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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胜率百分百的顶级律师,只因这次法官判你输了,你竟直接把他送了进去!这次的案件是当事人路上看到一个晕倒的老太太,好心送他去医院,还帮他垫付了几万块医疗费,但没想到老太太醒来后竟反过来要求索赔四十万。而就在刚刚,审判长竟在法庭上质问当事人,张大虎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于是你直接当庭回怼,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任何相应的责任需要承担,并且我方认为审判长的言行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完全不符合一个审判人员对于法律公平公正的见底。话音落下,在场所有人都骂了,这就是白军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苏白吗?果然是大律师,难得一见啊!而现在最下不来台的应该就是何一庭成员了。 祝远方叹了口气,出来打了个圆场,好了,被告方律师情绪先不要那么激动,先稳定一下情绪。接着将目光落在审判长钱伟身上,注意到钱伟的脸色不对,心声开口,现在庭审的变速答辩已经差不多了,进行法庭陈述吧。钱伟长呼了一口气,情绪算是平稳了下来,微不可查的点了点头, 没有对你的质问进行任何的回应,缓缓开口。关于这场庭审,原告方还有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该出示过的事实依据和证据都已经出示完毕了。并且根据刚才审判长前委对张大虎的步步追问和被告方律师的反质问,这场庭审的关键已经不在原告上面,而是在于审判长和何意婷成员的决定上面萧峰心里面很清楚这一点, 实际上原告也拿不出来更多的证据或者事实依据。萧峰开口审判长,原告没有其他需要出示的事实依据或者证据东东,那么现在开始法庭陈述, 现在请原告方进行法庭陈述。好的审判长,萧峰帆看着诉讼材料,从中抽出了与陈述有关的相关内容,紧接着开口,我方法庭陈述如下,我方认为我方主要当事人陈美霞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具有自己摔倒或者是自己出现意外情况的事情发生了, 张大虎作为第一个发现陈美霞的人具有撞人的嫌疑,据此,我方认为张大虎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表明对方不具备撞人的条件,并且张大虎针对这一点也没有事实依据 和证据能够表明和反驳这一点。根据刚才的变速答辩,张大虎多次以见义勇为来解释为什么三次垫付医疗费用和在上班期间主动帮助陈美霞送往医院,这种见义勇为的说辞,没有证据能够表明他的主观是见义勇为,具有用此来逃脱自己责任和嫌疑的行为动机。解, 我方认为张大虎在本意上是想要逃脱自己的相关责任,不打算负名是上面的赔偿责任,所变速的内容都是用以逃脱责任的借口和理由。所以在我方当事人陈美霞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的医疗补偿费用,张大虎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完毕。咚咚,下面请被告方开始陈述,你长呼了口气,这场官司可以说是你打过最离谱的一个,尤其 是审判长的态度,这场庭审其实到你说出来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条例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但是这名审判长前委一直在质问张大虎,完全不合理。从审判长的角度来说,如果不是掌握了张大虎将陈美霞撞倒的直接结果,从而进一步的从张大虎的语言漏洞中寻找证据链,根本不可 能在庭审上这么追问一名当事人,除非有其他情况,才会有刚才的情况出现,例如说某些违法行为,如果真的有这种情况的话,那么说再多都没有任何意义。就算是真的答辩过对方了,那么在法庭上的判决也会判定张大虎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干脆点,法庭陈述说少点,真的要判定张大虎承担民事责任,回头直接提起监察审查完事。 讲到这里,你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我方依据法律民事诉讼对于本场庭审进行反驳,要求驳回原告方的诉讼申请,我方有法可依,还请何依婷能够考虑到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原则来对本案进行判决。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陈述完毕后,你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此时前委面无表情敲响法锤。