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被我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学生喜欢王俊琦了。不仅仅是因为他笔下昆明的雨,高邮的咸鸭蛋,而是因为他本人逃课抄作业,学习一塌糊涂,天天只知道泡茶馆饭饭谈恋爱,但不是恋爱呢,因为还起来干了两碗米线,就告别失恋痛苦了。女人哪有干饭香,别人跑警报都往隐蔽的山里跑,他跟往森林里跑,别人还说你跑反了。他说 没饭,松林里有松子吃,炸死总比饿死强。就连报考新南联大,都是因为听说北大的学风很自由,学生上课考试都很随便,可以吊儿郎当。我就是创作吊儿郎当来了,有一门西洋通史课,要画一份玛奇顿地图,他交上去之后,老师说,阁下之地图美术价值甚高,科学价值全无。 等于你的老师跟你说,字很好看,但答案全错。虽然数学英语题名都摆不上台面,但人家作文次次满分,甚至一百分的满分,审同文直接给了他一百二。我们不一样,好笑的是,他还把字的干泛混写进了记得文章里,被载入了 语文课本,成功的向全国人民安利了高邮的咸鸭蛋。还不止如此,他的这本生活是很好玩的,七十二篇散文,每一篇都逃不过人间美味,各地美景。甚至我一直以为课本里昆明的雨已经足够让人流连忘返了, 没想到这里面还有他写的昆明的知识,昆明的果品、昆明菜,昆明的花。除了课本里端午的咸鸭蛋,还有白肉火锅、烤乳猪、黄河鲤鱼、梅干菜烧肉。从起文章名开始啊,就没打算放过吃货的我们。当然啊,他的散文除了巴珍玉食人间草木,还有他的学渣日常。就是说这样一本书,谁能不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