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什么玩意?庞来臣的曾孙女庞书令授权亚洲周刊对国内某社报导的南京名作流出追踪进行驳斥。第一, 国内这个某社从来没有采访过他们旁家人,南博名作追踪的这篇报导部分内容失实, 并且还有明显对南博的倾向不公正,不客观。第二,南博拿出的那三张什么鉴定流转证明啊?庞书令说,他曾在法庭上要求南博提供,但是南博明确拒绝, 而如今南博却在法庭之外向第三方媒体提供,他表示不能理解,不能接受,深感痛心。 第三,南博对这个第三方媒体啊,他也没有提供原件,提供的也是有很多马赛克遮挡的复印件。旁书令海表示, 就在南博提供的这些复印件当中啊,一九六一年的那份鉴定意见有一个刘姓专家,他明确表示这幅江南春是明代真迹,就哪怕不是出自裘英本人之手, 他也是明代的真迹。明代真迹是否属于文物呢?是否应该被剔除流转呢?请南伯向社会公众作出声明。最后旁署令实名举报南伯请员长徐胡平。徐胡平在昨天接受采访的时候,他说呀, 哎呀,自己已经八十多岁了,这件事从没经过他手,但是南伯公开的那张流转单子明明是你徐胡平签的字啊,你怎么能说跟你没关系呢? 如此重大的滚藏流出啊!庞书令说,徐和平,你已经涉嫌犯罪了。庞书令请求国家公开对此人进行调查,我想这也是民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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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博院受捐示遗呀,就是旁白尘捐的这个江南春,这张画流入到市场啊,尤其是起价就八千八百万,这个事闹得满城风雨,很多朋友都来问我,包括网友也问,希望我说几句, 我呢,所有说的话都是依现在这个主流媒体发出的证据来探讨这件事啊,我们知道新华社啊,北京的北京日报啊,北京青年报都下场来 追责了,都来希望把这个事的真相闹清楚。我想现在南京国务院一定非常的紧张,因为江苏省文旅厅也表示要把这个事查清楚。 那么这件事的这个起因,我们就简单说两句,就是旁来臣的收藏啊,叫旁虚斋。这个人的收藏呢,在江南是数一数二的,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的,他的东西的这个质量是毋庸置疑的,他是一九 四九年去世的,一九五九年就他去世十年以后呢,他的亲属呢,将一百三十七件藏品捐给了这个南京博物馆,这个证据都非常清晰。 那么到一九六二年的时候,政府还发了奖状,表彰什么等等。那么后来呢,这些年呢,他搞一个展览,搞展览亲属就发现这里有东西不全,就要求看。 那南伯说你不是捐赠人,你虽然是他的亲属,你不是他的捐赠人,我不给你看,他就申请法院,法院就强制了,说你必须得给他看,那一看呢,少了五幅, 这事就那么寸啊,今年五月份,这张画就在北京一个重要的拍卖行就出现了啊,起价就八千八百万, 你知道啊,这张裘英的江南春被很多大家都看过,甭管南伯说有多少专家说他是做伪的,是个伪画, 你美画也不是当今的作为也是过去的啊。咱们先不探讨真美,真美是另外一个问题,我待会再说。我们先说这张画曾经有很多大家说是裘英的第一神品, 简单的说他们认为是裘英最好的东西,那显然这东西不是一般的假画。那现在设计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流出他怎么从南京博物馆啊?从他的藏品系列中退出的, 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这个规定的。一九八六年的时候,文化部就颁发了一个,就是博物馆藏品的一个退出的一个条例,它中间就有规定,告诉他怎么才能退出,多少专家鉴定,走什么样的流程,经过什么样 级别的政府批准才能退出市场。他今天找出证据来说当年就退出来了,什么时候退出来的呢?二零零一年,现在有发票。那个发票啊,这张画卖了多少钱呢?是由南京这个文物商店卖出来的,卖了六千八百块。 裘英的这张东西啊,咱们这么说这张就是假画,也不是这个钱。二零零一年已经是拍卖风起云涌的时刻了,那么那张发票上哈, 他有一个购买栏,那个购买栏写俩字叫顾客。因为我在这个文物商店里买过很多文物,文物商店的最早期的时候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所有人买东西都必须填写真名, 除非这个人姓顾名客,他就叫顾客。那可以,如果不是是一个有名有姓的人,你写上顾客,那从一开始这个事就有嫌疑啊。 我们今天不是破案,我们也破不了案,只有政府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才能去把这个事查清楚。那你南京博院把这样一个东西退出你的收藏系列,然后让他流入市场。我觉得有两问,第一问啊,就是 这个东西如果不是旁来臣的捐赠,而是你南伯的收藏,你可以这么做到吗?这是第一问。第二问就是说 所有的捐赠者理应得到尊重,这个尊重就包括你认可他的捐赠,他的捐赠已经给你了,即便你认为他这个东西不真, 那我们依然是研究品,因为博物馆不是所有的东西一定是真实的东西向公众展示,还有很多资料性的东西,他甚至比真品还重要, 他需要在博物馆的学习和鉴定中作为参照物,你认为他是作为的没有问题,他依然有价值,所以他就不应该退出这个收藏序列。作为一个博物馆,作为一个受捐者,你应该对捐赠者理应 有一个尊重,但今天没有尊重,后人看到他都很难。