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交通版权发了,启动的多个诉讼要索赔,而组织人谭乔呢,声称自己有可能也是被索赔的对象之一,因为他有在各平台上面的个人账号,上传了这些节目。到底怎么回事? 首先要起诉侵犯著作权呢,只能是权利人,而谈谈交通的著作权人呢,应该是成都市广播电台。然后呢,这次起诉是一家成立于二零一八年的成都邮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按照我推断了,这个公司应该是拿到了电台授予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因为没有授权的话,第三方是不能擅自在平台商权的。这方面的诉讼印象比较深的是一七年腾讯起诉暴风集团侵犯了腾讯的中国好声音第三季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两百万,最后判了个五折,一百零一万。在新的租 传法中呢,赔偿数额的认定要么是根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要么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要么就是按照权利使用费计算。以上都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呢,法院才会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在五百元以上,还有五百万元以下的幅度定一个赔偿数额。 所以如果是个人 up 组,根据其收益计算,这里的赔偿应该判的不会高。同时这类的诸多权诉讼呢,有一个特点,就是起诉的法院可以在清权结果发生地,包括原告的所在地,所以查到这公司起诉的七十二件案子呢,都是在四川天府新区立的案, 这里就增加了被告的因素成本。另外一个特点呢,就是原告现在是没有这些 up 组的信息,所以他是先通过起诉平台要求取得这些 app 组的个人信息, 平台有的输送记录呢,在提交个人信息,他就免除了单方面披露个人信息的可能侵权责任。所以看到他现在起诉的多个平台,包括快手,爱奇艺, 韩 sir 作为该节目主持,他能自己上传吗?按照我的理解的,如果是诸座权在电台的话,他是表演者,是主持人,在没有获得授权的话,他是不能上传的程度。游师要起诉糖水的话,他可能要输。 不过我的理解了,这个是交通的普法公益节目,制作的目的就是为了传播还有普及。 而潭水交通呢,停播于二零一八年的五月四日,原告之前呢,对各位 up 组的自主转发还有二次制作都不制止,放水养鱼 等播放量够了再收网维权,总感觉不地道。所以我相信法院有足够的智慧,全能该案的私利与公益的关注,我给你的合法权益打个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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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交通一夜之间前往下架,就连谭 sir 也惹上了版权纠纷,答应自己主持了十三年的节目,竟然也会被起诉侵权。起诉谭 sir 的是成都油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他已经有过多次知识产权纠纷记录,并且胜率很高,说白了就是个版权流氓。从著作权角度来看, 谈谈交通的版权应属于成都电视台和成都交管局,但由于成都交管局自言放弃版权,因此谈算想要赢得官司还是有些困难的。不过好在有不少网友为谈算发声,最终还是以和解告一段落。

谈谈交通是零五年在成都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栏目中的一档节目制作方式。成都广播电视台那么何时何种方式将此节目的权力人变成了一八年成立的成都油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呢?这除了要通过电视台和公司之间的合同来确认外,需要注意的是, 盯上谈谈交通的人如果与电视台和这家公司有某种关联关系的话,那么就要用检举的方式来清除一下根本问题了。另一个就是关于节目中的主要表演者谭 sir 到底想有什么权利的问题了。 首先,谭 sir 是享有著作权中的表演者权的,这也就意味着谭 sir 出演的节目想播出的话需要经过谭 sir 授权。其次,谭 sir 也可以主张肖像权, 肖像权和表演者权的授权是并行的。谈谈交通节目被下架,可能会令许多喜爱这档节目的观众朋友们失去了快乐源泉,但同时这也为内容创作者们重视著作权敲响了警钟。关注一送,一心一意,为民一送!


