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兼宿管员判刑六年,冤还是不冤?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发生在河南南阳方城县杜树镇育才学校的重大火灾安全事故。这场火灾造成了十三名小学生遇难,四人受伤,十三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也暴露了校园安全中的诸多漏洞。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有必要从法律角度深入的剖析此案,警示全社会重视校园安全。根据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河南省发布的权威调查报告,火灾的直接原因是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用打火机引燃了宿舍的床铺和衣物, 但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宿舍管理严重失职,涉事宿舍夜间被锁门,宿管员没有及时发现、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宿舍楼没有消防栓,逃生通道设计也不合理。 学校违规办学,作为民办学校,方正县交警局没有按标准审查其消防条件,谁改为被拒负责。根据刑法及调查结果,二十五名责任被严肃追责,包括学校的创办人给予校长 许向阳因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刑七年和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班主任兼宿管员假下判刑六年有期徒刑。 生命不能重来,安全不容侥幸。十三名孩子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二零二四年的寒冬,但这一惨痛的教训必须警醒所有人,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无论学校、政府还是家庭,都应当以如履薄冰的态度 筑牢安全防线。作为法律人,我们呼吁严查隐患,对全国校园开展拉网排查,杜绝带病运行,完善理发, 提高校园安全违法成本,落实终身追责的机制。每个人都是安全监督员,发现隐患立即举报。安全是送给孩子最好的礼物,愿悲剧不再重演。一按说法,关注定律,为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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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师判六年,学校高层判七年,校园火灾案的责任边界究竟在哪?八岁的孩子,一个打火机,五十八岁宿管的六年刑期! 这场导致了十三名小学生死亡的火灾,不仅烧出了民办学校的违规办学乱象,更灼烧着我国校园安全责任体系的敏感神经。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的深夜,河南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三零五男生宿舍,一名八岁男孩用藏匿的打火机点燃被子引发火灾。 最终十三名三年级学生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了一千七百四十点五万元。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法院一审宣判,学校实际控制人李宇获刑七年,校长徐向阳六年六个月,而月薪仅数千元的五十八岁班主任兼宿管贾霞同样履行期六年, 三名责任人行期差距不足一年。这个结果引发了公众对责任边界的广泛讨论。 当基层的教师与学校负责人的行责近乎持平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去思考,这场悲剧的责任划分到底是否合理呢?这场事故的背后,其实有几个部分值得咱们去关注的。 首先,责任链条的断裂,为何基层教师与高层管理者的行期仅差一年? 从判决结果上看,似乎遵循的职位越高,责任越大的逻辑。但仔细分析,刑期差距不足一年,其实难以体现责任层级上的本质差异。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范围为三到七年。法院认定,假侠的罪责在于明知速管超员,存在安全隐患,确未整改。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报警, 也为有效组织疏散。这所民办学校长期无证违规办学,涉事宿舍八十三平方米塞进了三十三个孩子,远超规定,安全出口被床铺堵塞,消防栓无水烟雾报警器失效。 这些系统性的隐患,是一名月薪仅数千元的宿管有能力去解决的吗? 假侠的职权范围能否决定学校消防设施的投入?能否审批宿舍人员的限额?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国刑法规定,追究行责需主体具备相应的注意能力和注意义务, 应当考虑职务、专业等因素。基层教师的注意义务应仅限于其职权和能力范围内可履行的职责。本案中,假侠呢,确实存在处置适当之处,如未及时报警, 但将系统安全漏洞的责任等量加诸于无力改变这些漏洞的基层教师身上,是否超出了其注意义务的合理边界呢? 其次,积极救援的行为为何在量刑中体现的不明显呢?判决书里承认了贾霞在火灾发生后组织了二十名宿舍学生及整栋楼二百七十一名师生疏散,并在门外持续引导。 那么,这些积极救援的行为为何没有在行刑上形成明显的体现呢?实际上,刑法中的重大安全事故罪更关注的是事前的预防和事中应对措施是否到位,而非事后的援救。 积极救援可以作为酌定的一个从轻情节,但难以抵消本职职责的履行不到位。 然而,这一法律逻辑与公众的道德直觉产生了冲突。许多人认为救了这么多人,这个判罚是否合理呢?这反映了社会对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统一的期待, 公众潜意识中期待法律能够去将功补过,但刑法评价体系更注重行为人是否履行了其富有的特定法律义务。 假侠的救援行为值得肯定,但与其富有的宿舍安全管理义务是不同层面上的问题。 这一认知差异揭示了我国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的一个困境,如何平衡事前防御责任与事后救助,努力在责任认定上的权重呢?目前的司法实践更偏重前者,而公众情感则更关注后者。 最后,未成年人免责后,监管责任如何去合理的分配呢?纵火的八岁男孩应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追责,这符合我国的刑法规定。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监管责任应当如何划分才既公平又有效呢? 根据相关的法律,校园安全责任应当是一个分层体系,监护人是第一责任主体,学校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委托责任,教师则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具体的管理责任。本案中,打火机如何进入校园的?学校安检程序是否存在漏洞? 孩子的监护人是否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比追究一名八岁孩子的责任更为关键。当前的安全责任体系存在将监管责任过度集中到学校与教师的倾向。 当直接行为人不承担责任时,人们倾向于寻找最近的成年人来承担责任,这可能导致责任分配的失衡。 一个合理的责任层级应当是监护人承担首要的消防安全教育责任,学校管理者确保安全制度和设施的完善,基层教师负责日常的监督和执行,只有各司其职,才能够建真正的安全防线。 火灾发生后,每个遇难学生家庭获得了一百三十万元的赔偿。但是也有家长透露, 事情发生后,学校就强迫他们要求签协议,晚签一天就少拿十万块。如果你不签,就见不到孩子的尸体。学校的这个做法也是非常令人诟病的。 刑期的计算其实可以精准到月份,但社会公正的天平却难以简单量化。这些案件应当推动教育安全管理体系走向全责对等、 层次分明的健康状态,而不是让基层教育工作者陷入多干多错的恐惧。真正的教育安全,是有赖于每个责任主体在各自权限和能力范围内尽职尽责。我是罗律师,你身边的刑案律师。

