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的下午,我在摇摇晃晃的大巴上昏昏欲睡的去往办公室时,收到前助理的短信,他现在是公司的一个负责人,说有事要跟我谈。我拨通了电话, 他在电话里便哽咽着说其某个老同事和多年旧友要离职的事。我是几天之前接到辞呈的, 一交辞呈的旧友已经和我们共事了五年时间。那是一个晚上,第二天凌晨我就得飞往合肥去接我的父母。打开那封邮件的时候,我麻木了很长时间,觉得很疲倦。我的新屋阁楼上有一片榻榻米,头顶就是一扇倾斜的天窗,我躺在那里整夜未睡, 仰望星空。跟许多读者想象的不同,文学杂志是个荣耀却又艰难的行业,尽管九州志 已经成长的不错,但每个月看财务结算的时候,我都会轻轻叹一口气,把报表反过来扣在桌面上。写作编辑聊创意的时候,总是觉得自己是世界的主宰,那些光和热仿佛恒星撞击似的迸发飞射,而面对数字的时候又让人觉得沉重忧虑, 想要休息一下,把肺里浑浊的空气吐尽。我们的每一个同事都是如此,背负着重压飞行,也不知道能就此飞上青空,或者终有一天疲惫不堪选择折返。那位旧友在此城中写下的一条原因,让人不禁感慨,物价上涨未有凌云之志, 在这四个字面前也为之一致,既然如此,何苦飞翔,直到磨得自己的羽翼疲惫不堪。我的前助理是从御姐成长为女王的微风少女,喜欢红色, 气场也如火和鲜花,可知道这位旧友即将离职的时候,居然哭了一场,电话里就是希望我竭尽全力挽留这位旧友。我说我将尽我所能。我到达办公室,和每个老同事开会,每个人都唏嘘不已,忽然想起辛嘉轩此意,改动一下,把栏杆拍边,相对无言。 我们这群人是五年之前相遇的,那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年少而气盛,有站在高处便当痛饮的冲动,俯瞰城市的天际线,以为一切终将在我们的掌握中。五年之后,有些就有已经离开了我们离去的人总是越来越多, 却不见归来,就像散离开蒲公英的花烛。几年之前,我开始写荆棘王,作那本书时必先写好了结尾的吧,在吧中感谢了我的所有同事。几年之后, 这本书还未完成,有些熟悉的面孔,却已经很少能再见了。时间是一种强大至极的魔法,能明白我们的脆弱。回想起来,我很少幻想 穿越时间这种事,大约是因为我心底对时间是敬畏的。这几年,常有人抨击我们的商业化,只扎我们的不纯粹。但朋友,我们真正为文学 这两个字付出了代价,青春和热血。在我们气冲霄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刻薄的看客,而是同行者。我们拍遍栏杆,相对无言的时候,我们还是需要同行者,而非刻薄的看客。这个领域是荣耀和艰难,大概只有不多的人和 我看过一样多的荣耀和一样多的艰难。别说刻薄的话,刻薄的话很廉价。我是在两年之前决定要做一个领先的内容提供团队的,那是我。另一个就有发短信给我,说可能要考虑离职或者兼职的时候,那时候我觉得世界在我的头顶岌岌可危,他要坍塌了, 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能力撑住他。那几个星期,我不断的回想过去的纪念,终于我承认我自己还是太懦弱了。这个世界,这个天下,并不像我们曾经期待的那样可以轻易冲破啊。这个世界虽然广大,但弱者无葬身之土。我觉得我带领着一支队伍跋涉在泥泞中, 如果我要带着他离开尼尼,需要的不仅是壮志之类的东西。我翻看自己曾在九州志的世界里写下的故事,看那个从残骸中取火的蔷薇皇帝,他的一生在史书中都是传奇, 因为在换了其他人都会倒下的逆境中,他总是再次燃烧起来。还有那个被称作暴君的基业,他对那个被称作忠犬的男人先莫说, 如果结束这个乱世需要魔鬼,那么我可以使。还有那个以稚嫩的手握住血腥刀刃的唐国君主百里田,他已被俗世鄙夷的刺客战略重铸了嫡朝的尊严。