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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评论区总是刷到有网友讨论,资助缴费进入集体账户或者子女资助,最后会变成集体资产,觉得这部分钱到最后如果人不在了,可能不给退。很能理解,大家毕竟是真金白银的交进去的,又怕领不到。那个时候我应该在之前的视频里就有说过这个问题的, 今天咱就单独拿一期视频把这个说清楚。第一个是很多人都有疑问,我们办完资助缴费,最后单子上写的资助方式是集体补助,其实是一样的, 我个人理解,因为要走税务,需要有个归属,需要那个编码就都归到被资助人所属的集体里了,有专业的可以出来说一下。我看到的不同省份缴费单也都是写着集体, 网上找了一个网友发的资助缴费,这里写个人资助,是集体资助的一种,我这个表头是集体资助,这里有单独的资助人姓名, 因为现在看来各地都一样,所以我觉得大家并不需要担心这个,重要的是大家都关心是否影响后续继承退回,这就是我们的第二个疑问。就拿山西来说,我们看一下官网的解释,山西省人社厅发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问答里第七条提到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后边第十条又说,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资金剩余可以依法继承。 这里还提到丧葬费,我们后边出一期说说这个。前面这一堆概括成一句,就是不管是集体还是个人资助都是进入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的钱就都给退。评论区广州的这位网友发的,他们当地的明细里也能直观的看到资助是进入个人账户的, 所以如果有质疑的,你可以转给他看看。当然你也可以理解成这是我个人对政策的解读,仅供大家参考,大家也可以在评论区里谈自己的看法。 视频最后说一下,因为昨天被村里催交医保,就想起了之前说的要教大家职工代缴居民医保的事,我这人消极怠工,一直拖到现在,实在不好意思。所以这条之后我会插播两条居民医保视频,感兴趣的可以持续关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