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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七日上午十点,地方法院第一法庭。好了,这是开庭啊。上一次这个,我这次宣布他要审理这个所长妹妹杀害他所长的案件了啊。变方已经准备完毕了,对手是这个邪恶的检察官。 被告邻里征消,在事件当时身处案发现场。警方已经准备了他犯罪的证据,以及他目目击到他犯案的证人了。他将会滴水不漏,证明被告是有罪的。原来如此,那么我们开始审理,重换第一位证人住庭。 首先是指挥现场收藏的这个景观啊, 请说出你的名字和职业。他是这个景观 啊。发现了他就在搜查了哈。他想用平面图来跟各位说明, 遗体是在窗边被发这个位置被发现的啊。受害人的死因是什么呢?是被人一击爆头,是这个沉思者的小雕线,就在遗体的这个右右边。雕线不是特别重,即使是女孩也是能够用他放下罪行的。 那么本线受理的这个小雕像为正物,大家还只是把它当成小雕线。然后我们拿到了平面图,看来这个按键会很复杂。这个检查框开始发问了啊。 你当时马上逮捕了身处现场的这个所长妹妹,是为什么呢?那是因为警方有毋庸置疑的证据。这警方有毋庸置疑的证据是什么呢? 正言开始啊,他接到电话报案,得知有事情发生,然后就飞奔到现场过去。当时在现场有两个人在,一个就是首长妹妹,一个就是这个律师。为什么律师也能当他辩护呢?他明明在修案现场啊。 然后他毫不犹豫的就逮捕了这个首长的妹妹,也就是有报警者的目击证言。这位。这位目击证人亲眼看到了被告案发的那一刻啊。 有人看到了方案的方案的那一瞬间的话。原来如此啊。那么,这个律师要开始询问了,该怎么办呢?我们该怎么询问呢?刚刚这里维持的这些证言有什么矛盾的地方呢?是什么人报案的呢?明明 知道,还明知故问。就是位于案发现场对面的旅馆的那个房客。看来追用这句话是没有用的啊。然后呢?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逮捕那个所长妹妹呢?理由是有报。有报警者的目击证言。 怎么了啊?你刚刚是这么说的哈,因为有毋庸置疑的证据才逮捕被告的哈。我有这么说过吗?我你是这么说过的哈。你说的没错没错啊。 那一位身粉红色衣服的奇怪女士的证言,怎么能算是毋庸置疑的证据呢?不是啊。什么? 这个没事,小姐并不可疑,也没有一身粉红色。他的确是一身粉红色啊。他的确是一身粉红色。没错,但是绝对不是不好的粉红色。不要再说了啊。这个。你还有什么更加窃窃的证据吗? 原来追问还有这样的效果。嗯,他想到了哈。这个应该是那字条。好,把正言的顺序搞错了。我应该先忍先忍这段话的哈。 ok, 他重新开始了正言。 逮捕先放后,他亲自调查了现场,在遗体房旁边发现了一张字条用雪写的真香两个字。根据化学分析的结果,这些雪是被害人的雪,而且被害人的手指上也沾了雪。也就是说,被害人在 死亡的前一刻,他好像是只有头流血吧。他特意用手指沾了一下头上的血,然后再写上字条吗?有可能是这个凶手弄的啊,专门故意弄的。他知道他妹妹要过去说呢。这就是无用自己的证据了啊。 警方被被害人像这样的情况写下犯人的名字,这种情况很常见吗?在推理小说跟选音记里面是很常见的。哈。你在说什么傻话呢? 我是在问现实世界中的这种情况常见吗?不常听说。就是啊,他都被人爆头了。这个被雕像砸到头的话,他还能够清楚的写下字记忆。这个就比较 麻烦了。他又不是重档,又不是身体,其他地方重档,你不觉得不合查你吗?这个的确是有点。怎么了?到此为止, 这人对这件事情有何感想并不是问题的重点。重点是被害人确实写下了被告的名字,也就是卷举自己的妹妹, 只是他就是杀害自己的。犯人。肃静看看这段话,让形势变得相当不利。没错啊,检察官说的没错。 