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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立法明确规定,从五月一号起,成为中国大陆第一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 违者将最高可按货值的三十倍予以处罚。关于是否进食猫狗的争论呢,早已经是在网上炒翻了天, 知识方认为呢,不吃猫狗肉呢,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而反对方的则认为,吃猫狗肉是个人的自由,同情心不应该泛滥。关于食用猫狗呢,咱们先不同文明这个角度来说,首先安全问题呢,就应该引起重视。 有研究显示呢,我们国家并不存在肉食用犬这一说法,因为猫狗的养殖成本和风险都过高,不能够成为养殖产业。我们国家也没有对食用猫狗肉呢出台这个简易标准, 也不存在养殖狗肉的正规狗场。也就是说,我们在餐桌上见到的猫狗肉呢,实际上都是捕杀偷盗或者是收购来的,并没有食用安全的保障。而深圳这次立法,不仅为这一灰色地带呢,确定了牢不可破的边界, 更是从源头防范了舌尖之祸。作为一座年轻人居多的城市呢,深圳的大多数人呢,已经具备了不食猫狗肉的同理心,而 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也应该展示自己更加文明的大都市形象。所以此次深圳立法竟是猫狗肉呢,我觉得就是特区立法先行先是应有的探索和担当。

深圳成为中国首个立法禁止持猫狗的城市。三月三十一日呢,深圳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一个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禁野令。其中呢,明确禁止使用猫狗等宠物。 我暂且忽略吃猫这个问题,因为实在是没有见过,也没有听过。但是单说吃狗,它在中国永远是一个能引起争论的一个话题。 尤其是到了每年的这个玉林狗肉节的时候,就会有大量的报道,又报道说爱狗派和吃狗派又发生干戈了。那么爱狗的人是会认为呢,说不吃狗肉是文明的标志, 那个狗狗那么可爱,你怎么忍心吃啊。但是吃狗拍会认为,这个只是我花钱买的,又没有吃你家的,我只是喜欢吃而已,凭什么你管我呢?那么爱狗人士也会觉得,狗是人类的朋友,他陪伴人类,甚至啊,导盲犬、 极毒犬、搜救犬等等很多方面呢,对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此时吃狗的人又会举出很多的例子,比如说牛耕地,鸡下蛋,羊出毛,马负重。 那么如此的争论,如果说延展下去的话呀,完全可以开一场辩论会。我就单说说我自己吧。啊,我本来是吃狗肉的,尤其是在高中的时候啊,学校旁边有一家狗肉馆,我只能说那个时候来讲, 狗肉真香。但是我后来养了一只边境牧羊犬,叫斯蒂文。然后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再吃狗肉了。因为你能从和他的眼神中发现,狗是真的通人性的,你能够感受到他对于人类的友善和依赖。 于是呢,你就会共情于他们面临被杀掉之前的那种恐惧情绪,甚至呢,不忍去想象那个画面。那么说没有狗狗 智商高和情商高的,这个猪牛羊鸡鸭鹅就没有那么丰富的冰丝体验情绪吗?我猜测是没有的,但是我没有证据。 所以说,如果说一是极端爱狗,参加护国组织啊什么的,那么十是讨厌狗,杀狗吃狗香喷喷,对狗根本不存在什么情感。那么我觉得我个人来讲是处于四。那么我喜欢狗,我不吃狗肉。但是呢,我也不去反对吃狗的人,因为总体上我 还是希望你能不吃,还是别吃吧。但是如果你喜欢吃,只要不违反当地的法律,那就是你的自由。 ok? 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点击下关注,希望得到你的评论。