咚咚!现在进入修庭阶段,一个小时修庭结束,当庭宣布判决结果和一庭成员商讨。室内,前委、祝远方和谢明艳三人都坐在沙发上。祝远方微微皱了皱眉,看向前委,前审判长,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前委喝了一口茶 查,然后缓缓开口,根据诉讼答辩和庭审上的证据来讲的话,我觉得这个张大虎就是撞了陈美霞的人,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这个你们两个没有什么意见吧?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同时皱了皱眉,没意见?怎么可能没意见?前审判长,可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来说的话,陈美霞完全拿不出来张大虎撞人的事实证据,这么判的话 是不是有点不合理?祝远方开口质疑,谢明艳也接过话,我感觉的确是有点不合理,主要还是因为证据不完整,只有陈美霞的口供和路人的证词,这样判决不太合适吧?还有就是那个苏白在咱们南斗法律圈难缠的很,这个判决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后续会不会很麻烦? 想起那通电话,钱伟笑了笑,如果按照被告方的诉讼答辩来说的话,这么判决的确是有些不合理,可是如果站在原告方的角度来看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你们看陈美霞昏倒,张大虎为了见义勇为多次垫付医药费,并且还在亲人家属们来了以后再次垫付医药费,这个合理吗?这个案子本质上就是张大虎知道没 有证据,所以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想要逃避责任,这种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出现过很多次,我认为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没有任何的问题,可是判定的依据条件是什么?没有证据啊?前委示意两个人不要紧,没有证据不要紧,判定的依据是根据高度概燃性,这场庭审的民事诉讼符合高度概燃性。高度概燃性是民事证据证明规则 关于零幺年最高院公布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去否定对方证据的。 法院方应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是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并对证据力较大的一方证据进行确认。说白了就是在双方都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判定审判长说了算, 我以前为根本没有太怎么放在心上,因为这场诉讼是民事诉讼,高度概燃性不属于违规情况,他就算是判定陈美霞胜诉也没有任何的问题,你能拿他怎么办?根本拿捏不了他。他认为证据有力点在原告, 那么证据有力点就在原告。一方判定原告胜诉根本没什么问题,就算是事实上张大虎没有撞陈美霞怎么了?祝远方和谢明燕听到高度盖燃信,互相对视了一眼,微微叹了口气,两个人都沉默了。嗯,这个决断主要是依照前审判长的意见,对吧?前委点了点头。 看到前委点头应答下来,两人也都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很快,修庭时间结束,三位和一庭成员回到了庭审台上。咚咚咚!前委敲响法锤,修庭结束,现在重新开庭准备宣判。判决结果, 本案由原告方认定,被告方将其撞倒,并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以此提起诉讼。金河一庭研究决定,现对于本案的判决如下,一、原告摔倒昏迷不是由于疾病所引起的,而 是由于外力因素引起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由外力因素引起的除半岛、滑倒等自身原因情景,还有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或碰倒的情况。双方在庭审当中均未陈述陈美霞是半岛或滑倒被告,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反正政。 根据本案的现有证据来认定陈美霞是由外力因素是撞倒或者是被碰到的。按照生活经验分析,人在被外力撞倒后,第一时间先确定的是被撞倒的人的来源,辨认撞倒人之人是谁。根据本案的证据和陈美霞的口供,第一时间认定的是张大虎。从厂里进行分析,陈美霞是张大虎撞倒的可能性很大,并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话, 那么第一时间应该做的就是寻找撞倒陈美霞的人。