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597获赞3884

本期视频我们来聊一下,公司有轮岗的规定,但是如果员工拒绝,是否可以开除?说一个案例,小明入职一家制造企业,在厂区的一个车间担任车间的办公室内勤,月工资是四千元。入职时小明也签收了公司的 手册,里面明确规定了每个集资每个层级的员工的轮岗制度,并且说明该轮岗制度是公司的特色,如果有员工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不服从,那么公司有权将其开除。 那么半年之后,公司根据小明的工作表现和车间的实际情况,将小明的岗位由车间内勤转为仓储管理员。公司向小明发送了正式的通知, 要求小明在三日内办好工作,交接到新岗位履职,但是小明由于自身的原因不想龙岗。半个月之后,小明在公司管理部门的己经催促下还未到新岗位去上岗,那么公司于第十六日向小明发送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开除小。 小明当然不服,以公司单方面决定将自己的车间内勤岗位调整为仓储管理员岗位,不合理也不合法,而且公司单方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所以申请仲裁。那么经过仲裁和法院的诉讼,均驳回了小明的诉讼请求, 那么主要的理由是公司做出岗位轮换的规定,对员工进行轮岗。该规定虽然是公司单方面做出,但是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而且小明在入职时已经也已经从员工手册中吸之了上述内容,而且轮岗制度并非针对小明易燃,小明工作从车间内心岗位调整为仓储管理员,没有降低其层级和工资待遇,该岗位不具有惩罚性、侮辱性。所以说小明接到岗位调整的通知呢 啊,明确拒绝到新岗位上班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属于旷工行为,公司与其解除劳劳合同合理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