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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你入职的公司值不值得你当牛做马?也许只需要在出差的间隙中个奖,就能测试出来了。小金八月入职了上海一家公司,十一月十四日,还在实习期未转正的他,被公司派去苏州参加一场由英伟达主办的路演活动。现场主办方还开设了一个即张抽奖活动, 于是路演间隙,小金就去完成了盖章。当天下午,锦鲤体制的小金抽到了价值三千元的五零六零显卡。 领奖后,同行的同事建议他卖了,但他说想留着组装电脑。结果当晚这个同事就联系他,才 务之道后认为这属于公司财产,让他周一把显卡带来公司,结果周一去财务时才发现财务已知情,就是假传圣旨。之后这事就传开了,公司高层也介入了,还开了两次会商讨原 谈。因为小金认为这事全凭自己的运气,公司这种夺奖并不合理,最终协商无果后,在人事另谋高就的建议下离了职。这事及其讨论的点就在于,这奖到底该归谁。 公司敢开这个口,那就是觉得出差的机会我给你的,来回的费用我包的,抽中的奖也得是归我的。要是这样,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另一位同去的同事也去抽了,啥也没抽到,属实浪费了这次差旅费,单位是不是可以要求他返点呢? 情理上大家更愿意占打工人,那法理上又怎么说呢?有律师就此分析,奖品归谁,关键要看这是商务赠与,还是全凭运气。如果小金抽奖是受公司明确指派,是职务行为产生的,那可能真的就是公司财产了。但这个活动 不仅需要集张,面向的还是现场观众,个人员工自愿参加,中奖也是概率事件,这种奖公司也要来开游,语法无惧还很跌份,被得不到又毁掉的员工挑拨,就开始打奖品主义, 为三千块东西开两次会,这格局真的能走长远吗?所以总结一下,这事就是好运的显卡,眼红的他,小气的公司,离职的牛马。 职场生存有法则,但不是什么都得忍着让着受着,这种讲大可大大方方的留,这种职也可以不必留恋的离。

他就是我,因为是我中了第一个大奖嘛,我打的非常开心,七点钟的时候就有消息发过来了,就是说这个事情财务那边知道了,这个显卡既然都给你转过来,我是代表公司出勤,什么费用都是公司的负责,所以这个东西你应该适合公司财产。

结束了我就回去,七点钟的时候就有详细发过来了,就是说这个事情财务那边也知道了,这个显卡你先按六一带过来,我是代表公司出行,什么费用都是公司来负责,所以这个东西你是公司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