哎呀,我要赔的裤子都没了!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七月十号,谈谈交通节目主持人谭乔因为节目版权被某公司起诉,可能面临千万索赔甚至牢狱之灾。谈谈交通也被要求全网下架,引发广泛关注。为什么发自己的节目还会被告侵权?这个科学吗? 合法吗?根据谭乔透露,该公司名为成都油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二零一八年三月。而谈谈交通二零零五年就 开播了。那么,这家公司没有参与创作和制作,怎么会有节目版权呢?根据此前媒体报道,谈谈交通是由成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成都电视台第三频道联合推 出的,节目的内容和创意由谭乔苦思冥想而成,电视台负责拍摄制作。即便谭乔由于当时的职务身份特殊,节目本身是公益普法、版权意识不足等原因,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主张版权,节目的版权按常理也应该是归电视台所有。为什么会有一家商业 公司提起了维权诉讼呢?有律师推断,该公司可能拿到了电视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第三方不能擅自在平台上传。十几年来,谈谈交通公益普法视频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目前,不仅谈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最近密集起诉多家视频公司。按由军委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看来,对于这类官司熟门熟路了。维权不应该成为牟利的手段,法律不应该变成敲诈的工具。让我们一起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

这两天呢,谈谈交通突然被全网给下架了,谭乔自己在视频里也说了,他辛辛苦苦拍了十几年的普法公益节目谈谈交通, 不仅呢现在因为被告侵权已经全网下架了,而且呢,还可能因为版权纠纷面临着数千万的巨额赔偿,甚至呢还有牢狱之灾。而像谭乔索赔的这家公司呢,既不是当初拍摄播放节目的电视台,也不是谭乔之前所在的交警队,而是一家叫成都游树文化的传播小公司。 让人疑惑的是,这家民营公司一八年三月份才成立,而谈谈交通这个节目呢,早在零五年就开播了,一直呢播了十几年,直到一八年才开始停播。 成都这家公司在别人节目停播的那年才成立,又没有参与节目拍摄,也没有参与后期的运营,现在居然拿到了节目的著作权,还有去状告节目的灵魂人物,索赔数千万。更离谱的是,从今 今年四月份开始,这家公司起诉信息就高达了九十七条,告了包括腾讯、自洁、爱奇艺、优酷等一大票公司,理由呢,都是因为这些平台未经成都邮署允许上架了谈谈交通的片段。 这公司简直就是为了告人而生啊,那到底是谁给了他这么大的底气呢?就在大家在诸多猜测的时候,最初拍摄和播放这个电视台的成都广播电视台出来回应了,意思呢就是现在这家到处告人的公司,已经从他们那儿获得了谈谈交通的节目版权, 把维权获得赔偿的权利给到了游树文化。就是说游树文化能让谈谈交通全往下下,这么看确实是有理有据的。那么问题来了,授权给成都游树的成都广播电视台是否拥有著作权呢? 毕竟是零五年,有成都电视台和当地交通局联合制作的公益性普法节目,当时呢,没有人想到这个节目 会这么火,产生了这么大的收益。对谭乔来说呢,当时自己是没有签订任何的协议和合同,律师分析,这个著作权其实是不明确的,是有争议的。 更何况,成都油树从头到尾就没有参与这个事情,他也没有和谭乔本人经过任何的沟通和协商。可以说,这么多年就是看着韭菜静静的成长,长大之后突然挥刀,专门靠着一个公益普法节目的版权纠纷来告人谋利,真的是手段高明。

某单位啊,一个公开的这个声明啊,说已经将谈谈交通的著作全授权给的邮宿公司啊,是有文件的,有依据的。那么讲道理就讲道理,摆事实就摆事实,那动不动的就毫无理由的进行攻击啊。我看到了一种态度,那就是傲慢。