就算字条是在遗体附近发现啊,也不见得就一定是被害人写的。是啊,那会是谁写的呢?这个犯人当然是犯人写的。那还 还用说吗?你的意思是犯人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吗?他是被陷害的。你等等。如果你是真的打算做出这样的主张,那就请你提出证据, 我就知道你是办不到的。既然没有证据,那就请你保持沉默。 哎呀,这里我终于知道矛盾的所在点在哪里的。被害人在死亡的前一刻写下了犯人的名字,但是敌人。但是这个被害人是被一次 殴打,然后就死了,也就是说他被一击必杀就爆头死了。所以说的话有意义?警官,有一件事情我想确认一下,你是想主张被害人?千刑小姐写下这段文字,举发被告这个邻里真销为本案 爱的悬疑人。我说的没错吧。什么意思?干嘛问的这么刻意。当然是这样啦,根本没有其他能写下这种东西的人。你说反了吧。刑警先生说反了, 无一无法写下这张字条的,也就就是被害人了哈。因为他是一击被一击必杀了。这是你本人提供给我的警方资料。遭断气殴打即刻毙命。他怎么慢慢写呢?被殴打之后不是立刻就死完了吗?嗯, 移什么移?怎么样?书记的确啊。辩护人说的没错。一个被殴打之后立刻逼命的人,怎么慢慢写东西呢?辩护人抱歉,打打扰一下,你手上的 解剖记录是什么时候拿到的呢?什么时候忘记了?我也不知道了。我有点忘记了。 忘记了是吗?是在案件发生的第二天完成的,是我拿给你的啊,是这样吗? 这事情重要吗?你手上的资料是旧版的哦。辩护人哦,什么 天?我命令警方进行了第二次调查。被害人被顿气殴打了一次之后,陷入了几乎即刻断气的状态,但是在完全断气之前,可能存活了数分钟的时间。这是我今天早上拿到的解剖记录上面写的。 哎呀,留了一手哈,你这个死家伙。也就是说,被害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字条上面写下生肖两个字。 原来如此,这个字。这怎么办呢?你那是什么眼神?你有什么想说的?我造假,遇见造假,刑警造假,那应该是遇见造假了。 听说你为了让被告胖有罪,常常不择手段。我问你,为什么这件事情需要做二次调查? 怎么可以说这种话?当然要说这种话啦,没关系的。沈胖仔,监护人,不管你怎么抗议,这份记录就是正式的记录。请接受这份记录。然后本院受理的这份记录啊,他这里被殴打以后,可能有数分钟的存活时间。如何呢? 被害人留下的信息,举发犯人的可能性可能是非常之高的啊。这样推理很可很合理。 该怎么办呢?那么请下一位证人入庭了啊。这位证人可以说是目睹了案发那一瞬间,可以说是悲剧的少年来了 啊。松竹没事,那个女人既不悲剧,也不是少女啊。就是啊,她还可能是凶手之音。 嗯,许多指教。为什么会动呢? 这人只是说出了名字,不可如此喧哗。这人你也不要乱抛媚眼。 真的是很棘手啊。光靠刚刚那一下,体内所有男人的心都被他抓住了。这件事情发生在九月五 五号晚上。你在哪里呢?他在出差,在那家商务旅馆。他这里明显是装出来的哈。他是在当天下午登记入住的。是案发现场的那个事务事事务室所的对面那个旅馆吗?没错啊, 开始证言了。不要看好。事情发生在大概晚上九点多吧。这个他从窗外看过去, 结果就看到一个长发女人正在遭遭受攻击。攻击他的人当然就是坐在被告席的那位小女生呢。长发女人一度闪过攻击,但是那个女孩追着上去,给他致命一击, 然后这样就全身无力,倒了下去。 就是这样子的。他看到的就是这样子。 嗯,你怎么看呢?审判长的确没有任何的疑点。我们看来,我们必须要浪费时间啊。请等一下,什么事情呢?辩护人他还没做询问呢。可是刚刚这段证言应该没有什么疑点。 记得你是这个千寻的徒弟吧?那个被害人的徒弟,他的做法很清楚,不断追问,正追问正人找人的与病。这种卑鄙的做法。这有什么卑鄙呢?他们这个他们这个世界。 查案都是要告法庭查案啊。当然要啦。