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不用说对方名字和职务,这样做也有效。录音是非常便捷的取证方式。那么录音内容中一定要包含对方姓名和职务吗?这是非常矛盾的,因为你和熟人谈话时直呼姓名,对方肯定就会知道你的录音。那么我们只要做到这些,九一样有效,可以微信通话,因为都是实名制, 所以对方的身份很好证明。如果是打电话,那么可以打对方本人的手机号,也可以故意不打本人电话,例如部门电话。这时你可以说我找一下经理张三,面对面谈话时,你可以带一些暗示,例如张总,您作为企业的总经理,我是很尊重您的,去看如果对方依然否认,你还可以做人生比对的鉴定,就更有说服力了。
粉丝1164获赞1.6万

现在呀,大家都有通过录音来收集证据的一个意识,但收集的过程中啊,也确实存在了很多问题。首先我们要知道啊,录音证据啊,它不是关键性证据,它只是一个辅助性证据,如果你只提供一个录音,它的胜算 这么点。其次啊,我们的录音他有讲究的,你录音的时候啊,前后都没有一个姓名,谁知道你在跟谁说啊。第三,你录音的时候啊,一定要引导对方说你想要的内容,最好让他的回答是简单的是 或者不是张小花,一九年七月的时候你借了我三万块钱,还记得吧,这个时候啊,你就等对方说对,是记得,这样的话。最后就是你自己的提问,一定要明确你想要的信息。我们还拿刚才这个例子来说嘛,你看 姓名、时间、金额都包含在一句话里面呢,只要记住一点,就是把关键信息包含进去,这样的录音证据啊,才能作为有效的辅助性证据。记住录音他只是辅助性证据。


录音取证的时候要不要叫对方的名字啊?比如说给对方打电话,你好,刘浩斌,你是刘浩斌刘律师吗? 你好,你是某某班长吗?你认识对方,然后呢,你在电话里面说你是某某某吗?你当人家傻子呀,人家一听人家就知道你在录音的啊。所以说呢,其实你叫对方的名字,你就是在提醒对方我要录音了, 那对方又已经准备好了啊,既然你录音了,或者我不接你电话,我不说话,或者说呢,我说的话是一些可供曲解的有奇异性的话啊,那你这样的录音有啥用啊,对吧?啊, 所以说呢,录音的时候哈,你叫对方的名字,这个哈,这个这个步骤啊,根本就是有害无益的啊。 但是录音的时候呢,是不是需要证明对方的身份呢?当然需要呀,可是证明对方的身份只有叫对方的名字这一种方式吗?

将录音作为证据要注意以下几点。我们都知道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你的录音明明对你有利,法官却不认可,这是为什么呢? 录音作为证据需要注意什么呢?第一,录音要明确对方的身份和录音时间。那么问题就来了,怎么明确对方的身份和时间呢?你可以在录音的时候提一下对方的名字或者时间。 第二,在开机的时候,你是不是拿出了证据的原始载体?注意,不管是原件和刻录光盘,都不能进行剪辑。第三,提供录音证据的时候,最好把录音转化成文字文件,然后标注好关键信息。 第四,你需要将录音刻录成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给法院留档。我是罗敏律师,关注我,打官司并不难!

录音的时候啊,自己偷摸把手机揣兜里边录就行了,别提前告诉对方你在录音,你想想你录音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获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对吧?那你都提前告诉他了,他还能说实话吗?你还能把话套出来吗?根本不可能,对方心里早有戒备了。记住啊,偷偷做的录音也是有效的。 还有录音的,你得把对方的身份体现出来,让法官种草原知道你在跟谁对话啊,可以叫一下对方的名字或者职位,比如说张总啊,李秘书啊,很好霸道对吧?录音后呢,把原始载体保存好,手机录了就保存好手机录音笔,录了就保存好录音笔, 开庭的时候拿过去当庭播放,千万别点击转发啊,不然就无效了。另外,你提交证据的时候,记得把录音转化成文字版打印出来,提交录音时间太长的话,就把重要的内容转化成文字,别直接交给录音就完事了。种草 法官天天那么忙,有的录音二三十分钟,你想想他能从头到尾听完吗?你自己可能都没有耐心听完,整理成文字,一目了然,与人方便,与己方便,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