所以在这样一个角度上,你可以看出来这件事为什么这么引发社会的关注,形成一个热点, 那流出来现在这个事对南京博物馆来说呢?没有别的,只有一件事就是你检讨,而不要去辩解。你说这个画有多少个专家看了真伪,我们把它退出了, 你不要去辩解了,你就要检讨自己,要杜绝以后不发生这个事,把你的公信力再度回到原位上去。那第二个问题呢,就是真伪, 真伪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书画真伪。我们简单的说,我们今天啊,就是故宫博物馆,很多国宝级的书画都有人说是伪的,这个太正常不过,为什么书画包括文物鉴定没有终极判断呢? 这个西方有个理论啊,就说文物鉴定没有上帝之眼, 什么叫没有上帝之眼呢?就是说没有一个人可以在无限的空间和时间内看到这件东西。简单的说,裘英这张画是不是裘英画的谁也没看见啊,裘英只是五百年前的人,谁也没看见他画, 所以呢,他在这个世界各大拍卖行,包括中国的拍卖行里都没法保证这个拍品的真伪,就是我告诉你是什么年代,只是我的认为, 你自己去判断,所以全世界拍卖行在鉴定真伪这件事是免责的。 那么从这个角度看啊,没有上帝之眼,包括书画以外的东西,比如瓷器,你说这是个宋朝的,那谁也没活到宋朝,没有看到人烧, 只是大部分专家认为这个是个真的,那我们姑且认为是真的,但是也不排除这个东西在后来的明朝清朝,以至于现在被仿出来过,书画就更是这个问题。 所以今天呢,这个事啊,轩然大波已经是这个所有的主流媒体都下场了,都希望给公众一个交代, 今天这张画的最后储值我们都不会知道结果啊,我们也希望通过政府的啊,江苏省文旅厅的强有力的行政的介入,让我们知道这张画啊的始末,知道未来的处理方式。 这张画叫江南春,我们希望在江南的春天能得到这个消息。

捐给博物馆的文物被拍卖,这种情况呢?能否要求返还?收藏家庞来臣捐赠给南京博物馆的国宝竟然出现在拍卖行,这种情况,他的后人能否要求返还文物呢?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法律红线,国家级的博物馆 拍卖馆内的文物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 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禁止赠送、出租或者出售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如果南京博物馆真的拍卖了这批捐赠的文物,那就是严重的行政违法, 甚至涉嫌职务犯罪。作为捐赠人或者他的后人有权要求返还吗?在法律上,这叫做无法达到捐赠目的。根据民法典和公益事业捐赠法,捐赠人捐赠的财产是为了公益目的。如果受赠人呢?也就是博物馆擅自改变了捐赠财产的性质, 比如把本该永久收藏供公众参观的文物卖了换钱,这就是违背了捐赠协议。 此时,捐赠人或者他的后人有权要求博物馆停止违法行为,履行捐赠的协议。 如果博物馆无法履行,说东西已经被卖掉,找不回来了,在特定情况下,捐赠人确实可以主张撤销捐赠并要求返还,因为捐赠的前提是公益,当公益性质被彻底破坏,捐赠的合同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今天,新华社发表文章追踪采访南京国务院事件。文章中提出了三个问题,是真迹还是伪作?是无名消失还是划拨调剂?捐赠物被鉴玺后是否应归还捐赠人? 狗 sir 作为一名小律师,理所当然对最后一个问题比较关心。庞淑令女士的代理律师尹志军认为,庞女士有权知道正品是否被完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书画的具体流向。 如果南博确需处置藏品,应当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很显然,尹律师讲的是理。杨博的代理律师巴拉巴拉,总之一句话,你要话没有法律依据, 用法,用法语来说,就是庞淑令女士要求返还争议画作的主张,无请求权基础。很显然,张律师讲的是法。法律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魔法只能被魔法打败。建议庞女士关注一下民法典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 看一看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捐赠人是否可以做扩大解释, 男博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捐赠人的名誉权或其他民事权利。虽然这个方向很困难,但法律毕竟是一门解释学科, 定分职称是其功能,公平正义才是其目的。有理受屈按揭试不了,肯定不是其真意。