我要进行询问。他很明显不让我进行询问啊。这个证人肯定查了什么弱点。那么你开始询问当天晚上的目击内容。 追问一下,看一下什么情况。为什么呢?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会往窗外看?这个怎么了?只是不经意提出的问题,为什么这么难回答?没什么理由, 就是突然想看下窗外而已。总觉得他好像在隐瞒着什么。试试看,这就看看。可是一定有什么原因才让你看见窗外的吧。这里请你不要做出卑鄙的行为, 问一些有的没的,影响证人的情绪,这个行为是不会允许的。好的,第一次追问失败。你看他的窗外就有看到什么了。再追问一下, 长发女人是指那个千玺小姐吗?身材很苗条,是个挺漂亮的人。那你有募集到工地上的人吗?真的,我们一个个追问一下,为什么你会知道那个人就是被告? 这个因为他的体型就是个女孩子的体型嘛,而且身高也很矮。现场符合少年体型,身高不高的只有被告一位。所以毫毫无疑地, 刚刚的说法奇怪。请等一下,刚刚正言不太对劲。有什么不太对劲的地方?我也不知道。 你并没有目击到现场,可能是这样子。你真的有目击到被告吗? 请问这是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呢? 如果你真的有目击到这个灵敏真销,你应该会先注意到服装,而不是体型。对啊,他穿的服装不太一样。他穿的服装是这种。如各位手贱,他身上穿的奇特的和服。头发绑成这样也不算是常见的发型。 在证人的证言中完全没有提到这些点。这种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个。 但是案发现案发当晚他是不是这副模样也没有人知道。他当天就是这副模样的。我亲眼看到的。而且 那位刑警也有也有看到。如果呢?没事,小姐。但是他看不看得到这个的确没什么特别的。真的有看到。他只是觉得没必要剪的这么嫌弃。对啊,他这一句话就打发了啊。请你记得要将看到的全部剪剪出来。 那我再进行一次阵言。他很仔细的再看那位被害人躲过第一次攻击之后,跑到右翻右边的方向之后,穿着和服的那位女生就追了上去, 用手上的凶器殴打下去。凶器我有看到啊,是那个时钟,它的外观是沉思者的小条线。你为什么会提前知道是个时钟呢?那个 根据第一章的内容的话,如果不注意的话,他是不会知道是时钟的。怎么样?凶器他也看到是那个时钟,他是一个沉思者的样子。那个时钟有猫腻,试一下。 没事。小姐,你刚刚讲出的话有很严重的问题。哦。什么?你别想吓唬我啊。这个沉思者。你说是时钟,但是只有看到外形,是不可能知道这个其实是个时钟的。 前阵子在类似的状况下,也有人不小心说出这个是时钟。而且那个人啊,后来发现就是杀人犯。这是第一张的内容。素静,没事。小姐,为什么你会知道这个是一个时钟呢?哎呀,他打出了意义。 正人目击到了方案的瞬间,这才是唯一重要的一点。这是不是始终也是没什么关系啊。辩护人只是声东击西,不断钻牛角尖来混淆视听。的确如此, 这是我的做法。我曾经通过这样的方式找出世界的真正犯人。虽然说只有一次,也是我第一次上庭。而审判长,你当时也是审判长啊。哎,本院认可这个律师的意义。证人请回答你的问题。好险, 如果问这个问题被驳回了好,搞不好就输了。到底是什么状况啊?请回答。为什么你会知道凶器其实是一个失踪?那是因为 因为没事。听到了。听到过那个时钟的报时。难道说你曾经去过那个律师所吗?怎么可能,他怎么可能去过那种地方,他是从旅馆的房间听到的。 这个刚刚律师所跟旅馆就在隔了一条街。但是这也能听到吗?这个闹钟有多大声啊? 这不接受。当然不接受,不能接受。 时钟是不可能报时的,因为里面被挖空了。那个时钟是不可能想起来的,因为 里面没有机械部分。那个时钟是被掏空的,现在没有了机械部分,他不可能想的起来。为什么你会知道这种事情?