解锁的状态。就比如说前面是一些条款,到中间会写到如果你已经进入了多少多少强,那又有一些条件,如果你又进到了多少多少强,你可能会成团出道,直接配一个大的经济合同,没有成团出道就没有, 这相当于就这整个合同是一个解锁,以及就是有条件的。如果你最后没有进到成团出道的这个里面,相当于后面那个经济约也是不存在的。但是如果你进入到了这个序列里,那你就是等于说直接那个经济约的合同就会自动生效。 在这样一个情况下,在你还是 nothing 人刚刚参加这个节目的时候,那你肯定也还是说人家写什么条款你都要签的嘛。但是如果是一些淘汰赛,大家已经都是成名的选手,其实就会有不同的合同。针对于每个艺人有可能他的合同是有不一样的,那你可能 溢价权稍微强一点的,你可以去跟他说我在你节目里创作的歌还是我自己的,跟你的节目没有关系。但有一些艺人他可能也是新人,希望通过这个节目走的更远更高,那他可能就会去把这个歌曲就是我在你节目创作里的歌,就白白送给了节目组。 那其实我觉得这件事情也是一个各取所需的事情,那比如说你自己的在最当初的时候没有说特别想清楚这个合约的一个问题在哪,以及说没有去询问一些专业人士,把他的利弊前后都考虑到就签了,那确实他也签了,如果公司 他也确实是按照他所说的给了你培养,帮你投了钱,给你做了整个包装形象定位策划,那其实公司也付出了他应该付出的。我觉得最后其实比较好的一个,到期不续约之后,大家能坐下来去重新的协调去谈, 就让公司呢还挣挣他的版权费,让我呢也还能带给大家喜欢的。我的这个歌我觉得其实已经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一个结尾和结束了,所以希望未来不管是艺人还是公司都能碰见比较好的一个结局吧。关注我,我是墨楠,请给我意见。三连,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你敢相信吗?在乐坛有这样一群倒霉的歌手,自己的歌自己唱不火,版权卖给别人,被重新填词后立马被唱火。虽说同曲不同命,这也怨不得谁,但原曲到底是因为啥原因不火呢? 钟声的化身,孤岛的鲸原曲来自西安琪的我们都被忘了,原曲 还是有点小伙的,但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还是有些冷门的。二零二零年准备独立在乐坛闯荡的周深,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首歌的版权,请专业团队重新帮自己填词改编,上线后果然好评如潮,只是谢安琪的这首算是彻底被比下去了。 有页的第七章,之前这篇曲子其实是周董送给陶晶莹的,但最后的成品两个寂寞,就算是有周董在其中帮忙合声,也依旧怎么唱都不火。倍感可惜的周董拿回曲子重新编排过后,又找来了黄俊朗帮自己重新填, 这才有了后来的夜的第七章。如此看来,作词真的很重要呢! 都知道信乐团的离歌是他们的王牌,但你敢相信这首歌的前世 居然是辛晓琪的心里有数吗?不过辛晓琪的版本虽然十分抒情,但作词实在是很离谱,什么离开的人、种一棵树、感谢你让我心里有数,真的是有点听不明白了。相比之下,新乐团的离歌就很顶啦,而且跟作曲很和闹,算是找到了更好的打开方式吧。 潘玮柏的 tell me 跟徐怀玉的有关系?其实都翻唱自韩国 guc 组合和闫正花合作的告诉我,但很明显,潘玮柏的填词更胜一筹,就这徐怀玉还比潘玮柏早发行两年,也只能说时也命也,该是谁火就是谁火呢?视频最后,你还知道有哪些歌曲是同曲不同词的吗?

老师,你在听歌啊?你说一个歌手只要有一首好歌,是不是版权费就源源不断了?未必。有。一首歌的版权分为两部分,歌词和乐谱。歌词属于著作全法中的文字作品,乐谱属于音乐作品, 歌词的版权归属于词作者,乐谱的版权归属于曲作者。如果作词人、作曲人和唱片公司签订转让版权的合同,那么版权转归唱片公司所有。 歌手只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表演者不是词曲的版权者,对词曲本身不想有版权,当然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手除外,他既享有著作权人的权利,又享有表演者的权利 啊,那原唱也不一定拥有这首歌的著作权啊。是的,歌手一般会与经纪公司签订合同,经纪公司通常会买一段歌曲的版权,或者词曲作者将版权出售给唱片公司进行著作权的转让, 这样经纪公司就可以既拥有著作权又拥有表演权的。如果你也碰到类似的问题,一定要私信我哦!


邓紫棋与前任经纪公司分道扬镳,一百多首成名曲全部不能演唱,最 care 的这些曾经在我脑海里面,我自己非常用心去做出来,像我的小孩一样的一个生命的一个作品都可能不属于我。明明是自己唱红的歌,如今却连碰都不能碰了。 蜂鸟音乐与邓紫棋在合约到期后,经纪公司就发表生命宣誓主权,邓紫棋的多张专辑以及一百来首热门单曲发行版权全部都不属于邓紫棋。 明明是歌手亲自唱红的歌,最后却成为歌手的枷锁。邓紫棋之后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在任何商业场合 演唱自己的成名曲泡沫。如果主办方和歌手本人确实需要应用这些曲目,那么就要把版权费乖乖的送入放在音乐手中。自从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邓紫棋单方面与蜂鸟音乐宣告解约之后,双方 之间的拉锯战就成为八卦杂志的热点。双方各指一词的邓紫棋认为前任经纪公司对合同内容进行了虚假陈述,所以说他才会签下那些合同。考虑到双方的主观意向并不清晰,并且签订过程中存在奇蛮, 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并且邓紫棋还指出,经纪公司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用他的名字注册了商标,这也属于违约行为。 经济公司也罗列了以系列违约行为,希望在法律上占领高地。至于擅自注册商标这件事,是为了从根源杜绝盗版行为,您觉得这种说法可信吗?想当年双方也曾有过共同努力,共同奋进的时候,也希望事情到最后双方可以做到好聚好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