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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零年深秋的深夜,一个八十二岁的老人裹着单薄的军大衣,像逃犯一样跳出了自己的豪华庄园。他是谁?托尔斯泰, 写出战争与和平的文学巨匠,全世界最著名的作家,俄国最显赫的贵族,竟然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选择了逃亡。十一天后,他冻死在一个不知名的小车站。 临死前,他拒绝见自己的妻子最后一面。这到底是为什么?让我们回到故事的开始?托尔斯泰出生在俄国最顶级的贵族家庭,什么概念? 他的庄园大到需要起码才能巡视完,光卧室就有三十七间。十六岁时,他的衣柜里挂着四十三套定制西装,每天换着花样,佩戴不同的宝石。年轻的托尔斯泰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打猎赌博, 夜夜笙歌,甚至欠下巨额赌债。可是内心深处,他感到一种可怕的空虚。写作暂时拯救了他童年,战争与和平。安娜卡列妮娜一步步巨助,让他站上了文学的巅峰。 全世界都在膜拜这个天才,连他说的我想我该去睡了。这样的话都被狂热的崇拜者记录下来,但是成功没有带来内心的平静。 三十四岁那年,托尔斯泰在书房写作时,突然听到窗外农奴收割的耗子声。他冲出房门,看见一个孕妇跪在田埂上捡拾麦穗,而管家正用脚踢翻他的篮子。那一刻,他突然意识到, 自己笔下那些关于生命意义的华美句子,会不会只是贵族的自我感动?转折点来了。一八七五年, 托尔斯泰爬上房梁修葺农民学校的屋顶时,发现自己华贵的丝绸马甲被钉子勾破,露出的棉絮里还缠着几根金丝线。那天回到家,他当着全家人的面烧掉了所有礼服,包括参加沙皇加冕礼时穿的刺绣朝服。 他开始和仆人一起喝黑麦粥,用木碗吃饭。妻子索菲亚尖叫着把银餐具摔在地上。略夫,你忘了自己是伯爵了吗?我们的儿子还要去军官学校。这场拉锯战持续了整整二十年。 托尔斯泰把二点三万亩土地分给农民,却发现得到土地的人依旧在贫困中挣扎,他想把复活的板税全部捐出去。索菲亚拿着毒药瓶笔在胸口,那是孩子们的生活费, 你要让他们去街头乞讨吗?有一次,托尔斯泰偷偷把面包藏在袖口里,想带给贫民窟孩子, 却被管家发现拦在门口。那天夜里,他跪在索菲亚床前,请求允许自己放弃伯爵头衔。索菲亚却拿出他年轻时写的情书,你忘了吗?你说要让我成为全俄国最幸福的女人。想象那个画面, 一个年老的男人坚持要放弃名利财富,过贫苦农夫的生活。一个女人抱着十三个孩子哭喊四十八年的婚姻,从跪地祈祷上帝赐予幸福,到老年时无法忍受见对方一眼。 有一天晚上,索菲亚跪在丈夫面前,央求他朗诵五十年前为他写的美丽爱情诗章。当他读到那些甜蜜的日子,两人都激动的痛哭起来。 可现在,一切都成了逝去的回忆。一九一零年十一月十日深夜,托尔斯泰用颤抖的手写下最后一封信,我不能再做一个穿着锦衣玉食的伪君子。 他穿上马夫的外套,戴着老花镜,带着一本福音书,趁着月光逃出了庄园。在阿斯塔波沃车站,他发着高烧,躺在站长椅上,泥流致死。牧师问他是否原谅所有的人, 他用尽最后力气说,我只恨自己,恨自己一辈子都在演戏。托尔斯泰一辈子都在撕扯自己的灵魂。贵族的血液在血管里沸腾,贫民的理想却在骨髓里燃烧。他想做照亮黑暗的火炬, 最终却发现自己只是一支被风吹的忽明忽暗的蜡烛。他曾经说过一句震撼人心的话,人类所有的悲剧都源于自欺。这句话不是从书桌上推理出来的,而是从他自己的血与痛里逼出来的。明知道财富不能让人信服,却还在追逐。 明知道虚荣心是空的,却又不停迎合。明知道灵魂在渴求答案,却用娱乐和声望麻醉。托尔斯泰一生都在和这种自欺搏斗, 很多时候他失败了,但他愿意去挣扎,这本身就是一种勇气。他告诉我们,人活着最难的不是对抗外部世界,而是敢于撕掉自己的伪装。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托尔斯泰一边渴望挣脱世俗的枷锁,一边又在现实的泥潭里沉沦,一边追求理想,一边妥协于现实。托尔斯泰的矛盾没有得到完美的解决,可或许这就是答案。人不可能彻底消灭自己, 但只要你愿意不断揭穿自己,你就不会被虚伪彻底吞没。人类所有的悲剧都源自己,但人类所有的希望也都源于勇敢地承认自己。你呢?你敢承认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吗?评论区告诉我!


