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外科医生,看到小洛西这样的事件,我的感受非常的复杂,这个事情已经从医疗个案发展成为了公共的事件,对于关注此事的公众而言,在于医疗问题的极高专业性,在最终的权威鉴定结果出炉前,网络上发表各种说法和建议,保持审慎的态度 是必要的。这起事件呢,虽然发生在心脏外科领域,但其中涉及的手术决策、医患沟通、风险告知和面对不良事件结果的处理,是所有外科医生共同的课题。 它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自己在工作当中的每一个环节,当可做可不做,遇到了做了更安全。外科手术的决策边界 到底在哪里?首先我是外科医生,其次我是一名专业的乳腺外科医生。那么今天我就以乳腺外科的手术为例,给大家讲一讲可做可不做与做了更好。 边界在哪里?在临床上,我们会经常遇到患者会说我是四 a, 他 也是四 a, 为什么我做他不做?我是三类的结节,他也是三类的结节,为什么我做他不做?同样乳房有四 a 三类,为什么只做四类不做三类同样有多发, 为什么我是孕前我要做,而他是孕前他不做呢?很多很多这样的问题在我们外科医生脑子里,在我们外科医生门诊上 经常会遇到。今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四 a 也好,三类也好,不同的级别是你乳腺肿块在影像学下的表现,边界形态,血流回升,有无钙化,综合比是否大于一等等一系列的信号和一系列的数据综合出的一个判断结果, 那么符合全部都是良性的条件的时候,没有肿块一类,有一个肿块,一看是个囊肿,二类边界清晰,型态、规则都表现很好。三类边界相对不清晰,型态相对不规则,似乎还有点点可疑。四 a、 四 b、 四 c, 五类,最终穿刺完这个肿块,诊断热性,它就是六类,这就是级别, 这个级别也靠影像科的医生来判断。医生和医生对于肿块的判断也各有区别,稍有区别。 所以有些患者同一个肿块,这个医院三类,那个医院四类,这也是有可能会发生的。那么同样一个生说出了四类和四类,为什么有些做,有些不做呢?是因为有些真真正正的真是有肿块边界相对清晰或不清晰,形态不规则,纵横比大于一, 判断 c。 而有些患者是做完手术恢复期不太好判断,医生还不了解他的病史, 同样有这么影像学表现,他就会给 c, 因为组织愈合还没有完全的前提下,也表现出有可能的低回声,边界不清晰,形态不规则。所以作为乳腺外科医生,要做综合的判断,整体的评估。 其次,我们在门诊上也看到,同样是三类,为什么我这三类要做,他这三类不做?因为你的肿块和他的肿块尽管都是三类,尽管都是一样大,但对不起,你的肿块在半年前或三个月前做彩超的时候只有那么大, 现在从那个位置到这个位置的时候,短短的时间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增大,尽管增大的大小跟旁边那个患者一模一样,都这么大,但是对不起,你在短时间出现了增大,就应该符合手术指征,而他第一次观察, 我们这个时候要给他一个观察的时间,并不是不做,而是我们要观察。 第三,有些患者说,那你做这个四 a 的 结节的时候,为什么我旁边的结节就做他旁边的,他的乳腺结节就不做呢? 对了,有这种情况发生,比如你的四 a 结节在这个位置旁边有不太远的位置,有三类的结节,我们医生可能一定把它拿掉,损伤相对较小,还能把肿块肉切掉,而他的结节在哪呢?一个大块在这其他的位置,分散在了乳房的其他的位置。 那么这个时候我们明明知道这三类结节比较小,而去切除的时候其实就增加了损伤,获益不大的前提下增加了损伤,那这个时候就不做。 那么到底做与不做,真真正正的乳腺外科医生是有我们的手术指征和个人对肿块对整体评估的判断的, 所以我们每个外科医生都希望患者好,该做与不该做是要整体的客观的判断。今天我讲了这么多,大家是不是相对清楚一些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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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健康的小若曦会被推上手术台?一句话总结,为了钱,为了业绩,再加上医生水平不行,医院管理乱,活生生的把一个能治愈的孩子给害了。 