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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在私募基金类非法集资当中啊,有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是怎样?就是私募基金他绝大多数都是采用线下的这一种销售方式去销售他的理财产品来募集资金嘛。 那么对于这一种线下的推广方式而言,必然就会通过相关的业务人员或者是业务部门啊去啊 维护客户。那么有一种很常见的维护客户的方式是什么啊?就是,哎,相关业务也跟客户讲,哎,这笔这一单做成之后,比如说你投了两百万是吧?我可以拿到大概十万块钱的佣金,那 我这十万块钱优秀,我不要,我全部给你是吧?我全部都全部都返还给你,我就是为了做成这一单做这个业绩啊,让我在公司的这个业绩排名中靠钱啊,那我就不赚你的钱,把我的业绩给你,那么从投资者角度 而言,他当然愿意了,是吧?白送的十万块钱相当于,那么这种情况啊,会相对而言会普遍存在啊。 我们可以经历看到很多私募基金案件,包括我们自己办理的,基本上都有这种情况,而且很多私募基金的业务人员啊,他本身他的客户很多都是要不就是老客户,要不就是老朋友或者是亲戚, 这种反应的情况就更加常见了,是吧?说好听一点叫做维护客户啊,说不好听一点其实也就是一种人情世故之间的往来, 那么在这一种情况下,如果说这家私募基金被指控构成非法集资,那么相关的业务人员是有可能被构成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同犯罪的,是吧?那么如果他被指控构成犯罪,那么他就有一个责任,是什么?退赔他的违法所得啊,退赔 他的这个获得的佣金啊,甚至包括工资啊,劳动收入等等,都是有可能被警方要求退赔的。那么这里就涉及到一个问题, 退赔实际上是可以啊,很大程度上或者是在比较大的程度上决定他最后的量刑的啊,决定他的定尊量刑,那么就是说退多少,能否做到全额退赔就变成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么我刚刚讲到了,其实在这一种业务员返佣的这种金额,要不要从他这一个要退赔的金额中扣除?比如说啊,公司 的财务记录记录给到这一个佣金给到业务员,假设是给了一百万,但实际上这个业务员自己的银行卡里面收到这一百万之后,可能已经花出去五十万,给什么给回给客户了,客户并没有这个损失,而且他而实际上 业务员也并没有拿到这五十万,因为他收到一百万,然后他又拿出去五十万给回客户了,那么他实际上他的违法所得可能只能记录为五十万,但是在公司的财务记录里面就是一百万。所以说在很多这类案件中间,公诉人就会提出一个问题,就是你既然是返还给客户的, 应该属于一种公司行为,那为什么要通过你个人的账户把这把这五十万的返佣给客户,不是通过公司,那实际上这个问题就有一点点强人所难。我刚刚说了吗?这种情况比本来就是属于业务员自己的一种客户客户关系维护,或者是就是一种呃 相关的人情世故的往来,那么他肯定或者是很少会通过怎样,很少会通过公司的账户来支付这笔钱,公司的账户就是发工资,投资支出是吧?然后 给客户的一个呃分红或者是本金的归还等等。他的财务记录中只会记录这一些东西,他不会记录这一个业务员自己的返佣是多少。那么在这一个返佣到底要不要从业务员本人的违法所能源扣除呢?那么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啊,基本上都是扣除的, 比如说北京地区的,深圳地区的,很多地方的啊,警方或者是检察,检察院检阅或者是法院,他们在审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如果说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业务员有相关的反应,比如说有银行流水, 有业务凭证,或者是有相关的聊天记录,或者双方的一个口供,都能够印证这个事实,那么都有可能或者是可以从他的个人违法所得的数额里面把它扣掉。所以说如果说作为辩护律师也好, 作为相关的被告人也好,对于这一方面的证据就要主动提出啊,不能说呃,因为有可能检察院或者公安在指控你的时候,他是不会进 就这一项,因为他是根据公司的这个财务记录来指控,公司发了一百万的佣金给你,那就指控要求你还一百万的佣金违法所得退出来。但实际上啊, 他的违法真实门派出的可能只有五十万,另外五十万也并不说自己消费掉了,他是真实的返还给客户了,客户也是真实的获利了是吧?获得了这笔钱,那么客户在自我作为一个极致参与人也好,受害人也好,他们是真真实实的拿到了真金白银这五十万,那么 当然应该从这个被告人的违法所得里面扣除是吧?这个问题实际上呃争议不大,当然还有一个比较大的争议的地点,就是,哎,除了刚刚讲的这种情况, 还有一些业务员他会怎样?他会不仅仅会介绍他的客户来投资,他自己也会投钱,然后最后这一个私募基金平台爆雷了,然后他自己成了受害人,可能他的亏损金额也有一百万,两百万、三百万,甚至更多都有可能。那么在这笔金额能不能够从他的违法所得里面扣出来,那 这个问题啊就比较模糊性了,就比较难以认定了。从当前的司法时间来讲,很多地方的法院一般来说都会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酌情考虑的事项,但不一定会把他从违法所得的金额或者说你 应该退赔的金额里面扣掉呢。啊,不一定给你扣,法院可能会把这个问题查清楚啊,查清楚案件事实是法院的义务跟责任吗?但是他不一定会给你扣。为什么?因为你是自己个人的投资的部分投给工 公司了,但是不是给客户了,所以说这一个呃是存在一定的呃争议下的,但是我们还是建议啊,相关的被告人或者律师还是要把这一个事实展现给法官,作为他酌情考虑的事项,这样也是有利的啊,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