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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的李大妈路过某菜地的时候,发觉四周没有人,于是顺手摘了几颗自己喜欢吃的蔬菜。回家后,他把顺手牵来的蔬菜还分发给了他的儿媳。 尽管心里有愧,但比起儿媳脸上的喜悦来说,却又是一笔意外的惊喜。有了第一次的尝试成功第二次李大妈就更加明目张胆了,他一下子搞了半袋子蔬菜放在三轮车上,然后哼着小调扬长而去。 三天过去了,蔡农骂骂咧咧了几句,并未做特别的措施。李大妈心想没事,准备趁没人的时候 索性多搞一些蔬菜,以免夜长梦多。不幸的是,等他刚把装好的蔬菜运上三轮车上时,菜农赶了过来。双方都比较熟悉当地的地形,要想在菜农的眼皮子底下夺路而逃,显然是南上 加难。于是李大妈丢下三轮车走小路,一下子将菜农甩的远远的,可菜农紧追不放,仿佛要老丈心脏一起算。眼见前方是一座工厂,李大妈为了逃避追赶,一溜烟的消失在厂房内。随后而来的菜农也到了厂门口, 值班的保安迅速拦下了他。而刚才躲进去的李大妈居然躲过了保安的视线,他压根不相信蔡农三言两语的叙述,硬是不让蔡农踏进厂里一步。 无奈,蔡农选择了报警处理。而警察来到厂里转了三圈后,依旧没有发现李大妈的影子,只得安慰了蔡农几句,各自回去了。 天色已晚,李大妈不敢从大门里出去,就摸索到厂后面的小门去。很少有人走偏僻的小门,所以小门一般经常打开着,路实在太 窄了,加上杂草丛生,六十多岁的李大妈到了晚上视力更差,一不留神脚踩上了蓬松的草叶,李大妈一头栽进了池塘里。河水并不深,但天气转凉,黑灯瞎火的连惊带怕, 李大妈的鸡瞎眼又辨不清方向。几回折腾下来,李大妈慢慢沉了下去。吃晚饭的时间早已过去了,儿子儿媳都感觉到不对劲, 于是俩人搜索了起来,先是找到了那辆熟悉的三轮车,而后又跑到厂里询问,方才得知有一位偷菜的女人进了场,却没有看见出来, 直到发现李大妈的尸体时,离他落水的时间已过了整整三个小时。为了要个说法,李大妈的家属将蔡农告上了法院,开口就是十八万的抚恤金。显然蔡农不以为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 的争辩。李大妈的行为属于偷盗,由于金额未满一千元,故只能以违法行为对待。如果不是菜农的穷追不放,李大妈不至于掉进池塘里。法院判了 李大妈连续三次盗窃别人的私有财产,蔡农有权维护自身的利益。在追至厂门口时,由于保安的阻拦选择了报警, 与法都没有过错,加上李大妈明知自己的行为不对,不主动道歉和适当的赔偿,相反以不明智的做法迎合警察的调解。至于溺水身亡,完全与蔡农没有牵连,故法院驳回了李大妈家人的上诉。这真是偷鸡不成反而拾了一把米, 李大妈贪图一时的便宜,居然搭上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人死不能复生,家属的做法从某一种程度上加大了李大妈的龌龊心理, 要是第一次就严加指责或把偷来的菜原价赎回,这样的结果根本就不会发生。遗憾的是,为了区区二百元的利益,一条鲜活的生命嘎然而止,这是多么不值得啊!希望引以为戒,不要让这样的悲剧重新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