先看事实,事件结果明明白白,孩子就一个三毫米的小房缺,这毛病在早产宝宝里很常见,大多数能自己长好, 就算长不好,也该观察到两三岁再看,根本没必要急着做手术。可手术不仅做了,还做的一塌糊涂, 创口没缝好,补片放错位置,胸腔积了血,最后孩子休克,心衰没了命。那医生为啥非要开刀?说白了就是五个原因。第一,为了钱, 心外科手术收费高,做一台手术,科室有钱赚,医生绩效高,要是等孩子治愈,这笔钱就飞了。第二,为了业绩,现在好的病号都往大医院跑,小医院科室要保住指标,就得抢着做手术主刀医生也想多攒点病历,把孩子当成冲业绩的工具。 第三,医生水平太差,他把简单的毛病看成复杂畸形,还吹牛说手术是入门级,就算书中发现错了,也硬着头皮往下做,根本不知道及时止损。第四,吓唬家长。 医生故意放大风险,说不手术孩子就会脑瘫,却瞒着家长这病能治愈,手术难度大的实情,家长一害怕,只得乖乖签字。第五,医院管理乱, 术前没专家会诊,没评估风险,医院考核只看重数、数量,不管病人死活,直接给这种黑心操作开了绿灯。现在官方已经定性了,医院有四大过错,涉事医生、院长全被处分,科室也关了,司法程序也在推进。这给所有家长提个醒, 孩子要做婴幼儿手术,尤其是心脏手术,千万别信一家医院的话,多找几家大医院问问,多会诊,别让孩子白白遭罪。大家说呢?欢迎留言转发!

大家好,我是刑事律师张新海。最近小洛溪事件听着揪心,大家都在问涉事医生到底会怎么判?今天就结合法条和尸检来看,主刀医生大概会按医疗事故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三百三十五条规定,这个罪的法定刑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尸检报告已经时垂了三个点, 刚好契合医疗事故的定罪要件。一是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六点五厘米的胸壁创口,五厘米的心包切口都没有缝合,心脏还留着有理补片,这是妥妥的违反了医疗规范。 二是有明确的死亡后果,小洛西是因为手术并发症心衰、呼吸衰竭的事。三是因果关系,直接违规操作就是导致孩子死亡的直接原因。这三个要素全满足,定罪上是板上钉钉的事。再具体看 具体的量刑,大概会在一到三年有期徒刑期间内裁量。一方面这件事情太严重了,五个月的宝宝 无辜的离世,而且涉事医生术前还有可能会误导家属,说手术是入门级,无风险,不做会到脑瘫,主观过失程度深, 这是从重的一个情节。另外一个方面,也要看后续的重轻情节。比如涉事医生是否会主动认罪认罚,能不能积极赔偿家属并取得谅解,这些会影响最终的刑期长短。 要是能拿到家属的谅解,大概率会在刑期下限去判,反之则有可能顶格去裁量。 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按照获释死亡定罪量刑,这个罪的量刑会更重,法定刑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主刀的医生是盲目自信自身的技术,严重缺乏手术能力,不顾医疗规范操作,致小洛西死亡,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此罪的可能。 但这种情况的成立的关键是要靠医疗事故鉴定及司法侦查的核心技术来支撑。至于大家在讨论故意伤害自身死亡,这个的概率就是非常的低,毕竟 该罪名要求主观上有伤害的故意,在医疗纠纷中根本就极少适用,目前还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医疗医生有伤害小洛习的主观故意。 现在法院已经受理了家属的诉讼,正在等着医疗事故鉴定的最终结果,这份鉴定会明确责任划分,也是法院判刑的核心依据,咱们近代司法机关可以公正的裁决,给小洛溪和家属一个交代。