那方城英才学校的火灾死了十三个小学生,网上的反思和教训我看真的一点都不深刻,大家都在指责学校的失职,但没有人出来反对。小学生就不应该有住宿, 小学住宿真的是反人性的。这个年龄段的小孩是不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只在于小学生啊,玩打火机造成的。 但这个年龄段的小孩真的不知道什么是危险的。好玩就点一下试一下喽,漫漫长夜,很无聊的,总要有点事情去发泄一下洪荒之力吧。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做任何事情有没有意义?安不安全对不对?不重要, 重要的是什么?重要的是好不好玩,打你好不好玩,玩火好不好玩?挑衅老师好不好玩? 我们家有语数外老师都有,私立公办的老师都有。对于这些学生太了解了,尤其是私立学校的小学住宿班,真的理解不了一些家长,有的家长确实没时间,但有些家长有钱又有闲,但依然把孩子送来住宿。 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住宿诶,你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经历了些什么。这些住宿班的问题学生太多了,而且这个年龄段的学生不知道什么是问题。霸凌肯定是会经历的。你见过同寝室的几个小女生把一个小女孩的杯子里面装满了马桶水吗? 别和我说什么贵族学校不会的,都是扯淡,能上的起贵族学校了?为什么没时间接孩子回家? 学校不是他的家。哎,生孩子为了啥?干脆让学生喊住宿班老师妈好了。我们最需要的不是钱,而是生完的那一刻你就要牺牲大量的私人娱乐和休息时间,多说无益。总之,如果你为了小孩好, 那就小学不要住宿,如果需要住宿,最好也要到初中,那个时候小孩的社会观心智成熟了,叛逆期嘛,留在家里也改变不了他多少,这个时候住宿倒也是可以的。

今天晚上近十点,经过近十二个小时的公开审理,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对方城县独树镇燕山铺村英才学校幺幺九重大火灾事故案当庭宣判,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宇,也就是学校创办人有期徒刑七年, 判处被告人许向阳,也就是英才学校校长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假侠,也就是起火宿舍宿管员有期徒刑六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宇、许向阳、假侠自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永辉等人的诉讼请求。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河南省方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告人李宇、徐向阳、假侠涉嫌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及附带民事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七年,判处被告人徐向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假侠有期徒刑六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宇、徐向阳、 假侠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范永辉等人的诉讼请求。