总是请调查看看现在马上 怎么样呢?因为人说的没错,他这时钟里面根本就没有机械部分,他怎么想的起来呢?他完全是空的啊。这里我们抓住了他的把柄, 成不谈律师。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呢?如你所见,这个时钟的机械部分被取了出来,根本不可能想起来。所以说这位证人是个大骗子。哎嘿 呵呵呵,你真的很爱逗人笑呢。这位新手律师 怎么了?难道他早就知道时空?时钟里面是空的?看来你忘记很重要的一点。的确,时钟现在是空的,不可能捡起来。但是这个时钟的机械部分是什么时候被拆下来的呢?如果是在正人听到声音之后才拆下来,那就没有矛盾了哈。 啊,的确有这种可能性,也许时钟的机械部分是在没事小姐听到声音之后才拆下来的。这里有没有录音?你认为你有什么办法证明那个机械是什么时候被拆下来的吗? 怎么可能办到这种事情办得到。对了,我有录音。什么?你说在法庭上,证据就是一切事吧。那就让你看看你最喜欢的证据吧,能够证明始终不是什么时候被拆下来的。就是这一个出事 上一张的内容。你看看这个,这个是录音,是不是他的手机。这是那个绿说被害人跟他妹妹通话的那个手机,是被告的手机。而且这东西里面有录下事件当天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对话内容。 哎呀,这个事情又峰回路转了。书记被告的手机我怎么不知道有这种东西。对啊,这个律师能够随便在法庭之上拿出这个手机的吗?也许是刑警看漏的吧。可恶,看来这刑警要扣工资了。 这里是只总之只要保管那个城市者就可以了吧。没错。不过这个时钟现在是不会说话的。为什么呢?好无聊哦。因为我刚刚把时钟里面的机械部分拆掉。 九月五日上午九点二十七分,也就是说,在事件发生的当天上午,也就是证人来到旅馆之前, 始终的机械部分就已经被拆了。拆了?那他怎么知道呢?这个正人有猫腻,所以没事。小姐,我再郑重的问你一次,你究竟为什么知道这个凶器是个失踪呢? 我记得是。对啊,他还有他见过那个始终在哪一家店看到的呢? 他忘记这回事了,曾经见过。如果这样的话,适合敷逻辑的。错了,这个时钟是上一张里面别人送给他的 变虎人。是否这样就没问题了。有问题,有猫腻。这始终是独一无二的哈,只有远见。这人曾经说见过这种。 这个东西和某件政务是完全矛盾的。是吗?那么就请你出示哪一任政务能够证明证人不曾见过这个时钟呢?就是这个 失踪了。很简单,这个失踪不可能出现在一般的店家,那是我的朋友亲手制作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一个在这里和另一个在保管。在警察的手中。怎么会?好了,继续看你拿什么理由狡辩啊, 还是说你已经找不到理由可以狡辩了呢?他这里开始装模作样哭了起来。卖萌是没有任何任何作用的。哎,他中间的爱心为什么啊?变身了,你是想怎么样?你这个刺刺头。天呐,他是他现场变身了。一直在剪那个破 之前怎么样?是那个女的干了,快点判她死刑。这可爱的模样突然就原形毕露了。哈。等一下,这是法庭,请你冷静。 哎呀,好像失去理智了。好可怕的女人。那么要不愿来问你,为什么你会知道兄弟其实是个失踪呢?表情很很很很。 岳父人,你在见钱呢?这里是关键。好的,那么请让我说明我的看法。他为什么会知道休息失个时钟呢?因为 他听到了这个消息。郑仁不曾将那个时钟拿在手上过,但是他曾经听说过这个东西是一个时钟。曾经听说是的,那是他。五一 能够得知沉思者是一个时钟的方法。而且我也能提出证据。真是有趣。那么就请你出示证据吧。能够出示证明证人曾经听说这个时钟是个凶器的。是这个凶器是个时钟的证据。他房间里面的窃听器。 看看这东西,他住旅馆之前扭过去。我们拿到他旅馆那里的切听器。那是,这是我从没事小姐的房间里面找到的 辩护人。