根据社会的情理来说,在陈美霞的家人李壮到达医院之前,应该在垫付完第一次的医疗费以后离开医院,而不是在医院继续停留下去,缴纳第二次、第三次医疗费用。并且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在李壮到达医院之后第一时间应该说明情况, 而不是在李壮认为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继续缴纳第三次医疗费用。根据以上分析进行判定,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二、判决张大虎赔偿陈美霞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四十万元整。三、判决本次原告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由被告承担。该案由南都东城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判决原被告双方若针对此判决有任何的意义或有任何的疑惑,都可以向南都中级法院提起再审,或者向相关监察审查部门提出审查请求。判决书将会在十日内发放到原被告双方必停。咚咚咚,法锤敲响,也意味着这场庭审算是结束了。真是离了个大谱。 最后的这个判定是什么意思?判定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前面说了一大串子,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根据人性分析,就这么来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 你没有证据,你就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进行分析式吧。如果全按照以上进行判定的话,那你手上的错案还少吗?法庭上不讲证据, 讲生活经验是吧?好,先不说别的,先不说张大胡有没有真的撞到陈美霞,就算是真的撞到了,你没有证据你能瞎判吗?你根据生活经验,那生活经验不是你说了算吗?咋滴,法律解释全在你手里啊?像这种审判长不看证据看生活经验,那不纯纯扯淡吗?某些错案 就是因为这种主观性很强的行为而造成的,对得起身上的徽章吗?你将面前的诉讼材料快速的收拾好,紧接着挥了挥手让李雪珍跟上。李雪珍好奇,苏律师,咱们收拾的这么快,去哪呀?去隔壁的检查审查部门。李雪珍睁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喜,好的,苏律师!在场的人都猛了。 前委微微皱了皱眉,这和南都传闻的一样啊,真是一言不合就去检查部门去呗。前委脸上强装镇定,就算是去了又怎么样?我这判决依照的是法律依据,又没有任何问题,检查部门来了大不了撤诉呗,还能把我送进去咋的?而前委身旁的两个人,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 在听到对话的时候,心里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对方直接去了监察审查部门,该不会出事吧?对视了一眼以后都显得有些小紧张。不过在想起来这场判决还有何依婷的研究都是前委主导的,又不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你带着李雪珍和张大虎离开了庭审现场,前委也有些不太镇定了,不是真的去了呀。很快你开车带着李雪珍和张大虎到了检查部门填写, 写完举报材料后交给了相关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仔细的检阅了一遍,没有什么问题了。不过工作人员眉头紧皱,声音中带着一丝的疑惑,你这填的日期是今天的?确定填写的日期是今天吗?对啊,我刚从法院过来,直接就到这来了,不可以吗?工作人员笑着摇了摇头,没有什么问题,咱们检查部门不受这些限制。这一次进行检举提交监察审查所需要的证据没有什么太复杂, 只要将判决书给提交了,或者是这场诉讼的卷综内容提交了就行。因为你是以刑法规定的渎职,最终的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裁定失职罪提交的监察审查 提交的证据主要是以判定是否违规,是否出现重大错误来进行立案审理。你先前提交的证据已经有了相关的内容,白军律师事务所内 揉了揉眉心,这个案子收获真不小,像钱伟这种审判长,根据自己的主观意愿判断,不讲究证据,事实完全对不起自己胸前的那名徽章,直接送进去鹅蛋完事。与此同时,钱伟在审判结束回到办公室后长呼了口气倾听这个案子的审理。 按照他的以往经验来说的话,没有任何的问题。民事吗?又不是刑事案件,没有一罪从无,直接按照高燃钙度信网,民事诉讼上面讲本上是没有什么问题,就算是自己判错,那么也只会判定一个违规,毕竟民事和刑事所依照的判决方式略微有一些不一样。