故宫一件我一件,这句话的含金量确实是高,那么庞家人现在要求南京博物馆返还赠品,南京博物馆对此的回复是,捐赠以后,赠品的使用权就归南京博物馆了,庞家人没有权利再要回。那么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首先来给大家简单的梳理一下事情的龙去脉,然后再跟大家说结论。在一九五九年的时候,旁家人呢捐赠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一百三十七件古书画给了南京博物馆。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庞家人发现捐赠给南博的国家一级文物江南春被易兰斋购买,那么此后庞家人不断的给南博写信,要求查看捐赠藏品的现状,但是无人答复。二零二零年五月, 易兰斋董事长去世,同月,庞家人又发现江南春又出现在了拍卖会上,并且估价为八千八百万,那么这里面要是没有点门道的话,那就是活见鬼。 说完事情来龙去脉以后,现在我们再来回答一下前面的问题,那么话赠给南伯以后,那么是不是就真的要不回来了? 通常来说呢,把东西赠予给他人,那么使用权就归受赠人了,所以呢,一般是不能要回的。但是这件事他不是单纯的赠予,而是一个附条件的赠予合同。赠予人呢,他将文物级别的作品、 藏品捐赠给了南京博物馆,那么他的条件是南博要尽到对文物妥善保管,妥善处置的职责,而不是让你把它转交给别人,甚至是把它卖给别人。 比如我们在男女谈恋爱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大额的红包或者是转账,如果呢,最后双方没有登记结婚,那么收钱的一方就应当返还这笔钱,因为这种赠予也是负条件的赠予, 赠予合同所附的生效条件就是双方登记结婚,如果没有登记结婚,那么赠予合同还没有生效,所以呢,就应当返还。所以呢,现在回到这起事件中来, 南京国务院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妥善处置的义务,所以赠予合同因此失效。所以呢,旁家人当然有权要求南京国务院返还所捐赠的赠品。

一九五九年,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彭昱晨的后人向南京博物馆无偿捐赠一百三十七件套珍贵古代书画。然而,其中的明代裘英江南春图卷今年在一场拍卖中亮相,估价八千八百万元,后经举报被撤拍。彭 昱晨曾孙女旁书令质疑捐赠古画为何流入拍卖市场,起诉南博,要求返还消失的捐赠古画。 十二月十六号,庞书令正式向法院申请,强制南博提供古画的详细流转材料。十二月十七号,南京国务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庞家捐赠画作中五幅经鉴定为伪作,已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处置。 庞书令表示,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若南京国务院认定为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捐赠者,捐赠者有权将其收回。

这下尴尬了,一副捐赠给博物馆的名画出现在了北京拍卖市场,物价八千八百万。人们只问一个问题,他是怎么出来的? 简单梳理一下,庞来辰是中国近代收藏大家,他的后人在五十年代把庞老先生收藏的一百三十七件珍贵古代书画,大部分捐给了南京博物馆, 很多成为镇馆之宝。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其中一件明代酬应的江南村土卷,竟然出现在了今年的北京艺术拍卖场, 股价高达八千八百万,你说造不造经庞来臣的曾孙女庞淑令向国家文物部门举报,目前已经撤拍。我们都知道,一件文物一旦进入博物馆体系,他就不可能再是商品,而是公共信托。 我们现在关心的不是它的价格,而是它的路径,它到底是怎么走入拍卖现场的?南京博物馆给出了这样的解释, 江南村图卷在一九六一年被专家组鉴定为赝品,在一九六四年重新组织专家,连同江南村等五件藏品再次鉴定为假。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假的,市场怎么给了这么高的价格? 庞家后人也根本不认可。庞书令表示,当年自己和父亲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伪作, 这个鉴定结果严重损害了我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而且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兰博确定不收场,我们有权将其收回。 庞来臣在收藏界享誉盛名,他创办的虚斋收藏以质量精湛、体系完整著称,被誉为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庞老先生于一九四九年去世,如今藏品流失,还遭到赝品质疑,先生全下情何以堪? 目前,南京博物馆已经发布情况说明,描述了历史复杂,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但这些藏品如何堂而皇之走入公共视野,还是扑朔迷离。 公共文物的存在只有两种状态,要么他在公共体系里,要么他违法的离开了。如果一句历史复杂就能解释,所以文物流向市场,那以后谁还敢捐赠? 有人说,这只是个案,别上纲上线。这点事情伤害的绝对不是某一幅画,他伤害的是公众对博物馆的信任。 一旦信任被打断,再贵的文物也只剩下价格。强调一点啊,质疑不等于否定,追问也不等于抹黑。但是文物一旦属于公众,就不能偷偷变回商品,这是毋庸置疑的。 江南村是不是名画真画,市场已经给出了答案,但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拍卖行?公众需要一个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