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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你这么喜欢打球,喜欢哪个球星啊?我喜欢皮尔斯。谁啊?没听说过哦, 以前我是会花费精力去跟他们解释一下的,什么凯尔特历史悠久啊,皮尔斯进攻万花筒是他们的当家领袖啊之类的,后来就算了,因为不打球的人一般只知道科比詹姆斯,顶多在因为姚明的关系知道个麦迪, 相比之下,皮尔斯就真的很冷门了。朋友就完全不理解你喜欢球星为什么不喜欢个厉害一点的?皮尔斯也足够厉害了,代表了波士顿拿下过总冠军,全明星常客。 nba 这四百个球员一定是世界上打球最厉害的那四百个,而皮尔斯起码可以排进前五十, 甚至他在生涯默契,还因为多次绝杀被人称之为你大爷还是你大爷。但我必须要承认,一开始喜欢他其实有一点叛逆的成分。 高中时期宝贵的课间那几分钟,全班男生都围在电视机旁,为科比的每一个进球疯狂叫好。他 他眼神坚毅,动作飘逸,也不传球,就是单干啊,配上湖人华丽的三角进攻,加上球衣又是明亮的金黄色,当时戏称六十一颗蜜绝对不是没有道理的。我多少有点特立独行了,不想跟所有人一样,所以对面球队那一抹古典墨绿就映入了大脑。 皮尔斯微胖的身材,跳的又不高,但就是怎么都能进,用各种古典的脚步打的湖人一点脾气都没有。 红队还有一个又黑又高的大个子,怒吼着防守,每一球都口水横飞,像一个正在燃烧生命的狂战士。还有一个冷峻的刺客,跑起来非常灵活,出手优雅不见血,我瞬间就被击中了,还很中二的在笔记本上写从此以后凯尔特人 人就是我的信仰之类的话,然后一看就是十三年,那个时候跟班里大部分男生对着干其实是有风险的,尤其是班里还有几个全校文明的恶霸。 那科比一进球,整个教学楼充斥着欢呼声,凯尔特人用尽全力防下一个球之后,只有我在旁边弱弱的叫一声好。到了总决赛最后一场,凯尔特狂胜湖人在教室里面疯狂的叫喊,好像就我已经赢了全世界一样。后来回到宿舍还因为泰国嚣张差点被打。 学校打比赛的时候,热门的球衣号码早就被人挑走了,一到十是吧,二十三,二十四,那我偏偏就选了三十四号,而且我跑跳天赋其实挺差的,所以就连打法也学习了皮尔斯的地板瘤,在那个人人都顶着 两三个防守者飘逸后仰的年代,我最精湛的技术竟然是假动作候车部。其实喜欢科比跟詹姆斯的人是幸运的,你们的偶像是最好的球员,也不出错,总在赢球。 而皮尔斯呢,就有一切老派球员该有的,那个讨厌的样子,一点也不谦逊,觉得自己最牛逼,嘴上根本就不饶人,退役生活呢,也是骚气傲慢,渐渐的变得更胖,但这一点也不妨碍他的伟大,他那些荣誉也是自己一点一点刀山火海拼出来的, 总有一些人瞧不起他,甚至还有这种反制言论的出现,那他们根本就不会明白,要好好赞美你的对手,因为最伟大的对手才成就了更伟大的你! 科比最畅快淋漓的冠军绝对是一零年复仇凯尔特人,而詹姆斯在终于跨过了凯尔特人这座大山之后,是单膝跪地,双眼通红的。 今天,皮尔斯入选了 nba 名人堂,用这支视频来恭喜我心中的英雄,实至名归,真理永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