喝了口水以后钱伟才缓缓平复下来紧张的心情, 没多久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望着电话钱伟笑着接通了,老李啊,对,你上次和我说的我已经弄好了,没有什么大问题的,后续被举报放心吧,怎么可能会被举报呢?没什么事情的,庭审结束的时候那名律师也就是那么一说,我做审判长那么多年了,审理过像这种案子可不是 有出过问题的吗?这件事情算是解决了,后续的话你请我吃顿饭就算是过去了。好好好,那就这样说好了,先挂了。电话挂断,钱伟紧张感算是已经没了,等到坐在沙发上后,电话铃声再次响起,看到是院长打过来的电话,钱伟连忙接起来,院长您找我?钱伟急忙笑着开口,院长直接怒斥,今天的这个案子你怎么审的?今天的案子? 对,就是民事纠纷的那个把人送到医院的那个案子你是怎么想的?你和我说说你当时为什么这么怕你们何一婷成员是怎么想的?钱伟愣了一下,今天的案子就是正常审理的呀,没什么问题吧?没问题没问题。那检查部门怎么给我打电话过来?说是有些事情要询问你特意点名了是今天审理案子出现的问题,现在检查部门通知你过去一趟, 下午四点钟记得过去。他电话被挂断,前委脑袋嗡嗡的,不是还真的呀。在判决结束的第八天,白军律师事务所内,你喝了口茶,看着从法院取回来的判决书,叫上了李雪珍,一起前往了检查部门,提交了相关的证据。这一次从工作人员的口中已了解到了检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审查前委的时候取得了重大的突破, 确认证据结束将会对前委提起公诉,你可以以第三人当事人委托律师的身份参与对前委的指控。由于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张大虎这个案子判决的问题,尝试中级法院决定在对前委一审判决是否违法犯罪的同时,也会对张大虎的一审案件进行判定。 说白了就是如果判定前委涉嫌违法犯罪的话,那么就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无效。因为前委的判决属于违法判决,如果认定前委无罪,那么张大虎的这个案子则需要继续进行二审程序。很快,尝试中级法院确定了针对前委一案的开庭时间,并通知了各方。陈美霞家。陈美霞接到了电话,什么?让我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婆去, 去干嘛?这个案子不是都已经结束了吗?对方赔钱了不是吗?很快到了开庭的时间,这一次庭审一共有三方,乙方和检方还有前委的委托律师。实际上原本检方还要针对何亦婷的另外两名成员进行监察审查, 不过由于审判长所承担的责任最大,尤其是这个判决还是由前委提出来的,所以只对前委提起了公诉。检方等候室内,官同正整理着资料,对于这一次的公诉案件,他作为公诉人很上心,因为这场公诉的对象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很特别,前一段时间还是审判长坐在审判台上敲锤子的,现在成了被告。另一边被告等候室内, 一名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正严肃的坐在等候室的椅子上确认着最后的材料内容。刘军作为尚都有名的刑事律师,是专精于职务犯罪这一块的,其中包括了行政职务罪和刑事民事职务罪。其实在当时钱伟一直认为自己的问题不大,可是没想到真的被提起了公诉。在钱伟在得知了自己被提起公诉的时候, 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南都有名的精通职务犯罪的律师刘军,这也表示了对刘军这名律师专业程度的认可。对于这个案子的经过和大致的过程,刘军也都已经了解过,将材料递给了自己的助理律师后,安静的等到着开庭审理这个案子,他为前委做无罪辩护。庭审开始,各方入座被告人席位上, 钱伟安静的注视着控告方席位上,说实话他真的想不通,以前他也是这么判决的,都没有什么问题,现在这么判就不行了。虽然现在被提起公诉,但是钱伟依旧相信自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并且自己的辩护律师可不是普通的辩护律师。对于刘军的硬实力,钱伟还是很相信的,只是他所了解的就有很多,什么神 判员审判注意,出了事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找刘军委托代理官子。大部分就算是不能判定无罪,也至少能够减个一两年的刑期,甚至轻罪判个缓刑也是可能的。在此前,前委已经和刘军聊过,刘军认为这场诉讼作无罪辩护没有任何的问题,但同时私下的律师费也非常的高昂。你留意到了前委的目光,自然知道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前委这是在想,今天的庭审肯定不会被判定有罪,实际上在立案和提起公诉时,检查和法院就倾向于前委裁定失职枉法裁判,要不然的话也不会提起公诉。不过审查部门说的突破性证据才是最关键的。今天你坐在庭审场上,前委吃大锅饭肯定是跑不了的,只是具体吃几年的问题, 至于无罪,想都不要想。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后,三位和一庭成员走入庭审现场。东东,请坐下,现在开庭!