还有那个狐一般的男人,袭也秋风邪阳利,他抽着烟草,靠着他的战马默穴, 最后一次教导他的学生基业。知道古书中有种叫做凤凰的鸟吧,他再次飞上九天之前,总是先把自己烧为灰烬。龙族的最后,那位隐藏在幕布后的黑暗人物歌舞着说,嗨,你看见了吗?这就是我的人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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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二十年前,江南在美国华盛顿大学留学时期遇见过一个师姐,英文名叫萨莉娜。萨莉娜其实不是个冰山美人,是个很活泼的女孩,熟不熟你都不用仰望她,她自己会跟你打招呼。鹅蛋脸,性红框的眼镜,在运动场跑得飞快,还是个开车很可靠的姑娘。 我没想过追求 selina, 首先是因为 selina 比我大一岁,其次是 selina 的 追求者太多,我插不上队。最后是萨莉娜有个很好的男朋友,在哈佛读商科。一次饭局,江南见证 selina 因回国婚姻官分歧与男友分手。 此后, selina 打多份工作学费向江南借钱并待续归还。她毕业后回国做设计师,与男友成婚。这段经历让江南敬畏女性,坚韧,许多年后, 他已经事业有成。在龙族里面,江南会借芬格尔的口痛斥陆明飞,骂他怂的凯萨邀请他当伴郎, 都不知道怎么拒绝。与其说是江南喜欢写舔狗型的男主,江洋和陆明飞死死抓住凌兰和诺诺不放手,不如说江南自己的不甘心。江南不知道陆明飞怎么去争取诺诺的心,因为他自己没经历过。但故事的最后,他希望是陆明飞踹翻凯萨,把诺诺拥入怀中, 如同他说的,少年已经手握刀剑。他在幻想的场景中,他自己穿越时光回到那一天,再一次面对那个高富帅的目光,他想要自己有勇气抬头。我已经是中国作家富豪榜的第一,百世千万的作家了,我已经是在中国青少年 非常具有影响力的作家了。我已经开公司拍电影,挣了许多钱,我已经是成功人士了。穿透在江南最深的幻境里面,穿越二十年时光。在深海八千六百米的深处,凯萨扭头居高临下的看了他一眼,在凯萨冰蓝色的眼瞳中,他仿佛看见刺眼的阳光。




海风、沙滩、浪花和棕榈树,如同世界的尽头,远离人世千万里,无忧无虑却西甲的那次。原本我的目标是你。我开车前往,但在印第安那州的高速公路上遭遇了平生最危险的大雪。同行的朋友和我商量说, 去纽约显然不现实,这样的暴雪往前也不会好走。这次旅行已经泡汤了。最好的办法是把车留在当地,找个代驾的人在雪化后帮着开回去, 然后飞回圣路一次。可大家又不愿意放弃。纠结了许久之后,我们忽然说,南方应该没有下雪吧,我们往南开,就能避开这场大雪了。我们不去纽约了,我们去佛罗里达。没有任何研究,对于美国地理也算不上熟悉,只是出于一个简单的想法,难被暖暖的, 不会有雪。于是我们决定转头往南开。我开车去过很多地方,那是我这辈子最不靠谱的一次旅行,手握一份地图,在铺满大雪的高速公路上飞去。向南,一直向南,像是盛大的桃。如果我当时手里有一把吉他, 我一定会缩在车座里歌吟歌唱,但我没有,所以我在车内音响的高唱声中打开车窗,风吹进来,吹乱我的头发。在饮料杯架上加了最大杯的可乐,把我的手肘架在车窗上,手握着方向盘,逆着迎面来的时速,九十英里的风, 一直向南。很多年以后,我在龙族里写了那一幕,那一刻,我们像电光一样奔驰,大声说笑,车外的白雪里埋着无数被气的车。 但是你不怕,因为你正在向着温暖的南方而去。年少轻狂,顾着对阳光海岸的期待,让你觉得你可以跑的无限快,如同骑着曹操的明马军,远自追不上你,光追不上你,时间也追不上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