小洛西心脏术后死亡的这个事件持续的发酵,有评论区朋友问我,雷子哥,你是怎么看这个事的?我不是一个心外科的专家,但是呢,我想呢,有些共性的东西呢,也给大家一块分析分析,一块聊一聊。超声的报告可以看到存在眼眶微闭,冠状动脉闭闭等等 心脏结构性问题,但是呢,尸检报告结果呢,又显示和超声的结果呢又严重的不符,也就没有必要去做这个手术。我们很多医生啊,其实我说的不好听点就是个报告,医生不知道去如何看片子,甚至不仔细的去看片子,而仅仅凭借着纸面上的报告去看,那他本身就是个二手资料, 所以说呢,这个就存在了一些诊断上的这个误差。所以说呢,在超声报告里边我也看到了人家呀,超声医生呢,也是建议进一步 c t a 检查来明确诊断。什么叫 c t a 啊,就是打上造影剂,在 ct 底下扫描,来看看我们的心脏的斑膜的开口,血液的流向来进一步相对明确的检查。 手术无大小,尤其是心外科的手术,更是个大手术,更是个要人命的手术。第二点呢,就是也没有看到更多的多学科会诊的一个机制在里面来进行对手术的保障,同时呢,在手术当中是不是请了其他专业的医生为这个手术保驾护航? 而且呢,我们通过尸检的报告也看到匆匆忙,感觉这个手术就是心脏刀口也没有缝合,是皮肤上的,腋下的刀口也没有缝合,给我们感觉就是匆匆忙忙的结束了手术了,也就说可能手术台上就可能出现了一些紧急的问题, 那就匆匆忙忙的先下来再说吧。磊子哥认为啊,这种事不应该发生,要如果说用我的思路来说,有些医生啊,怎么说呢,就好像我们经常会说的一句话,手里有了一把锤子的时候,看的满世界都是钉子, 好像我掌握了这个手术的这种方式了,我急需要寻找这种病人来给我练练,来给我增加我的手手术技能和经验。但是呢,你的手术成熟不成 熟啊,你的手术经不经得起考验啊?第三个点呢,就是术后,手术后以后不知道推到 icu 以后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有没有进行更细致的抢救。哎呀,说起来其实很沉重的话题, 小罗西这个指尖本来不应该发生后的尸检结果也显示,他这个软骨的未闭合没有构成对他生命对他发育的影响。总而言之,磊子哥一句话,手术啊,本来就伤元气的,能不做就不做。以上呢,仅仅代表磊子哥的个人观点,谢谢大家。

小洛溪事件涉事医生只是行政处罚,可能还远远不够,医疗事故罪会不会得到认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那等待涉事医生的会是什么样的结果呢? 孩子是十一月十四日媒的,尸检是宁波市卫健委十一月二十六日牵头做的,小洛溪父母是十二月十二日提起诉讼的,涉事医生是十二月十四日停职的。但停职不意味着免职,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也并不重合。 根据我国法律对医疗事故罪的定义,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就会以医疗事故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只有法院最终认定真的是因为主刀医生的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小洛西死亡,他才可能被定罪判刑。那按照流量医生团队出局的二十九页报告,小洛西六点五厘米的横行, 手术窗口未缝合,心包补片没有覆盖,房间隔缺损全部。这些医疗过失是不是有其他意图和主观故意呢?算不算严重不负责任呢?这些都有待司法给出一个答案。明明是个可观察、可等待的小问题,为什么成为医生口中必须立即手术的急症呢? 有卫健委的通报打底,医疗事故已经明确,现在只需要看事故鉴定的结果,对医疗过错的行为以及责任程度如何判断,就知道最后如何追究刑事责任了。 包括是不是只追究主刀医生的责任,相关的其他手术人员有没有连带责任,科室和医院有没有次要责任,都要一步步查清楚, 但即便是三年以下的刑期,也换不回一个刚刚来到世界上的小生命了。而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台的报道,这位设施医生陈某某在今年六月就出过一起类似的医疗案例。贺女士称, 他十三个月大的孩子也是接受了陈某某的治疗,医生承诺手术成功率高,结果经历了七个小时的胸腔镜下动脉导管结扎手术,孩子死亡。 贺女士认为,手术中有一个二次手术没有告知家属,太太事后多次向卫健委投诉,并以刑事立案为由报警,均未得到满意。结果。当时得到医院方的回应是,这位陈某某已经是业内最厉害的人了,没法向别人求证他是不是有手术失误。 那贺女士孩子的死亡,陈某某有没有过失呢?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呢?既然是业内最厉害的人了,为什么半年内已死两个孩子呢?医院拿着专家的名头回应,是不是存在包庇呢?事情发酵了这么多天,也许不光是小洛西,还有另外一个孩子的事件也需要翻出来好好审视了。

