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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了陆霄七年,在我被绑架的时候,陆霄却没有交赎金,只因为女秘书向她提议趁此机会叫我学乖。我经受了地狱一般的折磨,终于学会远离陆霄,她却哭着求我再给她一次机会。光着脚走进市区的那天,我上了新闻,陆家养女 被绑架数月,穿着破烂的衣服,又脏又臭,光着满是伤痕的脚狼狈的逃了回来,像狗一样。我看着媒体们的闪光灯冲着我争分夺秒的抓拍,而我的心早就如同死水一般,再也无法荆棘一丝波澜。从前的实心死了,那个光鲜亮丽, 天真烂漫、骄纵鲜活的实心死了,是那些绑架犯,也是陆霄摧毁了他。很快,一群身穿黑色西装的保镖从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打开一条路,为首的队长叫做义城。我认识他,缠着陆霄的七年里,都是他把我从陆霄的办公室跟私人公寓里请出去的。说是请, 其实跟拖拽差不多,因为我死缠烂打,因为陆霄厌烦至极。石小姐,先生在车里等你,请跟我走吧。一程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时,惊讶了一瞬,他显然没有想 想到我会是这副惨样。我点点头,迈出受伤的脚,在路上留下血迹斑驳的脚印,痛觉神经早已麻木。这一小段路程跟我的逃亡之路相比,不值一提。一程走在我身后,忍不住开口叫我石小姐。我没有回答他可怜我吗?其实他应该庆幸, 经过这次的教训,我再也不会缠着陆潇,也不会再给他的工作增加额外的麻烦。上了车后,我看见陆潇正坐在座椅上闭目养神,稀碎黑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精致立体的五官完美到无可挑剔。是啊,在我消失的这段时间里,他一定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宁静跟轻松,整个人的状态别提多好。听见动静,陆潇缓缓睁开眼睛, 看到我的那一刻,他几乎没有认出来石星。我乖,顺利点了点头,是的,我学乖了。以前我不在乎陆家养你的身份,把自己当成陆家的亲女儿,骄傲跋扈。可如今被绑架后,我才知道,我的命在陆家手里,只要陆霄不拿赎金,我就是贱命一条。他皱起眉,有些不悦,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个样子?这个样子哪个样子?疯 乞丐?我逃亡了几十公里,日夜不寐,除了绑架饭,我还要警惕郊外山林里吃人的野兽,渴了就接雨水喝,饿了就去翻高速道边碗垃圾堆。我想这种情况下,任谁都会疯吧。我知道,还是怪我这个样子出现在媒体面前,会给他的公司带来麻烦,确切来说,是陆家的公司。 对不起,对不起,脏了陆潇的眼睛。陆潇听我这么回答,先是一顿,随即唇角勾笑,他说的没错,你果然学乖了。我听不懂陆潇在说什么。等到车门关上,车子启动,陆潇忽然伸出长臂向我靠近。我本能抗拒地往角落里畏缩,结果他忽然停住,开口,语气,嫌弃, 你搜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车内的空间密闭,我身上那股难闻的气味终于被陆霄闻到,是混杂的血液与汗水在泥土里滚打,垃圾堆里剐蹭后发酵的味道。听见陆霄这句话,我下意识离开车座,结果车开不稳,我直接在过道上跪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我不会弄脏椅子的,我只要,只要跪在这里就好。好疼。膝盖上还有那些绑架 用细细的钢针扎出来的血洞。他们怪我,对陆潇来说,我一点也不重要,他们要不来赎金浪费了时间,所以拿我泄愤。我站不起来,干脆跪坐在那个狭小的空间里。陆潇瞬间怒不可遏,你这是干什么?回座位上去。他命令我,但是却嫌脏,并没有来扶我,我只能听话,费了好大的力气 身体做了回去。疼痛加上这些日子以来的低血糖,我连生理泪水都被滴了出来。对于我的眼泪,陆霄一向是视若无睹的,他只觉得厌烦,可这次,他竟然破天荒地把它擦过手的手帕丢在了我身上。我攥紧那块干净洁白的帕子,以前我定会开心的要命, 我现在那手帕无不昭示着我的肮脏与残破一程。从后视镜看了我一眼,我低着头,或许他从来没见过这样丢人可笑的我吧。车开回路宅,我被路潇命人带去浴室梳洗。我拒绝保姆们的帮忙,只让他们从我以前的衣柜里选出一条没过脚踝的长裙穿。他们翻转了好一会,终于在各式各样的时装角落抽出一套中规中矩的长袖长裙。类似学生的套装。 有人定义学生该穿成什么样子,但我看着镜中的自己,的确比以前张扬的穿衣风格更像学生。想来被绑架之前,我接到国外顶尖设计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而现在早已距离报道时间过去了三个月。谢谢!保姆们大惊失色,没想到大小姐会跟他们道谢,但经历此事后,我很清楚,我本质上和他们是一样的,他们是陆家雇佣来的保姆,我则是陆家雇佣来的女儿。 出来,我看见陆潇站在楼梯口处等我,他半靠在栏杆上,陈太慵懒的将我上下打了一番,随即吃效。实心,你又在耍什么把戏,穿成这样土吗?陆潇以为这又是我在吸引他注意力的幼稚行为,可我只想遮盖住身上的伤痕。我跟在陆潇身后来到餐厅, 餐厅里一片沉寂,直到陆潇示意我上前,我才看见坐在餐桌旁的陆父陆母一脸担忧。陆某一看见我,起身几乎是冲了过来,他脚步不稳,被旁边一个女人贴心的搀扶着。陆伯母,您别着急,石小姐这不是完好无损的回来了吗?石小姐,陆伯母,你担心的头发都白了。我认识这个女人,她是陆潇的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