那究竟是什么呢?松竹没事小姐,你窃听了被害人邻里千寻小姐的电话对吧?一一审判长辩护人根本是在胡说八道,但是证人持有窃 天气这件事情确实令人在意。难道说辩护人员主张正人窃听了别人的电话内容吗?我就是这个意思,你想怎么样啊?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必须先证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被害人在电话中是否提到了这件凶器?为时钟,其实我有个东西想寄放在你那里。又来了。是,是个时钟听到了,是一个沉思者。雕像 松竹。没事,小姐,你用窃听器窃听了他们的对话内容。所以说你才会知道这个沉思者是个失踪。我有说错吗?意义?他这里又开始意义了哈。 辩护人根本是在胡说八道。我到底是不是在胡说八道哦。请你们看看证人的表情,便方要求证人回答问题。嗯,这表情开始狰狞了哈。 请你回答。认真。吵死人了。这你个头。你个老秃驴开始骂法官了。 看见这个你们都这样联合起来欺负他。这里装可爱没什么用的啊。你哭什么哭,哭哭个屁啊。你刚刚全发型的人都看到他的真面目了哈。一定要趁这个时候给他致命一击。 人是你杀的?这个不太可能吧。他当晚就已经看到他在对面了啊。这。这律师也看到了。为什么你要窃听? 请你回答。为什么非得回答这种问题呢?这和线上按没有关系吧。 他完全在依照遇见了,只是那检察官的只是在回。再回答问题。你。你窃听的是这起凶杀案的被害人。是,这不是相当可疑吗?对呀对呀, 虽然说辩护人的说法不是很妥当,但是心境是可以理解的。如何呢?证人,你有办法证明你跟杀人案没有关系吗?怎么可能办得到?历史先生,你是?那是什么表情?你心中一定要想怎么可能办得到,对吧?啊, 很遗憾,我当然办得到了。怎么可能 听好啊。案发当时是晚上九点钟左右对吧?服务旅馆的服务生在那时候有送客房服务点餐来给美食。 四客房服务啊,他这个请人送冰咖啡上来。你知道冰咖啡吗?不赶快喝掉的话,冰块就会融掉,变成普通的咖啡。 如果你觉得我在说谎,你可以问问服务生。这服务生也就是说他们他是不在现场的。而且看发现场,隔了一段时间,他就看到对面 这个律师,就看到对面那个人。惊讶了。啊。已经已经是证人。很遗憾,证人窃听了被害人的电话,似乎是个事实,但是这件事情却和本届命案毫不相关的两回事。而证人目击的被告邻里真潇,杀人的瞬间依然是事实。 怎么办呢?这下就必须把没事跟这个这把这个证人跟命案牵扯在一起。订婚人怎么看这个吗? 剩下还有什么手段呢?对服务员问一问,这其中还指定藏了什么玄机? 那反对啊,为什么呢?告诉我理由。因为甲方认为窃听跟命案毫无相关性。不过,如果你愿意接受一个条件,我就同意你对服务生进行询问。什么条件?假设你对服务生进行询问。最后人 人无法打破这个证人的不再想证明。当然,他就不是此样的凶手了。如果发生这样的结果,你将承认这个 嫌疑犯是有罪的判决。啊,这就是条件。他好像真的是不在现场哦。该怎么办呢?我接受,放手一搏。看一看 他接受这个条件,感觉我进入了一个死乌头。笨蛋,你中计了什么? 那么传唤服务生进入法庭看一看。听服务生的说法, 这是一位符合这服务生为什么上法庭还要拿着这个茶杯跟这个茶点呢?今天在工作中成门邀请,因此本人来到这里,今天晚上开始证言。好的, 他是这个旅馆的服务生主管。记得那天晚上八点多,这个没事,小姐打电话过来,他希望我在九点整的时候拿冰咖冰咖啡过去。因此他就在九点整的时候将冰咖啡送到他的客房,然后拿给了这位女士。没有错哈。 那么辩护人请开始询问。好的,知道了。如果无法证明这个没事,这个证人跟这个修杀案有关的话,那就会被判有罪的哈。那只能破釜沉舟了, 先问一问再说。他不是说一直盯着窗户吗?为什么会在看电视呢? 你为什么这么有自信呢?