谈事被告董律师,给你讲点别处听不到的知识。谈谈交通视频被全网下架,主持人谭乔称因为版权问题可能面临千万的赔偿,又是一个知识产权领域著作权的纠纷,这个视频专业知识比较多,看不懂的多看几遍。 据谭 sir 说,他是被一家叫做成都游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网站举报视频并且起诉的。 这家公司呢,成立于二零一八年,而谈谈交通呢,是在二零零五年开始在成都本土播放的一档电视节目。所以可见啊,这个油树公司他不可能是这档节目原始的著作权人,他只有可能是获得了许可或者转让案件的。关键呢,是节目或者说相关的视频的著作权人是谁? 而在这里面,重中之重的一个点就是节目属于哪种作品类型,以及谈色对应的身份。我们著作全法保护的对象是作品,那作品 类型很多,比如说文字作品、口述作品、摄影作品等等,那不同类型的作品对应的默认的著作全人就不一样。一般来说呢,电视台的节目类似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他是需要编剧啊,导演啊,摄影啊,作词作曲等诸多人的配合才能够完成。 因此我们一般认为电视节目属于视听作品,那视听作品在著作权没有书面约定的情况下呢,是由制作者享有的。谭 sir 也说了,这个节目没有签订什么合同,那么一般来说,电视节目的制作者都是电视台, 本来说考虑到这个节目是和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共同推出的,那我之前就在想,有没有可能著作权共有啊?但是南方都市报采访了交管局的工作人员,他们称不涉及版权的争议,节目是电视台负责制作的,所以我们大致可以判断出来,这档节目如果当初没有特殊的约定, 如果作为视听作品,那著作权人应该是电视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由述公司合法的获得了节目相关的著作财产权,那么网络平台上对于节目视频进行二次创作的博主们有没有侵权呢? 很遗憾的是,侵权了,侵犯的是作品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就是说,在没有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于作品的二次创作,并且在网络中发布传播的,这个就不属于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范围,无论是否获利,都不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这其中也包括了谭 sir, 那在视听作品中,谈色是什么身份呢?我个人认为是一个表演者,他类似于一个歌手啊,演员去来演绎作品,那对于表演者来说,他也是要创造性投入的。那我们国家的著作权法,为了保护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这些传播者他们的合法权益, 我们规定了临街犬。因此啊,谭瑟在作为表演者的情况下,如果他人使用了谈谈交通的视频,除了要获得节目的制作人的许可之外,也要取得谭瑟的许可,并给谭瑟支付报酬。 刚才说了,一般是认为节目是试听作品,那如果不一般呢?还能是哪种类型的?董律师认为有可能是口述作品。为什么呢? 第一啊,我们看到谭瑟一直在强调他是唯一的原创者,那拍摄的构思、内容、演绎都是他自己完成的,节目的主持也是由他引导的, 而且看过谈谈交通的观众都能明显的感受到节目中的这样的畸性感。因此啊,这个节目其实对比以拍摄者为主的视听作品,他其实更像以谈色口述作品为主, 拍摄者独创性更小。正如谭 sir 质疑的一样,那电视台可能只是记录的一方,更像我们刚才说临街圈中对于口述作 作品进行录音录像的制作者,那如果这个作品类型可以确认为口述作品,那么显而易见,谈色就变成了作者,就变成了著作权人,而游戏公司哪怕有授权,也仅仅享有传播者的临街权,侵权的行为也就不复存在了。 当然这个指示董律师作为曾经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些理论上的思路,那么在实践中如果想用这样的思路去抗辩,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这个案件中也包括了很多项谈事是不是职务行为的这样其他的问题, 因此更多的细节还是需要我们进一步的去了解。但是董律师想说,合法的维权无可厚非,可千万不要成为我们口中不讨喜的知识产权流氓。