宁波五个月女婴小洛西离世三十五天之后,他的父母终于拿到了尸检报告,并公布部分内容,让这起术后死亡事件再度引发舆论热议。依据这份有法医流量团队出具的尸检报告,小洛西父亲强烈质疑,孩子根本没有这个病,哪来的手术指针,为什么非要做手术呢? 根据已有的报告片段,就暴露出了术前术后诸多问题。术前医生称孩子有三毫米和七毫米两处防缺,被警告不手术可能会导致脑瘫。 但是尸检显示小洛西并没有观众斗行防间隔缺损,为什么要轻率决定手术呢?今天晚间,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针对这一内容发布情况说明, 指出,尸检报告显示的房间格缺损大小为一厘米乘零点九厘米,并不是换方所说的零点三厘米,这对于五个月患儿生长发育存在较大的影响。不过, 院方随后又删除了这份回应。再看手术过程与术后处置,术前医生宣称手术成功率高,术中却告知家属存活率仅百分之五十。结果,术后小罗西全身出现紫斑荡满离世, 尸检时发现孩子的伤口还没有缝合。小洛西的父亲表示,考虑择期公布他的完整的病例和尸检报告。到此,仍有很多问题需要被理清, 立即手术决定是怎么做出的?医生是否涉嫌夸大病情诱导过度医疗?医疗决策的神圣红线究竟在哪里?设施医院,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是一家三甲医院,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震惊、不解、愤怒。 六天前,宁波卫健委已经初步认定,医疗团队存在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操作失误、术中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缺陷等过失,涉事相关医生已被处理,但是 医疗过错程度与责任划分仍代界定。五个月大的小洛西无法替自己说出真相,但是相关处理绝不能成为事件的终点。这些疑问及待更权威彻底的调查给出答案。

关于小洛西最新的结果,我说这么几个点,第一个,心外科本身是一个非常小众的行业,单纯从事心外科的医生是很少的,再进一步的,先天性心脏病外科那更是小众且专业门槛极高的。 所以你看到大部分去分析这个事的视频或者文章,大多数他都不是这个行的人,既然不是这个行业的人,那他就很难全面的去给你分析其中的来龙去脉,这个呢,肯定也包括我。 所以在上一期视频的时候,我们当时只分析了手术时机,那现在有了更多的信息时机到底有没有问题呢?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二点。 首先啊,超声报告说的有两处房间格的缺损,一处是继发孔型三毫米,一处是静脉窦型七毫米。这个静脉窦型确实是有手术指征的,这里呢,我们要强调一点,在最新的信息里是没有这个缺损的手术指征,从基础上就有问题。 这里呢,就我们不开上帝视角啊,就是假设这个缺损他就是存在主刀呢,他也有不对的地方。这里呢,我们再仔细看一下这个超声报告,后面呢,还有一句话是建议 ct 进一步检查, 一般啊,像这种四级手术,术前都是要经过一个多学科讨论的,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这个术前的多学科讨论啊,就是在这种讨论中,大家都是很谨慎的,都不会想把这个锅落到自己的学科。假如说 这个会诊里有超声啊以下心脏外科这些医生在一定会建议要去执行超声科这个建议去做这个 ct, 你 不做,我们就不可能同意你去做这个手术, 而且就我看到几个心脏外科医生的分析嘛,他们都会说到,一般这种复杂的先天医生会多用自己的私人关系,找两三个做这个超声的医生,再复合看看心脏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是呢,就是不知道何种原因。主刀呢,他直接跳过了这个预警, 撬过了所有的复合手段,直接上马,而且就算是要手术,那就不是一个当下要立刻的手术。这个小孩他只有五个多月,而且他还是早产,如果说你等上一年多,中间呢,你动态复查有问题再处理,如果没有问题,等大一点,风险和难度都比现在小。 其实这个事复盘来看就很像白色巨塔里那段故事,就是财前,当时他也是收了一个位嘛,想要立即手术, 他的下级医生还有他的同学,同学都说这个人术前检查还没有完善,但是裁签就是要做,原因呢,就是他想把手术放到董教授退休那边,让董教授退休的时候那个查房冷场,给他一个难堪。那你看,至于这个主刀怎么想的,我这里呢就不再妄自猜测了。再说一个大家最关注的问题啊, 就是小洛西事件所暴露的仓促决策,专业负荷缺失之类的问题,也是许多患者的无奈。