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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及股份回购计划未完成两项违规行为,山字高科被采取初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十月三十一日,甘肃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二零二五年四月,山子高科对二零二四年前三季度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反映出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批鲁不准确。 二零二四年七月,山子高科沈一通过回购公司股份的一案,公司计划回购六亿元至十亿元股份, 但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公司实际回购一千一百零一点四八万元,仅占回购计划下线的百分之一点八。根据相关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山子高科董事长、业绩财务总监陆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录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