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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民企业面临商业回扣啊,没有发票的问题,哎,什么意思呢? 呃,有些企业的采购人员啊,在向你公司呃采购货物的时候,往往他处于一个优势地位,因为对他来说啊,这么多的供应商,买谁的都可以,所以啊,呃,可以说是买方市场造成了商业回扣的存在。 那回扣从专业上来讲,可以分为这个明式的回扣,也就是商业折扣和我们所说的灰色收入,或者说暗扣, 其实对于明示的回扣啊,很好处理,那我们财务上可以按照折扣后的金额来开票,那收款就可以了,当然也可以按照总价和 折扣都开在同一发票上这样的一个方式来处理。但是真正让我们企业难处理的是暗扣,也就是说啊,你给人家开票一百万,收款一百万,但是你另外还要再支付给采购十万的现金,这十万 没有发票,对方也不可能给你开发票,那这个怎么出呢?这个钱谁来出呢?那如果公司出,那没有票走不了账,那如果老板出,那金额累积越来越大,对老板来说这个无底洞。 那我们首先来分析一下这个事情啊。呃,如果我们抛开商业贿赂不谈啊,那回扣这个事情对企业来说其实是有它存在的合理性,那么既然有存在的 合理性,要作为会计,就要想办法去用会计的方法来处理他,当然,呃,需要老板去构建业务模式,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什么是业务模式呢?我先来讲一个案例啊,那么大家都知道,像农民采购农产品是没有发票的,农民也开不出来发票啊,去事务代开,他不理你,哈哈,怎么办呢?前几年税总啊曾经出台了一个规定,说 采购农产品的企业可以自开农产品采购发票,那么这在很多专业人士眼里看起来非常可笑啊。 啊,不相信你可以了解一下你身边啊农产农产品的采购企业,你说没有哪家会出现缺发票的问题啊?如果你能听明白 我这个案例,那解决回扣的问题我觉得就不难,那么从呃商业实纸上讲啊,这个回扣属于你为了销售商品而支付的费用,它属于销售费用,之所以不能入账是因为你没有取得发票。 那怎么解决发票问题呢?我觉得你需要完善你的业务流程,延长你的采购链条, 那把你的呃销售推广费用业务你分包,你分包的形式包括一个个体,当然这个个体啊,你要选择开在税务可以核定 或者是合律征收的区域啊,目前还有很多区域是可以的啊。那么这个个体与你公司形成真实的业务外包,那已经 合理的计算模式,那么开票问题就解决了吧。当然来提醒一下几个重点啊,第一个是这个个体的经营者和公司的股东不能重连对吧? 第二个个体要有相应的人员对不对?要把物资交社保,交公积金。 第三个,呃要有分包的相关协议对不对?第四个,呃你要有相应的业务推广的这个过程的记录,是吧?总之这个业务是要真实发生的外包邮才行。


回扣是否合法?如何进行账务合理?根据我们国家反不知道竞争法以关于商业汇落的大型规定,如果这个回扣入账了啊,无论是买房还是卖房都入账了,那么这就是合法的。 账户上一般是做这个现金折扣的处理,比如说,比如这个一百万的货我卖给你,我们的合同是签一百万,但是我为了鼓励你第一时间把钱给我,你只需要给我八十万就可以了,那二十万作为财务的费用是这样处理,如果有一方没有入账,那都是不合法的。

有一个客户跟我讲,他跟一个好朋友吃饭,然后呢,那个好朋友啊,就跟他介绍了一个生意,他给了人家一百万的居间费,没发票入账,问我咋搞,而且不光是没有发票啊,他也不敢明目张胆的就这样子 打到人家的卡上去。其实像这种情况啊,其实应该理解,我们的这些老板们确实难做,免不了有这些费用,但是这些费用都没有票,而且你别说,这些费用还真的都是些企业发生的真实的费用,其实完全可以让他的朋友去成立个体户, 而且个体户呢,成立在洼地,他交税非常非常少的,增值税就一个点,而且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也是核定百分之零点二五到百分之一之间,这样子的话就可以合理合法的能够入账了。

商业贿赂和回扣的区别在哪呢?由于很多人都片面理解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那时常呢,能听到商业贿赂就等于是回扣的声音,那这种观点实际上是错的。 商业贿赂呢,是指的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或者是能够影响交易决策的其他人员与财务 这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他呢,实际上是贿赂的一种形式。那回扣是指的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业款项中,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一个价款。 那按照是否采取账外的方式,回扣就可以分为账内明示,还有账外暗中的回扣。账外暗中回扣理论上是属于贿赂,二者之间 实际进行区分还是有必要的,毕竟呢,存在有交叉的地方,而要是在收了回购之后没有入账的话,那这时候他就是属于商业贿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