各位书友,这里是推书小天,咱们聊本期三江第三本小说,叫我在大名当文豪。这故事有多绝呢?一个现代的中文系博士, 在马路上玩手机被撞了,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洪武元年,成了个刚考中秀才的穷书生。这哥们儿叫罗宇,开局啥都没有,就一间吱呀作响的阁楼, 一个月八千银子的薪水。但他脑子好啊,现代的知识体系在古代那就是降维打击,他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写画本,也就是古代的小说。你想想看,他一个文学博士, 脑子里装着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还有福尔摩斯克南这些推理神作。但人家不是傻乎乎的直接抄, 人家玩的是产品经理那套。他先写了杜十娘怒陈百宝箱,七天写完轰动金陵城, 接着写敌攻案系列,什么古斯迷失思路鸡胸,把推理小说那套手法搬到明朝,听众听得如痴如醉。最骚的是啥?他故意留开放式结局,让全城人猜凶手, 这话题度直接辣满。但最牛的是,他写的这些书被当朝皇帝朱元璋和马皇后看上了,亲军都督府的人天天晚上翻墙偷他的手稿, 连夜抄录送进宫里。太子朱标亲自登门,不是来找茬,是来催更的,还带着整整四箱三国志送给他, 就为了求一副对联。你瞧瞧这排面。罗宇一开始还担心呢,我这写小说会不会影响我考科举,结果倒好,皇上嫌他更新太慢, 直接给他安排了个官职,秘书监教阅官,一个月奉禄四两银子。这活儿干嘛的?皇宫图书馆管理员,听起来是不是像打杂的?但人家这位置就在翰林院的大佬们, 明年相识的考官可能就是你的同事。说到感情线,罗宇娶了个十五岁的小媳妇贾月华,这姑娘一开始还担心她念念不忘失踪的前妻。 结果罗宇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不仅对你好,我还教你读书识字,把你写进我的小说里当角色。 这操作,古代哪个文人能做到?这部小说最绝的地方在哪呢?它不是一个简单的文抄宫爽文,作者把现代的商业思维、 ip 运营、用户心理全带进去了。罗羽深知,写书不能自嗨,得考虑读者喜欢什么,还得规避政治风险。 比如敌公案里,凶手本来是和尚,他赶紧改成仆人。为啥?因为朱元璋当过和尚,这要是影射了,脑袋就没了。 还有,他懂得打造个人品牌,研博克这个笔名一出来,就成了金字招牌。书房老板们争着给他送钱送房子,就为了独家代理他的新书, 他呢,不独享,搞联合投资,有钱大家赚,这格局一下子就打开了。再说说他的历史感,真实到让人发指。 洪武年间的物价,一个酥油烧饼两文钱,一只烤鸭一百文。秀才的特权,不用纳捐,不用扶摇议,见官不败。秦淮河畔的画坊怎么消费,怎么和姑娘打交道, 写的跟清明上河图似的。这些细节不是靠编的,是作者真下功夫研究过的。当然,这书也不是没有缺点,配角稍微有点脸谱化。 书房老板们大多是为了衬托主角的工具人,节奏也有点快,从穿越到进宫当官,几个月就搞定了。有时候感觉主角的金手指开的太大, 几乎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创作瓶颈。但瑕不掩瑜啊,这里头的爽点设计的太巧妙了, 帝后追更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层层递进,先是偷偷看人后太子登门,最后皇帝直接赐官,让你安心写书, 这种被顶级大佬认可的爽感,比直接封上强一百倍。还有那个竹子刺防盗的细节,罗宇发现有人偷手搞对方,不仅不收敛,还反过来暗示他, 大哥你装潢好不好,大家相安无事。这种微妙的权力博弈,比打打杀杀好看多了。这部小说适合谁看呢?喜欢历史穿越的,喜欢看用现代知识碾压古代的,对文学创作过程感兴趣的, 或者就想看轻松爽文的,都特别适合,尤其是那些对明朝市井生活好奇的朋友。这里头的饮食服饰、婚嫁科举写得比教科书还生动,我个人给他打八点二分。 为啥不是更高?因为主角的感情线写得还是有点单薄,跟贾跃华的婚姻更多是基于现实考量,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火花不太够。另外,权谋层面也相对简单, 主要是靠主角的才华和帝后的赏识推动剧情,没有那种波诡云谲的政治斗争。但话说回来,这书最大的魅力就在于它的真实感,作者没有让主角变成一个无所不能的龙傲天,而是让它在才华和谨慎之间找平衡, 他知道什么能写,什么不能写,知道什么时候该高调,什么时候该藏拙。这种带着脑子穿越的设定,比那些一穿越就喊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莽夫强太多了。总之啊, 如果你看腻了那些千篇一律的穿越文,想看点新鲜的、有文化的,还能学点历史知识的,这不,我在大明当文豪绝对值得一看。它不仅是一个关于写作的故事, 更是一个关于如何在意世界,用智慧活出自己的精彩的故事。好,今天就聊到这儿,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