谈谈交通版权到底属于谁?都来上一堂知识产权普法课,这两天呢,谈谈交通这几个蜂窝在网上可以说是吵的沸沸扬扬,七月十号的时候呢,谈谈交通的主持人谭乔在他的微博和 b 站等平台上呢,发布一个视频,说自己主持的这个谈谈交通的节目啊,因为涉及到侵权的问题, 一家叫成都游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投诉,结果呢,现在所有的视频节目在各大平台上都面临下架,而谭乔本人呢,可能会面临数千万元的侵权损害赔偿,甚至可能会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这个牢狱之灾。 这个消息一出来以后啊,很多网友都发生都力挺这个弹桥,纷纷指责这个油树公司啊,是在恶意的维权,甚至有激进的网友说,这个油树公司啊,是一家版权流氓公司。那么这个事呢,就在七月十一 一号的时候,又峰回路转,又有了一个呃,新的变化哈,那个成都广播电视台呀,突然就发表声明了,说成都广播电视台才是谈谈交通节目的合法的注册权人,而这个由述公司呢,之所以在进行相关的维权,是得到了成都广播电视台的授权才处理的。 那么现在的话,大家都一头雾水了哈,到底谁才是这个谈谈交通节目的这个著作权人呢?那么对于这个问题啊,咱们还得是得了解一下这个谈谈交通的这一档节目,他的一个由来,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判断。 那么这档节目呢,实际上是从二零零五年就已经开始了,那么根据成都广播电视台的一个描述啊,从二零零五年的三月的时候呢,当时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指导之下,那么成都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呢,他对于这档节目进行了策划、编导、 制作并且播出。之所以叫谈谈交通呢,是因为当时这个节目呢,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定了,由当时是作为交警的这个谭桥来进行现场主持。 那么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档节目当时至少是牵扯到三个主体,也就是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同时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和谭桥这三方。如果当年呢,他们在做这档节目的时候,对于谈谈交通节目的版权进行过一个约定的话,我们今天就不会有这么多纠纷了。 但是呢,貌似当时这三方是没有对于谈谈交通的这个节目的版权进行明确的合同约定的,所以就导致了各方都在主张自己是这个谈谈交通的合法的著作权人。 那谭乔强调的是什么呢?谭乔说,这个谈谈交通节目是我自己独立创作完成的,我是创作者,而你这个 广播电视台呢,你只是提供了一个摄像和编导的这个工作,只是负责记录我的这个弹弹交通的这个视频而已。那么所以说呢,这个谭乔认为自己才是这个弹弹交通这个节目的创作者,对于这个节目享有合法的著作权,或者说享有大部分的合法的著作权。 成都广播电视台呢,则强调呢,你谈讲只是这个节目的主持人,而成都广播电视台才是这个节目的策划、制作、播出者,包括 节目的后期的编辑啊,也都是由成都广播电视台来完成的,所以成都广播电视台才是这个节目的合法著作。全人。那么你谭乔是没有经过成都广播电视台的同意,是不能够任意在网络上对这个节目进行传播的。 那么目前呢?这个节目的著作权最终花落谁家,还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认定。无论结果如何,我们说呀, 这个事引发争论也不是个坏事,他给我们大家上了一堂普法课,尤其是对于广大的视频制作者来说,是一个请示和提醒,一定要有这种版权的保护意识,要尊重原创,遵守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和约定, 避免自己遭遇到有关版权的这种纠纷或者是争议。现在您明白了吗?关注合众律师,带您知法、懂法、用法。

啊,大家好,我是吴律师啊,谭乔先生,这个事情啊,在网上已经发酵好几天了啊,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有几个问题需要搞清楚啊,第一个 啊,谈谈交通啊,这一款节目,他到底是属于新闻类节目,还是我们一般也是创作类节目啊?因为这个关系到啊,就是他受不受住权保护,因为根据我国啊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新闻类节目是不受猪头犬保护的啊。第二点啊,如果他是一般影视类啊,创作节目 那,呃,他当初拍摄的时候是否和谭乔先生和谭乔先生所在的单位,还有原来电视台他们之间啊,是否有签署明确的 协议约定啊,著作权的归属,如果没有,那相关的创作参与方应当都享有啊,这一款节目的创作啊,著作权共同享有 啊。第三点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也是处理这个事情最重要的啊,一个关键啊,就是他如果啊是一般影视类节目啊,他不是新闻类的,不是公益类的 啊,是受授权保护的。那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那所有参与呃,出境啊,所有在这个节目中出境的这些群众,他是享有和肖像权的 啊,因为肖像权的使用,他是享有收益权的,那我们的这个某电视台,那你们 后期做好了啊,被我们广大的这些出境的群众维权的准备了吗? 谈谈交通啊,这一款节目啊,是伴随我们很多人长大的一个,呃,确实一个很精彩啊,也是让我们学会了很多啊,技术法律知识的啊,一款节目 哦,他只有回归到他的一个公益性啊,新闻性啊,才有他存在的价值啊。如果啊回就是他作为一个一款商业性的节目, 那他存在的意义是要受大打折扣的,他能传播的范围也是非常低而且有限的啊。所以无论是建议有关各方啊,还 还是应当啊样啊这款节目回归它本身存在的意义,回归它的工艺本身啊,关注武律师了解更多啊法律常识。