我印象中六月二十六号是国际禁毒日吧?啊,因为那一天我在北京交通广播电台做了一期节目,我印象非常的深刻 啊。当天呢,主持人让我给听众朋友出一个有奖竞答,我出了这样一个题目,我说运输多少克 k 粉构成犯罪啊?大家觉得运输多少克 k 粉构成犯罪?有同学说五十克,有同学说两百克,还有同学说一千克,奖品拿来啊,结果最后公布答案, 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责任啊!没有一个人回答出来,主持人非常生气,说,你今天怎么出个这么难的题目?我 说这个题目难吗?今天是国际禁毒日,一定要把法律知识啊和政策告诉大家,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该追究刑事者,哼,所以后来奖品一件都没有发出去,我全都拿回了奖。哈哈,好,就是害怕有一些死记法则的同学, 导致有些题本来应该做对就做不对啊。你看,法条上都说过于纯物质,那如果我出题, 我说现在张三卖五十克海洛因,在五十克海洛因里面又掺了五十克面粉,那请问他的贩卖数量是多少?一百克对吧?那如果在五十克海洛因里面掺了五十公斤面粉呢?贩卖数量是多少? 这一般是凭样品买卖,第一代是毒品,其他全都是面粉,所以这关键你要注意,这在卖毒品还是在卖面粉,这分明是在卖面粉,对吧? 所以其实第一代毒品叫贩卖,其他全都是在骗。理解我的意思哈,要有这样一个尝试哈。啊,理解我的意思吧啊,比如说二十个马仔帮我运毒, 每个人运一公斤,都坐在同一趟高铁,结果都被抓获。这二十个马仔,大家觉得应不应该以共同犯罪论处?不应该,因为他们是同时犯,没有犯罪的交流、切磋和联络,所以他们的贩卖数量是一公斤,而不能理解为二十公斤。但是那个老大是不是应该对二十公斤承担责任啊? 有一年甚至考过一道这样的题目,很经典。说张三呢,给我打电话说要毒品,我送了一袋毒品给大家,他直接把毒品给我抢了,一分钱都没给我,还给我揍了一顿。所以他当然定什么罪? 抢劫罪我定什么?贩卖毒品,借税借税借税借税借税啊!在某种意义上,很多人为什么要禁止吸毒啊?吸毒不是我的自由吗? 还是我们之前所说的,在这个时候,如果自由不受限制的话,自由会把你带向什么?会把你带向毁灭啊?社会把你带向。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法律要采取法律家长主义,对你的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啊,对你的自由进行一定的限制啊。朋友们想一想,为什么人会选择吸毒? 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吸毒只是为了寻找超越的一种生活方式啊! 经验哲学家阿奎拉告诉我们,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超越今生。同学们是不是经常觉得每天所从事的工作生活太过于平庸, 太过于没有意义?我们想寻找一种超越的方式,其实吸毒就是为了寻找超越的方式,但是这种超越的方式是错误的,有很多方式去超越,比如有人啊, 喜欢性的放纵,他其实也是通过这种放纵来对抗自己平庸的生活。有人用吸毒来对抗平庸的生活, 还有人用各种方法来对抗平庸的生活。但是大家要知道,有些方法是错误的,有些方法是正确的。有人说, 人这一生都应该追求什么呢?都应该追求快乐。我其实也不反对这种观点,其实吸毒是不是在追求快乐,既在追求快乐,又在追求超越,想对抗我们平庸的生活。 但是各位注意,其实快乐是有质和量的区别,大家觉得快乐有没有质和量? 看小黄书快不快?也挺快的。看郭德纲的相声,快不快乐也挺快。 看莎士比亚快不快乐?好像也挺快,对吧?有经常问的,如果这三种作品能够给你带来同,能够同样给你带来快,也就说你这三种作品都欣赏,你都觉得还不错,对吧?那你觉得哪种快乐更让你快乐? 当我问这个问题的时候,绝大多数同学会选郭德纲的相声, 我估计有两类人,一类人真心想选小黄书,但是不好意思,于是选了郭德纲的相声。还有些人想选莎士比亚,但又觉得会, 老师会不会觉得我在装啊?所以最后还是选了什么?但是我还想问, 如果现在图书馆只能留一本书留给你的子孙后代,即便你真诚的认为小黄书给你带了礼物,郭德纲的相声给你带来了快乐,但只能留一本书,你留哪本书?伤心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一种最大的快乐, 因为他跟人的尊严是有关的,有很多快乐,这是放纵的快乐。有很多快乐是降低了人性的存在,而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 越是一种最高级的快乐。我们之所以读书行路,其实就是希望我们能够不断的享受什么的快乐, 高级快乐。当你享受高级快乐,并不会失去低级快乐,对吧?我读莎士比亚并不妨碍我读郭德纲的相声。但是如果你的眼目永远只关注地下,你永远不知道向上看有多么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