火灾造成十三名小学生死亡,平均年龄只有九岁。十二月十七号,河南省发布方城县英才学校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系起火宿舍内一名小学生使用打火机时引燃宿舍衣服、床铺等物品,并迅速蔓延造成的重大火灾。 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履行职责不利、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二十五名责任人员做出严肃处理处分。涉事校方李某、徐某、贾某设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火灾造成十三名小学生死亡,平均年龄只有九岁。学校发生火灾六百八十天过去,起火原因仍然不 不签字,不让见孩子。十九日晚,一场突发的大火打破了一所学校的宁墩。本次火灾发生在燕山铺村英才学校,位于黄土洼路口。我们依据地理信息以及公开图片的特征,在卫星图上找到了这所学校。 据该校对外公开信息显示,学校总建筑面积约一万七千平方米。该校分小学部和幼儿部,是一所寄宿制的私立学校。这里是学校大门口,从地图上看,天道酬勤的石碑正位于大门的上方。 走进学校地图,左侧是教学楼,这张图是南侧外貌,右侧是幼儿园,这是一栋四层建筑,图片是从东南方向看到的外观。据家长介绍,该校幼儿园的三楼是男生寝室,二楼是女生寝室。据新华社发布的照片显示,起火点位于三层。 通过卫星图判断,该照片拍摄位置为该校幼儿园北侧位置。方城县公安局一警察表示,着火的宿舍摆放有上下铺,住着十四名三年级的学生,年龄都在九到十岁之间。 小学生每两周放一次假,事发当晚虽然是周五,但还没到放假时间,学生仍住在学校里。二十三时零分,河南南阳方城县幺幺九指挥中心接到报警, 事发地附近一家商户表示,着火时火势很大,火光和浓烟离得很远也能看见,还能听到学生的呼救声。二十三时三十八分,现场明火被扑灭。 事发后,照片显示,起火楼层火势最严重的地方,一排玻璃全部破碎,右侧两扇窗户也有破损。 仔细观察还会发现疑似防盗网的逃生口被打开,三楼左侧小窗外侧也有被烟熏黑的痕迹。 另外,周边商户称,学校大部分学生都来自附近村庄。公开资料显示,方城县域内共有两所英才学校和两所附属幼儿园。 该校是独树镇英才学校在雁山铺建立的分校,二零一二年成立,在当地办学质量相对较好。该校小学部在校生数量为七百二十人,教职工人数三十九人。在寒冷的冬夜,当大多数人沉浸在梦乡时,这所学校的宿舍却燃起了熊熊大火。 目前,涉事学校负责人已被控制,应急管理部派出工作组连夜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救援、火灾调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记得点赞关注哦!


太令人痛心了!十三人遇难,四人受伤,平均年龄仅仅九岁!家长苦等真相六百八十余天,学校曾经逼家长签协议,不签就见不到孩子的遗体。 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九日深夜,河南省方城县一寄宿至民办学校宿舍里发生了重大的火灾,造成了十三人遇难,四人受伤起火宿舍五十六平方米,住三十二名学生,严重超员违规。 十二月十七日,河南省正式发布方城县英才学校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备受关注的这起悲剧终于有了调查结果。 调查认定,火灾是由宿舍内一名小学生使用打火机引燃衣物、床铺所致。目前,二十五名履行职责不立、监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人员已经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涉事校方三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即将面临开庭审理。

历时快两年的河南方城英才学校十三死四伤火灾案近日终于宣判。法院最终审里查询,火灾案系学生用打火机引燃了衣物所致。 不过,英才学校长期违规办学,办学场所、消防设施等多项指标不达标,也为这次火灾的事件发生造成了极大的隐患。据央视新闻客户端信息,十二月十九日,方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此案, 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被告人李宇有期徒刑七年,校长徐向阳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班主任兼宿管老师贾霞有期徒刑六年。同时 禁止其在刑法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之内从事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驳回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范永奎等人的诉讼请求。 这场看似尘埃落地的判决,或许在法律上为这起重大的安全事故画上了一个句号,但是其背后上隐藏着无数的伤痛与深刻的反思,它像一个沉重的破折号, 连接着过去惨痛的教训与未来必须做出的改变。安全真的不容有失,不知道大家对此怎么看呢?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行业资讯!

今天看新闻,河南方城英才学校那场火灾,相关人员已经被判刑了,创始人呢,被判了七年,校长被判了六年半,班主任兼宿管被判了六年。先来说一下我自己的感受, 给我的感觉就是这两年的时间本来可以从容容严严谨紧的给公众一个交代,接受舆论的监督,那么现在变得匆匆忙忙,连滚带爬,并且漏洞百出。为什么这么说呢?在上一个关于这件事的视频中,我在评论区已经把相关的证据 展示出来了,可能是被屏蔽掉了,大家看不到。那么在这个视频里面呢,我再给大家发一下,我比较担心这个视频会不会因为违规而发不出去。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这个四十三页的调查报告,这个调查报告显示的时间是二零二四年的五月,也就是说在二零二四年的五月的时候,火灾的原因已经查清,相关的人员就已经问责, 但是调查报告公布的时间却是二零二五年的十二月十七号,也就是这件事登上热搜以后,他们立即就对外发布了这个所谓的调查报告。那么二四年的报告为什么时隔超过一年半才发布,而且恰好是赶在上热搜以后这个时间点上, 有人会说,调查完了不一定非要对外公布,如果连这么大的事故都不接受舆论监督的话,那么舆论监督不就群同气愤了吗?而且根据我国应急法规的规定,这种重大事故是需要对外通报的,所以现在的问题是,调查报告上的时间存不存在盗窃的问题, 而对那二十多个人的处分的时间,是到底发生在事发之后,还是发生在新闻登上热搜之后? 处分他们的时候肯定是有内部通报的,所以呢,想要证明这个问题并不难,那么是不是应该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如果确实是二零二四年五月份就已经查清原因,并且处分了相关人员,那不对外公布又不接受舆论的监督的行为是不是也应当受到处罚?