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的问题是这样的,他说呢,想请问一下,小区里边的门上、对联上,墙上被粘贴了各种开锁小广告,我应该找什么部门来解决这种问题? 这个问题呢,我们咨询了相关律师,给您做如下回复。那么首先,在小区内散发广告是违法的,对于违法发广告的行为呢,只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城管才有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保安和物业呢,不是法定的行政执法单位 股权来进行罚款,但是呢,保安和物业能做的就是不可以不让他们在小区内散发和张贴小广告。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条例第五十 条第六款的规定,在树木、地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来刻画、涂写、张贴的, 处于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那么所有的费用呢,是由违法行为人来进行承担。另外呢,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根据广告法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可以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这个事呢,咱们多说两句啊,小区的物业对小区的安全是富有安全的合同管理义务,所以说呢,要加强外来人员的登记管理,可以防止无关人员进出小区 量来杜绝乱贴广告的现象,可以共同来共筑我们的和谐健康、安定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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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走的早,然后回来的晚,然后一看天,我们住的这个小区就是我们老过小的小区吗?没有物业,居委会他也不管,我已经打过好几个电话了,居委会啊、社区啊、楼长啊什么的我都有问过,但是他们 没有一个功能是专门负责这个东西的,如果我要是买一个什么除胶的,这个门上的漆也会被你除掉的。主要是说咱们俩换门影响我正常生活了。

看的那个门呢?我也不确实不想要了。管你贴不贴,跟他没关系啊。不贴贴贴就是这样的。你们用了什么工具在上面铲呢?没铲呢,把门关了。那看的那个门呢?我也不确实不想要了。我们家这么干净原因是为贴一个我撕一个,贴一个我撕一个,后来撕成这个,结果他不是他不敢贴了的。

请各位手下留情,不要在门口站立小广告。哈哈,这个门就是脸面,你想想在这个人的脸上贴这些东西是多不好,多不吉利一件事情,是吧?啊?反正我是,我看到这写了条。

在自己店铺门口贴了一个招聘广告,结果被告知违法了。这是怎么回事呢?这几天啊,一段女子哭诉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事情发生在内蒙, 有一位女子说,他在自家的店铺玻璃门上贴了一张用 a 四纸打印的招工告示,没过多久就接到了城管电话,要他拿着身份证去接受处罚,不去的话就要封了他的手机号。 最初,内蒙古新安盟乌兰浩特市城管部门在回应媒体时表示,会有罚款,在自家玻璃上贴 a 四纸广告也是不允许的。 今天上午,当地城管对于这件事情进行了官方通报。经查,该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解释说明不到位,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说明相关规定,并且做出了不予处罚的决定。在自己家的店铺玻璃上贴招工报, 这其实在生活当中我们还是容易看到的,难道这些店铺都是违法了吗?据了解啊,被当地城管作为执法依据的是一九九二年国务院出台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平等, 需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三十二年前吧,民营经济、房产经营还处于萌芽阶段。城市建筑物所指的应该是城市公共建筑物,当时很难预想到现在会有这样多的自有自营店铺。 如今,三十二年的时间过去了,当初的城市环境和管理模式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调整呢?正如澎湃网的评论所言,执法部门不能只顾着自己的行政目标,就忽视民生需求, 千篇一律、毫无生计,绝不是城市应有之美。相反之下,城市之大,应该容得下一张 a 四招工告示吧。

这户人家的门上都是有一二三四五六十四十五十六个,也是十三个小广告,外加强杀了靠自己,基本上都在这个十几张的那个小广告。那小区里头铁广告,一般单位都是五年级, 咱咱没有对小区,小区里头的交往好处。八千街道上外边的北京有十八圈,这边规定的市用票,地上就是有那个物业进行管理。我给咱这针对的反映一下这个问题。



这真是太气人了,小广告把门上贴满了不说,把整个楼道扶手也贴满了,难道小广告就这么有魅力,效果就这么好吗?是不是每个人都自我反省一下?这个视频就教大家如何清理门口的小广告。 直接用手撕是撕不掉的,直接上铲刀又容易把门铲坏,你得有一把热风枪,像我这样烤一下,把这些小广告都烤熟,用手轻轻一接,就乖乖下来了。 最后参与的喷上除胶剂,用铲刀轻轻铲去残留,再用抹布滋滋细细的擦一遍。 ok, 大功告成! 看一下收拾的还可以吧!奉劝大家一句,需要家政服务,请不要考虑门口小广告。

