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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呢,其实需要从两个方面去看,第一个方面呢,哪些公职人员需要进行财产申报呢?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呢,比如现处级、副职级以上的干部,那央企、国企领导班子的成员,以及人民团队、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等 是需要进行申报的。那除了上述个人之外,他们的配偶、子女购买的投资型商业保险的情况也要进行申报。那第二个方面,哪些类型的商业保险需要进行申报呢? 只要购买的是投资型的保险,就应该进行申报,比如一些具有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产品,具体要看保险产品的名称了,如果含有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投资连接等或者万能型滋养的保险产品,就要进行申报。同时, 如果除了国内保险之外,还购买了国外的投资型保险的话,同样也要进行申保。当然,除了上面的保险种类以外,其他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的,并不侧重在投资上面的保险 是不需要进行申报的。比如购买的是终身寿险、定期寿险、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等等之类的保险,就不需要进行申报了。这里需要特别提支一下, 哪怕你买的是一份终身寿险,但它带有分红型、万能型等字眼,还是要进行申报的,现在你知道了吧?

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公司开业,引发很多关注和争议,甚至有人挑起了情绪对抗,认为国寿将抛弃各险代理人队伍,让金贷渠道吃肉,现有各险渠道喝汤。这多少有点搬弄是非。我的观点是,此番争议大可不必。 有些事注定会来,但没有那么快能到。产销分离一直是监管推动的,也是各家保险公司努力寻求突破的改革方向。事实上,多年以来,平安、泰康、光大、永民、中信保证等头部企业已经在经载渠道发力不少,但并没有受到太多关注。 原因是相比传统各险渠道,经贷渠道贡献价值仍然比较弱。中国人寿即使加速发离经贷渠道,短时间之内也不可能替代现有传统各险渠道。国寿也不可能自断其弊,把最具价值的各险渠 废掉。如果真有一天金贷渠道做大做强到足以替代各险渠道,国寿也没有理由放弃现有各险队伍,完全可以通过制定相应规则,将各险渠道人员套转到金贷渠道。 中国人寿代理公司不允许现有各险渠道人员加入,恰恰是国寿在稳定个人渠道基本盘的基础之上的新尝试。因为谁也不知道国寿代理公司发展之路该怎么走,会怎么走,能走多远,能走多久。 轻装上阵,总比直接背着几十万个性代理人一起摸着石头过河更靠谱一些。当下发力中介市场,只招募其他公司从业过的代理人,无非是在整个行业增援乏力的大背景下,对现有 存量代理人的争夺和对市场流失人员的重新招募,不值得大惊小怪。顺便提一句,中国人寿年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原来叫中国人寿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五年,事实上并不是刚刚成立的, 只是这是在敏感时期更名开业,被流量自媒体关注到了而已。大型寿险公司,产销分抵注定会来,但并没有那么快能到。作为其个性代理人,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面对这个趋势,你应该提前做点什么?关注我,一起来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