假如说万一,万一不幸,我们遇到这种问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呢?这个是有的,就是互联网时代给我们带来的两个实用工具, 互联网医院和远程会诊。我先解释一下什么叫互联网医院,因为我现在就在做这个,就是现在很多医院会建设一个互联网医院,每个医生的主页都会有两个入口,分别是复诊和咨询。复诊是针对老患者的,咨询就是面向新患者的,虽然呢,咨询不能开药,也不能开检查单,但是仅仅在线沟通这一项 就足够解决很多关键问题了。你可以把你所有的检查报告、病例资料都完整的上传,对接的都是院院内的医生,而且是他肯定是本人, 所以呢,他们会基于自己的专业判断,给你一个客观的建议,帮你理清一个治疗的方向。第二个就是远程会诊,就现在很多人看病嘛,他看不上第十级医院,这个呢,确实有客观原因, 但是这类医院很多都开通了一个远程会诊的服务,你可以借用这个医院的平台来对接北京上海的专家,不管是门诊还是住院都是可以的,都可以提这个申请,一般呢费用也是不超过一千块的。 呃,看似有点高吧,但是比起你往返异地的时间成本,还有什么交通住宿成本,这份足不出市就能获得顶级专业的意见,价值其实是非常高的。 所以大家要记住,就是我们身处在互联网时代,他带来的不只是娱乐和生活的便捷,更是在改变这个就医的逻辑,要学会善用互联网医院,还有远程会诊,这样的话呢,就能让每个患者都能获得一个充分的专业参考,这个时候你再去做这个诊断,选择 这样做,哪怕就是心外科这种小众的高门槛的学科,也不会因为这种信息闭塞,资源不均匀而出现一些遗憾。

主刀医生被免职,院长被激过,通报里提到了该团队术前评估存在严重的不足,手术操作不当,术中出现突发事件之后未能及时跟家属沟通,术后的监护处置有失误。最近的小洛溪事件让我们所有的人都非常的关注, 但这个事件包含了很多很多的问题没有解释清楚,包括这个手术是否一定要去做,一定要急着去做。 第二个呢?到底四级手术是一个什么样的个概念,怎么样的个处理流程,在做这样手术的时候遇到突发事件应该去怎么处置?第四,明明已经是主任医师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以及最后这样的公众事件会对我们所有的人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我们应该吸取什么样的经验教训。 那么今天呢,我就针对这些问题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作为一个一线临床医生的看法。首先呢,这个手术是 是不是一定要做?根据现有的信息来说,小洛西他是个五个月的大的婴儿,他是有防缺的,这些都是公认的,但是矛盾点在于哪里?患者家属声称术前评估是三毫米的一个防缺,同时是一个斗性的防缺, 术后尸显排除了痘性防区的总可能性,而且这个防区的大小他不是三毫米,是一乘以零点九公分这么大的一个防区,所以这两者就有点对不起来,我们也不知道具体的真相到底会是什么,那就让子弹再飞一下, 对于这样的情况呢,是不是一定要立即手术呢?那老罗从毕业开始工作到现在已经是十八年,那么多年,真的需要争分夺秒的马上去做这样的手术,这情况是少之又少的,是凤毛麟角的。 只有当你不做这个手术,真的会影响孩子生命,真的会造成重大的肢体残疾,器官脏功能障碍的这种情况,我们才需要 马上做这个样的手术。那第二点呢,对于四级手术,医院里应该是一个怎么样的处置流程?在现有的医疗体系当中,手术是分为一级、两级、三级、四级,这个数字越高呢,就说明手术的难度就比较大,手术等级会比较高。 一般来说,针对四级手术,我们应该是由科主任牵头去做这样的一个数线小结合,数线讨论第一个手术的必要性,是不是有手术的难点在哪里?手术会出现突发情况,以及处置手术有没有替代方案,你比方说保守治疗方案,或者是其他的数字的选择,以及术后这些并发症的可能性, 一般都是要去讨论的。只不过呢,就针对简单手术来说,四级手术我们会讨论的会更加严谨,那如果这个手术真的是非常凶险的,是非马上做不可的话,甚至有可能会上升到需要做行政谈话,一般是有义务科前头的医生和患者做下来,很认真的把这些术前讨论的情况要做充分的沟通的, 这个沟通的过程可能是需要音频甚至视频的记录的。