禁止任何人把猫狗作为食物,这是自一九五零年的香港法规中正式诞生的特殊章节。猫狗条例自此屠杀并且使用猫狗,将会触犯到两条法律红线,第一, 使用前的宰杀行为涉及虐待动物,具体隐身自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第二,使用猫狗行为 触犯了禁食猫狗。具体隐身自猫狗条例。起初,猫狗条例的制定,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疯狗病的大规模传播,严重危害到群众的健康安全,为了竖起坚固的保障防线, 便从法律上提出猫狗条约来遏制此现象。经过七十余年修修改改,猫狗条例也不再只是为了制止猫狗在市场上的流通, 更多的加入了反虐待的色彩,在于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病情生效时会更加明显。在香港的反虐待条例中,我们也可以亏欠一些无论道德还是法律都非常抵制的行为。恶意肉体虐待、长期缺水缺食物、 恶意促使或逼迫动物斗殴,只为满足自己私欲就肆意虐待动物的行为,不仅是道德所不允许的,更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香港地方不大,管的挺严,那么关于养狗的要求又是什么样的呢?是否值得我们去借鉴和学习呢?首先呢,在香港是禁食猫狗,屠宰猫狗病食用会罚款五万港币,并且监禁六个月。第二, 狗狗在香港每年都必须要接受免费疫苗,如果狗主人忘记打,那必须要接受检讨。第三,在公共场合遛狗必须配有牵引绳,无论狗的品种以及大小,如果违反此规定,则罚款一万到两万五港币以及将近三个月。而报纸和水壶也是遛狗的标配, 以前我跑步的时候经常看到遛狗的人是带着水壶,以为是他们自己喝的,后来才知道是狗狗撒尿以后用来冲洗地面的,而报纸则用来清理狗粪, 是文明养狗在香港普及的很好,我九年的时间只见过一次未被清理的狗粪。第四,狗狗咬人的话,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裁定。第一种是狗狗被蓄意激怒才咬人的,可以进行抗辩。 第二种是狗狗主动攻击咬人,那会立马将狗带去隔离,而狗主人也会被判定受益犯罪,罚款一万港币。 第五,香港对宠物的包容度极高,以及基础设施都很好,公园、沙滩以及部分的商店酒吧外坐都可以带宠物进入。但是呢,狗狗严禁进入十四、餐馆以及除导盲犬以外不得进入公共交通,那如果进入餐厅,连业主也要一起受罚一万港币以及监禁三个月。 在香港,如果弃养猫猫狗狗或者其他宠物或者是虐待动物都是犯罪,如果被裁定弃养,最高将罚款一万港币以及监禁六个月。 虐待动物的刑罚更加严重,不限于猫猫狗狗,其他动物也不行,被裁定为虐待动物,将罚款二十万三年,监禁。第七,在寸土寸金的香港,还会拿出大量的土地进立狗狗公园,有狗狗的活动区,主人的休息区以及各种饮食 水机、粪便收集箱等等一应俱全。所以我觉得养狗不能完全靠自觉文明养狗需要法律法规的约束,是对狗狗主人以及不养狗的人的多方面的保护。好的地方我们真的可以去借鉴和学习。



是真的吗?中国开始进食猫狗了?真的,真的是真的!你没有看错,就在深圳,三月三十一号,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管理条例正式通过, 其中明确了可以食用的肉类范围,并首次公开表述猫狗禁止食用。这是多么喜大普奔的消息啊!要知道,关于禁食猫狗的讨论已经持续了很多很多年了,虽然民间的呼声很大,但阻力也很大。而通过这次疫情,人们终于意识到,不是什么东西都能放进嘴里吃的。猫狗与我们来说是伴侣动物,不吃宠物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 体现。可能有人会说,你可以自己不吃,但你没权利让别人不吃。确实,吃什么是个人自由,那我们抛开伦理道德、爱与善待的事不谈。 但从肉类来源来说,如果你吃的是正规育种、养殖、屠宰出来的肉狗,我可以尊重你的饮食习惯,就不提猫了,根本就不存在肉猫养殖和肉猫品种。但那些上桌的狗肉,很大部分是被盗抢和毒杀的。家养宠物狗和流浪狗,这和吃野生动 本质上没啥区别,因为都是存在危害健康的隐患。吃正规育种养殖、简易屠宰的鸡鸭猪牛羊,他不香吗?不管怎么样,这艰难的第一步终于卖出去了!希望更多的伴侣动物不会成为盘中餐。观察观喵生如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