在玻璃上贴了张小小的招聘广告,那得罚款,得封电话号码,媒体一报道又不罚了?不予处罚的理由是他们大度,而不是自己做错了。咱就说这乌兰浩特的城管局啊,他们的弹性和不卑不亢倒是挺全面。 九月十八号,内蒙古呼啦浩特市的一个女商户委屈的当着全网哭鼻子抹眼泪。他在自家店面上小小的玻璃门上贴了一张 a 四纸大小的招聘广告,竟然被城管告知要清除,还得带着身份证去接受罚款,不然手机号都要给封了。听说这罚款啊,要两百到一千块钱不等, 这不有点欺负人吗?网友高度关注以后乌兰浩特市城管局回应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当中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造成了不良影响。执法人员又去当面向商户详细阐释说明了 相关规定,并做出不予处罚的决定。首先要肯定当地回应的速度和处理态度,面对鱼刑,及时回应,正确回应是各地方部门应有之意。不过呢,是我要鸡蛋里挑骨头了,回应的措辞还是没有认清,这个事管错了。您看,说的是不予处罚,而不是撤销处罚。 不予处罚就形同司法判决中不予执行,不代表你没有罪过,说白了还是商户错了,我们是看你情况特殊不予处罚,当然错误还是在你这头。逻辑是这么个逻辑,但这个逻辑或许站不住脚。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确实写了,不能在建筑物设施上乱贴乱画,但咱们得讲道理啊,你贴这么小一个广告也算乱七八糟,影响市容的话,那这个解释权有点太不接地气了,太不得人心了。 二零一九年的广东有个类似的案子,也是商户在店里玻璃上贴了招聘广告,被城管罚了。但最后呢?商户告到法院,法院判商户赢了。法院说了,得看广告内容大小、位置,还有对市容影响到底有多大,你不能一刀切,不能动辄就影响市容。 法院的意思很明确了吧,民生糊口的事,别动不动就扣影响市容的大帽子。具体到乌兰浩特市的商户,贴的广告,就在玻璃门里面,字清清楚楚,纸也整整齐齐,内容也正经啊。就是普通的招聘广告, 除了会影响当地城管,那只凡是管三分伸的有点长的手,对普通市民来说没啥影响。网友一边倒的批评声足以说明这一点。希望乌拉浩特市的城管人员,还有全国行政机关执法人员,都能好好学学这个案子,别再把老百姓逼的没办 办法。咱们执法得讲理,得讲法,给群众一种随便欺负人的刻板印象就得不偿失了。执法为民,不能机械执法、粗暴执法,得考虑老百姓的生产生活,这样 才能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文明城市,首先居民的心得是暖的。关注我,给你带来更多最新咨询。

你把人抓到就是比如你们保安把他抓到,你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就过来个人张贴的话就是五十块一张,我们没有执法权,我们能随便抓他吗?那不让他走不就行了吗?你不抓他,我上次拉过一次,结果最后把警察也搞过来了,因为那个人要打架 树皮是吧?嗯,这是有很矛盾的,就是先用那个让那个护士品系统看能不能正常运转,能正常运转的话我们就把他号码正常的录进去,看有没有效果,好吧?

闹大了!店铺贴招聘启事被罚五十块,官方回应,这就是属于广告,如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这是近期湖南长沙县发生的真实事件。据悉, 图文店老板戴先生因为店铺业务需要,就在自家店的玻璃上贴了一个招工启示,而且这个招工启示已经贴了五个月了,在之前一直没有收到责令改正的要求,近期却连续收到了长沙城管发来的短信,要求他到执法队接受询问调查。最后,由于罚款的钱只有五十块,戴先生也就没有太纠结, 就把这五十块罚款交了,随后将这个招聘启事撕了下来,然后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到了网络。当地城管也给出了回应,称这样的广告属于张贴图写刻画,涉嫌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并表示第三方巡查拍照上传系统之后,就必须交这个罚款。说实话,我觉得没有人情。 事情在网络发酵后,不少网友也觉得不可思议,这种小店如果店家招人不贴广告在门口,别人怎么知道缺人呢?最后,长沙市城管对此解释到,店面招工广告应对外发布,就属于广告的类型, 那么就必须贴在指定的广告位上,如果不服这个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