第三点呢,手术当中如果真的出现了像突发事件,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真的涉及到要抢救患者,没有任何的前提条件,我们一定是要先抢救患者,在这过程当中呢,可能我们可以安排一个医生在边上去做相应的记录,这是没有问题的。小洛西他这个手术做了七个小时,我不像这七个小时全都是在抢救, 当你抢救到一定程度的时候,相对稳定的时候,作为主导医生来说,你需要跟手术室门外的小洛西家属去做这样的额外的沟通,因为你出现了突发事件,这个突发事件是手术之前没有去预料到的,你必须把新的这个情况告知家属,并让他在你提供的这些方案当中做出选择。比方说我这个手术 我要怎么样的继续进行下去,或者说你认为这手术方案已经不可行了,那你必须要赶紧的去把伤口关闭掉。遗憾的是,可能这七个小时当中, 主刀团的并没有去做这样的一个事情,如果真的是非常严重的事件出现的话,主刀医生如果他不是科主任的话,我们内部的话是需要向科主任汇报的,以及向相应的义务科科长以及分管医疗的院长去进行这样的汇报的,这是我们内部的一个机制。 那么第四个问题呢,就是明明已经是主任医师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这个问题?我们国家体制内的医疗他都是有这个职称评定系统的, 主任医师已经是最高的一个职称了,并不代表这个主任医师对这个毛病具体的水平都是无懈可击的。你怎么样才能评上主任医师呢?咱们北上广是非常非常的绝,你不光要剪手术卷临床看诊,你要卷科研,要去卷科普, 所以是非常非常的严格的一件事情,但是呢,这个地域差异还是比较大,我不否认有些地方评上主任也没有那么难,可能到了年前他就能去评啊。最后呢,就是 关于这个公证事件,目前我们都看到这个情况呢,是行政的处罚是要先于医疗事故的这个鉴定去公布的,这也比较少见。但是呢,我认为这种情况呢,完全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我们现在是个网络化的一个社会,医疗鉴定他是需要一个比较严谨的一个操作,是需要时间去做这件事情的。 但是呢,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主管部门,也就是当地的卫健委,他已经很明确的发现你在这个诊疗过程当中有明确的这个错误,包括并不限于所谓的传感病史的话,他完全是可以直接给你做出行政处罚的,这我觉得完全没有问题。 最近这样的关于儿科的这些事情呢比较多,不光是小洛西的事情,还有先前的菏泽的六个奇观的事情,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种负面的新闻之后,公众对我们医生群体的信任度他是会有降低的。但是即便如此,我依旧坚定的认为我们现在的信息的这个公开透明化是 件正确的事情,我们应该通过小洛西事件得到些什么警示呢?对我们医生来说,大家不要有任何的这个侥幸心理,一定要秉持自己的初心,把医德放到最最高的这个位置。 当然你在抢救患者的过程当中,你的确应该做到争分夺秒,在事后你可能需要去补这样的病史,在补病史的过程当中,因为病史可能会比较长,比较多,你可能会出现一些瑕疵,最简单的有可能会出现打字打错了错别字这种情况,那这种情况是情有可原的,我们认为他不是个大的错误,他是个瑕疵, 但是你千万不要去做篡改,病是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性质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所以患者来说,假如你去一家医院,得到的结果是你家孩子需要立即手术,当天手术,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情绪一定是非常焦虑的,甚至是崩溃的,在这种状态下,你往往会做出错误的判断,那么现在的情况跟以前又不一样了,我们完全 可以去多询问几家医院,甚至最简单的就是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医院这个武器,你只要简单的把你的病史上传上去,你就很容易找到对接的这个专家,多询问一下,多发意见,然后再去做这样的决定会比较合适。 我作为医生来说,希望各方面都可以从小洛溪事件当中得到这样的经验教训,那么将来呢,也要避免类似的这样的悲剧的发生。关于我今天谈到的这些点,大家是否还有新的补充,可以评论区交流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