近日,谈谈交通全面下架事件引发广泛关注。综合媒体报道,七月十日,谈谈交通栏目主持人谭乔发文称,遭遇了一家名为游树文化的第三方公司维权,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 据谭乔介绍,谭谭交通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由他个人原创拍摄,是一党带有新闻传播属性的公益普法类节目, 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的一个视频,在网络上受到了无数朋友的喜爱和传播,因为这个初衷是为了更好的普法宣传,所以无论是作为唯一的创作者我,还是视频的记录方,都从来没有去主张过所谓的版权存在, 那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善意的二创和这个编辑能够更有趣、更广泛的宣传交通 安全的知识,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啊!据介绍,相关公司应该是以知识产权方面的理由要求他把视频下架,但具体原因尚不清楚。谭乔表示,多次收到平台发布的视频退回且被锁定的通知。目前谭乔在某平台上发布的视频能从三百四十五个所减至八十个。不仅如此, 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最后啊,据法律界人士的消息啊,这一次谈谈交通所面临的问题啊,有可能是我国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啊,第一个具有 代表性、里程碑式的一个 case。 对于巨额赔偿的说法,中心财经报道称,谭乔表示,面临赔偿的第一个原因是由数公司投诉他侵权,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一些商业的合作,他个人面临的无法正常履约而导致的 一些赔偿。谭乔认为,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据了解,成都广播电视台已于二零一六年成功注册多个谭谈交通栏目,商标使用截止日期为二零二七年。 从股权关系来看,成都游树文化与谈谈交通版权所有方无任何交叉持股。因此,有不少网友质疑谭桥视频中提到的游树文化传播公司是在碰瓷。公开资料显示,游树文化传播公司成立于二零一八年, 公司最近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自二零二二年六月十六到七月十三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有六十一条开庭公告,按由军委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身份均为原告。针对此事引发的舆论关注,七月十一日,上游新闻报道称,有知情人士表示,向 视频网站主张版权要求节目下架的成都游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已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了谈谈交通的节目版权维权语法有据上游新闻还提到,成都广播电视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电视台长期以来没有对谈谈交通节目主张版权权利, 但并不代表电视台方面对于著作权的放弃。该人士进一步指出,谭乔个人通过侵权的行为长期以来获取了大量的利益,这是公认的,并不代表任何个人可以随便侵权。 报道称,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虽然与公众的朴素情感相违背,但谭乔作为参与谈谈交通节目的创作人员,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确实对于谈谈交通的著作权不想有任何权利,其对于谈谈交通节目的商业利用均属于侵权行为。 另据荔枝新闻报道,谭乔表示,目前暂未有机构或个人就此事与他沟通,他对该档节目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提出异议。各位网友,你们对此有什么想说的吗?

谈色的这个事情,大家就不要再找罗翔老师了。谈谈交通的著作权事件属于民事纠纷,跟刑法没啥关系。近日,谈谈交通在各大视频平台突然被有数公司起诉下架,有数宣称自己拥有谈谈交通的著作权,并索赔了数千万。首先, 据我之前来说,谈谈节目中大家耳熟能详的段子呀热梗呐,都是谭 sir 本人的原创。而且这档节目呢,是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制作,在没有特殊协议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属于联合制作单位。 这著作权邮束公司到底是通过什么方式获得的呢?其次,谭 sir 虽然作为视频的表演者和创作者,我推测可能因为是职务行为,他的归属不归谭 sir。 本来谈谈交通是一档脍炙人口的交通普法类节目,没想到还能涉及到著作权侵权。游树公司你可千万别撤诉,我们等着法律给我们一个公正的裁决。关注之泽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谭桥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十年前的节目如今会因著作权被全网下架,谭桥本人也将面临千万索赔,以及三到七年小黑屋。近日,谭桥被下架视频闹得沸沸扬扬,网上有关所有谭桥的爆款视频全被清空。随着舆论的愈演愈烈,谭桥本人在社交平台回应了此事。 因为当初一门心思宣传公益,所以不论是弹桥还是电视台都没有申请过所谓的版权,以便于大众通过二次创作,以娱乐搞笑的方式给大家更广泛的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但没想到却让坏人钻了空。由于去年谈谈交通的二次翻红,让有心人看到了交通安全知识其中的商业价值。 很快谭桥就被一家文化传播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举报,自己将面临千万赔偿,以及三到七年的小黑屋。经常关注谭桥节目的人应该都知道,这档节目在二零零五年就已经播出,一直以来都是谭桥本人出镜并原创拍摄。如果这家公司要举报谭, 肯定要具备节目的著作权,但著作权是由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享有。怎么今天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会突然冒出来一个文化传播公司呢?随着网友的深入了解,意外发现了对方的阴谋,谭巧也向罗翔老师发起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