因为我送上客房服务的时候,那位女士给了我一个吻。哎呀,这个铁证你不伤啊, 爽吗?为什么这么做?我想他一定是喜欢我吧,因此对我对他的印象很深。越来越不对劲啊。那个家伙一定是刻意让服务生对他印象深刻。 他找不到线索,难道已经没救了吗?呵呵呵呵,看来你终于懂了,作为服务生,完全没有必要说谎。好了,是否可以请你接受这无聊的询问呢? 真的要这样放他走吗?不放弃,放弃的话就完了啊。我就我就跪了。你等一下,有什么不太对的地方,请让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不管你做什么都是没有用的哈。冷静一下, 这就是真的,就是最后一次机会了。该问他什么问题呢?登记入驻客房服务,传播整理客房服务吧。 经理但是说明对客房服务的时候的情况,一会我再说一次吗?他是在九点整的时候送到这个美式小姐的三零三号客房,送的是冰咖啡,一共一千八百元。这样子啊, 一千八百元好像有点贵呢。是的,毕竟是两人份的费用。咦?送都送了,是两人份的。什么?你刚刚说什么? 为什么是两人份呢?照你的说法,没事,小姐的房间里面当天住的客人有两位吗? 他一个人有可能喝两份啊。总之,减方姑且提出异议,本愿驳回了。哈,是这样的,没错。 为什么你没有说出这件事情呢?你没问呢?太可疑了。就算没人问,通常还是会提起的吧。 其实是这样的。那位检察官先生啊,他让我没有人问就不要讲。 哎呀, baby, 被我抓到把柄了哈,你这个混蛋。服务生赢了。 这个充足,没事。跟当天。当天跟另一位男性入住的双人房是这样没错吧?是的。然后你送上客房服务的时候,你并没有看到那位男性。是的, 审判长即将如此,现阶段无法对被告邻里征销作出任何判决,毕竟还有另一位极度可疑的人物。我说的没错吧。遇见检察官,你是在说谁呢?这个人就是 跟他在一起的那个男人,他就是凶手,就是跟他入住的那个男人。各位听好了,松竹梅是窃听了被害人的电话,这是经过证明的事实,而且他本人在 案发当时有不在场证明。但是跟他另一起入住的那位男性很可能放下此案。因此,在案发当时,服务生却没有看到那个男人。 事到如今,本案才终于揪出了这位可疑的男人了。遇见检察官。这还不是因为你隐瞒他的存在。就是啊, 竟然被你这种外行人,他竟然难以置信啊。这是我们第二次上法庭。新手律师到此为止,本愿接受辩护人的主张勤俭方针对这位男性进行完整的调查。知道了吗?知道了, 来这。那么就到此告一段落,本人就此必停。哎呀,看来还要再打一次啊。 律师先生很厉害,很帅。真的吗?当然啦, 他都已经快叫出来了。你太夸张了啊。不过那检查官也挺帅的。放屁!他翻起白眼,颤抖嘴唇的那个表情,不能不禁很激动。啊。真的吗?对了,他现在状况如何呢?他已经可以回家了吗?还没有, 我想应该还不行。这样啊,不过在今天的法庭之中,已经找到了很大的线索了,就是跟没事在一起的那个男人。 原来如此。对了,没事小姐,后来怎么样呢?好像被抓了。他活该啊。去拘留。去拘留所应该可以见到他吧。等下去看一下他。总之,这件事情还没获得解决。嗯,他将针对那个男人进行 要查。那就是他把。姐姐?我想应该是的。放心吧,在明天之前,我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哎呀,这一张真的好长啊。 为了用来做为明天法庭中的武器,我要了一份松竹梅式在法庭里面的正言整理成的文件。很遗憾,因为松竹梅式的正言大部分都是谎言,所以在正言中只有留下一面话。被害人闪避攻击,往右方逃走,不但被追上后惨遭殴打。 这种东西能作为武器吗?总之,赶快展开调查吧,不能让真销哦。一直待在拘留所里面。 ok, 那这一张就到这里结束了啊。感谢各位观看,喜欢的话点波关注,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